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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重女轻男 二十六


第134章 重女轻男 二十六

  余氏一个人, 哪里顶得过三个人的围追堵截?

  更别提她在这种满是杂草的地方根本就是寸步难行。而梁氏已经习惯了走这种路,还没有跑多远,就被三人拦了下来。

  *

  余老爷哪怕对女儿恨铁不成钢, 却还是免不了有几分担心。几乎是一整夜都没睡着,天蒙蒙亮他就起了,没有得到任何消息,他只能按照往常一般去铺子里。中午时, 有人送来了一个上锁的小箱子。

  看到那个箱子,余老爷心里一突,总觉得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他也没有让底下的人帮忙, 而是亲自取下箱子上的钥匙打开。

  箱盖一打开,先闻到了血腥味。

  余老爷看见了箱子里如云的黑发,还有发丝中间血迹都干枯了的小手指。手一颤, 手中的盖子砰一声砸了回去。

  箱子盖上了,余老爷却难以忘记自己看到的情形。

  好半晌, 他才鼓起勇气重新打开, 从发丝里翻到了一封信。

  信上用歪歪扭扭的字迹写着让他送五千两银子, 如果天黑之前不见银子,就会要了余氏的命。

  余老爷真的是又气又无语,余府所有的东西加起来都不一定能折到五千两银子……卖宅子, 卖铺子包括卖船的都是要时间的,十天半个月至少,哪儿能当天就能拿到钱?

  他早就提醒过女儿,不要太信任周家人。可是女儿还是一门心思奔着周家去……不救女儿, 他会心中有愧,不过, 夏明朗给的时间这么近,他刚好可以抹掉心头的愧疚。

  不是他不想救,而是来不及!

  如果夏明朗胆敢对女儿动手,他一定不会放过。到时把人送到公堂上给女儿偿命!

  夏明朗送出箱子的时候天才蒙蒙亮,从天亮等到天黑,一直没有看到有人送东西来。余氏没被捆着,缩在旁边瑟瑟发抖。不是她不想跑,而是跑不了,她之前也跑了的,结果被拽回来砍了一个手指。

  如今手指受伤,都不敢去扒拉路旁的草,拉不到草,跑得会更慢。会更快被捉回。

  随着天色暗下,夏明朗脸色越来越难看,余氏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完蛋!

  这男人脾气不好,绝对不会放过她……如果早知道自己会落到这样的境地,她说什么也不会出来见面。

  是家里的被子不够软,还是丫鬟不够贴心?

  余氏真的是越想越后悔。

  那边的夏明朗心里盘算着时辰,眼看城门已关。回头看向余氏的目光满是不善。

  余氏吓一跳:“夫君,我……你再等等,父亲想要卖宅子没有那么快,至少也要给个两三天的时间。”

  夏明朗摇摇头:“你想多了,如果他真的想救你的话,会把家里的现银凑一点来。现在我连人都没看见,根本就是不想救你,你没有那么重要。”

  周家夫妻听到这话,心里也很失望,其实他们早就猜到了余老爷可能不会举家之力救女儿,却没想到,他们连意思一下的想法都没有。

  余氏满脸是泪,慌慌张张摇头否认,因为太过害怕,她一个字都说不出,看着夏明朗越靠越近,她吓得不停往后挪。

  “不要动!”全是杂草的地方,每一步都不好走。夏明朗不愿意跟猫捉老鼠似的去追人,把人喝住后,上前一把掐住了余氏的下巴,“曾经你说,愿意为我付出所有。实则你一点用都没有,那些山盟海誓就是废话一句,本公子身在高位的时候,处处都照顾着你。身份一调转,你比我还废。遇上你,本公子简直是倒了八辈子的霉,当初就不该挑你。”

  越说越愤怒,他把人狠狠一推,还不解气,又抬脚踹了两脚。

  余氏胸口剧痛,敢怒不敢言。

  当初两人的婚约确实是夏府提出,只是那时候夏老爷怕儿子不愿意,让他们年轻人先见了面,互相有了意才开始谈婚论嫁!也就是说,夏明朗当初挑中她,本来看的也不是她的娘家。而是她本身容貌不错!

  夏明朗看她跟个闷葫芦似的,拿出昨天切小指的匕首,冲动之下,抢过她的手就切。

  余氏当然不愿意,拼命挣扎,拼命往后挪。她自己的手死死捂在身下,无论夏明朗怎么扯,都不肯拿出来。

  夏明朗本来就在气头上,几次抓不到人就烦了,拉着她的腿就开始切:“夫人,余府不缺下人,你没了腿,回头找个大力婆子背着就行,岳父以为我跟他开玩笑才不肯帮忙。我得动点真格的,你再委屈一下。”

  余氏吓得魂飞魄散,这一次周家夫妻也上前帮忙,她无论如何也挣脱不开,惨叫声惊起飞鸟一片。可惜,他们所在的地方实在偏僻,都没人路过。以至于夏明朗用钝刀子割人,甚至因为没有力气,割了近半个时辰,始终没有人来。

  到了后来,余氏晕过去了。

  等她再醒过来,看到自己左脚已经不在,小腿末端用衣衫包着,渗出了不少血迹。甚至已经有虫子在那里爬,余氏尖叫连连,刚吼出声,就被扑过来的梁氏捂住嘴。

  余氏一想到自己腿没了,就冷静不下来,早知如此,就是打死她,她也绝对不会跑到偏门去见周家人。这一家子根本就不是人,是畜生。

  现在也不知道是什么时辰了,月亮高悬,周围一片黑漆漆的,余氏自小养尊处优,从来没有待过这样的地方,大晚上的也不敢乱动。可是,她不得不动!

  忙活了这一天,没吃什么东西,也没喝水,可她还是尿急。当着夏明朗对面她都不好意思方便,更别提边上还有周父。

  余氏也不好把自己要方便的事情嚷嚷出来,干脆悄悄往草丛里挪,打算挪远一点后再解决。

  她的小腿很痛,脚也痛……明明那只脚都已经不在了,可是脑子告诉她脚痛得像是被碾成了肉末似的,不挪动她都痛得满头汗,哪里挪得动?

  “娘,我要方便!”

  梁氏被叫醒,听到这话,只觉得烦躁,她走这样的路如履平地,却不代表她能扶着一个人走,边上两个男人此时睡得很香,她不想打扰。

  “就拉裤子里吧,你早晚都要习惯的。”

  余氏:“……”

  她才不要!

  畜生才到处拉呢。

  “我不!”

  余氏摆摆手:“那你就忍着吧。”

  当余老爷收到女儿一只纤细惨白的脚时,吓得隔夜饭都吐了出来。昨天收到秀发和手指,他虽然担忧,却没怎么放在心上,头发和手指都可以借别人的嘛。可是今天这只脚……女儿的脚背上有一颗黑痣。此时摆在面前的脚因为没了血色,衬得黑痣更黑!

  余老爷吐完后,确定这是自己女儿的脚,直接将桌子都掀了,咬牙切齿地道:“夏明朗,老子绝对不会放过你。”

  他已经派人去找周家人的落脚地,奈何没有寻到丝毫踪迹。女儿都已经受伤了,再耽搁一天,搞不好要的就是女儿的命。他立即起身去了衙门,状告夏明朗为了一己私欲害他女儿性命。

  乔大人听到出了人命,只得放下手里的事,其实做一方父母官很忙很忙。辖下鸡毛蒜皮的小事和人命关天的大事,还有修桥铺路,春耕秋种,河道改良,他样样都要过问,这两天家中还不安宁。

  他不想和离!

  奈何红阳县主根本就不是与他商量,只是告知他。然后带着女儿搬了出去,说什么也再不与他碰面。

  乔大人娶红阳县主,让自己的妻儿憋屈了好多年,却半分好处都没有得到,哪里甘心?

  红阳县主做他的妻子,至少这个名头能够唬人,现在她带着女儿离开,他连这名头都没有了。思来想去,他总算知道了源头在何处。

  起因就是安姨娘让他把女儿嫁给夏府的公子……红阳大概是因此心灰意冷。

  安姨娘看男人心情不好,谨小慎微在旁伺候。乔大人一抬手,直接将杯子都打翻了。

  “不想喝,不想喝!你天天就让人炖,不要银子吗?”

  安姨娘险些被烫伤,委委屈屈道:“郎君,我这还不是为了你。你天天那么忙,我怕你虚嘛。”

  “不虚!”乔大人很不高兴,“安娘,当初是你说这门婚事不错。你提议时,是不是早就料到了会发生今日的事?”

  安姨娘惊讶:“不是。”

  真的不是,其实红阳县主还行,只要她生气的时候不与她顶。大部分的时候都很好说话,安姨娘只是不想让男人的嫡女嫁得比自己的女儿好。

  她的女儿嫁的就是一个商户子,当初老爷初到此处,女儿就和一个富家公子看对了眼。她借口说女儿嫁了能够尽快融入当地。男人对此很是感激,这些年对女儿也不错。

  如果不是红阳县主身份太高,她的女儿应该是原配嫡女才对。她已经输了许多,女儿的婚事上绝不能输。

  乔大人也知道安姨娘有一点自己的小心思,偶尔也会挑拨他们夫妻感情,但却绝对不敢把他们俩闹到和离的地步。

  “反正你没安好心就对了。”

  安姨娘哪里好承认这种话?

  “大人,我没有私心,就是觉得玉宜性子霸道。如果要是高嫁,肯定会给您惹不少麻烦,妾身这都是为了您着想啊,嫁入商户之家,不管她做什么,夏府都只能忍着!”

  乔大人也知道自己小女儿性子霸道,所以才顺着安姨娘的意思答应了夏府的求亲……谁知道会闹出这么多事来?

  都不能细想,越想越后悔!

  “外头那个告状的说凶手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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