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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三代还宗


第36章 三代还宗

  和王秀芬相熟的好姐妹陈雨, 这些日子里和她一样,一得了空便往学堂跑。

  她识得的字还不多,握笔也有些生疏, 但心里揣着件事, 便格外有股韧劲。

  这日午后, 她在学堂角落里找了张桌子坐下,铺开了一张信纸。

  陈雨研墨落笔, 凝神聚气,在纸上一笔一划地书写。

  她写写停停, 不时蹙眉思索, 偶尔还会翻开手边从藏书室里借来的那本《蒙学字汇》,字字句句艰难地查对着什么。

  从天光明媚到日光渐沉, 她写的不算顺利, 甚至还手误写废了好几张纸, 画得上面全是大小不一的墨点,又揉成一团放在旁边。

  最后, 一封短短的信终于在她面前铺展开来。

  她拿起那张纸, 有些期盼,又不由自主地忐忑,本想找温青时帮忙看看,却觉得自己写得太过粗陋, 恐怕入不了眼, 只得捏着信纸, 在原地踌躇。

  正彷徨间, 一个温和的声音吸引了她的注意:“陈大娘, 您是在写信吗?要我帮您看看吗?”

  陈雨抬头, 见是温玉不知何时走了过来, 正含笑看着她。

  她们也算熟稔,温玉不仅会和她们一起忙农活,闲时还会来学堂里逛逛,大家看到她,都会觉得安心。

  陈雨像是找到了主心骨,连忙将信纸递过去,有些不好意思地搓着手:“哎,温丫头,真是麻烦你了。我、我才刚学了些字,怕写得不好,有什么错处……”

  温玉接过信纸,仔细看去。

  上面的字迹确实有些稚嫩,有些笔画歪歪扭扭,但能看出书写者下了许多苦功。

  信的内容很简单,是写给一位妹妹的,问候之外,也简要描述了禄溪村如今的变化。

  她写粮食丰收了,日子有盼头了,连她这把年纪都开始学认字了,字里行间洋溢着喜悦。

  末尾,她有些笨拙,却十分热切地邀请妹妹回来看看。

  陈雨在一旁紧张地注视着温玉的表情,见她看得仔细,忍不住小声解释道:“我堂妹妙之,她和我不一样,小时候家里条件稍好些,她是正经开蒙读过书的,认得不少字。”

  她又有些局促地搓了搓手:“唉,我就怕我写得不对,词不达意,平白让她笑话……”

  温玉看完,将信纸轻轻递回给陈雨,宽慰道:“陈大娘,您放心,这信写得清清楚楚,意思明白得很,一点问题都没有。您妹妹看了,一定能懂您的心意。”

  陈雨闻言,顿时长舒一口气,脸上如释重负,仿佛完成了什么天大的事一样,小心翼翼地将信纸折好。

  犹豫了一下,她又看向温玉,眼神里带着小心翼翼的期盼,声音也压低了些:“温丫头,还有个事,我想问问你。”

  “您说。”温玉打起了精神。

  “要是妙之她……真的回来了,你看能不能在学堂里,也给她安排个事儿做?”陈雨顿了顿,终于把压在心里几天的话说了出来。

  她见温玉认真听着,便继续解释道:“我妹妹她的学识比我们强多了,当初还有家境不错的人家看中,想聘她去给家里的小姐开蒙呢。不过后来她成亲了,走不开,事情就做罢了。”

  “我看你如今忙里忙外,又要操心地里又要管着学堂,实在辛苦。她若是能来,哪怕只是帮着教教孩子们认几个大字,也是好的……总能给你分担一点,是不是?”

  温玉听着,眼睛微微一亮。

  这倒真是个意外之喜!

  她正愁学堂扩张,师资不足,若真有一位读过书的女性能来帮忙,简直是雪中送炭。

  观众们也十分欣喜。

  【哇!新老师预定!】

  【太好了,学堂确实需要更多老师,尤其是女老师!】

  【支持,现在女孩子多了,如果她能来,会方便很多。】

  【期待分班教学,现在混龄上课确实有点吃力了。】

  【陈大娘加油!一定要把妹妹喊回来啊!】

  无论如何,这都是个好的开始。

  “好啊。”温玉答应得十分爽快,“陈大娘,这是大好事啊,咱们学堂正缺人呢,若您妹妹愿意回来,我们随时欢迎。她这样识文断字的,再来几个也不嫌少!”

  得到温玉肯定的答复,陈雨喜出望外。

  但很快,她望着窗外,又轻轻叹了口气:“唉,就是不知道,这封信能不能送到她手上,她又愿不愿意拖家带口地回来。这一大家子人,出去都三年了,在外头也不知究竟过得怎样。”

  “不管怎么样,这信,我总得寄出去试试……”

  她捏紧了手中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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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家的驴车沿着官道,一路向着禄溪村的方向行去。

  车轱辘碾过土路,扬起阵阵尘土。

  陈妙之紧紧搂着女儿千山,目光投向窗外倒退的陌生景致,心绪却早已飞回了阔别近三年的故乡。

  她下意识地从衣服里抽出那封信。

  来自禄溪村的,堂姐陈雨亲笔写来的信。

  信上说,村里和之前大不一样了。地里长出了足够大家吃饱的粮食,还有余粮能卖上不少钱,甚至破天荒地办起了学堂,连女子都能进去读书。

  堂姐自己,就是因此学会了写字,这封信便是证明。

  正是这封信点燃了她心底几乎熄灭的火,让她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回去看看。

  可丈夫刘浩炎却对此不屑一顾。

  “胡扯!”他当时就跳了起来,抬手想抢过陈妙之手里的信,“你堂姐陈雨?那个斗大的字不识一筐的村妇?她还会写字?骗鬼呢!”

  他的唾沫星子几乎喷到陈妙之脸上,让她下意识往后躲了躲。

  他却变本加厉:“你们女人家头发长见识短,看不明白,我清楚得很!指不定是哪个野汉子甜言蜜语哄了她,代笔写了这劳什子,骗你回去还不知道安的什么心!”

  陈妙之心底并非没有疑虑。

  堂姐的确从未读过书。

  但信上那些关于学堂,关于女子也能读书上学的描述,却又让她无比向往。

  若真如刘浩炎恶意揣测的那般,是堂姐找了哪个男人代笔,哪个男人又会写出这般在这个世道看来堪称“离经叛道”的内容?

  这根本说不通。

  更重要的是,背井离乡的这三年里,她无时无刻不想家。

  “不管你怎么说,那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有我挂念的亲人。”这一次,陈妙之却不像以前那样退让了,反而带了些刘浩炎意料之外的执拗,“我总要回去亲眼看看。”

  刘浩炎被噎了一下,瞬间恼羞成怒,声音拔高:“反了你了,一个婆娘还敢跟你汉子犟嘴!”

  陈妙之轻轻抬起眼,神色淡漠。

  她甚至没有提高声调,却一句话压得他说不出半句话。

  “你是不敢回去吧?”

  刘浩炎扬起的手僵在半空,脸上的怒容也凝固了。

  陈妙之的目光扫过他局促的神情,讥诮道:“你当然不想回去了,在外面,没人知道你的根底,你可以自称‘刘老爷’,自然潇洒自在。”

  她微微停顿,看着对方骤然变化的脸色,一字一顿。

  “可回了禄溪村,你就永远是那个入、赘、的、女、婿。这一点,你走到哪儿都改不了。”

  “我……”刘浩炎张了张嘴,想反驳,想呵斥,却发现所有的言语都堵在了喉咙里。

  他确实否认不了。

  早年刘浩炎家境贫穷,连房子和田地都没有,为了谋生,只能选了这条道路。

  刚入赘时,他看在陈家家境的份上,还算收敛,表现得勤恳本分。

  可自从三年前,一家子逃荒出来,离开了禄溪村的乡亲们,失去了家族无形的约束,他竟渐渐露出了本性。

  在外面,他腰杆挺直了,嗓门也大了,仿佛彻底忘了自己“赘婿”的身份,还一口咬定,全家人能在这荒年活下来,全是靠他挣来的那点微薄收入。

  刘浩炎在家中越发颐指气使,甚至几次三番强硬地要求,将两个孩子都改随他的刘姓。

  在外人面前,趁着无人知晓他们的根底,他竟大胆地自称起“刘老爷”,称他们是一家“刘姓人”。

  直到某次饭桌上,他又旧事重提。

  陈妙之积压已久的怒火终于爆发,她“啪”地撂下筷子:“刘浩炎!你这般行事,是要逼着我陈家‘三代还宗’吗?”

  刘浩炎也彻底撕破了脸,阴阳怪气地嘲讽:“什么陈家?世间夫为妻纲,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既跟了我,就是刘家的人!一个妇道人家,还敢在我面前拿乔耍横?”

  “既然这般看不上我陈家,这日子也不必过了!”陈妙之竟半步不退,站起身来,斩钉截铁道,“和离!”

  刘浩炎竟像是就等着这句话,立刻接口:“和离就和离!你以为离了你陈家,我就活不下去?哼,外头有的是女人想跟着我刘浩炎过活!”

  饭桌旁,儿子沛川假装低头扒饭,眼珠却滴溜溜转着偷看两人。

  女儿千山则往母亲身侧靠了靠,一言不发。

  任谁都看得出,这一家的裂痕早已不可弥合。

  只因和离需回原籍办理,此事才被勉强压下。

  这次拿到信后,陈妙之再次旧事重提。

  “你不是日日想着和离,想去当你的刘老爷吗?正好,我们回禄溪,把手续办了!”

  “走就走!谁怕谁!”刘浩炎被她一激,竟是梗着脖子答应了,一副巴不得立刻摆脱她的模样。

  于是,这早已离心的一家人,同路异心地踏上了返乡的路。

  一路上,刘浩炎故意只带着儿子沛川另租了一辆车,却把女儿千山硬塞到了陈妙之手里,仿佛急于和她们划清界限。

  临登车前,他还不忘撂下狠话:“和离可以,但儿子必须归我!他是我刘家的种,以后就叫刘沛川,给我刘家传宗接代!”

  十岁的沛川紧紧牵着父亲的手,像是找到了最大的靠山。

  他竟也学着父亲的腔调,对着姐姐得意地做着鬼脸,尖声笑道:“哈哈哈,爹辛苦赚钱养家,是顶天立地的大丈夫!以后我就要跟着爹,你就跟着你那没用的娘过去吧!”

  一直沉默的千山忽然抬起头,黑白分明的眼睛望着父亲:“那我呢?”

  刘浩炎不耐烦地瞥了女儿一眼,那眼神不像在看自己的亲生孩子,倒像是在看一件碍事的杂物。

  他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你?赔钱货。”

  既然已经撕破脸皮,他连最后一丝虚伪的温情都懒得维系。

  陈妙之的心彻底凉了下去。

  她一言不发,只用力将女儿更深地搂进怀里,决绝地转身登上了车。

  颠簸的车里,千山依偎在她身侧,抬头看着她,眼睛清澈:“娘,爹说的……是真的吗?”

  “他说胡话!”陈妙之的怒气还没平息,“他算什么挣钱养家!”

  逃荒前两年,家里能有口饭吃,全仗着她从陈家带出的积蓄和变卖嫁妆首饰换来的钱苦苦支撑。

  直到去年积蓄花完,一家子眼看就要彻底坐吃山空,刘浩炎才极不情愿地出去做点短工。

  可他挣来的那几个铜板,几乎连他自己打酒喝都不够!

  每每喝了酒回来,他便寻衅撒泼,指天骂地,把一家子都扰得不得安宁。

  他看不上女儿千山,唯独对儿子沛川极尽溺爱,指望着这根“独苗”将来光耀他刘家的门楣。

  如今看来,这儿子算是彻底被他养歪了,自私凉薄,与他爹如出一辙,是个喂不熟的白眼狼。

  陈妙之花了些时间安抚女儿的情绪,看着她安静睡下,才再次展开堂姐的信。

  以前的事情,她还是记得的。

  堂姐家的光景以前比她还不如,生了五个女儿一个儿子,堂姐作为长女,从小就只能眼巴巴看着弟弟被送去开蒙读书,自己却连摸一下书本的资格都没有。

  可如今,堂姐在信里写道,你快带千山回来吧,现在村里女孩子也能读书了。

  妙之,你忘了么?你小时候也是读过几年书的,识文断字。

  若是你回来了,说不定还能在学堂里谋个教书的差事呢……

  陈妙之的手指轻轻抚过上面的字,仿佛听到堂姐在呼唤她。

  妙之,你回来吧。

  她忽然想,回到禄溪村,或许对她和千山来说真的是件好事,能斩断过去,重新开始。

  至于刘浩炎……

  她的目光越过车窗,落在不远处的另一辆车上,眼神彻底冷了下来。

  回了禄溪,便是桥归桥,路归路。

  她倒要看看,他们父子那套不知天高地厚的做派,回了禄溪村,还行不行得通!

  作者留言:

  女昏者,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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