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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嫁豪门[重生]》 | TXT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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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一年后
10月的金秋, 秋高气爽,蓝天白云, 微风徐徐。
这样舒适的天气, 不仅是一个出去游玩的好天气,同时也是一个神清气爽的好日子。
蓉城郊区
郁家别墅里一场热闹的生日宴会正在举行。
苍翠的草坪两边摆放着一条用鲜花围成的小道,中间一扇拱门是用粉色跟白色的玫瑰花环绕而成, 清风徐徐,花香四溢!
四周吊着五颜绿色的气球,有几个轻飘飘地飘到了天空上, 而有几个则固定在翠绿的草坪上面, 简单不失浪漫。
林父林母在门口迎接着客人, 虽然离正式开席还有一段时间, 可来此参加宴会的客人们陆陆续续地来到了。
今天是之晴20岁的生日,一向对她疼爱有加的郁富贵跟林秀自然会大肆操办女儿如此重要的生日宴会。
原本这仅仅只是一个生日宴会,可后来却演变成了一个小型的订婚宴。
事情是这样的, 某一天心血来潮的童年捧着自已刚出版的小说来到砚山事务所想要给儿子的书橱哪里增添几本新鲜一点的书籍,没想到一推门就看到自家儿子捧着一个女孩的脸颊在热情似火地亲吻,当下就惊讶地把手中的书籍掉落在地,
童年本身就是写小说的,脑子里想的要比一般人的浪漫细胞要多很多,趁着傅砚知外出给她们买咖啡的时候,立刻拉着之晴的手开始问东问西,之晴本来就对未来的婆婆存着一份敬畏之情,三下两除就被童年套出了恋爱史。
童年知道儿子交往了一个比他小10岁的女朋友, 然后这消息就像一个暴风雨那样快速地被傅家所有的人都知道了。
傅家的所有人起初是大眼瞪小眼了一番,再是纷纷指责傅砚知老牛吃嫩草,最后都统一意见一致哀叹遥遥无期的婚期。
尤其是傅奶奶的反应最为激烈,不停地念叨着自已跟老头都是那种快要踏进棺材的人了,等来等去居然等不到孙子结婚的那天。
搞得傅砚知每天都往老宅跑去听傅奶奶的□□,最后还是心疼儿子的童年率先地站了出来,委婉地提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那就是先订婚再结婚,这才让一直发牢骚的傅奶奶彻底地安静了下来。
然后傅家最大的主傅奶奶大手一拍决定了两人的订婚日期,拟好了一连串的聘礼迫不及待地送到郁家。
金银首饰自然少不了,关键是半山腰的傅家老宅被傅奶奶大手一挥当成了这次订婚的聘礼,那套占据景观大道半山腰的傅家老宅一向都是蓉城豪门圈内的一个神秘的话题,很多人都不知道那套建造在景观大道上看起来像宫殿楼阁的联排别墅是傅家的产业,一直以为是其他城市某个不知名的大富豪在蓉城悄悄置下的私产。
怪只能怪傅家太过于低调了!
其实傅奶奶是担心自家万年不开花的孙子,好不容易开一次花,万一不成功的话岂不是要做孤家寡人的命格,既然有女孩子愿意接手他,当然要用最真诚的诚意来准备聘礼,大不了把聘礼全部收了,孙媳妇嫁过来的那些嫁妆还不是他们傅家以后孩子们的家产。
可事实证明郁富贵跟林秀只是收了傅家一点点的金器钱,所有值钱的房产以及名贵的首饰全部归还了过去。
一直等不及的傅奶奶就委婉地向郁富贵跟林秀提出了先订婚,等到之晴毕业后再结婚。
郁富贵跟林秀起初不同意,但架不住傅家三天两头的催婚,再加上之晴时不时地胳膊肘往外拐,最终还是妥协了下来。
毕竟傅砚知已经29岁了,他们家里人一直想要订下来结婚也算是属于正常现象,怪只怪两人相差的岁数有些大。
何况之晴确实很喜欢很喜欢傅砚知。
成熙穿梭在人来人往的宴会中,后面跟着他的一条小尾巴马天翼,两人之间的缘分就是这么奇妙,同时考上了蓉大,一个念了室内设计专业,一个念了工商管理专业,虽然专业不一样,学院也不一样,但并不影响这两人的友谊,在学校里常常孟不离焦,焦不离孟,关系好到让一群女生吃干醋,谁让这两人是学校的活跃分子,女孩子们心中公认的系草。
“成熙啊,恭喜啊。”
来人是一位40多岁的中年男人,他身边挽着自家老婆的手,一边说一边拍着成熙的肩膀就像看到自家孩子那样熟悉自然。
成熙叫了一声陈叔叔,礼貌地让他朝着大厅走去。
这位陈先生是郁富贵生意场合上的合作伙伴,当年郁富贵要开火锅连锁店没有资金,是当时还是顾客的陈先生主动提出来要和郁富贵合作一起开连锁店,彼此间认识已有了20余年,慢慢地发展成了生活上好朋友。
一只易拉罐咕噜噜地滚到了成熙的脚边,马天翼以为成熙会像以前那样孩子气地踢踢滚到脚边的易拉罐。
没想到成熙这次却狠狠地踩扁圆圆滚滚的易拉罐,鼓鼓的包子脸写着满脸地不高兴,他顿时心里明白了过来。
“成熙,今天是你姐姐大喜的日子,你干嘛要苦着一张脸啊?” 马天翼拍了拍成熙的肩膀安慰。
成熙从鼻尖冷哼了一声。
过了一会儿,他才心有不甘地抱怨:“我姐才只有20岁,哪有女孩子这么早就订婚结婚了?”
马天翼想起自家待字闺中的姐姐,仿佛一下子明白了成熙今天闹别扭的感情,赞同地点点头:“你姐这个年纪嫁人确实有些早了,不过你要想到傅砚知啊,他都30岁了,而且等到你姐蓉大毕业后,他已经33岁了,等你姐等的头发都要白了,傅家提出订婚人之常情嘛。”
又不是他姐都28岁了还没有一个男朋友,家里的老妈着急地不得了,恨不得把他姐打包出去尽快嫁人。
“谁让他比我姐大了10岁,”成熙说话的气势越来越弱,最后那两个字从嘴里弱弱地蹦了出来,“活该”。
另外一边的客人陈先生一边走一边就跟自已的老婆说着悄悄话,“真没想到老郁的女儿居然这么快就要订婚了,这才大一啊,哈哈。”
“不过如果是我们女儿找到像傅砚知这样的男朋友,我也不会迫不及待地让他们订下来。” 陈先生话锋有一转。
他老婆轻轻地捶打了陈先生的胸膛一下,像是想起什么重要的事情那样嘱咐,“等下你见到老郁可别这么说,他们夫妻俩啊宠爱起女儿来那是没有一个度,恨不得女儿一辈子留在家里不嫁人。”
“你说地对,”40多岁的陈先生像是忽然起了玩心的老顽童那样,凑到老婆的耳边,一脸的幸灾乐祸,“我一想到老郁曾经和我说,他要把女儿藏到30岁后再嫁人,现在居然20岁就订婚了,老郁估计……嘿嘿。”
“好了,你走到客厅的时候,给我收敛收敛现在这副德性!” 女人没好气地白了自家老公一眼。
正被友人说到的郁富贵此刻确实偷偷地躲在了后花园的凉亭边,一手拿着烟一手拿着打火机点上,放在嘴边慢悠悠地吸着烟。
今天是之晴20岁的生日宴,同时也是她的订婚宴。
一想到这,郁富贵郁闷无比地狠狠地吸了几口烟,或许是吸地太快了,一阵剧烈的咳嗽声从喉咙里咳了出来。
高大黝黑的中年男人咳地眼泪都从眼角里流了下来,背后忽然有一只手轻轻地拍了拍。
林秀抽了一张纸巾给郁富贵。
郁富贵一边拿着纸巾擦眼泪,一边朝着林秀抱怨:“我女儿才20岁就这么嫁人了,现在哪有女孩子这么早就嫁人地?”
林秀开解他:“傅砚知不是说等到之晴大学毕业后再结婚吗。我看他也不容易,这都30岁了! ”
“谁让他比我女儿大10岁啊,”郁富贵像个幼稚的小孩那样生气地反驳,“活该等这么长时候,哼! ”
最后那句话摆明了就是底气不足!
俗话说得好,所谓丈母娘看女婿是越看越顺眼。
林秀就是看准女婿傅砚知越看越顺眼,尤其当她知道傅砚知一早就知道之晴的身体状况时还坚持不断地追求,她就对傅砚知是越看越满意,心里的分数值是越来越高。
傅砚知跟之晴订婚,然后再结婚,这不仅仅是这两个孩子的结合,同时也是傅家跟林家两个家庭的结合。
集傅家低调傅砚知也低调搞得蓉城的很多人以为傅家的条件并不是很好,可林秀没想到的是傅家一大家子的人都是书香门第,相比较自己家确实高出了好几个档次。
谈恋爱的时候只要两个小青年相互喜欢就好,但一旦涉及到订婚,结婚了,那就是两个家庭的结合,俗话说,门当户对很重要,林秀本来十分担心像傅家这种书香门第虽然不会过分表现出对之晴的不满意,可一旦嫁过去后肯定会用偏见来对待。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未来的亲家,傅砚知的妈妈童年居然是前所未有的开明,特意去他们家的火锅店找她聊天,说自已的儿子能够找到终身陪伴的伴侣,至于什么时候生孩子,生不生孩子,能不能生孩子,这一切通通不在长辈们的考虑范围内。
他们只是希望傅砚知今后的人生能够有人陪伴,而不是一个人孤独终老,甚至傅爷爷以前一直迟迟等不到傅砚知传来谈恋爱的喜讯,还松口了他的伴侣可以是一名男朋友,现在傅家上下所有人都知道傅砚知正常的性向后,压低就不考虑他所娶的女孩能不能传宗接代生孩子。
只要傅砚知喜欢,傅家所有人的都投了赞成票,实在是怕像傅砚知这种挑剔的孩子到最后落得一个孤独终老的命运。
“老公,” 林秀回想起童年给她说的话,至今心里仍旧泛起了一股感动,“砚知这孩子我看得出来是真心爱我们女儿的,人的一生很漫长,有些时候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遇见你喜欢我,我,我喜欢你的那种感情,这个社会将就的感情太多了,所以我还是很庆幸之晴能够遇见傅砚知,虽然她遇见他的时候才只有18岁,不过一段美好的感情不在乎年纪的差别。”
“我知道,”郁富贵忽然握住了林秀的手,目光执着地看着她,“我只是不舍不得之晴这么早嫁人。”
“我也是! ” 林秀反手握住了老公的大手,“好了,我们两个年纪加起来快100的人就不要坐在这里感叹了,今天家里来了很多客人,赶紧去招待! ”
二楼卧室
一抹阳光照耀在淡色的窗帘上,轻薄丝质的窗帘上被照射出了斑驳又稀疏的光点。
屋内粉色的气球飘在了床上,地板上,角落边,莫名地增添了几丝浪漫以及喜庆。
有一抹窈窕靓丽的身影站在了窗边,纤细白皙的手指握在窗帘上,衣角翩翩,美得就像一幅油画。
“之晴,你别回头,就这个造型让我拍多几张照片,” 站在书桌前的林菱举着一个相机专心致志地拍着眼前那一抹美丽的身影。
自从那件事情发生后的第三个月,林家就把林菱送出了国。
林菱放弃了在蓉大念经管系的专业,转而去了美国一所大学念了摄影专业,每天就和世界各地肤色不同的同学们举着相机一有空就到处跑到处去取景。
短短一年不见,林菱不仅在外貌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就连性格上也彻底改变了很多。
她虽然晒黑了不少,但眼神却坚强了不少,以往那头飘逸的长发剪成了利落的短发,举手投足之间有了一抹成熟的味道。
之晴一开始见到林菱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自已的眼睛。
只不过短短一年不见而已,林菱像是脱胎换骨了那样,整个人开朗乐观了不少,一见面就给她来了一个大大的拥抱,再加两个热烈的贴脸吻。
当时傅砚知在她身边,面对林菱过分热情的举动,英挺的眉毛都暗暗地皱了好几次。
“好了,快别拍照片了,”林圣光笑嘻嘻地敲了敲妹妹的脑袋,“你先让小贾给之晴化妆,等下傅砚知来了要是看到自已的未婚妻还没有装备好,心里会不知道会有多憋屈,为了这一天,他可是等了很久。”
“圣光姐,”之晴脸色羞红地叫了一声,心里一想到傅砚知就像喝了蜜那样甜蜜。
她不是不知道傅砚知的隐忍,有好几次单独在一起在他的公寓里差点就擦枪走火,其实他们交往了快2年了,她真的一点都不在意突破最后一道防线,因为她很爱傅砚知。
可傅砚知每次到了关键时候就硬生生地忍住了,有一次问为什么的时候他说想给她一个有实质性的承若。
于是就有了这次的订婚宴。
“啧啧,”林菱转着眼睛看了看之晴,又看了看林圣光,笑得就像一只狐狸那样狡黠,“咳咳,真是难为我们傅大律师了,忍了这么久! ”
“嗷,我差点忘记了我还没有化妆,”之晴听到林家两姐妹的打趣,干脆选择开始一个听不到的模式,她面露含羞,自顾自地坐在梳妆台前。
这时一直把自已当成隐形人的化妆师小贾这才慢慢地走了上前,打开化妆包。
“小贾,今天我们家的大美女你随便画,”林菱调皮地开玩笑,“就算化成猪头那也是最美的猪头! ”
“怎么说话地?” 林圣光很有长姐风范地敲了敲林菱的脑袋,“小贾的化妆技术可是我们蓉城数一数二的,我可是拜托她了好几次人家才答应下来地”。
原本的目的是为了还一下傅砚知的人情,不过越是跟之晴接触,林圣光就越喜欢她,最后委托小贾化妆这件事情变成了她真心想要为之晴做一些贴心的事情。
小贾是蓉城豪门圈内比较有名气的化妆师,一般那些豪门太太,千金小姐出门参加宴会,或者在家弄了生日趴,甚至订婚结婚啦,都会纷纷找上门,今年又是结婚的一个大年,导致小贾的档期常常变得忙不开交,有时候连喝一口水的功夫都没有。
因为小贾有一双神奇的手,能把猪头化成大美女。
有一次某企业小开婚后第二天就闹出了一个笑话,他嫌弃自已新婚的老婆不化妆实在太丑了继而接受不了要求离婚,而恰恰新娘以前每次去约会丈夫的时候就是请小贾化的妆,因此,小贾那种出神入化的化妆本领瞬间在整个豪门圈内传开了。
“郁小姐,你真的长得好漂亮,”过了一会儿,小贾用刷子给之晴上了一层轻薄的蜜粉后不由地感叹,“在你身上我完全用不上我的化妆技能了。”
肤色足够白皙,有一双异常美丽的眼睛根本就不用再画蛇添足地添双眼皮,鼻子足够挺翘完全可以不用阴影粉,眼睫毛就像小扇子那样浓密压低儿就用不着假睫毛,尤其是她的唇色粉嫩粉嫩的,比迪奥那款粉嫩花漾唇膏更加具有诱惑力。
“我觉得今天的自已比以往更好看了,”之晴看着镜子里的自已,满意地对化妆师小贾说,“谢谢你把我化得这么美丽! ”
小贾顿时感到了受宠若惊,连忙摆摆手谦虚着:“郁小姐,你太客气了,都是你长得天生丽质,我今天真没有出几分力气。”
一边化成狂热粉丝的林菱双手托着下巴睁大了眼睛叫着:“之晴,你今天好漂亮啊! ”
林圣光也附和:“对,之晴,我觉得你今天也好美,本来你就长得美,今天就更美了! ”
这时房门传来笃笃笃的声音,之晴喊了一声“进来”。
林菱她们顺着视线看到了霍氏的总裁霍时远仪表堂堂地站在了门口,手捧着一个长盒子,起初林菱呆住了,后来林圣光拉了拉她的手腕,于是回过神的林菱就默默地走了出去。
最后一个离开的是小贾,走的时候还贴心地合上了门,她并不是一个情商很低的女人,很早以前就从小道消息中听说了一个八卦,说霍氏集团的总裁喜欢上一个家世平凡的女孩子,为此还拒绝了博美集团的联姻,不过不巧地是那女孩是傅砚知的女朋友。
她又不是傻瓜,刚才一眼看到门外的霍时远就立刻联想起了以前听来的那些小道消息。
蓉城这个豪门圈内谁不知道傅砚知,精英男人中的精英,长得不仅丰神俊朗,关键是他还洁身自好地很,以前是典型的君子柳下惠现在自从有了女朋友后更是把君子这一风范贯彻地厉害。
见到任何年轻的女性友人,傅砚知就会和他们隔几步之遥,不会过分疏远也不会太近距离接触,俨然一副洁身自好的好男人形象。
林菱她们于是就悄悄地走了出去,站在了门外面就像一个个尽责的守门神那样。
忽然间楼梯口传来了一阵欢快的脚步声,林菱一瞥眼就看到了从楼梯上走上来的傅砚知,身后跟着他的助理兼好友林远,还有好哥们林昇,易北川。
在三个不同类型的大帅哥的烘托之下,傅砚知丝毫没有掩盖住自已的光芒,手捧着一束玫瑰花,身穿一身笔挺的白色西装,风度翩翩又玉树临风,俊美得就像一位从童话世界里走出来的王子!
“咳,”傅砚知今天的心情十分不错,整张五官都散发着俊美柔和的光芒,嘴角上扬,尤其是他的眼睛就像海洋般深邃,握成拳头的手放在了嘴巴似乎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之晴还在里面吗?”
林菱差点就要脱口而出,好在林圣光撞了撞她的手臂。
“霍时远来了。”
“噢,”听到这个答案,傅砚知似乎明白了,于是他带着身后的几个好哥们,悄悄地站在了距离房门还有一段距离的走廊边。
隔了几秒,林菱像是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情,独自走到傅砚知的面前伸出了手:“红包拿来! ”
傅砚知愣了愣,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
林圣光扑哧一声笑出了声音:“本来林菱想要在房间里堵着不给你们开门讨红包要,现在霍时远来了,突然打破了她的计划所以……”
傅砚知明白了过来,他身后的三个好友也明白了过来。
林远刷地一下拿出了几个厚厚的红包分别交到了林菱,林圣光以及小贾的手上。
而卧室内
霍时远目光有些黯淡地看着近在咫尺的女孩,她穿着一条洁白的鱼尾连衣裙,勾勒出盈盈一握的小楚腰,亭亭玉立又风姿动人,美得就像油画中走出来的天使。
“之晴,你今天真美,”最终他还是垂下了眼眸,看着手上捧着的长盒子,嘴角扬起略微苦涩地赞美,内心深处却若有若无地被蛰痛了一下。
“谢谢,”之晴的目光像是被霍时远手里的长盒子给吸引住了,她笑意盈盈地走到了他眼前,“这是送给我的礼物吗?”
霍时远垂下了眼睑,扬起了嘴角一抹苦涩的微笑,心里涌而出的感情就像潮水般泛滥那样汹涌不堪。
过了一会儿,他控制住即将崩溃的感情,努力微笑着点点把手中的长礼盒交到了之晴的手中。
“我能打开吗?” 之晴询问着他的意见。
“当然可以。” 霍时远肯定地颔首,看着之晴十指纤细地打开了盒子上面的蝴蝶结,掀开了盒子,顿时一双巧夺天工的水晶鞋展现在了她的眼前。
她摸了摸上面晶莹剔透的水晶,恍恍惚惚之中想了起来,上辈子的她曾经跟霍时远开玩笑说,下个生日想要一双水晶鞋,就像童话故事里灰姑娘脚上所穿的水晶鞋那样,当时的霍时远不以为然,拍着她的脑袋还笑她有一颗少女心。
“这是以前想要送给你的生日礼物,”霍时远出声解释,“就是一直没有时间把这份礼物送出去。”
之晴轻轻地嗯了一声,自从那天在德远商贸大厦遇见后,她跟他就再也没有单独见过面,有时候就算凑巧遇见了也仅仅只是点头之交。
相比较前世,这辈子的霍时远多了几分人情味,林家在发生了林菱那样的事情后,博美集团的股票瞬间跌落谷底,很多人都暗戳戳地踩上了一脚,但霍家却没有,虽然没有做到雪中送炭但也没有落井下石,仍然保持着跟林家要传出姻亲的关系。
事实证明,林家只要有林昇跟林圣光这个两个商业奇才在,短短半年,就把跌落在谷底的博美集团彻底里里外外地整合了一番,股票再次恢复到以往鼎盛的时期。
有了上辈子记忆的霍时远在商场上就像开了挂那样厉害,以前困恼他的资金以及市场问题这辈子完全不存在,霍氏集团的生意也越做越大,俨然成为了国内首屈一指的大企业之一,霍时远本人更是众多未婚女孩们心目中的钻石王老五之一。
“你……”
“你……”
之晴跟霍时远同时开口,一时间都愣住了,彼此间相互看了对方一眼。
“咳,”霍时远为了缓解尴尬,轻轻地咳嗽了几声,他走上前,在之晴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慢慢地抱住了她。
“订婚快乐! ” 他在她耳边声线黯哑地说道,虽然听起来还有一些莫名其妙地失落。
等到之晴反映过来的时候,条件反射性地想要推开的时候可一听到这句祝贺的语言立刻就不动了,默默地让霍时远继续抱着她。
她不是不了解霍时远,当他说出那样祝贺的话来,这就说明他对以前的感情已经做到放下的地步。
“还有,”霍时远继续在她的耳边说,“作为给你的订婚礼物,我想告诉你一个有关傅砚知的秘密。”
之晴的心跳声忽然间加快了。
“上辈子你19岁时发生的那场火灾,是傅砚知最先冲进了火宅现场,”霍时远低声缓慢地说,同时放开了之晴,转身背对着她,“当我冲进火场的时候,只不过是从他手中接过了你,抱歉,之晴,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我都太自私了! ”
可他没有说的是,傅砚知是一个十分坦荡荡的君子,知道他跟之晴两人是情侣关系,主动退出并且希望他能够隐瞒他这次的救人,为的就是不想要之晴知道后承担过多的心里压力。
后来霍时远才明白,那次的火灾对之晴来说却产生了重要影响,新婚之夜,之晴向他表白爱意的时候就说出了她是在那次火灾之后才彻底爱上他的,当时的他心高气傲根本就没有仔细思考她的话。
后来重生之后,他才明白原来人与人的缘分就像天生注定了一样,上辈子的错过不代表这辈子的错过,傅砚知跟郁之晴他们之间的姻缘也许就是上天注定,即使这辈子的之晴在没有经历火灾,亲人失去之痛,平平淡淡之中爱上了傅砚知,不正是冥冥之中自有注定吗?
所以,长久以往骚动的那颗心这才逐渐地放平了心跳,所以,他现在才能如此平静地站在之晴面前对她说“订婚快乐! ”
推开门的一霎那间,霍时远看到了等在门外的傅砚知,手捧着一束娇艳欲滴的粉色玫瑰花,脱去了以往穿着的黑色外套,穿上了白色笔挺的西装,俊美地如同童话世界里走出来的白马王子那样。
“之晴是个好女孩,”走到傅砚知的身边,霍时远低声地说,“好好待她! ”
“另外,订婚快乐! ” 霍时远又补充了一句。
“我会的,”傅砚知郑重地答应了下来,视线看着走到楼梯口那道格外寂寥的身影,忽然朝着他声线拉高,“另外,谢谢! ”
在这个圈子里他不是不知道霍时远的脾性,跟林昇一样是一个典型的花花公子,虽然没有像林昇换女朋友换地那么勤快,不过霍时远以前在英国留学地那段日子是5年换5个女朋友,只不过最近回蓉城这一两年霍时远却像是变了一个人那样,洁身自好地很好,已经有两年没有交往过一个女朋友,平时跟女性接触也保持适当的距离,很多人都在传霍时远会不会变成第二个傅砚知。
只有傅砚知才知道霍时远的改变,不过就是为了引起一个心爱的女孩注意。虽然最后仍旧得不偿失,但付出了也算是对得起这段明恋的感情。
很快,傅砚知就被一群损友起哄着推进了之晴的卧室,目光一眼就锁定了美丽明媚的未婚妻,手捧着玫瑰花,单膝下跪:“之晴,生日快乐,这是我从给你的20岁生日礼物。”
之晴含笑着接过了傅砚知手中的那束玫瑰花,低头一看就发现中间一朵开得娇艳欲滴的花朵上套着一枚三克拉的钻石戒指,闪着熠熠光芒,相映在粉色玫瑰花里显得格外地耀眼,以及醒目。
傅砚知深情款款地从玫瑰花中拿起那枚钻石戒指,举着它:“没法用语言用描述我此刻的激动,之晴,做我一辈子的傅太太,好吗?”
之晴本来就沉醉在刚才对傅砚知的感动之中,想也没想地伸出了手,傅砚知眉眼含笑地替她戴上了钻戒,并且在她的手背上轻轻地印上了一吻。
“傅砚知,”之晴拉了一把刚上任的未婚夫起来,不顾亲朋好友在场,彻底抒发了内心最深的感动,“我突然想起了一件很重的事情,那就是我忘记跟你说三个字。”
虽然我们上辈子彼此错过了,不过好在还有这辈子来弥补,谢谢你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都选择爱上我。
傅砚知的目光一下子幽暗了下来,闪着某种莫名炽热的光芒。
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热情美丽的未婚妻一把搂住了他的脖子,粉嫩的嘴唇吐气如兰地在他的耳边:““我爱你。”
“我也爱你! ” 傅砚知与她十指紧扣,温暖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