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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第96章

  次日醒来, 白凉还因为自己昨晚不胜酒力还没等到跨年就睡着而闷闷不乐, 还埋怨沈珩不叫醒他。

  沈珩叫他起床,他偏不起,卷成一团在被窝里不安分地蠕动, 沈珩看他大年初一的一大早就这么不听话,觉得他是越长大越难养了。

  “快起床了宝贝, 我还要下去给你哥哥们发红包,你的那个红包还要不要, 不要我就拿下去给你哥了。”

  白凉这才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往床的边沿试探着,然后对着沈珩所在的方向正面展开了手掌, 意思是你把红包给我就可以下去了。

  沈珩真是要被他气笑了, 过去把被子一掀,拉着他的手把他从床上提起来,弯腰给他穿衣服的时候顺便在他耳边用暧昧的语气问他:“难道新婚第一天你就打算赖在床上度过吗?”

  白凉眼睛都没睁开, 整个身体软趴趴地靠在沈珩怀里, 像没有骨头一样,说:“别人新婚过后可是有一个月蜜月假的,赖在床上跟爱人温存难道不应该吗?”

  沈珩真是拿他没办法, 把他抱进浴室简单洗漱一下,就带着他出去了。

  楼下沈睿哲三兄弟已经在餐厅吃早餐了,Abel和Alex昨天因为白凉闹的小插曲没能吃上烧麦,还特意关照了容妈,让她今天再做一些, 于是这会他们俩正吃得赞不绝口。

  见沈珩抱着白凉下楼,他们也都已经习以为常,只简单地跟他们父亲打了声招呼。

  白凉不知道昨晚他们玩到了多晚,今天他们居然都能起得这么早,特别是沈睿哲,以前就算晚上正常时间睡觉,白天如果没事能不起床就绝对会赖到中午,今天竟然能如此按时出现在在餐桌。

  他环视一圈一楼,可以看出昨晚只是散场后只是简单收拾了一下,残留的玫瑰花瓣还掉在各种小角落里,散发着浓郁的花香。白凉一闻到玫瑰的香味,就想起昨晚的一幕幕,心跳都加快了点。

  吃过早餐,沈珩抱着白凉到客厅沙发坐下,沈睿哲跟Abel、Alex也很有默契地跟过去,坐在另一张沙发上。

  因为没有东西遮挡视野,兄弟三人才发现白凉怀里抱着几个利是封,他们一猜就知道那是一会他们父亲要发给他们的红包。

  果然,等他们坐好,沈珩就从白凉怀里抽出那几个大红包,逐一向他们三兄弟递过去。

  饶是沈睿哲见多识广,这会看着他爸递给他的红包,猜不出这究竟是他爸作为长辈给小辈的红包呢,还是他爸跟小黏黏“新婚”过后给他们发的利是,他迟疑着,不知道是该跟他爸说恭喜发财身体健康,还是说新婚快乐百年好合。

  Abel跟Alex不像他懂得那么多国内人际往来上的弯弯道道,他们也不是没有收过红包,也知道接过长辈的红包后要跟长辈们说好话,于是他们俩无师自通地跟沈珩和白凉说:“祝爸爸跟小黏黏新婚快乐。”

  沈睿哲被两个哥哥抢了先机,顿时懵了,谁来告诉他,为什么在国外长大的这两人,会比他还懂得国内的人际交往。

  沈珩的手里只剩下一个红包,沈睿哲愣了一会才想起来要接过,忙不迭地跟他说:“恭喜爸爸跟小黏黏喜结连理。”

  从沈珩脸上看不出对他们说的话满意还是不满意,只统一用一个嗯回应了他们,反而是白凉,一副没有睡醒完全不在状态的样子,窝在沈珩怀里打了个哈欠,顿时眼泪汪汪的,揉了揉又继续犯困。

  他今天穿着一身宽松可爱的衣服,面前有个兜,里面放着沈珩给他的红包,因为装的钱有点多,口袋被撑得鼓起来一点,让他看着像只贪心的小动物,迷糊又无害。

  Abel兄弟俩很早以前就被白凉的外表所虏获,在他们看来,白凉就很合适这种可爱的造型,像个做工精细的布娃娃,让人舍不得对他粗鲁一点点。

  他们俩不懂得国内那么多规矩,只知道白凉比他们还要小,又这么讨人喜欢,让人想对他好,于是他们俩也早就准备好了红包,有样学样地把红包递给白凉。

  白凉原本还昏昏欲睡的,突然看到面前出现两个红包,觉得奇怪,抬起头疑惑地问:“哥哥你们为什么要给我红包啊?”

  Abel跟Alex不明觉厉,难道他们不能给白凉发红包吗?

  沈珩出声说:“既然他们给了,你就收下吧,还知道接了别人的红包应该说什么吗?”

  白凉接过兄弟俩的红包,放到自己的兜里,听沈珩这么多此一举地提醒他,他就很不高兴,嘟囔道:“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我当然会谢谢哥哥们的。”

  沈睿哲见他那两个外国佬哥哥居然比他还会来事,一时心中后悔莫及,他没有给白凉准备红包,他一直想着,结了婚的人就不能收红包了,即使对方比他还小。

  失策,失策啊!

  白凉黏人黏得紧,一个上午都窝在沈珩怀里,怎么说都不愿意下去,他睡醒了又接着睡,好好的大年初一就被他这样虚度了一半。

  到下午他就不能睡了,他得去恩师老先生那边给老人家拜年,这几年他因为工作和学业原因,很少有时间跟带他进入话剧院的老先生联络,所以每年春节他都得过去给老人家拜个年。

  白凉睡了一上午,下午才终于有了精神,沈珩等他吃过午饭,带他上楼换衣服准备出发。

  主卧的衣帽间里不知不觉多了很多衣服,有些白凉一点印象都没有,也不知道是沈珩什么时候给他置办的。

  白凉习惯了沈珩的照顾,连穿衣服这种事情都不想自己动手,他一屁股坐在衣帽间地面铺着的长毛地毯上,盘着腿抬头看沈珩在衣柜里给他挑选衣服。

  沈珩已经习惯了事无巨细地照顾他,也乐于其中,白凉之于他来说就像个稀罕的宝贝,如果可以,白凉的任何事情他都不想假人之手。

  衣柜里的衣服大多没有牌子,白凉也不知道那些衣服都出自哪个设计师之手。他除了要以艺人身份出席各种公共场合,为了不失身份令人耻笑而不得不穿一身贵得吓人的名牌之外,平日里穿的私服都很随意。没有牌子,没有logo,款式简单得比街边摊卖的还要普通,但料子和手工却比一线品牌还要昂贵。

  当然他本人是没有什么时间去给自己买衣服的,他也从来没有自己买过衣服。早年他父亲还在的时候,因为他父亲也是个沉迷实验室对生活很随便的男人,对儿子的日常关心也不到位,对于白凉的照顾很多时候都是在金钱方面,能陪他的时间少之又少。白凉经常跟保姆两个人一起生活,于是衣服方面就交给保姆去置办。保姆是个保守的女人,也不太赞成男孩子穿得花里花俏,给白凉买衣服经常都是选质量上乘,款式中规中矩的,一次就买好几套。白凉生活技能为零,也没有挑剔的余地,保姆给他买什么他就穿什么,穿来穿去都是那几款差不多的,也好在他面相好,穿普普通通的T恤卫衣都不让人觉得他老土乏味。

  到了沈珩这里,沈珩也不是什么有照顾过孩子经验的男人,一开始白凉的衣服也是让助理去购置,等白凉出道了,就由白凉的生活助理和经纪人去做决定。有一次他突然回家,看到白凉穿着一件不伦不类的大领印花T恤,一弯腰胸前一览无余,实在没品又艺术感,当下就很火大,直接把人抱回房间换了件保守的棉质卫衣,还把负责给他买衣服的苏丽莎给训了一通。

  苏丽莎也很委屈,白凉作为一个年轻的明星,衣着方面肯定要有年轻人的时尚,不然按她老板那种只想看到白凉穿得乖乖巧巧的品味来给白凉买衣服,那白凉出去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那还有什么大牌明星的风范嘛。

  白凉对穿也没什么要求,只要穿着舒服不碍事就好,一般是苏丽莎给他买什么他就穿什么,他也实在不想在穿衣服上纠结,至于那些潮牌品牌奢侈品服装,也都是给苏丽莎看着办。他有时候都不知道他出门穿的衣服是几千块的,还是几万块的,被狗仔拍到说他一身大牌奢侈品他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后来沈珩跟苏丽莎约法三章,穿时尚衣服可以,但是不要太出格,白凉如果没有工作,就必须得穿得正常一点,末了他还不放心,又在国外办了个工作室,聘请了几个从事青少年高定服装的知名设计师专门给白凉做衣服。

  说起来那几个设计师也是憋屈,他们读了那么多年的服装设计,被导师一次次要求捕捉美感和时尚感,要把自己的作品定位在时尚最前沿,好不容易混出了成绩,结果被大老板签去专门给他家的小孩做衣服,还要求风格必须健康阳光。

  于是几个设计师每个季度都绞尽脑汁想尽一切办法,花式改良T恤卫衣衬衫毛衣羽绒服外套裤子,末了把方案交去给沈珩的生活助理过目,惨烈的时候几乎设计稿全部阵亡。

  要不是看在沈珩给的待遇比在奢侈品牌公司工作时的还要好,他们都不想干了。

  沈珩请的那些设计师里有一位外籍国人,是位年轻的妈妈,她的时尚细胞没有其他人的好,在原先公司工作时也很不得志,后来被沈珩一起挖过去,反而她的设计频频得到沈珩的青睐,甚至还被提拔成工作室的设计总监。对此其他人很是不解,曾经在沈珩面前旁敲侧击地问过为什么,沈珩说因为她做的衣服里包含了一位母亲对于儿子的所有冀望。

  白凉应该像所有长辈眼里所期望的孩子一样,乖巧可爱,活泼阳光,这也正是沈珩心中所想。

  当然白凉不可能知道这些,他只会偶尔地嫌弃沈珩给他穿的衣服有各种各样的恶趣味,即使随意如白凉这样,有些衣服他都不敢穿出去,他会觉得自己是个故意卖萌装嫩的大龄巨婴。

  白凉称之为沈珩这个老男人的别样浪漫情怀。

  沈珩在衣柜里挑选一番,拿出一件白色的加厚卫衣和淡蓝色的短款羽绒服,然后帮白凉穿上,还给他围了一条米黄色的针织围巾。

  拜访恩师的礼品已经准备好,就一箱珍贵的药酒,一篮子水果,老先生为艺术奉献了大半生,从不过度享受生活,也不接受别人的厚重物品,白凉跟在他身边近十年的时间,对他的品行了如指掌。

  白凉本来想自己开车去就行了的,但沈珩担心今天大年初一,路上容易堵车出车祸,就执意要送他去。白凉坐上车,看着沈珩也坐进来,突然感叹道:“要不是我老师年纪大了我怕他接受不了男男关系,我肯定把你也带去给他看看,虽然你年纪大了点,但丑媳妇也得见公婆不是?”

  沈珩也没有反驳他,只是握住他的手,跟他说:“不急,我们可以慢慢等,等到大家都能接受的那一天,等国内通过同性婚姻法,我们就去领证。”

  白凉来了兴趣,一条腿跪在座椅上面对沈珩:“那到时候是你入我家户口,还是我入你家户口啊?”

  沈珩笑着看了他一眼,说道:“那就各凭本事了。”

  白凉夸下海口:“只要你愿意嫁给我,我就拿出我一半的财产给你做聘礼,再为你承包爱琴海一个小岛,让人在那里给我们打造一个举行婚礼的教堂。”

  沈珩要被他势在必得的小模样给逗笑了,捏着他的手掌说道:“那你可能还得多赚点钱,我怕你给我举办婚礼之后就只能去要饭了。”

  白凉想到网上一句调侃的名言,狡黠地跟沈珩说:“到时候我偷电瓶养你啊。”

  作者有话要说:恶趣味之给自家小受受穿衣~老攻可以说是真的很有少女心了,打扮洋娃娃一样安排小黏黏的衣食住行h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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