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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第58章

  红烧肉作为一种费肉费糖费油费香料, 简而言之就是费钱的菜品,几乎是不会出现在普通老百姓的餐桌上的,但它的美名听过的人还是很多。

  林樾小时候的梦想之一就是能在过年的时候吃到一顿红烧肉, 这个愿望从他几岁时第一次听到红烧肉的名字,一直到他十几岁, 家里条件宽裕了,他娘才狠下心咬紧牙, 买了一块巴掌大的肉, 又去寻了个会做这道菜的老师傅, 林家的餐桌上才终于出现这道菜。

  林樾还记得那天晚上饭桌上的油灯点得亮亮的,足足两盏油灯, 桌子正中间就是一个小陶碗, 里头盛着满满一碗红烧肉, 油亮鲜红, 甜香诱人。

  那一天全家人都很开心,尽管花了很多钱, 并且在吃红烧肉的前后两个月里家里都不见一点荤腥。

  一家四口围着围坐在饭桌前, 一人夹了一块儿拇指大小的红烧肉, 肥瘦相间而且是肥的更多的红烧肉, 汤汁会从肉块儿上滴下来,浸润进米饭里,连米饭也带上了那一股油润的甜香气。

  就那一碗红烧肉,当晚林樾足足吃了三碗杂粮饭, 最后剩的一点汤汁,还给他拌饭吃了。

  这个只出现过一次的菜,也成了林樾最喜欢的菜,后来他自己攒了钱想去买肉, 但他娘不许,说钱要攒着他以后慢慢用,花钱不能大手大脚。

  尽管林樾知道他娘说的对但还是很难过,不过后来他和林杨一起去镇上卖点心,卖家里的果子,又赚了不少,这一回他娘终于没有再拦着他了。

  尽管第二顿红烧肉的滋味儿,比起第一顿好像没那么香了,但他还是很喜欢。

  林樾翻炒着锅里的肉,突然想起以前的往事,他有些想家了,等下次回去就买几块肉吧,他爹娘和林杨肯定也想吃红烧肉了。

  切成大块的五花肉,焯水去腥,放进锅里炒出油后出锅,再盛出一半的油放进油罐里留着炒菜,锅里剩下的油用来炒冰糖,等炒出糖色后倒入五花肉翻炒上色,再加入酒和酱油等进行调味儿,最后加入热水以及方才备好的香料和葱姜蒜,大火烧开,小火慢炖。

  随着柴火噼里啪啦的燃烧声,锅盖周围开始冒出热气,诱人的甜香也四散开来。

  油润的红烧肉,浓稠的排骨汤,再加上一碗拍黄瓜和小白菜,就是沈家今天的晚饭。

  宋寻春和沈正初两人背刚来到自家院外就闻见了这股香气,宋寻春还叹了一声,“也不知是谁家今晚炖了肉,这味道可真香。”

  没想到推开院门香味更加浓郁了,原来是自己家啊。

  两人洗手回屋,看着桌上饭菜,四目相对,全是震惊,今儿的饭菜都快比过年和吃席好了,像排骨和红烧肉这样的大菜,席面上大多只会出现一种。

  宋寻春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得花不少钱,心中暗道:不然还是给樾哥儿补贴一点儿,按现在家里这个花销,他赚的钱都攒不下来。

  林樾见他俩不动,连忙招呼道;“爹,娘,快进来吃饭,愣在那儿做什么?”

  沈正初笑道:“看到今儿饭菜太好,我和你娘都看呆了。”

  沈凌之猛猛点头,“我也是,我哥哥做的红烧肉,真的太香了,比吃席还要好!”

  因为吃席一桌上至少得八个人,一碗肉刚上桌,转眼就没了,尤其是和小孩儿坐一桌,沈凌之根本抢不过他们。

  林樾盛饭的时候只盛了三碗,“爹,娘,凌之,你们先吃。”

  宋寻春刚拿起筷子又放下了,疑惑道:“这是怎么了?哪有做这么一大桌子菜自己却不吃的。”

  沈正初和沈凌之也一脸疑惑地看着他。

  林樾连忙摇头,“娘,我就是想着淮之这几天回来的晚,晚饭都是一个人吃,所以今儿我想等他一起。”

  平时林樾都是把饭菜留在锅里温好,并不会等他,但今晚要不同一些,他还是更想等沈淮之回来再吃饭。

  宋寻春立马道:“那这样,我们也等会儿。估计淮之还有半个时辰就回来了。我们一起等他。”

  林樾立马摇头,他想等是他自己的事,而且他现在还没有那么饿,但沈正初夫妻俩都在地里忙活一整天了,哪还能再耽搁吃饭?

  “娘,真的不用,你们快吃,我等会儿去迎一迎他,刚好回来吃饭。”

  宋寻春还是很犹豫,良久才开口:“罢了,听你的,那肉可盛出来了?现在就得放到锅里温着,等会儿你们好吃个热乎的,要是放凉了再热,味道就没那么好了。”

  林樾点头,“肉和菜都盛了,就排骨没有,但这个有汤凉得慢,到时候吃也刚好。”

  林樾接到沈淮之的时候都快到榆水村了,远远地就看见沈淮之背着书箱过来,嘴里还念念叨叨的。

  林樾朝那边挥了挥手,得到一个目瞪口呆的沈淮之。

  沈淮之看见林樾的时候一下子蒙了,满脑子都是家里不会出什么事了吧?他立马大步跑上前,拉着林樾的手连声问道:“你怎么来了?是家里怎么了吗?”

  林樾明显更蒙,摇头:“没有啊,我就是想来接你,今晚家里炖了肉。我等你一起吃饭。”

  沈淮之这才松了一口气,随即又道:“怎么不先吃?这几日我回来得晚,这会儿天都快黑了,下回别等我了。”

  “也不是天天都等你,好啦,我们快回家吧,再耽搁饭菜都凉了。”

  回到家,灶房已经收拾的干干净净了,灶台上的水壶也不见踪影,许是沈凌之回屋洗漱去了。

  林樾迅速把饭菜端到桌上,又给沈淮之加了满满当当的一碗肉,“快尝尝,我觉得今天的红烧肉味道应该不错。”

  沈淮之看到桌上的饭菜也有些惊讶,但他没说什么,只默默地给林樾也盛了肉,“真的不用等我,你要是愿意,我吃饭的时候陪着我就好。”

  林樾头点的有些不走心,他也不是每天都有空闲的啦。

  但心里还是有些感慨,读书也不容易,想了半晌才开口安慰道:“不碍事的,马上就初八了,到时候你就不用再这么晚回来了。”

  林樾的安慰并没有起到作用,沈淮之明显更紧张了,读书十余年,他自知不是天赋异禀之辈,几年前能顺利考上童生已属不易,现在要考秀才,他真的很担心自己考不上。

  等沈淮之嘴上还是道:“是没有几天了,都不用初八,初六就不用早起了。”

  “嗯?为什么?”

  沈淮之喝了口汤,回道:“府城离咱们这儿有些远,要是走路估计得一整天,初八考试,最迟初七早上就得去,但以防万一,老师建议我们初六就去,到时候在府城歇一天再去考试。”

  林樾点点头,确实是初六去比较合适。

  两人一边闲话一边吃饭,倒也热闹,饭后,林樾搁下筷子,迟疑道:“我记得村里有养牛和养驴的人家,还有养螺子的,咱们租一头来拉车,到时候坐车去,这样也能快些,不然你走一整天,到时候影响了考试的状态就不好了。”

  沈淮之拒绝了,一头牲畜价钱称得上昂贵,租借也不便宜,到时候去府城,住客栈又是一笔花销,能省一点是一点,从小到大上山下河不知道多少次,走一天路比干一天农活儿还是要轻松的。

  林樾说不动他便闭嘴了,想着到时候和爹娘商量商量,只要他们发了话,沈淮之也拒绝不了。

  当晚,林樾依然是在昏黄的油灯照耀下睡着的,连沈淮之什么时候躺到床上的他都不知道。

  转眼进了八月,地里的苞谷黄了。

  这回林樾和沈凌之的小吃摊没有暂停,因为前一天还接了索唤的生意,不去不行,甚至还添了新的吃食。

  因为地里的活计需要人手,本来两个人的小吃摊也变成了一个人轮流去,第一天是林樾去,沈凌之一早起来就跟着沈正初夫妇下地掰苞米去了。

  林樾也起得很早,打扫院子,喂鸡浇菜,准备吃食。

  因为做面筋和凉皮有些麻烦,但只有凉粉和凉虾又很单调,而且最近的点心也没什么新意,所以林樾又琢磨了一个新的吃食,凉卷粉。

  头天晚上泡上大米和糯米,早上起来就把米熬成米浆,再加入生粉拌匀,蒸锅铺上蒸布,把米浆摊上去,等粉皮变透明后就用竹片挑出来,简单的凉卷粉就做好了。

  凉卷粉最好吃的做法是裹满馅料,比如菌菇馅儿,肉末馅儿,木耳馅儿等等,然后再沾蘸水吃,但准备馅料也很麻烦,所以林樾直接把卷粉切成宽长条儿,像拌凉粉一样直接拌了吃。

  一个人摆摊实在有些麻烦,幸好今日接到的索唤不多,而且都集中在午时。

  林樾他们在北门街摆摊儿这么多天,也和旁边卖包子的老板一家熟识了,平日里谁家忙不过来,上去搭把手都是常有的事儿,所以今天林樾特地请了她帮忙。

  “张婶儿,妹妹,可否劳烦你们帮我看着摊子两刻钟,我去送个索唤就回来。”

  张婶儿犹豫了片刻,才说:“成,让萍姐儿帮你看着,但要是来了客人,她许是招呼不了。”

  萍姐儿是个苹果脸儿的小姑娘,今年才十岁多,平时就跟着她娘来摆摊儿,时常到林樾他们摊子上玩儿。

  林樾连忙笑道:“多谢婶子,只看着就成,若是来了客人就说老板不在,请他略等等,或是下次再来都成。”

  林樾走前往小女孩儿手里塞了两块点心,又给她盛了一杯凉虾,一脸严肃道:“这是哥哥请你帮忙给的谢礼,不可以拒绝。”

  萍姐儿是个大胆的,回头看了她娘一眼,见她娘没说话,便端坐着身子回道:“多谢哥哥,但这太多了,我要一块儿点心就好,哥哥做的点心好吃,我很喜欢。”

  林樾摇头,“喜欢怎么能只吃一块儿呢?而且吃点心容易噎到,再喝一杯凉虾刚好,快拿着,不然哥哥下回不找你帮忙了。”

  帮一个小忙就有点心吃,萍姐儿根本拒绝不了,“那哥哥下回找我帮忙的时候,就不用给东西了,就当哥哥这回给过了。”

  “下回的事等下回再说。”

  林樾说完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才转身离开。

  干农活儿的时候,总觉得一天过得又快又慢,快是感觉明明忙碌了一整天,但地里的庄稼仍然没有收完,慢则是手上一直重复着同一个动作,砍苞谷杆儿再握住,苞米掰下来扔进竹筐,叶子扫过脸颊手臂和脖颈,不过片刻就会泛起痒意,当滑过汗水时除了痒还有些刺痛。

  这一忙又是几天过去,转眼来到初五,次日沈淮之便要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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