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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第93章

  “给老子站住, 姓温的!”

  “温宸,识相点!还想要命的话,就把宝贝交出来!”

  “温老弟, 别跑了, 我没有恶意, 我就是跟你商量商量,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你是山阳书院的头名, 这个道理你该懂得才是!”

  不论后面追赶的黑衣人怎么喊话,温宸既不回头,也不回话。

  只捂着受伤的胳膊一味的往前跑, 他很清楚, 这些人的话,无论是发狠还是怀柔, 结果都不会变,自己只要停下,就会被后面的人杀死或者拷问。

  匹夫无罪, 怀璧其罪, 温宸今年十五岁,是个孤儿,身无长物,唯一的财产, 便是父母临终前给留下了一个南熏门外的小院子, 并不值什么钱,但是也能让他不至于露宿街头。好在温宸书法写的好,经常给人抄书赚钱, 所以才能负担的起束修,在汴京山阳书院读书。

  可不知什么缘故,三个月前,书院开始有传言,说他祖父当年得到至宝随侯珠,后来传给了他父亲,他父亲亡故,如今传给了他,从那之后,书院里便经常有人来找他旁敲侧击。

  对此,温宸实在是烦不胜烦,他祖父当年确实是朝廷重臣,家里也富裕过,但那都是十二年前的事了。

  在他三岁的时候,家道中落,七岁的时候父母双亡,他是一天富贵日子都没有过过,最穷的时候就差吃蚂蚱蝗虫了,又哪里有随侯珠那样的天下至宝呢。他唯一的愿望便是好好读书,考上功名,重新光耀温家门楣,完成父亲临终前的期许。

  原本今日是书院放假的日子,他和往常一样回到家,才一进大门,温宸便发现了不对劲,因为家里只有他一个人住,为了防贼,他每次出门的时候,都会把小石子在踩脚的位置,摆成一个日字,这样每次一开门,就知道有没有外人来过。

  这么久以来,日字从来没有变过。

  但是今日,借着月光,温宸清楚的看到,日字少了一横。

  长久以来的谨慎性格,让温宸瞬间生出了警惕。

  有不速之客在自己家里!

  会是谁?不点灯?也不提前告知!藏在自己家里!原本温馨的老宅,在这一瞬间似乎变成了一只怪兽,张开大口,择人而噬。

  温宸的反应很快,他没有再合上门,而是将背上的书箱轻轻的放在地上,转身就开始往外跑。

  事实证明,他的判断是对的,见他没有进宅子,躲在屋子里的三人迅速的冲了出来,在后面紧追不舍。

  一刻不停。

  “哈哈!温宸!你跑不掉的!前面就是禹王台,除非你跳下悬崖,否则你今天插翅难飞!”

  “温老弟,你放弃吧,只要你交出随侯珠,我保证不会伤害你。”

  “不把宝贝交出来,哼!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追赶之人说的不错,前面就是禹王台,下面就是万丈悬崖。

  一路上,在三人的夹击下,他的右臂已经被刀划伤了。

  跑到无路可逃,温宸终究还是停了下来。

  气喘吁吁的道:

  “我就算交出来......也是我的死期!”

  作为山阳书院的头名,温宸自然不是傻子,这三人都黑衣蒙面,还拿着刀,怎么可能让自己活下去。

  “呵呵,你小子还挺聪明!不过,至少主动交出来老子可以留你个全尸!”

  红脸汉子嗤笑一声。

  “你们杀了我也没用,东西我没有随身带着,我也不要什么全尸,你只要告诉我,究竟谁要这东西,让我做个明白鬼就行。”

  “呵呵,你小子死到临头,倒是要求还挺多,反正你也是个死人了,告诉你也无妨,是荣大公子!”

  “荣庆?”

  已经被逼的走投无路的温宸,眼中闪过一抹阴沉。

  因为孤儿的身份,又偏偏学业出众,所以山长非常的照顾他。这也导致他在山阳书院被许多人嫉妒,没有朋友,很多时候都是独来独往。这么多书院学子中,唯独荣庆愿意和他相交,他是他在山阳书院唯一的,也是最好的朋友,温宸没有亲人,在心里将荣庆当作自己最信任的兄弟。

  想不到,竟然会是他。

  想到前几天,荣庆一脸真诚的让他把随侯珠藏好,别被人偷走了。当时他还以为对方是为自己担心,还诚实的告诉对方自己真的没有那个东西,而对方脸色微变,转而邀请自己去他家。现在想来,那个时候,荣庆就已经想杀死自己了吧!

  温宸的心中翻江倒海,他感觉到一种深深的愚弄和背叛。

  “没想到吧?乡巴佬,你不会真的以为大公子金尊玉贵,会把你当兄弟吧!”

  身材壮硕的红脸汉子哈哈一笑,不屑地道:

  “傻小子别磨磨唧唧的,快说,珠子在哪?老子忙完还去喝花酒呢!”

  “你附耳过来!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温宸捂着潺潺流血的右臂,语气虚弱的道。

  “你他娘的事情可真多。”

  红脸汉子吐了口唾沫,提着刀大大咧咧的走到了温宸身前,在他看来,自己这边三个人,这个半大小子,胳膊还受了伤,又能把自己怎么样。

  “现在可以说了吧!”

  “你凑近点。”

  温宸眼神一暗。

  “真麻烦。”

  红脸汉子不耐烦的嘟哝了一句,还是凑近了他。

  “珠子就在......”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红脸汉子分神之际,温宸趁机抬手,死死的拉住了对方的领子,一起往后倒去。

  “啊!”

  伴随着一声惊惧的惨叫,两人一起落下了悬崖。

  “ 啊!”

  看书的朱旭也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惊呼。

  接着往下翻,没有了。

  因为情节太紧张了,朱旭一直摒着呼吸,这一刻忍不住吐了一口气,将因为刚才看的太激动,捏的有些变形的稿纸放回桌上。

  头一次遇到这种跳崖的设定,朱旭一脸的震惊:

  “这,这这......后来呢?温宸死了吗?”

  “额......还没写呢!”

  杨蔓娘的断章功力,经过上几本书的磨练,已臻化境。

  所以,后面的内容,毫无疑问,自然是还没有写了。

  当然,她倒也不是故意的,而是对跳崖之后的奇遇,还没有完全想好,是要捡到修仙秘籍,在悬崖底下练好本事,出来手刃仇敌?还是直接穿越到一个新的可以修仙的世界,拜入修仙门派学艺?

  这对于话本儿来说,绝对是两个不同的剧情走向,所以她自然要慎重一些。

  可是,究竟要为主角设置哪一种奇遇呢?

  首先,在悬崖底下捡到高深的修仙秘籍,这绝对是爽的,练好本事出来手刃仇敌也很爽,但这种爽是一时的,短暂的。

  这样的设定在武侠话本儿里算顶配了,修仙的话总感觉还是差点儿意思,在这个大宋背景的低武世界,主角就算学会了修仙又能怎么样?手刃仇人又能怎么样?之后的剧情根本无法推进,因为他在这个世界没有对手,是无敌的。

  世界观不够宏大,没有奇幻宏大的修仙世界做支撑,这修仙就有点儿像螺蛳壳里做道场的感觉。而且不能持久,可能写不到十万字就没有什么可写的了,这显然不是她想要的。

  杨蔓娘撑着下巴,摩挲着桌上冰凉的青石镇纸。思量了许久,还是决定让男主跳崖,真身穿越到一个真正可以修仙的世界,去拜师学艺。

  她试着想了想之后的剧情,越想越觉得这样安排靠谱。首先,如今市面上所有的穿越都是玉佩穿和魂穿相结合,真身穿越在大宋还是头一次,这绝对是一个很好的噱头。

  其次,不直接捡修仙秘笈,而穿越到修仙世界,可以更好的给大宋读者展示,更宏大而且完全不同于大宋的修仙世界观,让自己话本儿里的修仙更有说服力。而且,也可以通过主角的成长和脚步,在书里给大宋读者展示以往从未有过的,真正的修仙门派,长老,灵宝,灵兽,斗法,飞行法术,储物袋这些,让其成为一本真正的教科书般的修仙话本儿。

  当然这样的写法,有点慢热。最初可能会因为主角穿越,暂时无法去报仇而让读者觉得不够爽,但杨蔓娘相信,只要真正的情节展开,大家会喜欢上的。

  “娘子的话本儿完结后,最近市面上又出现了一大批类似杨卿臣随身师父的文,我本来以为这本新书也会延续之前的风格。没想到杨娘子又另辟蹊径,虽然我不知道这本书后面会如何,但不得不说很吸引人,我看第一遍的时候,一直都是屏气凝神的,真的很为温宸紧张。”

  因为存稿到此嘎然而止,让朱旭有些意犹未尽。所以,他不免又花了一会儿的时间,复读了一遍。读罢,朱旭长长的呼了口气,语气有些感慨的道:

  “不瞒娘子,我才看了这么两章,就特别气愤那个背叛好友的荣庆,特别想知道温宸后面会怎么样!他掉下悬崖了,会死吗?以后还有机会找荣庆报仇吗?”

  显然,杨蔓娘笔力高超,开头三言两语便把男主温宸的生平和境遇交代了清楚,还同时设置反派和冲突,最后还制造了一个巨大的跳崖悬念,让看书人的情绪瞬间便被调动起来了。

  尤其是其中兄弟背叛的套路,虽然狗血,却很勾人。已经把朱旭这个久经世世事的老油条牢牢给钩住了。看了书之后,产生了强烈的代入感,仿佛自己就是温宸,经历了兄弟的背叛,被逼的走投无路带着一个敌人跳崖一般,可见杨蔓娘人物塑造之成功了。

  “哈哈,等我写完东主就知道了!”

  杨蔓娘没有剧透,而是卖了个关子。

  转而说起后天给杨士林办庆祝宴席的事情。

  “到时候,东主和大掌柜也要来啊,顺便把夫人和家里的孩子也带上,热闹一下!”

  杨蔓娘之前参加过朱家的喜雪宴,也参加过大掌柜家孙子的满月宴,和两家的夫人孩子自然也是见过面的。

  “那是自然,我怎么能不给杨娘子面子!”

  朱旭笑呵呵的答应罢,想起杨蔓娘的年纪,又不放心的道:

  “你这里东西齐全么,毕竟是头一次办宴席,不然我让拙荆来帮忙料理吧!”

  “哈哈!不用麻烦,本身请的客人也不多。我跟行老把要用到东西租来了,还有临时的帮闲和厨子也雇了,到时候夫人来了只管受用便是。”

  杨蔓娘在大宋虽然没办过宴席,却也参加过好几次,究竟该怎么办她心里也是有章程的。

  “对了,到时候只当我是世林的大姐就好,可别不小心把我的身份泄露了。”

  “哈哈,杨娘子放心吧,我省得。”

  送走了朱旭,中午吃罢孙婶做的热汤面,杨蔓娘就回书房继续写稿子。

  虽然朱旭没有催,但是他亲自过来,杨蔓娘就明白其中的意思了,显然是希望自己能尽快发新书,杨蔓娘自己也正有此意,反正冬天她整日猫冬,也不爱出门,原本就打算后天给杨士林办完升职宴,就开始正式连载的。

  还是先抓紧时间多存点存稿。

  伴随着失重的感觉,听着耳边烈烈的风声,温宸有些不甘,最后也只拉了一个狗腿子当垫背的,跟荣庆之间的仇,自己今生大抵是不能报了。

  他从领口掏出那颗灰扑扑的的父亲留给自己的佛珠,紧紧的攥在满是鲜血的手里,有些遗憾的想,自己马上就要落下悬崖死了,也不可能考科举,父亲的遗愿自己终究是无法完成了。

  正想着,突然,一阵强烈的冰冷感从右手上传来。

  让温宸在这炎热的夏夜里打了一个冷颤,他有些诧异的往右手上望去。

  突然被眼前神奇的景象震住了!

  一缕淡淡的银色光芒,从手中的佛珠里散出,照亮了他的右手,借着这光芒,温宸清楚的看到,那原本灰扑扑的一点也不起眼的佛珠,被他握在手上,在沾染上自己的鲜血之后,慢慢的变成了剔透的银色。

  它是如此的光华流转,仿佛天上的星辰降落人间,以至于将死的温宸极力的忍受着冰冷的感觉,也未曾扔掉它。那如同月光一般银色光芒仿佛有生命力一般,开始从他的右手开始,往全身而去。随着身上的光芒越聚越多,温宸只觉得浑身越来越冷,几乎要被冻僵了。

  不过眼下性命堪忧,他即将掉落崖底,温宸顾不得细想此事,突然的光芒让他生出了新的求生的期望,他脸上带一丝紧张的注视着黑黢黢的悬崖下方,忍着周身冰冻僵硬的感觉,右手艰难的一拂,试图借着这突然出现的光芒,寻找可以减缓自己的下落速度的树木。

  但也正是这不经意的一挥手,让温宸惊讶的一幕出现了!

  那银色的光芒,像带着尾巴的彗星从空中拂过,紧接着一枚透明的拳头大小的圆球,突然从夜空中诡异的浮现而出,并且银色光芒的注入下,迅速的变大扭曲拉长。

  几乎一转眼间,一道七八丈长、数尺宽的柱状通道,出现在了温宸身前。

  温宸一呆,甚至还没明白怎么回事时,一道七色霞光就从这通道中,仿佛蛇类吐出的信子一般,一闪即逝的倾泻而出。

  因为距离实在太近,霞光速度又太快,对面的温宸没有丝毫提防的就被这霞光罩住。

  然后便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吸力。

  “啊!”

  伴随着重物落地的声音,崖底传来红脸汉子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

  与此同时。

  离崖底堪堪不到一尺,眼看就要粉身碎骨的温宸,被霞光一吸而入。

  昏迷前的他,紧紧的攥着手中的珠子,脑中闪过了三个字:

  随侯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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