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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第96章

  “这款叫桂花蜜,专门为不爱喝酒的人打造。”凌息把桂花蜜拿出来交给庞东来。

  虽然刚刚没尝出酒味,但真正得知新品不是酒,着实令庞东来意外非常。

  他接过瓶子,盖子打开一股香甜的味道扑鼻而来,甜而不腻,越闻越好闻,而且闻起来就让人觉得很好吃。

  倒出来是金灿灿的粘稠膏体,呈流动状态,里面镶嵌着小小的桂花,美得耀眼。

  饶是庞东来一个大男人也看呆了,他完全想象得到,那些富贵人家的小姐哥儿会有多心动。

  不愧是凌老板,连后宅的生意也考虑到了。

  “至于酒,这个时节正合适喝桂花酒,不过比起桂花蜜,桂花酒稍显逊色。”凌息拿了新酿造的桂花酒过来。

  庞东来闻言小小失落一下,放低了期待,然而酒液入喉,他倏然睁大眼睛,哪里普通?哪里逊色?

  桂花酒算是常见的酒类,哪里都能买到,但这么好喝的桂花酒,他还是第一次喝到。

  完完全全称得上他喝过的桂花酒之最。

  “凌老板你太谦虚了,桂花酒味道极好。”庞东来竖起大拇指。

  “庞老板喜欢就好。”凌息端起杯子喝了口桂花蜜水,眉眼含着浅淡的笑意,显得分外高深莫测。

  庞东来注视着眼前的少年,那种难以捉摸的感觉再次涌上心头,十八岁的乡下小夫郎,怎么看怎么不像。

  两人就新品的事仔细商量,霍琚拿来纸笔在旁边帮他们记录,末了帮他们起草了一份合同。

  庞东来视线频频落到霍琚身上,准确来讲,应该是霍琚的腿上。

  霍琚和凌息是多么敏锐的人,第一时间便察觉到,二人谁也没吱声,决定看看庞东来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好字!好字!没想到霍兄弟书法造易非凡啊。”庞东来并非故意拍霍琚马屁。

  他虽是商人,但自小饱读诗书,闲来无事写诗作画样样不落,因此交往了些文人雅士。

  要知道,文人雅士最看不上的便是满身铜臭味的商人,许多商贾捧着银子上门请他们出面捧场,他们压根儿不搭理,送人吃闭门羹。

  庞东来自认有几分鉴赏能力,霍琚这字的确写得好,不像普通农家子写得出的,铁画银钩,龙飞凤舞。

  字如其人,一眼便知字的主人胸有丘壑,腹有乾坤,绝非等闲之辈。

  他嘴巴张合,欲言又止。

  这夫夫俩怎么回事?一个比一个神秘,莫非真是什么厉害人物在此隐居?

  可二人年纪轻轻,能是什么厉害人物?

  “庞老板过誉。”霍琚沉稳淡定,半点没有年轻人该有的跳脱。

  装着满腹疑问谈完生意,庞东来稍作休息,表情严肃地看向凌息,“凌老板,实不相瞒,今日庞某前来有个不情之请。”

  早猜到庞东来另有目的的凌息面不改色地接话:“庞老板客气了,您直言便是。”

  庞东来叹了口气,手指摩挲着杯壁,眼中透出浓浓的忧伤,“我与发妻育有一子,是个小哥儿,发妻难产去世,唯一的心愿便是孩子能健康长大,然而天不遂人愿,我那小哥儿十五岁后脖子上长了个疙瘩。”

  “随着年龄增长越来越大,如今小儿已二十,无一媒人登门,旁人总拿此事笑话他,渐渐地,他变得不爱出门,成日将自己关在屋内不见人,我终有一天要先他一步离开,到时他无人照顾可该如何是好。”

  儿子的怪病与婚事,已经成为庞东来的心病,商场上的对手嘲讽他生意做得再好又如何,家里唯一的小哥儿嫁不出去,还染了怪病,没准儿是他背地里坏事做尽,报应到他家哥儿身上去了。

  要说没有人愿意娶他儿子也不尽然,多得是汉子愿意娶,甚至愿意入赘,但庞东来看得清楚,那些人并非良配,他们皆是冲着自家钱财来的。

  “我听闻霍兄弟伤了腿脚,如今看来可是大好了?”庞东来刚才在路上瞧见霍琚和凌息并肩而行,别提多激动。

  原来是真的,霍琚的腿真的被治好了,那是不是意味着,他儿子的病也有希望?

  凌息与霍琚四目相对,懂了庞东来此行的目的。

  求医。

  “快好了。”霍琚回答。

  得到肯定答案,庞东来眼中迸射出火光。

  凌息抬手,示意他别太激动,“庞老板,您家小公子的病和我家霍哥的病不一样,不可一概而论。”

  “这样吧,我将治疗霍哥腿的大夫引荐给您,具体能不能治,得看大夫的意思。”

  “好好好,谢谢!谢谢!”庞老板热泪盈眶,抬手就想抱住凌息,猛地记起这个是小哥儿,立马转身抱住霍琚,用力拍打霍琚的背。

  “太好了,太好了,润珠有救了!”

  庞东来的宝贝哥儿名叫庞润珠,儿时珠圆玉润,粉雕玉琢,由此得名,庞润珠从小好看到大,十五岁前身边不缺追求者,庞东来发妻去世后,他将全部尽力投入到事业和庞润珠身上,没有续弦。

  偌大的庞家只有庞润珠唯一一个孩子,堪称庞东来的掌上明珠,直到庞润珠十四岁他才百般思量,千挑万选定下一门亲事。

  隔年庞润珠年满十五,出落得越发明艳动人,朋友们羡慕他的婚事,汉子们爱慕他的容颜,未婚夫对他千依百顺,他除了没有娘,好像拥有世上一切美好的事物。

  某天清晨醒来,脖子上传来一阵异样,丫鬟告诉他是个小疙瘩,庞润珠以为被蚊虫叮咬没放在心上,可脖子上的异样一天比一天严重,他不得不请大夫上门。

  大夫请了一位又一位,药喝了一种又一种,疙瘩不见消失,反而越来越大,渐渐大到无法隐藏。

  他的好日子到头了,接下来迎接他的是天崩地裂。

  朋友们疏远他,曾经爱慕他的汉子们大骂他是丑八怪,痴恋他的未婚夫喊他怪物,匆忙退了婚,所有见到他的人都对他指指点点。

  即使在家里,丫鬟仆妇不会嫌弃他,但她们会说少爷真可怜,怎么得了那种病,后半生都毁了。

  五年光阴,让不知人间疾苦的庞润珠尝尽世间冷暖。

  他甚至不敢见到父亲,他害怕听到父亲的叹息,害怕父亲日渐苍老的模样,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他。

  “叩叩叩——”

  敲门声惊醒蜷缩在被窝里的庞润珠,他茫然抬头看向门口。

  “润珠,开开门是爹回来了。”

  “爹给你买了你最爱吃的糕点。”

  庞润珠紧了紧拳头,终是不忍地下地穿鞋,慢吞吞挪到门口,房间里的镜子全被挪走,他早已不知自己现在是何种模样。

  反正一个怪物长成什么样都无所谓。

  打开门,刺眼的阳光照射进来,庞润珠抬手挡了挡。

  “你的头发好长。”一道清亮陌生的声音响起。

  庞润珠疑惑地放下手,入眼是张极为出众的脸,凤眼琼鼻,斯文俊逸,身形修长挺拔,皮肤白皙赛雪。

  好高的小哥儿。

  这大概是他见过的身量最高的小哥儿。

  以至于庞润珠得仰头才能看清对方的脸。

  待看清眼前人的容貌后,庞润珠身子抖了抖,极度的自卑令他惯性瑟缩起来,想要退回屋内。

  岂料这位高个子小哥儿竟然伸手一把推开他的门,大喇喇踏进去。

  庞润珠慌张地看向父亲,一扭头才注意到门外除了他爹还有一人,是个十几岁的少年郎,脸颊圆润,带着婴儿肥,年纪估计不大,肩上背着个药箱。

  药箱?

  “润珠,别担心,这位是爹生意上的朋友,凌老板,这是他介绍的柳大夫,特意来给你治病的。”庞东来赶忙上前安抚儿子的情绪。

  “治病?”果然是治病。

  庞润珠摇摇头,“不,我不治。”

  根本治不好,一次次尝试,一点好转也没有。

  他不想再体会期待到失望的煎熬了。

  “我不治,爹你带他们走吧,我要休息了。”庞润珠坚决地走回房间。

  那位凌老板居然在翻看他桌子上的书本。

  “你!谁准你看的?乱动别人的东西,你有没有礼貌?”庞润珠一把抢过凌息手里的书。

  凌息饶有兴趣地勾起唇角,“你对算数感兴趣啊。”

  庞润珠抿着唇不说话,态度警惕地与凌息拉开一段距离,手里紧攥着那本书。

  “不如这样,我们来比赛,你输了就乖乖治病。”凌息撑着腮帮笑盈盈对庞润珠道。

  庞润珠盯着他,下意识反问:“你输了呢?”

  凌息故作苦思冥想,“我输了的话……”

  庞润珠直直地注视他,打算听听他能说出个什么子丑寅卯来,总归自己不会答应。

  他根本没必要同这人比赛,算数不需要与人论输赢,而且他不认为这人可以赢过他。

  “我怎么可能输呢。”凌息凤眼生辉,目空一切。

  傲慢到令庞润珠瞪大眼睛,手臂爬满鸡皮疙瘩,胸口重重起伏。

  难以置信,世上竟有如此狂妄自大之人。

  他是看不起算数还是看不起自己?

  “比就比,你要是输了,必须在合宴酒楼门口大喊三声:我是蠢蛋。”

  “润珠!”庞东来厉声呵斥,凌息再怎么也是他的合作伙伴,让人丢那样大的脸,他拿什么赔罪。

  庞润珠在父亲的厉声下回过神,被怒火冲晕的脑子恢复清明,凌老板是父亲生意上的朋友,他断不可这样无礼,若是伤了两边和气,不知会给父亲添多少麻烦。

  张口准备道歉,却见凌息摆摆手,“没关系,反正我又不会输。”

  庞润珠:“!!!”

  这家伙好气人!

  究竟是哪家的小公子这般目中无人,家境必然不凡,自小骄纵着长大吧。

  想他从前,也是被父亲骄纵着长大的。

  庞润珠眼神暗了暗。

  凌息冲呆愣在门口的二人说:“公平起见,试题由二位出吧。”

  柳仲思虽然从医,但自幼也是念过书的,何况医书中药剂的用法用量,需要用到加减乘除,他的算数称不上多好,不过够用。

  两人点头答应。

  一共五题,以运算速度和准确率作为胜负的评判标准。

  “咳咳。”柳仲思清清嗓子,开始念题干:“有方田广十二步,从十四步。问为田几何①”

  凌息、庞润珠:“一百六十八步。”

  庞润珠惊讶地转头去看凌息,他竟然跟自己答得一样快!

  五道题一题比一题难,但在凌息看来顶多高中生水平,他指最后一道压轴题。

  是一道几何体,听完题目两人同时在纸上写写画画。

  庞润珠在旁边奋笔疾书,刚把图画完就听身旁人音调懒散:“三百二十三步。”

  怎么可能这么快,乱答的吧。

  这个念头冒出个尖儿,就听他亲爹震惊道:“答对了!”

  庞润珠瞳孔地震,手里的毛笔“啪嗒”掉落在地,滚落一圈墨汁。

  自己还没开始,凌息已经结束了?

  这真的是人能办到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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