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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番外四


第61章 番外四

  沈秀生在利州, 她和哥哥沈欢出生的并不是时候。

  两个人是龙凤胎,阿娘生产时遭了不少罪,险些没救过来。

  彼时恰好是冬日, 奶水也少, 沈家上头已有一个儿子, 二房更有三四个孩子,沈秀和沈欢,实在多余。

  利州苦寒, 那几年收成不好, 粮食特别贵, 别说戎狄们吃不饱饭,便是守军也是饥一顿饱一顿的。

  沈父随着驻边的军队奔赴边关, 沈母一个人拉扯两个婴儿,最难的时候几乎要走投无路。

  沈秀四岁那年寒冬,她已经记事了,又是连年的大雪, 年景不好极了, 那日家里已是弹尽粮绝, 父亲人在边关, 突然断了联系。

  只听是戎狄人又攻城了。

  那些年景,这是常有的事,每个月前线都会有士兵带遗物和尸体回利州。利州城东有一块十分荒凉的屋棚,住在那里的都是军中将士们的家属。

  她们大多都是穷苦人家出身, 在老家过不下去了, 只好跟着丈夫随军到利州安家。

  沈家祖上也曾在京城呆过几年,后来被贬官,出了京城, 后代们虽仍在军中混饭吃,却比不得祖先们的威风。

  那日,沈秀和沈欢饿得在家抹眼泪,沈母看着两个娇嫩的孩子,咬咬牙出门跟邻居们借了一小块饼。不过到四十岁的妇人,瞧着却老的像个老妪,满头的头发花白,身上穿着破破烂烂的单衣。

  她把那小块饼掰给沈欢吃一半,自己吃了一半,却没有给沈秀吃。

  沈秀气得哇哇直哭,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似的落下去。

  母亲瞧着她,眼里也沁着泪花,将她一把捞起来。

  沈秀记得那日的情形,阿娘咬着牙,抱着她便往外走。

  哥哥吓了一跳,拦住母亲。

  “阿娘,别卖妹妹!”沈欢奶声奶气地说,含含糊糊的声音,却难得地大力气,死死拽着母亲的衣襟。

  沈母终于崩溃,抱着两个孩子痛哭起来。

  半个月后,风雪稍歇,父亲终于回来了,和父亲一同回来的还有哥哥的尸体。

  沈家的长子战死了,那一年,少年十四岁。

  沈秀十岁那年开始,沈家突然时来运转。

  沈父在乱军之中,随手救下的战友乃是闻家的姻亲,这人感激沈父的救命之恩,将他举荐给闻家。

  自此,沈家攀上了富贵,沈父也抓住机会,接连立了几个军功,不过五六年的功夫,便成了参将。

  沈秀十四岁,沈家举家迁回了京城。

  那一年,沈家二房,满门战死,只余下沈秀的堂妹,被父亲安排着,嫁到京城一户人家过日子。

  京城的繁华于沈秀和沈欢来说,都是从未见过的盛景。

  沈欢性子沉稳,又野心勃勃,自入京之后,虽叫人处处笑话,脸皮却厚的很,丝毫不在意,被人取笑,还能跟人一起笑。

  沈秀问他:“哥,他们骂你呢!”

  沈欢却笑着摸摸她的头:“骂两句又能怎样?不比冲锋陷阵地打仗强多了?妹妹,入了京,要学着能屈能伸。”

  沈秀看着哥哥的神色,用力点了点头。

  她明白,沈家几代人,都再也不想回边关去了。

  那之后,沈秀也开始学着和京中的闺秀们套近乎,因是靠着闻家的关系入京,沈秀大部分时间都跟在闻幼薇后面。

  那是个才疏学浅的大小姐,至少沈秀是这么想的。

  闻幼薇既没有闺阁女子的才学,又没有边关女子的身手,但就靠着一个好出身,她便永远趾高气昂,走到哪,都有人趋之若鹜。

  沈秀小心翼翼地巴结讨好她,还和闻幼薇的另一个跟班柳如烟交上了朋友。

  她们平素里的消遣,除了奉承闻幼薇,便是一起骂一骂宋玉璃。

  沈秀一入京便知道宋玉璃。

  那是一次闻家的宴席,似乎是哪位夫人过生日了,宋夫人带着宋玉璃过来。

  十二岁的豆蔻少女,矜持地低着头,行动处挂在腰间的禁步从不发出丝毫的声响。

  沈秀远远地瞧着她,只见她低眉顺眼地,说话却文绉绉,叫人听不明白。

  “这是谁?”沈秀小声问柳如烟。

  柳如烟撇撇嘴,冷笑一声:“她啊,你竟没听说过。满京城最厉害的才女,十二岁,便可与大儒辩论,敢和太子殿下讲诗词歌赋,可是把全京城的女人,都比下去了。”

  “太子?”沈秀愣住了,私底下闻幼薇可是不止一次说过她未来太子妃的身份,可听柳如烟的意思,这宋玉璃分明和太子很熟悉。

  她心有所感,压低声音道:“你的意思是……”

  柳如烟嗤笑一声:“若论起来,宋玉璃还是幼薇的表妹。姐妹俩自小争风吃醋,只是闻家势大,只怕宋玉璃日后是要撞到铁板了。”

  沈秀抬头又看了一眼宋玉璃。

  小姑娘端端正正站在寿星面前行了一礼,声音婉转犹如黄莺,但那时候的沈秀却觉得宋玉璃矫揉造作,实在叫人不顺眼。

  之后两年,沈秀渐渐适应了京城的节奏。

  整日里没完没了的花宴、诗会、喜事……

  沈秀也到了说亲事的年纪,只可惜沈家的地位不上不下,她又是在边关长大,说了好多家,男方都有些拿捏。

  父亲心里着急,沈欢却无所谓。

  “嫁人有什么好的?”沈欢漫不经心地挽着手里的剑。

  沈秀坐在一旁的台阶上,托着腮看他。

  “待日后,我功成名就,京中想娶你的人,得从家门口排到大街上去。”沈欢冷笑着挽了个剑花。

  沈秀被哥哥逗笑了:“怎的?到时候,你还要把人都打出去?”

  沈欢毫不在意道:“若不是真心实意的,倒也无妨。”

  “哥,那你就没有喜欢的女子。”沈秀嬉皮笑脸道。

  沈欢握剑的手动作顿了顿。

  “没有。”他淡淡地说道。

  但沈秀心里清楚,他有喜欢的人。

  他喜欢那个宋玉璃。

  京中这般年纪的少年,没有人不喜欢那个叫宋玉璃的女女子。

  沈家跟了闻家,便注定是要与宋家为敌的。

  宋家出事那阵子,沈欢总是在练剑。

  白天练,晚上也练,他练的满身大汗,然后去沐浴睡觉,大约是觉得如此自己便不会多想了。

  那时候,闻幼薇每天都很高兴,沈秀便也得假装高兴。

  闻幼薇得意洋洋地说道:“沈秀,如烟,你们等着看,宋家这一次是翻不了身了。”

  市井间人人都在说,宋家是冤枉的,但官员们都知道,宋家再也起不来了。

  沈秀问沈欢,他们该怎么办。

  沈欢冷声道:“落井下石。”

  她看着少年冷峻的侧脸,一直想问的话,却终究没有说出口。

  沈秀想问:“你真的一点也不会难过吗?”

  可是怎么会不难过呢?

  只不过比起那些,沈家的未来才更加重要。

  后来,苏九卿出手,宋家危机解除,围猎之时,柳如烟毫不留情的陷害。

  沈欢表面上倔强,心里却难过的很。

  入京之后,她和利州的闺中密友都断了联系,在京城里,和她相熟的,也不过闻幼薇柳如烟。

  可柳如烟不但自己败坏门风,还把这样的事嫁祸到她的头上,实在叫人齿冷。

  沈秀突然发现,自己如今兜兜转转,十六岁的年纪,却连一个真正的好朋友都没有。

  而此时,朝廷震荡,闻家也是风雨飘摇。

  沈欢和父亲商量了好久,决定要离开京中这个权利旋涡,到边关去躲两年。

  沈欢临行之前,沈秀去送他。

  和他一起走的,还有那个叫陈谦的少年。

  不过是个毛头小子,眼睛瞧着宋玉璃,像是眼珠子都拔不下来似的。

  沈秀不屑一顾地撇撇嘴。

  沈欢却叮嘱她,要她好好和宋玉璃套近乎。

  他说:“沈家虽染依附闻家,但现在朝中的局势,你却不该只捧着闻幼薇。如今皇上有意平衡世家势力,定会重用长公主这步棋。你若有机会,应当与宋玉璃化解矛盾,便是做不来好友,也不可多有得罪。”

  说的真好听。

  沈秀不吭声。

  沈欢温和地笑起来,压低声音道:“我这也是私心,你年纪不小了,也该想法子嫁人了。宋家在京中有些根基,叫她们也留意着,省着你变成老姑婆。”

  他这声音压得根本不够低,站在二人身旁的陈谦显然什么都听到了,耳朵跟着红了一大片,面上也是一副不堪入耳的模样。

  沈秀的余光扫到,气得跳脚。

  “沈欢,我去你大爷的!”沈秀骂道。

  沈欢笑了笑,打马而去。

  沈秀瞧着沈欢的背影,暗暗气道,等他回来,定要好好揍他一顿。

  后来,她和宋玉璃做了朋友。

  再后来,苏九卿被囚,宋玉璃做了件惊天地的事,她劫狱,和苏九卿逃出京城。

  就此叛家、叛国。

  消息传出来的时候,沈欢恰好换防回来。

  沈秀小心翼翼地看着沈欢的神色。

  可他却是面色如常,只笑道:“倒是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宋玉璃。”

  沈秀撇撇嘴,心里到底是佩服的。

  沈欢归家没多久,便出了事。

  一夜之间,前陈的军队突然出现在城郊。

  前陈三千精兵奇袭京城,沈欢临危受命,带着禁军和护城军在城楼上守了一个月。

  这是必输的战斗。

  对方有备而来,而沈欢一开始便觉察出掣肘之处。

  这些军队是如何入大夏国境如探囊取物。

  京中又为何无人预警。

  更不必提城中补给时断时续。

  护城军很快便抵挡不住。

  沈欢中箭之前,沈家人便已隐约料到,此番沈欢只怕难以周全。

  后来,城终究是破了。

  沈欢被人抬回家中,他身中数箭,嘴里不断咳出血来。

  沈秀默默地哭着,直到沈欢抓住她的手,断断续续地交代后事。

  他说:“阿秀,沈家无人了,只怕后面的路,需得你替父亲撑着。皇上的密信我已派人送到陈谦手中,他日若有人联络,你替我出面。”

  沈欢的话断断续续,并无多少时间讲些家长里短,多是在叮嘱军中事。

  如此说了小半个时辰,他才说完。

  “可都记住了?”沈欢笑道。

  “记得了。”沈秀咬着牙点头,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沈欢看着妹妹的脸,挣扎着张了张口:“阿秀,对不起。”

  他只来得及说这一句,便咽了气。

  沈家几代人都埋在军中,能说出遗言的,本就没几个。

  后来,沈秀在沈欢的铠甲里翻出了他的遗书,内容她没有看,她也不想看。

  她只是拿起沈欢的剑,穿上沈欢的铠甲,隐瞒了沈欢的死讯。

  那天,前陈的残兵攻入城门,朝着沈家便去。

  沈秀握着剑,带着家丁守在前院,冷冷听着门外喧闹之声。

  他们寻到了地方,开始撞门。

  沈秀抽出剑道:“把门打开,看哪个不要命的敢闯我们沈家!”

  她作男子打扮,穿的是沈欢的铠甲,瞧着很有些戾气。

  前院的大门开了,几个士兵冲了进来,瞧着院子里明火执仗的气势,沈秀站在中央,手中的剑尚且染着血。

  她吼道:“来啊!”前陈的士兵们退了两步。

  他们来上京城有要事,主帅也叮嘱,不可骚扰百姓,原本杀红眼的心渐渐褪去,众人面面相觑,自沈家门前散去。

  这之后,加上魏惊鸿出面,再无人敢骚扰沈家。

  沈秀接管了沈欢临终前所有的布置,以沈欢的名义和陈谦一直保持若有若无的联系,联络京中在暗处的反陈势力。

  如此,直到苏九卿攻城。

  那一日,兵荒马乱,沈秀带着人马守在地道前,将苏九卿带来的戎狄士兵一个个引入城中,看着那些异族的面孔,沈秀觉得诡异极了。

  队伍的最后,她看到了陈谦。

  陈谦瞧着沈秀,愣了半晌才讷讷道:“你不是沈秀吗?”

  沈秀翻了个白眼,心想这厮如今好歹是个将军了,竟还像个傻子似的。

  “哪来那么多废话!”沈秀大骂道。

  陈谦点点头,而后张了张嘴,突然领悟到什么,再也没说话。

  沈秀知道,他想说的是沈欢呢?

  少年子弟,终究还是长大许多。

  这之后,四年辗转,在苏九卿的支持下,沈秀一直掌控着当年沈欢留下的那只军队。

  五千人马,拱卫京师,沈家既承过长公主的恩情,沈秀和宋家又关系紧密,在魏惊鸿和苏九卿之间,起着微妙的平衡。

  只是沈秀的婚事就此彻底耽误了。

  要降住护城军,就必须得比他们更野更泼皮更野蛮。

  沈秀在京城磨炼的那两年闺秀气,也被磨没了。

  将士们表面上叫她“将军”或者“头儿”,背地里叫她“凶婆娘”。

  “听说那凶婆娘今日去相亲了。”

  “可不是,那男的是个什么公子哥儿,和前面的妻子和离了,家里三妻四妾的,光孩子就四五个。”

  “那怎么办,那婆娘二十岁了,整日里和咱们这些男人厮混,能有人肯娶就不错了。”

  沈秀挑开营帐的帘子,便听几个副将在里面小声嘀咕着。

  她狠狠大骂道:“老刘,我去你妈的!皮痒了?想挨军棍了!”

  “哎呦,头儿你怎么这么快回来了?”叫老刘的副将嬉皮笑脸道。

  他是沈秀从战场上背回来的,后来还帮她挡过刀。

  沈秀随手摘下上手足有十斤重的乌金护腕。

  “草,那龟儿子竟跟我废话,我听着烦人,打了他一拳走了。”

  众人听着哄堂大笑。

  说着说着,就开始将青楼里的笑话。

  说某某阿姑,滋味如何销魂。

  “哪天带头儿去见识见识。”有人笑道。

  老刘狠狠拍了一把那人的头:“老石,你他妈傻了,头儿是个女的,你让她去见识啥?”

  兵油子们哄堂大笑,沈秀听得心里烦,把人都撵出去,营帐里才消停了些。

  她枕在椅子上,心里不禁想起那个男人。

  “我家中虽不及沈姑娘官职显赫,但娶妻回家是过日子的,你若过了门,需得先学一个月的规矩,不可再与外男有所牵扯,伺候公婆,和姑嫂更得谦和有礼。我今日来,还带了一个大夫,此人擅长妇科,沈姑娘这这么多年风餐露宿的,只怕身子有亏,若是不能生养,咱们这婚约可也是不能作数的。”

  那人还说了些什么,沈秀也没仔细听,只上前一拳闷在他脸上。

  她心里烦躁,心知母亲今晚定要念叨自己了。

  可是啊,沈秀想,这辈子自己只怕是嫁不出去了,也不碍事,年轻时拼一身军功,多攒些银子傍身,等岁数大了便去投奔宋玉璃去。

  他们镇北王府那么大,该是有一点容身之地的吧。

  那两年,京中除了沈秀,还有一个问题青年。那就是陈谦。

  当年那个说话结结巴巴,瞧着无所谓的年轻人,亦是许多年不曾成亲。

  那些日子,他辗转南北,总在不同地方的军队四处调动。

  沈秀知道,这是苏九卿的意思,他在培养自己的嫡系和继承人。

  过去,这个机会也属于沈欢一份,而如今,这人只能是陈谦了。

  沈秀因此对着陈谦更加没好气。

  这一年,沈秀带着下属们喝酒,却恰好见着陈谦相看女子。

  他和一个年轻姑娘在一个包间里独处。

  沈秀偏偏路过时瞄见了,偏偏那几个好事的副将听到声响,一起跑去偷听。

  习武之人,本就耳力非比寻常,听得真切的很。

  那姑娘道:“陈将军今日没怎么说话,可是看不上我。”

  陈谦道:“姑娘误会了,只是我现如今并无成亲的打算。”

  “陈将军年少有为,不过二十几岁,已是将军,却始终不肯成亲,我却是不信的。京中人人都道你心中有人,还是有妇之夫,如今看来却是真的了。”

  沈秀想,那倒是真的,陈谦喜欢宋玉璃。

  “姑娘误会了,任谁年少时没有个喜欢之人,时过境迁,我并非心中仍挂念谁,只是我辗转各处,娶了妻子回家,便只能叫她独守空房,照顾家中老小,岂不是害了人家。”陈谦仍然老老实实答道。

  “可是,谁家不是这么过的?”那姑娘恼怒道,“我看你就是没看上我,何必惺惺作态。”

  “如此说……也可……”陈谦沉默了一会儿,才道。

  那姑娘气得小口抽气,站起来转身便走。

  隔壁满屋的副将听着,哈哈大笑起来。

  “哎呀,小陈将军还是这么愣啊。”

  沈秀也跟着笑了起来,笑的肚子疼,弯了腰。

  沈秀二十五岁那年,宋玉璃和苏九卿回京述职,正是年节,她没少去找宋玉璃窜门。

  苏小柒四岁,拿着一把小木剑,哼哼哈嘿,很是热闹。

  沈秀便整日带着孩子疯跑,宋玉璃瞧着,怒道:“沈秀,你多大的人了?”

  “宋玉璃,你是越来越小气了,连个孩子都不给玩。”沈秀哈哈大笑道,将苏小柒放下来。

  苏小柒瞧着母亲生气了,拿着剑便跑。

  院子里,只余下沈秀和宋玉璃。

  宋玉璃瞧着沈秀看着苏小柒的眼神,笑道:“如何,羡慕了?羡慕便赶快成家,自己生个。”

  沈秀嗤笑道:“说什么傻话,我一个人,怎么生得出来?”

  “先得寻个想和你生孩子的人。”宋玉璃笑道。

  沈秀一哂:“我这辈子,就这样了,已是认命。我认小柒做个义女,日后让她帮我养老送终便罢了。”

  她神色落寞认真,倒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宋玉璃瞧在眼里,不禁叹道:“一个是你,一个陈谦,也不知是怎么搞得,你们俩若能看对眼,凑成对儿,这上京城不知多少人要烧香了。”

  沈秀心头微微跳了跳,却不吭声。

  她不是年少时那个傻劲了,宋玉璃这话显然是话里有话。

  “有什么话,直说。”沈秀不耐烦道。

  宋玉璃轻声道:“陈谦托我带话,想约你单独见个面。”

  沈秀沉默。

  “说来你们般配,都是行伍中人,年纪也相当。”

  “他不是喜欢你吗?”沈秀懒懒散散地说道。

  宋玉璃一时气结:“那是他十六岁的事儿,现如今十年都过去了,我孩子都四岁了,陈谦又不是个傻子。谁年轻时,没个喜欢的人?你那时候喜欢谁?”

  “我喜欢我哥。”沈秀脱口而出,而后两个人都沉默下来。

  许久,宋玉璃才道:“沈秀,退一万步讲,沈欢已经死了,更何况……”

  “更何况,那都是十年前的事儿了。”沈秀勉强勾了勾嘴角,笑道。

  后来,沈秀还是答应了。她和陈谦就约在上回那个酒楼,还是那个雅间。

  沈秀坐在上回那姑娘的位置上,打量着眼前的男人。

  陈谦年少时像豆腐脑儿,脸又白又嫩,丝毫不显年纪。

  如今风吹日晒了许多年,肤色黑了些,五官渐渐长开,显出些许成年的沧桑来。

  陈谦看着沈秀,仍是有些放不开地低着头。

  “你这两年过的如何?”

  “那么回事吧。”沈秀漫不经心道,“不过是得过且过而已。”

  陈谦瞧着沈秀,张了张嘴,而后才低声道:“那年我跟随镇北王打回京城,见你在那接应,英姿勃发,便觉得好看。”

  沈秀愣了愣,抬头看向陈谦。

  “京中人人都以为,我不成亲是因宋玉璃,但其实不是。”陈谦无奈地看着沈秀,“人长大了,才渐渐分得清情感。年少时倾慕也罢,一时想入非非也罢,很快便淡了。”

  沈秀冷冷看着陈谦:“你什么意思。”

  “我当初,也以为我对你不过一时,是以我也不急不慢,总被人拒绝,也实在丢脸。”陈谦涩然一笑,“我辗转各处,操练兵马,却始终派人打听着你的境况。京中男子,与你年纪相仿的,总共也就那么几个。你连赵大人家那不争气的儿子都相看过,为何不来找我?”

  沈秀愣住了。

  她有些拿不准陈谦是说真的还是耍她。

  若说这是真的,那实在有些让人忍不住想说脏话。

  若说这是陈谦恶作剧,那他又确实不是那个性子。

  说来也是奇怪,这两年二人兜兜转转,似乎都在相看,却始终没人相互介绍对方。

  “大概是你条件太好了吧。”沈秀总结道,“本就是世家子弟,又在军中任要职,而我?一个闺名尽损,在军营里厮混的,谁会帮你我搭桥牵线?”

  陈谦轻轻叹了口气:“是以,我便等了这许多年。”

  听此,沈秀沉默下来。

  她多少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陈谦。

  “所以,你喜欢我什么?”

  她有些狐疑地问。

  “喜欢你洒脱刚烈,喜欢你意气风发,喜欢你活的肆意。”陈谦轻轻笑道,“沈秀考虑考虑吧,若是想好了,我便派人去你家提亲。”

  这之后没多久,沈秀便答应了这婚事。

  说白了,她这辈子也算是破罐子摔到底了,不管陈谦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也都没什么损失。

  这婚事一出,京城一时震惊。

  人人都道陈谦昏了头,也有流言传出,说是沈秀给陈谦下了蛊。

  总之谣言越传越离谱,只当事人平静的很。

  因都是“大龄”,二人的婚事办的简单。

  仪典上,沈秀十几年来,第一次换回女装,穿着罗裙,不习惯地走到陈谦身旁,朝陈家父母行礼,敬酒。

  陈家父母面色多少有些难看,可他们自来坳不过孩子,更何况陈谦羽翼已丰,和那些十五六岁便成亲的世家子弟又有所不同。

  “祝你们白头到老,早生贵子。”陈母淡淡说着,将红包递给沈秀。

  沈秀在盖头底下嗤笑一声,偏偏被陈母听到,顿时变了脸色。

  陈谦忙道:“阿娘说的对。”

  这才解了围。

  新婚之夜,沈秀没有见红。

  陈谦用匕首割了手指,把血洒在锦帕上。

  沈秀的面色有点难看。

  陈谦却只伸手揽过她的肩膀,把她按在怀里。

  那是沈秀第一次靠着旁人的肩膀。

  十年了,她的生命中,再不曾有人疼过,再不曾有人可以依靠,她靠着自己跌跌撞撞跑过十年,如今终于有人能一起分担,这温暖,实在叫人贪恋。

  沈秀闭上眼睛,泪水莫名划过眼角。

  陈谦手忙脚乱地帮她擦眼泪,哄道:“别伤心。习武的女子常有这样的事,我在地方军,常听说那些手下有功夫,或者杂耍班的女子,大多都是不落红的。”

  沈秀听此,忍不住笑出来。

  这个傻子,根本不知道她为什么哭。

  第二年,沈秀和陈谦的长子和苏九卿宋玉璃家的老二一起出生。

  两个男孩子,很快把京城搞得热闹起来。

  就连始终对沈秀很不待见的陈母,也难得对她有了些笑容。

  好在二人同住一个屋檐下,却井水不犯河水,好几日不见一面。

  边关平稳,苏小柒也该请先生了,宋玉璃回到京城常住。

  二人便时常凑到一处,说说笑笑,好不热闹。

  夏日里,两个男孩满地乱爬。

  沈秀和宋玉璃坐在房间里,瞧着孩子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你和陈谦还好?”宋玉璃小心翼翼问道。

  沈秀眉眼平和:“他很照顾我。”

  宋玉璃笑道:“那我就放心了,当初生怕牵错线。”

  “你们这些人,便总是想东想西的。”沈秀嗔怪道,“便如我,这两年就想不通一件事。”

  “什么?”宋玉璃问。

  “陈谦看上我什么了?”沈秀嗤笑道。

  走到院子里的陈谦停下脚步。

  宋玉璃瞧着沈秀半开玩笑半认真的模样,不禁轻轻叹了口气,无奈道:“你啊……是不自知……”

  陈谦推门而入。

  只见,沈秀斜倚着椅子上,有些没个正经,可举手投足间,却自有一种上位者莫名的威严和魄力。

  那十年军旅打磨出来的气质。

  别说是上京城,只怕全天下,也不会有几个女子有这样的威势。

  陈谦笑了起来。

  沈秀自是不曾见过,她身披铠甲,手持长剑,骑在骏马上,纵横战场的模样。

  那般耀眼张扬肆意的女子。

  这世上,自是有人爱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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