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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仓库


第110章 仓库

  “李二狗真名李鸣, 左口右鸟,说的就是一只长喙黑羽的渡鸦精。”宋书明冷哼道。

  此时李鸣已将仓库铁门打开, 就站在门边观望, 口中还骂骂咧咧对着房内的同伙催促。

  “听声音,像是还有两个同伙。”宋书明悄悄示意老李,两人在前, 隐藏在墙根的阴影里,悄悄向前贴近,距离那门不过几米处,有一凸出来约半米宽的立柱。

  宋书明和老李一左一右,各隐藏在一边的立柱后。两人站定, 宋书明冲林愫轻轻摆手,林愫会意, 深吸一口气, 从阴影处惊慌失措地跑向仓库大门,边跑边喊。

  “失火了!失火了!大门在哪里你们知道吗?怎么出去?快点逃啊!”

  李鸣被突然出现的林愫吓了一大跳,初初的愣神之后便是满眼怀疑,右手微动, 渐渐往身后抚去。

  宋书明心中暗道不好,双拳紧握,掌心一层薄汗,远远冲着老李点头。

  老李手放在腰侧, 回了宋书明一个知道的手势。

  宋书明默默倒数三声,就趁着李鸣全副注意力都集中在林愫身上的这一刻, 从立柱后猛冲出来,两步跑到李鸣身前,用尽全身气力一拳挥了上去。

  好一出声东击西!李鸣原本觉得林愫出现得十分莫名,正紧紧盯着林愫,丝毫不敢松懈。哪知宋书明竟从他身后突然窜了出来,待反应过来的时候,面上已狠狠吃了宋书明一拳。

  宋书明这拳用上了他全身力量,之前在敦煌的时候陆讫和老道陆坤被他铁拳击倒在地,半响都难以起身。

  可精怪到底是精怪,那渡鸦精李鸣面上遭此重击,不过哀嚎一声,身子外上一歪。

  宋书明还待再打,哪知李明站定身子冷笑一声,发出一声桀桀的怪笑,又似鬼泣又似鸟鸣,面上一阵抽搐,刹那间头颅消失不见,只余一只纯黑的长喙鸟头,圆睁着一对褐色的眼珠,利剑一般的黄色鸟喙瞬间便像一柄长剑一般,直直朝宋书明刺去。

  林愫此时已赶到了二人身边,她一手握着火鬃鞭,另一手捏起火诀,由鞭梢开始,蓝火渐渐向上蔓延。

  那渡鸦精此刻又只顾注意宋书明,不妨林愫一鞭抽来,正中脊背。那马鬃鞭梢淬了桐油,幽幽蓝火霎时将他背脊上一小片黑羽点燃,痛的那渡鸦精一阵哀鸣。

  这一番动静大,早已惊动仓库内的两只渡鸦精同伙。两只渡鸦精现了原形,肋下双翼一展而开,足有近一米长,此时像一把黑色的巨伞一样冲宋书明和林愫压来,胸前钢针一排竖起,寒光恻然。

  就在此时,“砰”一声巨响传来。正是老李,趁着三人乱战的时候,暗自埋伏在宋书明和林愫旁边的柜子后面,举枪瞄准。

  那两只渡鸦精飞来,正中老李下怀,等扑到了老李面前不过数米,老李毫不惊慌,冲着那两只巨大的翅膀就开了枪!

  扑通一声,靠右那只渡鸦精一头从空中栽下,背上的长翼血流潺潺,青蓝色的血渐渐在身下聚成一团。

  这一枪过后,剩下的渡鸦精和李鸣都被枪声震慑,瑟瑟发抖,匍匐在地,再不敢动弹。

  林愫半个字也不与他们多言,只向前一步,手中握紧金刚杵,一把戳入另外一只渡鸦精的喉咙。

  那渡鸦精连声哀鸣都未及发出就已倒地,喉头哽咽像是气道受阻。李鸣见此情状扑通一声跪下,鸟头瞬间转回人脸,满面戚容,拼命哀求道:“天师饶命!”

  他倒是有几分乖觉,从鸟头换成人脸之后,林愫倒真有几分不忍下手杀他:

  “快点说,花面灵狸被你们放到了哪里?”

  林愫握紧火鬃鞭,毫不留情唰唰两声打在渡鸦精背后,尤其是两只收起的小翼之上。

  渡鸦精视飞翼珍贵如生命一般,小翼脆弱,被林愫连抽几鞭痛得满地打滚,地下扑簌簌掉了满地破碎的飞羽。

  李鸣周身颤抖,抖着声音说:“往前再走三十米,就在右手边第二排货架之间。”

  林愫还未出气,却因心中记挂花面灵狸,只伸手将火鬃鞭紧紧捆住李鸣的双手双足和鸟喙,又小小捏一火诀,让那蓝火燃得更旺了些。

  三人暂且将李鸣丢在门口,径直穿过铁门往库房里面走去。

  林愫这还是第一次见识超市库房,空荡荡的大空间内树着一排排高大的货架,间或停着几辆运货的机械车,看起来倒很像..

  “宜家一层的货柜架。”宋书明说。

  这话不错,林愫心里赞同,库房空旷,一排排货架上都是大大小小的纸箱,分门别类摆的整整齐齐。

  三人一排排货架看过去,却丝毫不见花面灵狸的踪迹。

  林愫心中着急,不断问道:“到底在哪里?看见了吗?”

  宋书明也十分着急,面上却不显,连着数了两遍,货架没错,灵狸却不见踪影,只好低声说:“你们继续找,我再去逼问一下那只狡猾的渡鸦精。”

  林愫和老李继续往前,宋书明转身往回走。

  哪知走到门口一看,前后不过十几分钟的时间,方才还被牢牢捆住的渡鸦精李鸣,以及方才被老李击中翅膀,被林愫一招捅穿喉咙的那只渡鸦精,竟然通通消失不见了!

  宋书明心头大震,惊呼出声:“林愫,老李,小心!”

  作者有话要说:

  少了点,明天多更一些,再来两章。





  ☆、 来迟


  

  超市仓库已经是最底一层, 但电梯口内却不是几人所在的平地,而是凹陷出一个近两米高的深坑。自深坑地面往上三层, 直到电梯停放的一楼, 就是这一处近十米的电梯井。

  那深坑之中正正立了一个金光灿灿的笼子,四面金色的栏杆像是一体成型。栏杆足有四五米高,十厘米左右的间隔, 油光铮亮,极为光滑的样子。笼顶却像是敞开着的,并没有被封起来。

  笼子底下躺着的,正是花面灵狸。

  宋书明第一眼看过去,其实并未认出, 那就是几月之前与他相处过数日的花面灵狸。

  他那时所见的花面灵狸,周身皮毛光滑水润似一只威风凛凛的花豹, 一张秀气的瓜子猫脸, 两弯浅灰色的猫眼灵动,深潭一般,似能看入人心。

  可此时,花面灵狸一动不动躺倒在地上, 皮毛斑驳不堪,显见得遭受过极惨烈的毒打, 气息奄奄, 像是已经死去多日一样。

  宋书明紧紧皱着眉头,四周看了一眼,只见一条长长的软梯, 就贴在电梯口边上。宋书明抬头向上望,发现这条软梯像是从地面一直垂落下来的。他伸手拽了拽,见很是扎实,扭头对林愫说:“我先下去吧。”

  林愫目光就没离开过花面灵狸,听他这么说,与他对视一眼,咬着下唇点头许了。

  宋书明先行下去,林愫跟着后面一并下来。两人相携,小心翼翼走到笼子旁边,宋书明伸手一摸,那笼子不知是何所制,触手竟微微有些温热之感,电梯井中分明并无过多光源,偏偏笼子四周像笼了一层光纱一样,金色光芒如水纹一样缓缓在笼子四周流淌。

  “真土豪无疑了。”林愫见他好奇,波澜不惊地说,“这些年渡鸦精和人皮罗刹真是赚了不少钱啊。金刚圈价比黄金,能做这样大一个笼子,这是出了血本了。”

  宋书明暗暗点头,目光从金刚圈上转回,紧紧盯着笼中躺着的花面灵狸。

  花面灵狸侧面躺倒,双目紧闭,头颅埋在右爪之下,像是疼痛中晕过去的样子,肚皮微微凸起,平摊在地上像一张巨毯。

  宋书明静静看了半响,花面灵狸纹丝不动,胸口铁石一般静止,已很久都不见丝毫的呼吸起伏。

  宋书明深深叹口气,他们终究还是来晚了一步。花面灵狸分明已经被折磨至死。

  他伸手去拽林愫,劝慰道:“此处到底还是罗刹鬼蜮,我们不知渡鸦精和人皮罗刹的底细,还是不宜久留。”

  林愫却满脸倔强,站在金刚笼前不愿离开,说:“就算走,也要找到它的孩子才行。若不是为了保卫幼崽,它也不至于一而再再而三被捉了过来。”

  宋书明无奈,抬头示意老李。老李离得远,闻言便也准备从电梯口向下爬,打算与宋书明和林愫一同找寻。

  林愫沿着墙根看了一圈,没有找到灵狸幼崽的踪迹。宋书明皱着眉头,电梯井内虽然阴暗,但是方方正正都是水泥墙面,并不是很适合灵狸幼崽藏身。

  何况渡鸦精对花面灵狸如此忌惮,难道是只将花面灵狸关在此处金刚笼中,却又另找一地安置幼崽?

  不,不应该是这样。渡鸦精想用幼崽威胁母狸,需要一直保持花面灵狸的母性,如此便不会母子分离太久太远,免得花面灵狸久不见子,失了母性,再被施缩骨术放出之后,就不会轻易上当再被捉回。

  幼崽应当就在这附近才是。

  宋书明抬眼扫了一圈,终究还是将目光放回金刚笼内,躺倒的花面灵狸身下。

  他伸手探进笼内,想轻轻拨动灵狸的肚皮,哪知指尖触上那一瞬间,宋书明面色骤然大变。

  花面灵狸的皮毛,他上次曾抚过不知多少次,光滑水润杭绸也似,怎么可能是如今这样砂纸一样粗粝的手感?

  何况皮毛之下,分明并无血肉,一摸一凹,像是空荡荡一片!

  这像是,吹起来的一个气球啊!

  这根本就不是真的花面灵狸,只是渡鸦精拿成型的狸皮拼出来的一个假架子而已!

  这分明又是一个陷阱。他们,又上了渡鸦精的当了!

  宋书明猛地转身,冲老李放声大喊:“不好!不要下来!”

  老李刚刚才从软梯上跳下,闻言愣在当场,回过神来,就想往上爬。

  却被林愫一把拦住,说:“等一下!”

  宋书明心急如焚,说:“这花面灵狸皮毛是假,身下像是气球鼓胀,不似血肉。我觉得,我们这是又中了陷阱了。”

  “李鸣临死前仍摆了你我一道,何况灵狸幼崽也不在此,想必真正的花面灵狸肯定已早被他们转移了。”宋书明边说边想把林愫往软梯那边送,“赶紧上去。如果真的是陷阱,先抓紧时间逃出去再做打算。”

  林愫挣开他的手一把反握,斩钉截铁说:“不,我倒是觉得,这就是真正的花面灵狸。”

  她转身脚步不停,又走回金刚笼前,蹲下/身子。那金刚笼像是一体成型,金色的栏杆整整齐齐,看不到接口也看不到门在何处。

  林愫细细打量躺在地上的花面灵狸,半响,伸出手来像宋书明一样,轻轻抚了抚花面灵狸的背脊。

  远远看来十分饱满圆润的身体,摸在手中却似皮包骨头一样硌手,果然如宋书明所说像吹起来的一只气球。

  林愫脸色越发凝重,左手捏诀,右手腕上一抖,露出引魂铃来,紧紧贴在花面灵狸的鼻尖。

  那鼻尖曾被金刚杵所伤,此刻仍有莲花状的浅褐色伤痕。引魂铃贴着伤痕轻轻摇动,铃音清越,林愫闭上眼睛,眉心深深印出一道痕迹,半响,才轻声吐出一句。

  “怨灵。”

  不是一只,而是四只怨灵。

  女学生,男医生,老太太和董家丈夫,四位善心人,好心收留体有残疾却无家可归的流浪橘猫,悉心照料。

  哪知却做了东郭先生。

  瘦小嶙峋的橘猫眨眼之间变作一只身长体壮的“花豹”,如小山一般压来,顷刻间便要了自己性命。

  想不通,不理解,为何善行却无福报反致恶果?

  这四位受害人,每个人在死亡的最后一刻,心头所生都是怨气。

  魂有七灵,痛、怨、念、悔、痴、恨、癫。

  人在这世上,唯有那最后一刻的心性迟迟不散,徘徊世间,久而久之便聚结成灵。

  这四位满心怨气不解而亡的受害人,无一例外都生出了怨灵。

  林愫收回引魂铃,迎上宋书明探究的眼神,轻声说:“四只怨灵,都在花面灵狸的体内。”

  “我们都想错了。”

  “渡鸦精连杀死人,东南西北各一,两男两女,老中青少各一,并不是为了做什么法阵。”

  “而是为了炼化法器。”

  “这个法器,叫做元皿。”

  老李此时已走到二人身边,闻言不解询问:“元皿是什么?”

  林愫眼含苦涩,解释:“元皿,和阴山血玉倒有些相似之处,二者皆是极阴毒的法器。”

  阴山血玉臭名昭著,须百余童男童女口含血玉,活人殉葬方能炼化。

  元皿的名气小上许多,要炼化,须得连续采集五只怨灵,两男两女一婴孩,老中青少幼各一,再以法器吞噬收纳怨灵,连收五只之后,法器满载怨气,就会像一只装满了怨气的碗一样,所以叫做“元皿”。

  “我所知道的元皿,都是陶瓦所制。取一个瓦钵,一支阴沉木筷,将怨灵集结一处收入钵中,就成为一只元皿。”

  “如果不是花面灵狸满身怨灵,身上血肉尽失,皮毛如外套一样挂在身上松松垮垮,我也不会想到,渡鸦精竟然将花面灵狸炼化成了,一只元皿。”

  宋书明张口结舌,满心疑问竟不知从何问起,心头一片茫然,半响,脱口问道:“那花面灵狸,还活着吗?”

  他也不知自己为何问出这样一句,却没想到林愫反像松了一口气,说:“灵狸身上只有四只怨灵,还差一只。炼化应当还未完成,灵狸应当,还活着。”

  虽然活着,却也离死不远。林愫摆摆头,不愿深想,左手捏诀,右手从随身的麻布小袋中掏出一支阴沉木筷,蘸上水牛血。

  林愫转头问老李:“李警官,受害人的生日,你有吗?”

  老李还真在手机备忘录里留了几个人的基本信息。

  林愫接过一看,口中默默算出生辰八字,一一画在黄纸符上。她左手捏诀,又把写上了生辰八字的黄纸符,放入引魂铃中。

  引魂铃在她腕上轻轻摇动,方才还静谧无风的电梯井内不知从何处开始,渐渐刮起了一阵阴风,越刮越大,吹得几人衣袖袍角猎猎作响。

  金刚笼持续发出的金光,慢慢像在笼罩在雾气之中。身边的薄雾来得突然,几秒钟内便将三人牢牢锁在这一片茫然之中。

  林愫宋书明与老李,后背靠着后背站成了一个三角形。林愫握紧了金刚杵,又递给老李和宋书明一人一只巴掌大的桃木小剑防身。

  三人不敢松懈,静静等着,不过数十秒后,雾气渐浓,三人身边不知何时竟凭空生长出三棵垂柳,面前虽无人影,却听到了笃笃笃的脚步声,一下一下,像是踩在人的心尖。

  


  ☆、 惊险


  宋书明好歹曾听林愫讲过怨灵出世的情形, 心里多少还算有个底。

  老李却是第一次见识这般招魂见鬼的场面,若说不怕就是在骗人, 手里虽然紧紧握着桃木剑, 另外一手却忍不住往腰间的枪上靠。

  “来了。”林愫低语,仿佛为了映衬她所说的话一样,下一秒钟, 三人面前就出现了四个鬼影。

  东南西北各站一人,铁青着脸,面色惨白,直勾勾盯着他们。

  老李强压住几欲脱口而出的惊叫声,集中注意只等着林愫一声令下便动手。

  林愫却像并不着急, 手腕上的引魂铃一直在摇,铃音不停, 右手握着金刚杵, 在胸前上下左右挥动,像是在重复着一个图案。

  她动作越来越快,金刚杵像有了生命一样飞快在空中舞动,拖出一道道金光灿灿的尾巴。

  那四个人影果然被林愫手上的动作吸引了过去, 渐渐从老李和宋书明面前离开,聚到了林愫的身前。

  林愫手上动作不停, 口中低语出声, 像在轻吟浅唱一样:“怨灵千劫,尤不尽数,云舍无漏, 何缘可解?”

  怨灵不过是抹记忆,靠的就是咽气前那口怨气。怨气既生,无药可解,是必要勾魂索命才肯善罢甘休的。

  可是唯有一物,人人皆有,无处不在,却能克世间万物。

  时间。

  怨气怨气,一口气而已,又能够撑得多久?

  林愫不愿与怨灵正面相敌,担心鏖战之下伤及老李和宋书明,只能想一个巧办法,尽全力去拖延时间。

  她用金刚杵画出定身符,口中再吟唱两声安魂曲,将四只怨灵锁在身前不得移动。

  四只怨灵像是没有意识到宋书明和老李的存在,只在她身边徘徊不去,果然不过前后数分钟,怨气被时间冲淡,那四个若隐若现的怨灵鬼影就在林愫身边的茫茫白雾之中逐渐变淡,直至透明。

  老李和宋书明几乎同时长出一口气。宋书明转身一看,一直躺在笼中的花面灵狸微微动了动前爪,睁开了琥珀色的眼睛。

  灵狸双目已盲,原本清澈透明的眸子已经蒙上一层血霜,鼻尖仍有伤,耳朵却还算灵敏,听到了动静呜咽着向林愫和宋书明这边挪动。

  花面灵狸前爪撑地,勉力抬起上半身。刚才平摊在地鼓起一团的肚皮底下,出溜一下竟钻出一只虎皮色的花猫来。

  林愫定睛一看,那花猫黄底褐斑,皮毛水润,足尖有利爪,身形流畅像一头缩小了很多倍的花豹子,面孔圆圆下巴尖尖,两只灰耳顶上一簇白毛,活脱脱就是花面灵狸的样子。

  “她认出我们来了,这是她的孩子。”林愫说。

  花面灵狸能以气息辨人,没想到时隔多日它竟然还能认出宋书明和林愫来,甚至抬起身子放幼崽出来与他们相见。

  宋书明眉头紧锁,这般做法,倒像是在托孤了。

  “你不要着急,我们既然已经来了,就一定会救你们母子出去。”他大起胆子,伸手进笼,顺着灵狸的背脊轻轻抚摸。

  花面灵狸轻轻一颤,像是疼痛似的瑟缩一下,半响埋下头去,眼皮闭紧,大滴大滴泪珠从中滚落。

  那小灵狸就在母亲和宋书明身边徘徊,见母亲落泪还当是宋书明欺负了她,小小嗷呜一声便凶狠扑在了宋书明手上,抱着他手腕就一阵啃咬。

  小灵狸分明连牙都未出,却仍咬得宋书明腕上一片红痕。

  林愫忍俊不禁,咯咯笑出了声,也伸手进去将二人分开。她心知多半无用,却仍是试了一试,想将幼狸从金刚笼中抱出。

  金刚笼栏杆不过十厘米宽,猫头尚未钻出便已卡住。她来回多换了几个角度,都未能成功。

  宋书明抬头环顾四周,说:“不如我来试试,用软梯爬进去。”

  那软梯自上而下,像是从电梯之上的一楼某处一直垂落到地面。结实倒是十分结实,就是不知长度是否够用。

  老李和林愫拽住软梯的末端,拼命朝着金刚笼这边拉拢,原本紧贴墙面垂直的软梯,此时被拉得倾斜。上端仍在一楼某处挂着,下端却靠在金刚笼的旁边,斜斜拉出一长条直线。

  软梯从金刚笼底部往上斜着穿出,像拉了一条自腰部穿出的对角线!

  “不够。”老李说。宋书明如果从他和林愫拉着的这端软梯底部,斜着向上爬,软梯并不与金刚笼贴合,爬到两米高的地方,金刚笼与倾斜的软梯就渐渐分开。

  等宋书明爬到与金刚笼的栏杆等高的地方的时候,软梯与笼子中间已拉出将近两米的距离。

  软梯柔软,又无法借力,想凭空跃过那两米,难度极高,还极容易失手撞到竖起的栏杆受伤。

  笼中的花面灵狸不知几人进展,只听三人左一言右一语争论不休,此刻心情烦躁不安,几次将幼狸顶在背脊朝上跳跃,像是想尽力将孩子顶出。

  宋书明心下焦急,催促老李与林愫两人拽住软梯的底端在地下大幅度的左右跑动,像荡秋千一样将宋书明连人带软梯荡来荡去。

  宋书明瞅准时机,便趁那软梯荡得最靠近金刚笼的那一瞬间,深吸一口气大腿猛力一蹬,纵身往外跳出。

  咣当一声巨响,宋书明胸口剧痛,狠狠撞在金刚笼的栏杆之上。

  他眼冒金星,呼吸憋闷,连连咳嗽数声这才渐渐回过神来。

  宋书明方才那一跃,正撞在栏杆顶端,此刻像一张折叠的贺卡一样挂在栏杆上。

  林愫在下面看得惊险焦心,半点声音也不敢发出,直到宋书明慢慢挪动身子,从栏杆上慢慢翻转,双手仍挂在栏杆上不敢放松,身子半吊在空中,整个人保持做引体向上的姿势。

  “快些,他撑不了太久。”林愫催促花面灵狸,宋书明保持这姿势很费体力,他们时间不多,分秒都很宝贵。

  花面灵狸呜咽一声,含着眼泪认真舔着幼狸全身上下。幼狸不愿离开母亲,喵呜叫着往花面灵狸身上蹭滚撒娇,花面灵狸犹豫再三,终究还是狠下心来,将幼狸顶在头上,拼尽最后一分气力,后腿直立站起身来,将幼狸猛地向上一送。

  幼狸借着花面灵狸的推力一跃而上,轻轻松松扒住宋书明的裤脚,顺着他长裤爬到腰间,再四爪紧紧抓住他腰间衣服爬到宋书明的肩头。

  幼狸转头看向母亲,连连喵呜数声,叫声凄惨哀伤,像是不忍与母亲离别。

  花面灵狸也回它几声短促的鸣叫,催促它快些跟着宋书明离开。

  宋书明焦急万分,不敢再拖延,双臂发力向上拉伸,正准备翻身从栏杆内出来,便是此时,三人头顶的电梯,突然发出轰隆隆的一声巨响。

  林愫抬头一看,方才还稳稳停在三层以上的电梯,竟然像是突然之间被启动了一样,正在他们头顶摇晃不定。

  “电梯!”林愫惊呼出声,难道楼上有人正在恶意剪断电梯钢缆,让电梯坠落砸死他们?

  宋书明听到她声音下意识向上望去,转头安慰她道:“放心,电梯有安全钳,就算是钢缆断掉也不会坠落的。”

  他说的不错,电梯不过摇晃一下便停下,并未再听到钢缆断裂的声音。几人略松一口气,正准备继续相救花面灵狸,哪知就在宋书明翻身跃出的这一刻,头顶的电梯竟然启动了!

  不仅仅是启动,那电梯分明正在以比平时快出数倍的速度向下行驶,眼看就要将挂在栏杆上的宋书明和幼狸砸成肉饼!

  电光火石之间,宋书明来不及翻出金刚笼,只得转身向笼内跌去,头皮几乎擦过砸下来的电梯底,正好落在前来接他的花面灵狸背上。

  电梯砸向金刚笼,巨响震得林愫头晕目眩几欲耳聋,狠狠抱住脑袋半响才睁开眼睛。

  那金刚笼只为圈住灵兽,钢内掺了金粉,并不十分坚硬,此时眼看已经支持不住仍在继续下压的电梯仓,数根金刚栏杆已从中间断开。

  宋书明和花面灵狸正站在两根被压弯的栏杆中间,一左一右,拼命向外拉这栏杆。

  老李和林愫见状急忙跟上,三人在一边,灵狸在另外一边,用尽全力想将这栏杆中间的缝隙拉宽一些,那花面灵狸紧紧咬住栏杆,目呲欲裂,满口利齿似已崩裂,嘴角淌出涎涎鲜血。

作者有话要说:  带孩子半点不敢松懈。

北京那场雪,地下积了些积水。

女儿好奇踩水,鞋子湿了,脏水进了指甲,竟然发炎了。

今晚还有一更。元皿这个小故事终于结束了,每次写到主线就比较阴暗。

下一个小故事我个人非常喜欢,非常欢快的娱乐圈故事。


  ☆、 冥婚


  几人合力拉伸, 又有电梯重压而下,金刚笼的栏杆竟真被拉弯了些许, 宋书明身材瘦削, 先将头伸了出去,小松半口气,又侧着身子屏住呼吸, 生生从栏杆之中钻了出来!

  宋书明还欲再救花面灵狸,却哪里还能来得及!

  那电梯一直未停,金刚笼被越压越低,眼看就要砸向笼内的灵狸。

  花面灵狸感到宋书明钻了出去,又知道幼狸被他妥妥帖帖放在肩头, 终于松开一直紧咬的金刚笼栏杆,冲着林愫所在的方向凄凄叫了数声, 便一头向上, 撞在了徐徐压下的电梯仓底,血光四散,脑浆迸溅。

  林愫伤痛难抑,痛哭出声, 硬生生被宋书明和老李强拉回了几人方才顺着软梯下来的电梯口。

  那软梯早已坠在地下不能用,好在电梯口距离地面不算太高, 两米有余, 宋书明站在老李身上先翻身上去,又转身用力将老李拉上。

  宋书明和老李分毫不敢在此停留,顺着来时的仓库大门拼命往外跑。

  三人连爬三层楼, 到了地面才看到外面消防车和警察已经来了两辆,楼外聚集着许多从夜总会中疏散出来的群众。

  老李这才终于松下一口气来,出声道:“奇怪,明明刚才有人想用电梯压死我们,为什么一路上来却不见人影?渡鸦精和人皮罗刹,难道都已经被我们杀尽了?”

  宋书明也觉得有些不解,说:“可能是因为警察到了,人多起来,所以又逃走了?”

  两人正在说话,许大生从远处看到他们,急急跑来,说:“你们三人这样狼狈,赶紧上车。”

  大生一路疾驶,先送老李,再将宋书明和林愫送回家中。

  宋书明不愿多事,悄悄将幼狸裹在外套里,等到了家才将外套解开。

  幼狸从他怀中一跃而出,冲着阳台的子鼠便冲了过去。

  子鼠先是嗷呜一声惨叫往窝中猛钻,待见到幼狸身形尚小,连牙都还没长齐,还是只吃奶的小花猫,这才壮着胆子从窝中钻出,将自己团成一个球,直撞得幼狸几个趔趄。

  林愫叹口气,上前将一鼠一狸隔开,边摸着幼狸柔嫩的小脑瓜,一边喃喃对宋书明说:“花面灵狸总归是灵兽。它临死之前冲我叫的那几声,很有几分深意,何况它心中诸多挂牵,大仇还未得报。我总觉得,它会很快回来的吧。”

  宋书明不忍打击她,拦住她肩头,温言抚慰:“会回来的,一定会的。”

  他说这话,不过是安慰她而已,自己也不甚相信。

  可冬至那天,他下班从办公室回家,却遇到了一只流浪橘猫,趴在他车的轮胎上睡得香甜。

  两月左右的初生幼猫,黄底褐斑,鼻尖一道极浅的,几不可见的,莲花似的,褐色胎记。

  宋书明抱起小橘奶猫,眼眶微湿,说:“你果然回来了。”

  言毕,又微微一笑,说:“子鼠,会疯的吧。”

  原本只有一人一鼠的房间,前后两年不到,又多了一人一猫一狸,显得格外逼仄。

  宋书明与林愫商议,等到房子到期之后重新再租一间靠近林愫学校的。

  林愫东西不多,搬家的时候也不麻烦,宋书明开车来回四五趟,就将东西清空。

  唯独带橘猫的时候惹了些麻烦。

  那橘猫,死活不愿意上宋书明的车。

  威逼利诱,猫罐头猫粮小鱼干,什么都试过了,橘猫极通人性又聪明,半点也不上当。

  宋书明无奈:“实在不行,网上下单买点猫薄荷?”

  林愫嘴角微微扬了扬,想了想,叹口气,说:“估摸着是缩骨术的时候遭了罪,现在虽然重又投胎,前尘往事不怎么记得,但潜意识里多少还是有些印象。”

  “也不知渡鸦精是用了什么法子折磨花面灵狸,估计是与车有关,才会将灵狸吓成这个样子。”宋书明感慨。

  说到渡鸦精,林愫难压心头恨意,说:“渡鸦精自己可做不来捉花面灵狸这事。背后的人到底是谁,老李那边还没有消息吗?”

  他们几个当日逃得匆忙,等第二天老李带人再去查访,超市的仓库早都被收拾得一干二净,一点证据都没有留下。

  “渡鸦精所在的夜总会,和当初杨兴转移财产的那家公司情况相似,法人代表都在境外,真出事了也找不到人,何况当日火警只是幌子,并没有真的出事。”

  “老李到底权限有限,现在看来,也只能慢慢查了。”宋书明想了想,又问林愫,“话又说回来,花面灵狸最终是被制成了元皿,那元皿到底有何神奇之处,需要这样大张旗鼓地炼制?”

  按林愫当日解释那样,元皿不过就是只装满了怨气的碗罢了。找什么样的容器去装怨气不行,为什么非要找花面灵狸去当这只盛怨气的“碗”呢?

  宋书明百思不得其解。

  林愫摇头,说:“元皿不是一只装怨气的碗。”

  “恰恰相反,元皿是一只用怨气炼化的碗。这只碗,装的,是魂。”

  “魂有七灵,痛、怨、念、悔、痴、恨、癫,惟中怨灵阴气最盛。”

  “用东南西北中,男女老少幼连续五只怨灵炼化元皿,是为了去除容器之上的所有阳气。”

  “瓦陶原本便属至阴之物,以怨灵炼化之后,就可一丝一缕阳气也无。”

  “人死如灯灭,死后不复生,魂魄七七之后便会散尽,再无法留存这阳世之间。可若有了元皿,人死之后就可将魂魄留存在阴气极盛的元皿之中,避过牛头马面黑白无常来勾魂。”

  宋书明听得目瞪口呆,万万没想到由这怨灵所炼的元皿,竟然如此厉害,可以将魂魄保存:

  “这玩意,就像个冰箱一样,能把魂魄留住?那能留多久呢?”

  林愫被他这比喻逗得微微一笑,想了想,点头说:“倒还真的有点像冰箱。”

  “瓦陶制成元皿,魂魄放置其中,最多不过保存两个小时。”

  “民间以往用这法子储魂,都是为了配冥婚的。”

  老林自来十分痛恨冥婚一事,若是有人求他来牵线作法,不论给出多少冠冕堂皇的理由,许诺多少丰厚的报酬,都是要被他打出门外去的。

  不为别的,多半还是因为元皿阴毒,需要炼化怨灵方可得。

  “现在的冥婚,都是娃娃过家家一般。算个八字,卜个吉时,把棺材摆在一处,再把坟迁好,吹吹打打一番,就算是结成冥婚了?”老林敲着烟袋,满眼都是不屑,“我要真做这样糊弄事,就是毁了一辈子的招牌。”

  “姻缘百年,结发夫妻,那是要灵肉合一的。”

  “灵肉合一懂不懂啊,有肉,还要有灵。别说你只是把坟迁去了一处,你就是把骨灰混在一起糊成一团泥巴,灵魂没有相交,两人到了地底下,不过是住在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老林语带深意说。

  “可缘分这种事情,自来都是天早注定。这两人无缘,生前不得相见,从未有过了解,又何来灵魂相交呢?”

  “真正的冥婚,不单单只是迁坟算八字做个假模假样的婚礼,再烧个纸糊的新房。”

  “还须得,趁着一对新人将将死去的时候,将两个亡人的魂魄安置保存在这同一元皿之中,给他们时间空间好生相处。”

  “魂魄在这元皿之中相处融洽,若是毫不流连,一同离开这人世间,这才能算得冥婚已成。”老林越说越是来劲,恨不得让林愫拿起纸笔将他一字一句都好生记下。

  “就连阎王爷都知道盲婚哑嫁要不得,灵肉合一,方是眷侣。真不知道现如今的小两口,话都说不到一处去,三天两头吵架,又如何能灵肉合一,如何能做得夫妻?”

  老林瞪着林愫,毫不客气说,“你以后也得记得,四条腿的□□少见,两条腿的男人可多。”

  “挑当家,千万要挑个说得来的,懂你的。就算停了电,黑灯瞎火,俩人在一处躺着也有话说,不然闷都闷死了,早晚要散伙。”

  这话放在现在,就是教导她要“嫁给爱情”。

  林愫那时年龄还小,哪里能想那么多?隔天扎了个娃娃,剪了老林几件白褂子,说是搞冥婚办仪式,要给女娃娃穿白婚纱,气得老林吹胡子瞪眼,几天见她都没好脸。

  宋书明哈哈大笑,笑过之后又问林愫:“既然用瓦片就可制得元皿,为什么又要用花面灵狸这么麻烦?”

  林愫皱起眉头,在屋中来回走动:“瓦片不过是土泥,摔地即碎,又无灵力。”

  “可猫却有九命,更何况灵兽,花面灵狸。”

  “花面灵狸刚一送命,就能投胎再生小橘猫,如果继续为善转世,总归有天又能修炼成为灵兽。”

  “这般强劲的生命力,比瓦陶不知厉害多少倍。”

  “若是,以花面灵狸制成元皿,想必储魂,就不仅仅只能储存一个时辰这么短暂了。”

  这话说来,倒十分有道理。宋书明思索一番,仍是有些疑惑:“可是光有魂魄,没有尸体,也没有用啊。储魂要储那么久,难道是为了多配几桩冥婚?”

  林愫猛地转身,眸色骤然一暗,像是被点醒了一般,说:“詹台。”

作者有话要说:  花面灵狸是灵兽嘛,灵兽是很牛的,何况猫有九条命。

林愫和宋书明养的小动物越来越多了,希望大家不要再伤心了。

一猫一狸一鼠,会很开心的。

呃..也许子鼠没那么开心。

詹台那里埋了个伏笔。可以猜猜。

猜到双更。


  ☆、 爱豆


  宋书明吓了一跳, 这与詹台有什么关系?

  林愫摇头:“不,是詹台曾经说过。”

  “他说, 西南有人, 收冰花如意饲喂鳌蟒。”

  宋书明瞬间明白了林愫言外之意,站起身来直直盯着她,说:“鳌蟒招财, 又是一具极为名贵的药材断续。”

  “断续,可助伤残之人断肢再生,瘫痪之人再行站起,失明盲人重见光明,健康常人服用可延年益寿。

  “最重要的是, 若是死人含断续在口中,更可助尸身千年不腐, 面容栩栩如生。”

  元皿储魂, 鳌蟒保尸。

  敬阿姨的女儿极有可能为了喂养鳌蟒死于冰花如意,而詹台也曾经说过,西南有人正在饲喂鳌蟒。

  而鳌蟒此物,十二年饮黑猪血, 十二年吸白虎髓,十二年饮食人血。三次蜕皮, 每次七日, 非菁丝花露不能成活。

  “现在想来,渡鸦精和人皮罗刹为人所用,赚得大笔钱财, 却去向不明。”

  “饲养鳌蟒极为烧钱,三十六年方能功成,非有雄厚财力不能支持。”

  “如果人皮罗刹和渡鸦精赚来的钱,俱是为了饲养鳌蟒呢?”

  这背后的人,一边利用人皮罗刹和渡鸦精赚取大批钱财饲喂鳌蟒,一边又抓花面灵狸炼成元皿,一个储魂,一个保尸,这到底,是想做什么?

  “借尸还魂吗?”宋书明猜测。

  林愫本还在苦苦思索,听他这么一说,扑哧一笑,叱他:“无稽之谈。”

  “生死有命,死了就是死了,活着就是活着。肉身和魂魄相离之后,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死而复生,借尸还魂。”

  “喏,你之前也见识过的,就连湘西蠡偈的注魂,也只是注到僵尸体内,远远算不得活了过来。”

  可如果不是借尸还魂,那一系列幕后黑手,又养鳌蟒保存尸体,又炼元皿保存魂魄,是为了什么呢?鳌蟒和元皿的案子,到底是不是同一个幕后黑手呢?

  林愫摇摇头:“现在这些,都还只是我们的猜测。究竟是与不是,也只能继续查探了。”

  两人四目相对,都从对方眼中看到担忧。

  前路茫茫,从敬阿姨一事开始,就像渐渐步入一个巨大的圈套之中。

  先是鳌蟒去向不明,又被泄露了信息,险些在敦煌被陆家师徒所害。在敦煌返程的飞机上,宋书明被泼洒了水牛泪,遇到了人皮罗刹。

  虽然阴差阳错之下,他们一锅端了城南的罗刹鬼蜮,但是不久之后,又遇到了渡鸦精炼化元皿。

  一环扣一环,就不曾有过喘息的机会。设这连环局的人到底是何目的?为什么设下这样一个局,却从来没有真正向他和林愫动过手呢?

  宋书明摆摆头,暗自将心中疑虑压下,伸手将林愫揽入怀中。

  “不论未来如何,只要我们两个人在一起,总会渡过的。”

  入冬之后京城渐冷,暖气还未来,宋书明在办公室里买了一个取暖器,听到门铃响的时候还以为是快递小哥。

  一开门,却看见一个全副武装的黑衣女子,穿着打扮极为精致,戴着遮住半张脸的黑色墨镜,还罩着一个明星同款的黑色口罩。

  宋书明打眼一看,她一身行头上下,估计至少也得十万起步。

  自渡鸦精之后宋书明就对全身乌漆墨黑的东西没什么好感,一开门又见到这样一个女子,下意识就心生警惕,门只是半开,问:“找谁?”

  他拒客的意思明明表现得十分明显,哪知那女子丝毫不觉,趾高气昂推开他半掩着的房门,踩着细跟高跟鞋,噔噔噔进了宋书明的房间,连墨镜都未脱下,大喇喇往沙发上一坐,说:“你就是那个私家侦探,宋书明?”

  宋书明被气得笑了,干脆施施然在她对面坐下,说:“不错,我就是。”

  那女子终于将墨镜口罩摘下,随意丢在面前的茶几上。她妆容精致,头发密密盘起,一双倒三角眼精明地在宋书明房中上上下下打量,又冲着宋书明傲气十足的扬了扬尖尖的下巴,说:“悦音传媒,听说过吗?”

  宋书明还真听说过。

  悦音传媒,是刚刚上市的娱乐圈巨头公司,旗下新晋流量小生接连占据热门微博和热搜榜,随随便便一条微博转发评论都六位数往上,铺天盖地的广告牌和代言,占据了商场和路边的各种广告牌。

  爆红的程度,就连宋书明这个钢铁直男,都被随处不在的安利洗了脑。

  这就是资本的力量。

  造星的时代与以往依托媒介和运气的路数已截然不同,如今的资本和流量互相挟持,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悦音传媒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做了吃螃蟹的第一人,先用资本引来了流量。旗下小鲜肉爆红之后,巨大的流量又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资本。

  公司去年A股上市之后,股价一年之内翻了五倍有余。

  正值巅峰期的公司,几乎垄断了娱乐圈的半壁江山。

  这么金光灿灿的公司,和八竿子打不着的宋书明,又能有什么关系?

  宋书明点点头,说了声“知道”之后再不开口,只静等黑衣女子说出来意。

  那女子见宋书明久不接话,冷哼一声,掏出一张名片,丢在桌子上,说:“我是,卫帅的经纪人,韩洁。”

  卫帅,正是悦音传媒最当红的偶像小生,主演的青春爱情电影即将在春节档上映,业内保守估计,也会有十亿以上的票房。

  这样一个当红炸子鸡的金牌经纪人,怎么会找到他宋书明这里来?

  宋书明眉头一动,娱乐圈水深,不论眼前这经纪人是真是假,他都不想掺和其中。

  韩姐似是猜到他想出言拒绝,先一挥手,面上带了焦躁和不耐,掏出笔来刷刷在纸上写了一个数字,递到宋书明面前:“只要你接这个案子,报酬就是这个数,还能有商量的空间。”

  宋书明原本不打算接,眼角余光扫到纸片上那个金额,心头一惊,虽然脸上仍是一副云淡风轻的表情,脑中却将数字后面缀着的几个0来回数了好几遍。

  他和林愫一直租房,若是以后她毕业之后两人想结婚,总得有套房子吧。买房一直遥遥无期,真要是接了这个案子,就离首付近了一大步。

  宋书明咳咳两声,问:“你是怎么找到我这里来的?”

  韩姐解释得倒很诚恳:“魏潇是我的朋友。我听她提过,你嘴很严。”

  “我这个案子,有些特殊。有些业内知名的侦探也好,律师也好,容易被狗仔盯梢。”

  “反倒是像你这样的自家小作坊,比较安全。”

  宋书明被人称作“小作坊”也不生气,微微勾勾嘴角继续问:“什么案子?”

  韩姐犹豫再三,从包中掏出一份保密协议放在桌上,说:“失窃。”

  既是失窃,无关命案,那也没什么可紧张的。有时候明星丢了东西,牵扯些猫腻不愿报警,更愿意私下聘人找寻,这倒也说得过去。

  宋书明扫一眼桌上,见是格式合同,就毫不犹豫签了。

  韩姐长舒一口气,面上终于带了微笑,说:“卫帅上个星期在深圳,丢了手机。”

  说是丢手机,实在太客气了些。

  宋书明细细一问,才知道这位“优质偶像清纯少年见了女孩子会脸红心跳”的小鲜肉偶像,原是在蛇口酒吧街的夜店里,玩high了,断片儿了。

  “醒来的时候,就在酒店他自己的房间里面。”虽然签了保密协议,韩姐说到这里仍有些犹豫,“边上..躺了一个没穿衣服的女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的故事非常欢快!我个人很喜欢!

放上自己的微博吧:定语就长就长非要长的Tou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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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品味


  

  这不就是约炮么。

  宋书明有些想笑, 又有些想八卦,出于职业道德生生忍下, 板着一张脸, 继续问:“然后呢?”

  韩姐叹口气:“宋警官你也是年轻人,长得又帅,你也懂的。”

  宋书明摇头, 我是真不懂。

  韩姐啧啧两声,眼含深意扫了他一眼,这才接着科普道:“男女约炮,最尴尬就是早上醒来的时候。”

  原本都是喝高了的两个人,酒精作用下怎么看怎么顺眼, 空虚寂寞的男明星稍稍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就稀里糊涂睡了一枚傻白甜的女粉丝。

  等酒醒之后, 一看昨晚人比花娇的美女粉丝, 发型也乱了妆容也糊了,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偶像包袱人设维护的理智,通通又都回到了脑海中。

  卫帅睁开眼睛,扭头看到身侧薄羽绒被下露出的一截光滑白皙的后背, 长发披散在枕畔,好一番香艳场面。

  可他宿醉一晚, 头痛欲裂, 一点旖旎心思都没有,反倒满心说不清道不明的烦躁不安。

  卫帅从床上一个翻身,偷偷溜进了浴室, 反锁门洗了澡。

  等卫帅从浴室出来的时候,女粉丝果然已经识趣穿衣离开。他松一口气,宿醉之后精神不济,歪在床上没几分钟,就又睡着了。

  再睁眼已到中午,卫帅酒醒睡足,神清气爽,例行在枕头底下摸手机看时间,这会儿才发现,他的钱包手机都不见了。

  钱包倒是小事,现金不过千余,顶多挂失几张信用卡。

  可手机丢失却是大事。

  小到微信聊天记录,手机通讯录,微博账号,大到私照自拍和支付宝,哪个流落到狗仔手里,都会逼悦音传媒狠狠出一大波血。

  “卫帅的新电影最终定档在了春节,我也不瞒你,我们跟发行方签了十个亿票房的保底,但是所有的一切,都建立在影片能够正常上映的基础上。”

  “如果在这种关键的时候,卫帅被爆出了□□,影响了电影如期发行,势必会影响到悦音传媒的股价。”

  韩姐将后果说的十分严重,但宋书明听来,多少觉得有些可笑。

  是不是明星都认为地球是围绕着自己转的?娱乐圈中叫上名字的一线明星,大大小小怎么也有百来号人了吧?顶级流量小生,也不过是爆红这一两年,怎么丢一只手机,还会影响到公司的股价?

  宋书明委婉劝韩姐:“手机丢失,我最担心的反倒是财产和账户安全。你们有没有第一时间挂失?”

  “最重要的,还是挂失手机号,保护好支付宝和银行账户。”

  宋书明垂着眼睛,一项项将要办的事情列出来分析:“卫帅的这个女伴,拿走了他的钱包和手机。卫帅是明星,钱包手机都比较名贵,这样应该就够的上立案标准。”

  “如果想要最快捷破案,追回手机,那么报警一定是最好的选择。”

  韩姐毫不犹豫连连摇头,将报警一事断然拒绝,话说得也不甚好听:“真要是报警就能解决,我花这么多钱找你干嘛?”

  “报警,闹出的动静太大,势必会惊动记者。”

  “我是想把这件事压下去,不是想闹大了开记者会的。记者要是问起来卫帅是怎么一觉醒来丢了钱包手机的,我难道要对着镜头说他昨晚喝大了,睡了个偷钱的小姑娘?”

  “这要是爆出来,不也是□□吗?”韩姐十分不耐烦,双手环抱在胸前,冲着宋书明发脾气。

  宋书明几不可见紧了紧眉头,还是忍不住问她:“只是丢了手机而已,会闹出这么大的阵仗吗?”

  “就算手机里有你说的那些明星的私照,被曝光之后影响要是真的这么大,那么如果有狗仔过来联系,就不要吝啬那三五万块钱了。”

  韩姐这才发现面前坐的这位钢铁直男,真的是不懂粉圈里面的圈圈绕绕,只能轻咳一声,支支吾吾说:“唔..最重要的是,这个私照…特别特别私密。”

  宋书明这才明白,原来这手机里面存着的,还有艳/照啊!

  这个男偶像不但这个清纯的初恋人设崩塌的有些厉害,脑子,也不怎么好使啊。

  宋书明苦笑一声,问韩姐:“监控查了没有?”

  监控倒真的是查了。

  若是在别处,想要查监控一般都会惊动警方,那动静就比较大了。

  好在卫帅这次落榻在蛇口的希尔顿,正是悦音传媒一贯的协议酒店。

  卫帅在发觉手机不见之后,立刻惊慌失措拿酒店的座机打给助理,原本还想瞒住经纪人韩姐,好在助理拎得清,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丝毫不敢耽搁告诉了韩姐。

  韩姐人还在京城,接到消息马不停滴飞到深圳,她在酒店房间见到卫帅,神情凝重,眼角眉梢都凝了一层寒霜。

  卫帅开门一看到她的脸色,噎了一下,要说的话都哽在舌头边。韩姐却一反常态没有发火,只是伸出手来抚在卫帅肩上,声音低沉:“如果手机拿不回来,你就完了,你知道吗?”

  韩姐铁血多年,见惯了风风雨雨,此刻丝毫不慌,动用人脉,连打了几个电话上下疏通,又带着助理亲自去监控室守着,这才拿到了当晚和第二天早晨的监控视频。

  韩姐拿出u盘,指了指宋书明的电脑,说:“我原本并没有想太多,只觉得是粉丝一念之差,拿走了卫帅的手机。”

  “最坏的情况不过是卖给了狗仔。狗仔到底胃口有限,出些血能把消息压下去,也算破财免灾。”

  “但是看了这个视频,我才知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宋书明被勾起了熊熊八卦之心,插好u盘播放视频。

  哪知第一眼看过去,一口水险些从口中喷出。

  这个卫帅,品味也太奇怪了些!

  他与女伴出现在凌晨一点多的大厅内,两人一前一后还很克制,许是为了防备留守的粉丝和狗仔。

  等到电梯门一关上,卫帅立刻朝着女伴扑了过去,毫不犹豫显示自己的猴急,在电梯中就扒掉了女孩子的外套,开始了上下其手。

  这一系列动作虽然香艳,但也没超出宋书明的预料。

  真正让他吃惊的,是视频中卫帅搂着的那个女孩子,个子看起来与卫帅差不多高,至少在一米七以上。虎背熊腰,两只手臂比得过卫帅纤弱的大腿一般粗,穿着一件加大码的运动服。

  看起来,至少有两百斤的体重。

  宋书明惊得眼珠子都要掉了出来,扭过头,竟不知如何开口去问,半响,才挤出一句:“卫帅他…喜欢的女孩子,倒是有些与众不同啊。”

  若说是心灵伴侣的女朋友,身材样貌平凡一些也说的过去。但这不是约炮吗?难道卫帅真的是传说中的“看多了娱乐圈的顶级美女”,所以品味与常人不同?专门喜欢这种…英勇魁梧型的女孩子?

  韩姐冷哼一声,说:“酒店的前台都以为跟他一起进电梯的那个女孩,是我们公司雇的女保镖。”

  “可是监控里面,确实是她和卫帅相拥进了酒店房间,第二天早上,也是她从酒店房间中匆匆离开。”

  “但是我反复问过卫帅许多次,他却说,昨晚与他上床的女孩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妙龄美女,样貌姣好,身材火爆。”

作者有话要说:  脑洞来源:

基友楠丘发了新文《好想和你谈恋爱》

我和她在群里聊天:

我:好想上金榜,好想买房子,好想中彩票一个亿!,

楠丘:...好想一觉醒来我爱豆□□躺在我身边。

我:死了?

楠丘:..............


  ☆、 简单


  宋书明扑哧一声笑出来, 实在觉得这事荒谬至极。

  监控里明明白白,卫帅搂着一个虎背熊腰的壮实女孩进了房间, 第二天上午八点多, 她又一人从酒店离开。

  这期间压根就没有别的什么人进过卫帅的房间。

  那卫帅口中所说的“样貌姣好身材火爆”的女孩子,又是从哪里来的?

  “喝大认错人了吧?”宋书明憋着笑猜测,“醒来觉得不太好意思, 所以咬定不肯改口?”

  韩姐脸色一沉,答:“宋警官估计不太了解卫帅这个人。”

  “他就算是挺尸躺进棺材里,都会记得给替他化妆的入殓小姐姐打个分。6分以上的漂亮女孩,就算卫帅化成灰,都能想办法勾搭一发。”

  宋书明自己有个妹妹, 从来都反感动不动给女孩子打分的行为,总觉得像扫黄清场子的时候遇上的标牌坐台小姐, 价格都贴在胸前, 明明是人却像货物一样摆在架子上任人挑选。

  好好的女孩子,就凭着一张p过的照片,就能给出个等级评判?

  这又不是在女票…

  他样貌不差,大学的时候也很喜欢出出风头, 享受一下女孩子的尖叫。可后来家事剧变,连伤两次都是在脸上, 照镜子的时候彻底歇了以前那些花花绕绕的小心思。

  后来遇上林愫, 平心而论真不算什么惊天动地的大美女。

  可再绝世的美女,又哪里比得过他的林愫善良坚强独立聪明?

  芸芸众生,大半都是样貌平凡的普通人。

  可是普通人也常有海枯石烂至死不渝的爱情, 可见感情这回事,很多时候,和容颜未必正相关。

  卫帅年少爆红,老天爷赏饭吃,给了他一张绝世神颜,让他一路走得顺风顺水。难得拍戏通宵一次,就是粉丝心疼得上热搜的大苦头了。

  可得到的一切都太容易,教育和经历都缺失,让他目光短浅,德不配位,入圈太早,又不曾有伯乐好好教导,于是年纪轻轻不思进取,却过上了这样纸醉金迷的生活。

  醉生梦死,一朝沉迷。

  女粉丝太多,女朋友来的太容易,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很多时候就会忘记珍惜,珍惜异性的欣赏,珍惜怦然心动的感情,珍惜蓬勃有朝气的肉体。

  身畔女伴如过客一般,却不知道他这一生是否还有机会,去体会平等平淡的普通人家的爱情。

  宋书明轻叹口气,说:“会不会,不仅仅是喝大了?他...磕/药了?”

  韩姐脸色剧变,本能就想矢口否认,“不可能”三个字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却又若有所思的住了口,缓了缓才说:“应该不会。他就是爱玩了些,这些东西还是知道,不能碰的。”

  韩姐回忆一番,又说:“何况卫帅跟我说过,他第二天早上起来去洗澡之前,还曾瞥到那女孩露在被子外面的后背,白皙纤瘦,绝不会是两百斤重的大胖子。”

  一个丑陋笨重的女汉子跟着卫帅进了房间,变作身材火辣的美女和他一番云雨,第二天早上又变回笨重丑陋的女汉子从房间里离开?

  宋书明微微皱眉,这剧情,听起来倒有几分熟悉。

  “所以我怀疑,是人面瓦当。”宋书明回到家,饭后一边洗碗,一边和林愫讲到这个案子。

  “肯定是疯狂追星的女粉丝,搞来了人面瓦当设了个套,专门用来爬男明星的床。”

  “你是不知道,现在的粉丝追星有多疯狂。我们那个年代,买几张专辑看几场电影,都算是支持偶像了,哪像现在的小粉丝,连高中生都比我们那时候有钱很多。”

  “以前在局里的时候,遇上过好几件读中学的女孩子失联,手机关机背上书包就不见了。家长急的要死,我们在系统里一查,发现身份证刚刚在机场用过,心就先放下一半。”

  “等家人火急火燎赶到机场,把孩子揪回来,这才发现十几岁的小孩子,揣着身份证和压岁钱,追着偶像的足迹,跟人家同坐在头等舱里陪着赶行程。”

  林愫嘴角勾了勾,说:“年轻嘛,能这么疯狂一场也挺好。”

  一句话,却说得宋书明莫名心酸。

  她也不过,刚刚二十岁的年纪,原该和那些女孩子一样疯狂,一样无忧无虑的放肆挥霍青春才是。

  可她却过着这样简单单纯的生活,无欲无求到了宋书明每逢节日就很头痛——什么都不要,一起吃一顿饭就好。

  宋书明眼眶一酸,忍不住伸手揽她入怀,也不知安慰她些什么,想了半天,嗫喏道:“等这单案子接完,我给你,买个房子。”

  林愫扑哧一笑,从他怀里抬起头,眼睛晶晶亮,揶揄他:“没那个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

  “还说买房子呢,也得你先做好这单案子啊。”

  “别什么事都往灵异那边去想,这个案子,根本就不是人面瓦当。”

  “如果真的是人面瓦当,那女伴的面容才瓦当范围内都应该很出色,没有道理只有卫帅看她是美女,你们所有人,酒店的前台也好,经纪人和助理也好,你也好,从监控里看到她都像个五大三粗的女保镖。”

  “也是。就算人面瓦当的范围只设在房间之内,那房间之外不论谁眼中,这个女伴都是原本的样貌。那卫帅一开始,也不会在夜店主动搭讪她。”宋书明说,“更不会猴急到在电梯里的时候就对她上下其手。”

  林愫点点头,说:“没错。”

  “这案子,听起来虽然不像人面瓦当,但倒让我回忆起我们之前曾经一起经过的另外一起案子。”林愫沉吟。

  “哪一件?”宋书明问。

  “甘肃永登盛产苦水玫瑰,花美香浓,媚人心神。有些不入流的邪道,为采阴补阳制媚药,原料就是一味苦水玫瑰。”

  “你我,在张掖曾经遇到过的,玫瑰花妖。”林愫说。

  “花妖极擅媚术,又喜幻化身形采阳补阴,倒真的可能变成保镖的样子,避开酒店前台或者狗仔的过分关注,再对卫帅施以媚术,幻化成妙龄迷人少女,勾魂摄魄。”林愫分析。

  “可是如果单纯是为了采阳补阴施媚术,那随便找一个男孩子不是方便很多?为什么要找卫帅这么引人注目的男明星这么舍近求远呢?”宋书明仍是有些想不明白。

  林愫苦笑,说:“也许...也许花妖也追星?”

作者有话要说:  带孩子无聊的时候我喜欢看剧,前一阵美剧冬歇我就看了部综艺《偶像练习生》

放着当背景久了,先生也跟着瞄了几眼。

前两天我在看花絮,先生不满地说:“怎么没有我家坤坤?”

不错,钢铁直男先生,喜欢“业务水平熟练”(先生原话)的蔡徐坤。

我嘛,喜欢善良温柔沉默勤奋,特别特别特别好的王子异。

性格和先生,一模一样。


  ☆、 恐怖


  宋书明和韩姐商量之后, 还是决定亲自飞去深圳一趟,到现场去看看。

  京城初冬时分已经接近零度, 需要穿上厚重的羽绒服。深圳却依旧十分温暖, 宋书明穿一件衬衫一件外套,在机场外面排队等出租车的时候,竟热得头上沁汗。

  从机场南路开到蛇口的酒店, 半个多小时的车程,景色极美,左手边沿路花开,右手边是湛蓝色的南海。

  没有雾霾的南国风情如此动人,与萧瑟晦暗的冬日京城毫不相同, 宋书明心情甚好,嘴角微微上扬, 萌生了想带林愫南下住住的冲动。

  深圳背靠香港, 服务业非常发达,出租车司机的态度也很好,帮着宋书明把后备箱的行李拿出来,操着广东味的普通话说了再见。

  卫帅正在深圳拍戏, 韩姐早宋书明几天已经到了深圳,此时一袭整齐漂亮的套装, 妆容精致, 发型时髦,却阴沉着脸双手抱胸等在酒店前面,看宋书明从出租车上下来, 十分不耐烦大步上前。

  宋书明刚想伸手打招呼,哪知韩姐先他一步,竟一把暧昧挽住宋书明的胳膊,倚靠在他胳膊上。

  宋书明大吃一惊,下意识就想将韩姐推开,韩姐却不肯松手,紧紧扒住他胳膊不放,压低声音说:“别动,有狗仔在拍,我不想被人知道你的身份。”

  宋书明一顿,眼角往外扫去,果然看到街角停了一辆黑色的奥迪,便顺着韩姐的意思,跟着她上了电梯。

  卫帅原本住在顶层的临海套房,出事之后的当天下午就换了一家酒店去住,东西都是助理收拾送过去的。

  这几天卫帅没在,韩姐也没退房,一直将房间空关。

  韩姐推开房门,说:“宋警官今晚就住这里吧,方便你查案。”

  其实也是抠门,想借机省下房钱呗。宋书明看破不说破,点点头,将行李放下收好。

  宋书明还是第一次住五星级酒店的套房,房间极大,比他和林愫现在租的一室一厅还要再大一些。

  客厅里有沙发电视,靠近阳台还有小小一个吧台,里面酒水饮料一应俱全。

  阳台很是宽阔,正对南海,放了一张小几两把椅子。夜晚风凉,海风习习,宋书明听着一阵阵海浪呼啸,情不自禁感慨,有钱真好。

  卧室和浴室相连,由一扇磨砂玻璃推拉门隔开,两个并列的洗手台旁边是磨砂玻璃的淋浴室,就是卫帅早上起床之后躲去洗澡的地方。

  洗手台前面的镜子正对着独立的浴缸,浴缸旁边的墙面上还挂着一件白色的浴袍。一切都为宾客考虑得十分周到细心。

  宋书明在飞机上已吃过晚饭,婉言谢绝韩姐邀请,晚上就留在了房间。

  韩姐找到他已经晚了几天,保洁每天按时清理房间,就算当晚曾经留在些证据,此时也肯定早已消失殆尽。

  宋书明先将抽屉和衣柜挨个拉开查看一番,见无异状,就披了件衣服走去电梯间。

  电梯里面摄像头安置在左上方,当晚也是极巧,女保镖恰是全程背对监控,就连两人在电梯内热吻的时候也只能看到卫帅埋首在她面前,并没有哪个清晰的画面曾经截到她的正脸。

  宋书明回顾了一下当晚场景,学着两人的姿势在电梯里的不同地方换位置走动,微微皱了眉头。

  女保镖想全程背对监控摄像头,无论是进入电梯的还是从电梯中出来的时候,都需要微微侧身才能完全避开。

  这个姿势,宋书明刚刚试过,并不舒服。

  看来,她是刻意的。女保镖清楚地知道摄像头所在的位置,并且刻意避开了监控能照到她的脸的角度。

  宋书明原本多少还对卫帅的说法存在疑虑。他和韩姐前后接触两次,已不知听到她多少种脑洞大开的阴谋论调,一直半信半疑。

  现在倒是印证了她说的一点,这个女保镖倒真的是有备而来,看起来奔放热情,在电梯里面却谨慎小心避让镜头,心机深重,哪里像一个为了偶像疯狂的女粉丝?

  宋书明下楼,去礼宾部又问了一圈值班的员工。那女孩子身形高大魁梧,酒店员工都很有印象,说到早上她离开,约莫八点钟左右,上了一辆酒店旁边等着的出租车。

  宋书明眉头一皱,八点多正值上班高峰期,出租车揽客拉客的好时机,就连滴滴快车都需要翻倍,怎么这么巧,她出来的时候就有一辆空车,等在酒店门口?

  “深圳打车,好打吗?”宋书明状作不经意随口一问。

  “看你去哪咯。机场的话,什么时候都好打。”礼宾部的男员工笑笑答他。

  楼下问过一圈,宋书明再回房间,却不知何时酒店的服务员已经进来过了。

  吧台上的水壶里有烧好的开水,浴缸里放了蓝色的浴盐和一池子的热水,宋书明伸手试了试温度,还微微有些烫手。

  浴袍从浴缸旁的架子上被摊开放在了床上,两米的大床也已经铺好,六个软硬程度不一的枕头叠放在一起,让人没由来的觉得很有安全感。

  宋书明只略略犹豫几秒,他平时是没什么泡澡的习惯,大老爷们儿搞这些看起来娘里娘气。可是今晚不同,窗外传来一阵阵海浪的声音,顺着心跳的节奏让他有些昏昏欲睡。松软的浴袍和脚垫巾都一一放好,像是在诱惑他脱衣服一般。

  “浴缸里连水都放好了,不泡就浪费了。”宋书明边想边脱衣服,他身材劲瘦,肩宽腰细窄臀,标准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脸上肤色已经偏黑,但是身上却依旧白皙,一脱衣服,看起来像是一块细嫩的奶豆腐。

  走到浴缸旁边的时候,宋书明恰好脱完,他抬腿跨进浴缸之内,溅起了一片水花。

  便是进入浴缸的那一刹那,宋书明猛地打了一个寒颤。

  他好像听到了一声,充满了遗憾的叹息声。

  这声音太微弱,像是脑海中传来一般。宋书明知晓林愫提过花妖,因此格外谨慎,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扫视屋内,却一片寂静,什么都没有发生。

  可这一下,宋书明泡澡的心情也没了,草草在水里浸了两分钟,就站起身来,顺手将浴袍披在身上。

  浴袍穿在身上极为松软舒服,宋书明从浴缸走到镜前,拿出剃须刀来往脸上抹泡沫。他有一搭没一搭心不在焉抹着,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自己似乎是忽略了什么。

  一不留神,下巴靠近脖子那处一阵些微的刺痛,像是剃须刀锋利,刮破了下巴上的一点皮肤。

  宋书明心里烦躁,一把将剃须刀丢在了水池里,拧开水龙头将脸埋下去,想洗掉下巴上的泡沫。

  水温异乎寻常的冰冷,像是帝都冬日水管中的水一般刺骨。宋书明被这扑面的冷水一激,像是从下巴一直冷到了骨子里。

  他骤然心惊,突然间便不敢抬起头来了。

  进门的时候,他身上这件浴袍,明明摊开放在床上。

  那刚才他从浴缸中站起来的时候,又是从哪里顺手拿来了一件浴袍。

  周围一片寂静,只面前水管滴滴答答的还在向下滴着水滴。宋书明心里暗悔,桃木小棒槌被他系在了皮带上面,洗澡的时候没带在身边。

  “这次若是平安无事,以后一定挂在脖子上,无时不刻不离身。”宋书明深深吸气,左手缓缓向前,握紧了漱口用的玻璃杯,紧紧攥在手中,打算若是情形不对,就先将玻璃杯子扔出去。

  宋书明默数一二三,猛地抬头看向镜内。

  光灯闪烁,镜子里面却只有他自己湿漉漉的一张脸,下巴上还有一道血痕。

  宋书明微微松口气,慢慢直起身子,警惕地环顾四周。

  什么都没有,没有异常,没有其他人,只有窗外一直不停的海浪呼啸。

  宋书明慢慢放下心来,往床边上走,心里多少还存了侥幸,是自己记错了,原本就有两件浴袍。

  可他走到床边一看,瞬间便四肢冰冷,起了一手的汗。

  床上并没有一件,摊开的浴袍。

  这房间里面,必定还有他人!

  宋书明猛地向前一扑,一把将之前脱下来的裤子抓起,揪下皮带上的桃木小棒槌握在手中。

  “谁在那里?”宋书明沉声问道。

  一片寂静之中,像是隐约浮现一声嗤笑。

  那声嗤笑像是从头顶上传来,宋书明最深梦魇不过如此,此刻紧咬下唇,口中尝到一片血腥咸味。

  宋书明慢慢慢慢抬起头来,天花板上一片雪白,丝毫异常也无。

  空荡的房间之中,又传来一声冷哼。

  这次倒像是从门边传来。

  宋书明握紧桃木棒槌,另外一手抓着玻璃杯,朝门的方向一步步走去。

  刚刚从卧室走出经过客厅的沙发,眼看就要到门边,宋书明却又听见一声极轻的怪叫,分明是从卧室里传来!

  无论是何妖物,都是在戏耍于他!

  宋书明咬牙,不愿再与这鬼怪纠缠,只装作自己没听到的样子,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大门前,猛地将大门拉开。

  门外正正站了一个人!

  一身白色的工作服,手上拿着两条浴巾,却是酒店的服务员,一脸狐疑地看着他。

  “卫先生,您打电话要浴巾?”

作者有话要说:  不瞒大家说,《问米》其实一开始只是我写来练手的。因为最开始也没几个读者,所以最初的打算就是我写一本《问米》,一本古言,再一本异国现言,然后我就找工作去,封笔不写了就。

但是因为大家对《问米》的喜爱和对我的鼓励,我现在倒有点想试试再多写两本文,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能圆读书时候的文豪梦。

所以...我下一本开的应该不是《凤灵》,而是《问米》的姊妹篇。

故事跟先生大略提过,他觉得十分牛逼。

so..有时间的话会放文案出来。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 眼睛


  宋书明一愣, 这才想到可能是因为韩姐一直都没有替卫帅将房间退掉,房间这几天一直空关, 没有人入住。新来的服务员搞不清楚状况, 还以为住在这里的人是卫帅。

  他下意识开口否认,想说自己不是卫帅,可是话音脱口的那一瞬间, 宋书明耳中听到的声音却分明十分陌生,还微微有些南方口音。

  这绝不是他的声音!他是土生土长的北方男孩,又哪里会有南方口音?!

  宋书明开口原是想解释他不是卫帅,可他口中发出的那声音慵懒又傲慢,语气中带了十成的不满和不耐:“送个东西, 怎么这么慢?”

  服务员满脸通红,喃喃解释着。宋书明想尖叫, 想迈着步子逃开, 却像完全失去对身体的控制一样,只能木然地看着自己伸出右手,毫不客气从战战兢兢的服务员手中接过浴巾,咣当一声, 又将门关上。

  门被关上那一刻,刚才还像是被麻痹的肢体和感官, 又突然之间回到了他身体里面。

  宋书明背靠大门, 脱力慢慢下滑,只觉得周身无力。他深吸一口气,攥紧桃木小棒槌, 缓缓直起身子,脚步坚定大步向浴室走去。

  他要知道,他此刻到底是谁?他的脸,又到底是谁的脸?

  宋书明从客厅的沙发前穿过,电视机嵌在对面的墙上,黑色的屏幕上映衬着他隐隐绰绰的影子。他上前,靠近电视机前,黑色荧屏上的面容越来越近,也越来越清晰。

  那是他自己。

  宋书明微微松一口气,从电视前挪开脚步,继续往浴室中走。

  之前曾时不时出现的嗤笑叹气声,却再没有出现过,像是之前和他共在这房间中的那个人,已经趁他方才开门的时候溜了出去。

  宋书明穿过卧室,又向浴室里的镜子前面走去。

  不用走近,他已经看得十分清楚,镜子里的人就是他宋书明。

  宋书明清了清嗓子,对着镜子啊了一声。镜子里的那个人也张大嘴巴,做了一个啊的口型。

  挺傻的,宋书明转过身去,向门口走。

  无论是人是鬼,这房间不能再待,他方才开门想逃却失败了,这次只能硬着头皮再试一次。

  浴缸里面的水仍微微冒着热气,宋书明经过浴缸,鬼使神差伸出手来探了一探,前后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浴缸中的水却仍像他第一次放水的时候一样,微微有些烫手!

  这房间内的一切都如此诡谲,宋书明猛地起身,浴缸前面的电视里面他自己的影子一晃而过。

  电光火石间,一个念头自宋书明心中浮起。

  他背后汗毛根根竖起,深吸一口气,装作起身要向前走的样子,却又猛地回身再看向镜子里面!

  果不其然,镜中的人此时却分明不再是他!

  浓眉俊目,眼眶深深凹陷,唇角微微上翘,眉目如画般清隽,冷静自持,又隐约带着几分禁欲系的诱惑。

  宋书明根本不必多想,就已经知道镜中的人,就是迷倒万千少女的新晋流量偶像,卫帅。

  那镜中的脸,像是不知道宋书明会突然转身一样,满脸都是被抓包的窘迫。

  隔得几秒,那脸嘿嘿笑了一声,挤出一个无辜的表情,眨眼之间竟然从这镜中消失了!

  又只留下,宋书明与镜子中自己原本的那张面孔,大眼对小眼。

  宋书明到得此时,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自己是该恐惧还是该发笑。

  事情发展到现在,倒又像是宋书明招惹了不甚懂事的小精怪,在与他恶作剧。

  宋书明怔忪对着镜子发了几秒钟的呆,这才扭头向大门走。

  这一次倒十分顺畅,不曾再有鬼影怪声。

  宋书明一把拉开房门,门外走廊空无一人,他试探性地伸出脚,踩在地毯上。

  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他畅通无阻从房间里面走了出来。

  宋书明先还能勉强镇定走路,几步之后快走变作了小跑,小跑又变作狂奔,等玩命跑到电梯间,宋书明已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叮咚一声,电梯恰好来到,门缓缓打开。

  只见门内,分明就是刚才在他房门前出现过的酒店服务员!

  一身白色的工作服,手上拿着两条浴巾,一脸狐疑地看着他。

  “卫先生,您打电话要浴巾?

  宋书明几近崩溃,怎么来来回回,像是陷入了时间圈套一般!他险些冲着那服务员大喊出声,偏偏就在此时,叮叮咚咚一阵音乐不知从何处而来。

  服务员却像没有听见似的,一直向他重复问着。

  可她的声音却越来越远,像隔了一层雨幕一样听不清楚。

  叮叮咚咚的那阵音乐声音却越来越清晰,那音乐像有魔力,宋书明头痛欲裂,忍不住蹲下身子,眼前一片黑暗,眼皮却像是越来越沉重。

  等宋书明再睁开眼睛,才发现自己正好端端地躺在卧室里那张两米的大床上。海风顺着阳台大开的门,吹得白色的纱帘左右摇摆。

  窗外传来一波又一波海浪拍岸的声音,床被松软,他整个身子像陷在温柔乡内,连连打了几个哈欠,掏出手机一看时间,这才终于意识到昨晚种种风波不过是噩梦一场。

  哪里有这么诡异恐怖的梦?宋书明清醒之后,仍在头痛,既像是宿醉,又像是梦游跑了场马拉松,浑身上下皆是疲惫。

  方才叮叮咚咚吵醒他的,是手机铃声。宋书明摸过手机点开一看,是韩姐的未接电话,已经有两个。

  他正待回拨,叮一声,微信倒先收到消息:“昨晚睡得怎样?”

  “还没有起床吗?”

  “没想到你看起来人高马大,酒量却这么差啊?”

  “以后多跟着韩姐练练。韩姐罩着你。”

  “怎么还不接电话?看到了微信没有?”

  接连来了五六条。宋书明瞠目结舌,自己什么时候和韩姐加了微信?什么时候和韩姐一起喝酒?又什么时候和她这么熟络,需要“多跟着她练练”了?

  昨天晚上,他难道不是早早和韩姐说已经吃过晚饭了,一直在酒店房间中睡觉,还做了无比诡异的一个恶梦吗?

  到底什么是梦?什么是真?

  如果他像他记忆中的那样,一直留在酒店查案,那昨天晚上又是谁陪韩姐喝酒吃饭?

  如果他陪韩姐吃饭喝酒,那昨晚种种的一切,难道都是他的一个梦吗?

  他到底是什么时候回到酒店房间的?又到底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宋书明挣扎着从床上起身,床边上凌乱散落着他的衣服,宋书明捡起来一一穿起,裤子口袋里鼓鼓囊囊,他伸手一摸,发现是一块薄荷糖的包装,像是餐厅吃完饭后提供的清新口气的润口糖,包装上面还写着“观海酒家”四个字,正是餐厅的名字。

  看来他昨晚,果真跟着韩姐去吃了晚饭。可是为什么,自己却一点印象也没有呢?

  宋书明打算下楼和昨晚酒店曾与他有过段对话的礼宾部员工聊一聊,再判断自己到底发生了什么。衣服穿好,宋书明走到浴室刷牙洗脸。

  昨晚的梦太过诡谲恐怖,他下意识就有些怵浴室墙上这面镜子,刷牙洗脸都尽量避开目光。

  收拾妥当,才匆匆往镜内一瞥,这一瞥,就又愣住了。

  宋书明脸上,还有昨晚刮破胡子留下的那一道红痕。这分明又是他独自待在酒店,询问案情之后回到房间,这才有空刮胡子,在脸上留下一道伤痕。

  浴缸里面,还有着满满一整缸的洗澡水,边上散落着两条用过的浴巾。

  而客厅的茶几上面,整整齐齐叠放了四条干净的浴巾。他在梦中,两次遇到酒店的服务员,不是都递给过他浴巾吗?

  宋书明再忍不得,掏出手机打给林愫,强作镇定说:“林愫,我像是在这家酒店里面,撞鬼了。”

  林愫正值大四,课业已经很少,平时主要在忙论文找实习,在电话里听到宋书明的声音,立时听出慌乱和紧张,下意识就想笑:“怎么了?又中了媚术的招了?花妖这么厉害吗?不应该啊,你这次应该知道我在京城,不可能上当才对啊。”

  宋书明沉默片刻,说:“我也不知道,我遇上的是什么。”

  林愫的航班下午才到,宋书明半秒钟也不愿在酒店多待,早早去了机场等着。

  他昨晚睡得不好,靠在航站楼的椅子上补觉,迷迷糊糊之中不知道睡了多久,被人推醒,睁开眼睛一看,这才发现,林愫已经降落了,正铁青着面孔,站在他面前。

  宋书明连忙起身,接过她手里的背包,说:“降落多久了?”

  林愫却没答他,冷着一张脸一把拽过他的手,掌心朝上翻开,肃声问:“你怎么会,招惹上色鬼?”

  宋书明第一下尚没听清,说:“什么?”他一个大老爷们,光天化日之下,色鬼找谁也不会找他啊。

  林愫伸出手指,点点他掌心:“崇/淫/色心,灵歇盈竭,色令智昏,魅骨魈魂。”

  “你自己看看,你都成什么样了?”

  宋书明乖乖低头,只见左掌腹同拇指之间一片深红,像是绕成了一个圆圈贴在手掌之上。

  掌心却隐隐似有黑气浮起。

  圆圈中有一横杆,乍一看倒像是。

  “一只眼睛。”林愫轻声说。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本书不是老林的故事,是这本书的故事结束四年之后的事。

里面也会出现林愫和宋书明,不过是配角。


  ☆、 土鸡


  “世间万物, 皆有生命。种善因才能结善果,做好事, 总是没错的。”老林轻轻拍拍林愫的后背。

  老林岁数大, 家里又只有林愫一个娃儿,比不得村里其他孩子有兄弟姐妹撑腰,到了新环境里, 多多少少总要受些风言耳语。

  林愫六岁,第一年上学。

  都说小的时候不记事,她却觉得那一年里许多事情,到她成年之后许多年,都还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伴随着每当回忆都有疼痛的阴暗触觉。

  一个崭新的班级,从未见过的陌生老师。她梳着老老实实的马尾辫, 穿着不起眼的旧衣服, 畏畏缩缩坐在教室的角落里,看着一对对看起来光鲜美满的父母,送来千娇百宠的儿女。

  她那时已很知晓一些事情。

  老林与旁的家长不同,自来将生死看得极淡。

  林愫三四岁的时候, 也曾被村里好事的长辈不怀好意地逗弄,一路哭着回家扑进老林怀里, 抽抽噎噎问:“丁舅姥总是问…我的爸爸妈妈在哪里?”

  老林唔一声, 拇指粗粝擦去她的眼泪,将她抱在膝头,云淡风轻地说:“死了。”

  “死了是什么?”林愫半懂不懂, 隐隐约约也知道再也见不到父母,鼻头一酸小脸抽了起来,忍不住就再想要哭。

  “死了,就是缘分尽了。”

  老林任她发泄,等她力竭睡着,第二日一早起床,端上一碗煮好的鸡蛋醪糟,泡两根香甜的麻花。

  醪糟和麻花,都得去邻村的赵婶家里要,也不是白要,须得付钱。

  费时又麻烦,老林平日里凑合惯了,难得做这么一次。小林愫嗜甜食,闻到醪糟香甜味道,肚子里好似馋虫打架,眼睛都没完全睁开,就扑在桌前抱起了碗。

  甜麻花被醪糟酒曲泡得松软膨大,咬在口中酥甜可口,浸着酒酿的甜香醉意,林愫一碗吃尽,又端来一碗,直吃得小肚子圆圆。

  老林深谙美食能抚慰人心的亘古真理,待她酒足饭饱心满意足,这才缓缓开口,说:“人活一世,续缘而已。”

  “生与死,便似这时空变换,你以为的生未必是一切的开始,你以为的死也未必是一切的结束。”

  绕口令一般,小林愫又哪里能听得懂,奶声奶气说:“要爸爸,要妈妈。”

  老林目光温柔,低声说:“要吃醪糟吗?”

  小林愫咬着手指:“…要。”

  等过几年她再上学,已经十分清楚,死了,就是魂魄投胎转世,肉身被埋在土里,今生今世再不得见了。

  理智上知道人皆有生有死,可内心的自卑空洞,总是在面对旁人的圆满家庭的时候,像青藤一样扎根心中,野蛮侵蚀她的心墙。

  老林自来娇宠林愫,家中条件有限,却也不让她觉得半点寒酸。衣衫虽旧,却整齐干净,每年四季不时也有新衣。

  她懂事早,也知道老林尽了全力。

  那些对旁人圆满的艳羡,深深被林愫压在心里,空虚疼痛的时候,就拿那些生死淡然的论调去抚慰。

  她虽是孤儿,过得却不怎么像一个孤儿,没有孤女的低人一等,也没有孤女的妄自菲薄。

  反倒因为老林的疼惜和纵容,被养出了善良安稳的慢热性格。

  都说小孩子天真,可天真通常伴随着残忍。小小的人儿,却一个个极会看人眼色,像生物本能一样,自觉地顺着权势的走向随波逐流。

  嫉妒、排挤、不知真相的妄自揣测,那些成人世界中漫布的恶意,在一个四十人的六岁小孩的班级中,一点也不少。

  林愫的慢热和善意,和孤女的身份那样格格不入。

  可善意却没有换来善意,反而引来了猜疑和妒忌。

  她刚入学那一年,不知受了多少委屈。

  她又倔强,宁愿红着眼眶独自一人背着书包回家,也不将半分难过在老林面前显露。

  还是老林有天放学去接她,听到几个同班的女孩不怀好意的唱着编排她的改过歌词的儿歌,这才知道林愫在学校里,原来是如此的难过。

  我报世界以善,世界却与我无关。老林十分不愿这样的阴暗,影响林愫的三观。

  那年深冬,一只红腹角雉,撞倒在林愫家门前。

  老林先是一惊又是一喜,连忙将红腹角雉抱回家中,放在暖炕之上保暖。

  “红腹角雉,是秦岭特有的灵兽,通体暗红,头有白冠,机警聪明。又名娃娃鸡,叫声像是婴儿啼哭,夜间出现的时候,十分渗人。”

  “你我运气不错,红腹角雉生性机敏,又常年生长的深山之中,现在竟然会出现在我们家门前,多半是为了报恩。”老林欣喜点头。

  “可我们做了什么善事,需要它来报恩呢?”林愫满眼好奇,忍不住顺着红腹角雉的尾羽轻轻抚摸。

  老林苦苦回忆,半响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只得搪塞她道:“我做那么多好事,哪里记得清是哪桩哪件。既来之则安之,且看它怎么个报恩法。”

  可等红腹角雉第二日醒转,却十分狂暴暴躁,不肯吃食,滴水不进。关在屋中的时候便四处乱飞,以头撞门,放在门外又久久徘徊,不愿离去。

  老林和林愫被它搅得鸡飞狗跳一整日,林愫终于忍不住,犹犹豫豫问:“这红腹角雉真的是来报恩的?”

  “我怎么觉得,是在报仇呢?”

  满屋都是鸡粪,老林一边拿着扫帚簸箕清扫,一边手忙脚乱防着红腹角雉进屋。那红腹角雉几次撞到老林身上,一怒之下狠狠在老林脚背上,啄了一口。

  老林唉声叹气,恨不得将红腹角雉供在桌上给它烧香作揖,求它快些离去。

  第三日早上,林愫一睁眼,果然见到老林满脸喜色,说:“那土鸡终于飞走了,我们也不用遭这鸟罪了。”

  林愫还有些怅然,红腹角雉虽暴躁了些,但有它在,家中热闹非凡,不显冷清寂寞。她在学校没什么朋友,回到家里就当红腹角雉是半个好友,老林顾着清扫一地鸡毛狼藉,她却像过家家一样做个妈妈,给红腹角雉准备吃食招待水果,忙里忙外不亦乐乎。

  林愫难过的心情不过维持了两天,待到第五日的上午,老林一推开房门,竟然又看见那只红腹角雉,端端立在他家门前,趾高气昂,嘴里叼团一个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  前文埋过伏笔的一个小故事。看有没有人记得起来我的伏笔。

明天尽量双更。


  ☆、 报恩


  老林皱了眉头, 上前一步从那红腹角雉嘴里拽下那团东西——原来是个纸团。

  红腹角雉十分不情愿的样子,烦躁不安, 在地上一圈圈打转, 口中发出哇哇的叫声,似婴儿夜啼,十分渗人。

  老林被它叫得心烦, 便也冲着红腹角雉喊:“知道了,知道了。不要再催了。”

  他小心翼翼将纸团拆开,这才发现纸团原是信封的一角,被揉的皱皱巴巴,又不知哪里浸到水, 字迹都模糊了。

  纸团上面用蓝墨水依稀写了几个字,老林仔仔细细辨认半天:“左边半边是个走字, 右边看不清楚, 像是个叉,这是赵字啊。”

  “这土鸡捡来一只纸团,上面写着一个看不清楚的赵字,是想做什么?”

  老林摸不清楚头脑, 只能将那纸团压在桌上。红腹角雉见状大怒,绕着桌子扑簌簌的飞, 尾羽用力一甩, 将桌上碗碟都砸到了地上。

  林愫连忙上前,将红腹角雉往屋外赶。红腹角雉出了屋门却不愿离去,见老林及时关起房门, 复又飞起来,用尽全力撞向大门。

  林愫人小力弱,拦也拦不住,那红腹角雉发了疯似的乱撞,一头竟将林愫撞倒在地。

  林愫哎呦一声,痛呼出声。

  明明隔着房门,老林却像听见了一般,一把将房门打开,面沉如水满面怒容,左手捏诀,右掌心火光一簇,闪得耀眼:“再要作妖,我就不客气了!”

  说罢便抖动手腕,想将蓝火狠狠击出,还未动手,却被林愫一声拦住。

  老林目光一转,看见林愫已经从地上爬起,没哭也没甚大碍的样子,这才缓了神色,两掌相对,将蓝火灭在掌心中。

  红腹角雉匍匐在地,见老林怒容渐消,这才起身抖抖羽毛,满含委屈地冲老林哇哇几声乱叫,扑簌簌挥动翅膀,转身飞远了。

  林愫哎了一声想叫住它,老林举手拦她,说:“莫要担心,如果这土鸡真有事情,会再回来的。”

  却没想,隔了几日,红腹角雉果然又出现在老林家门口。

  只是这次,红腹角雉遍体鳞伤鲜血淋漓,一条极深的伤口从胸口一直蔓延到腹部,奄奄一息缩成一团。

  林愫早上推门一看,心痛难以附加,抱起红腹角雉哭得伤心,喊老林来:“土鸡死了!”

  “到底是谁杀了它?难道它之前来找我们,并不是报恩,也不是报仇,而是求救吗?”

  老林从林愫手中接过红腹角雉,轻手轻脚放在桌子上,细细扒开伤口查看半响,说:“红腹角雉是秦岭灵兽,灵兽命硬,就算死了也会很快转世,你先不要太过伤心。”

  “更何况,这土鸡还没咽气,有的救。”

  “只是它背上这伤,倒像是猫伤。”

  “猫伤?”林愫诧异,“怎么会是猫伤?”

  鸟类怕猫,这极为常见。他们村中多有养猫的人家,自来都是放养,虽是家猫,却跟野猫一样自由。

  有剩饭的时候便吃些剩饭菜,若是没有剩饭,就去捉鼠捕鸟,总也饿不死自己。

  村口石磨边上,有株大垂柳。林愫亲眼见过白大嫂养的猫儿躲在树上,等到麻雀落在石磨上吃些麦麸碎渣,瞅准了机会一个猛子扎下来,像轰炸机一样,一口就将小麻雀叼入口中。

  家猫都如此迅猛矫捷,捕鸟一击即中,更何况秦岭之中生长的野猫?

  红腹角雉再是得道的灵兽,出于本性都不会招惹于猫,避之唯恐不及。

  到底是什么原因,竟然会被野猫所伤?

  “会不会,红腹角雉也遇上了旗鼓相当的灵狸?”林愫猜测。

  老林沉吟片刻,否认道:“灵狸若是伤它,定会吃干抹净一根毛都不剩,两者力量相差太过悬殊,根本轮不到红腹角雉到我们家门来求救。”

  林愫点头,继续问:“难道是哪只不长眼的普通野猫,将红腹角雉误认为普通的锦鸡,所以才伤了它?”

  老林断然否认:“红腹角雉周身赤红,头顶白冠,样貌特殊,灵气逼人。普通野猫与它对战,胜负成败并未可知,怎么敢轻而易举就攻击它呢?”

  “何况秦岭冬日虽冷,近来却未落雪,山中应当仍有些鼠类鸟类可供野猫捕食,野猫再是饥饿,也断然沦落不到需要冒险攻击灵兽的地步。”

  “最重要的一点,红腹角雉伤在前胸,伤口斜贯胸口直至下腹。你好生想一想,野猫捕鸟,自来都是偷袭,从背后扑上,一击毙命。”

  “如果是偷袭的话,伤口应该在后背才是,又怎么会伤在前胸呢?”老林循循诱导,指引林愫思考,“伤在前胸,说明红腹角雉是正面与野猫对上,鸟类有翼,真的遇到危险,难道不会飞吗?是什么情况,需要红腹角雉正面应战?”

  林愫皱起眉头,迟疑道:“所以..是红腹角雉主动,和野猫打起了架?”

  老林坚定点头,说:“不错!战况这样激烈,能将红腹角雉重伤如此,我估计这野猫,伤得也一点不轻。”

  红腹角雉与野猫势均力敌,平日里在山中井水不犯河水。

  这只红腹角雉又是为什么发了疯,先三番五次找老林和林愫麻烦,被老林赶走之后,又回到山中和野猫打架?

  真不要命了吗?

  老林牵起林愫的手,带着她顺着红腹角雉来时的方向,一路向四周找寻。

  才走出十多米远,就在路边,发现了一只通体雪白的瘦弱野猫,周身皆是鸟喙啄出的血窟窿,看起来惨不忍睹。

  林愫一眼望去,惊叫一声,又心痛起白猫来,将猫抱在怀中说:“这土鸡到底是什么毛病?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杀一只白猫?”

  “杀生若是为了饱腹,我还能够理解。可是一只鸟,又不能吃猫,好端端的,惹人家做什么?”

  老林却不说话,将白猫抱起翻来覆去查看一番,这才开口道:“伤口虽多,看起来很残忍,但是所有伤口都很浅显,不致命。相比之下,倒是红腹角雉伤得更重些。”

  “白猫虽瘦弱,体型却不小。这些鸟喙啄出来的伤痕,并不是为了杀白猫,看起来倒像是红腹角雉,在想尽办法用口啄威逼,拼命将白猫带到了此处。”

  老林眉头紧锁,继续分析道:“一只红腹角雉,在山中找到一只白猫,想尽办法将白猫带到你我面前,甚至不惜拼上自己的性命。”

  “而红腹角雉上次出现,口中叼了一个纸团,字迹虽然看不清楚,但隐约可以辨认出一个赵字。”

  “我可能已经知道,这红腹角雉到底是想做什么了。”老林轻舒一口气,接着说,“是你小赵叔,出事了。”

  林愫半点也记不起来小赵叔到底是哪位。老林笑笑,拍拍她的头说:“你周岁的时候,恰逢他开车经过,还来看过你,送了你一身小裙子。”

  “很多年前,我与你小赵叔,曾经一起搭一辆顺风车,从重庆盘秦岭,回西安。”

  “夜路难行,卡车速度又快,开车的司机老钱,不小心撞上了山中一只野猫。”

  “这之后怪事连连,有一白车一直在我们车前若隐若现,直到天亮了,白车消失了,我们下车这才发现,是山中一只怀了孕的白猫,被夹在卡车的保险杠中。”老林缓缓说。

  林愫唬了一跳,连忙问:“难道这只受了伤的白猫,就是当年那只被撞死的白猫吗?”

  “它与红腹角雉战成两败俱伤,难道是为了找我们复仇,被红腹角雉拦住了?”

  老林皱起眉头,忍不住开口责怪她:“我知学校里的同学有些不甚友好,但是你该知道,善念总归能战胜恶意。”

  “当日山中白猫出事,往小了说是意外,往大了说便是历劫。且不说应不应当受冤仇报复,就算白猫真要报复,也该是报复当日开车的老钱。”

  “我不曾害它,收敛它尸,替它超度入坟,已是问心无愧仁至义尽。难道这转世白猫找我,还是为了报仇吗?”

  林愫有些不好意思,带了点愧意低下头,问:“那白猫来此,是为了报恩?”

  却没想老林仍是摇摇头,说:“不是。”

  “来报恩的,另有其人。恰恰就是,红腹角雉。”

  “这红腹角雉三番五次出现在我家门前,还带了写着赵字的纸团,甚至在我仍没有回忆起来的时候,特意驱赶一只白猫来此提醒,就是为了告诉我,它就是当日那只白猫转世。”

  “来这,是为了报恩。”

  “只是报的,却不是我的恩。”

  “而是,你小赵叔的恩情。”

  当日老林,老钱和小赵三人发觉白猫被卡车撞死之后,特意在秦岭山脊旁边找一棵枝繁叶茂的核桃树,在树下挖一深坑将白猫妥当收敛。

  “你小赵叔最为心善,见白猫死状甚惨,还特意从随身带着的包中掏出一根火腿肠来,剥开包装与白猫埋在一处。”

  “灵兽最为知恩,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白猫当日受这一饭之恩,转世成为灵兽后仍记在心中。”

  “它这样三番五次找我们,想必是最近你小赵叔遇到了些事情,被白猫转世的红腹角雉知道了,为的就是提醒我,让我快些去搭救你小赵叔。”老林说。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取名废...头痛中。大家可以先收藏作者,等完结了我都未必能放出新文的文案啊。

太困了,明天双更~





  ☆、第121章 色鬼


  林愫这才恍然大悟, 难怪红腹角雉来到家中却不安分,整日里烦躁不安, 难怪红腹角雉会叼着一个写了“赵”字的纸团飞来, 难怪红腹角雉会拼上性命,带一只白色的野猫来提醒老林。

  原来果然是为了报恩!

  只不过,是报小赵叔的恩!

  “我安顿好土鸡和白猫, 就带你一起去,看看你小赵叔。”老林也想带林愫出去走走,涨涨本事。

  读万卷书,当行万里路,总在这方寸之地待着, 人都容易变得狭隘。

  白猫伤得不重,只是长途奔袭, 一路紧张, 脱力昏去。老林简单包扎,喂些食水,也就慢慢缓过来了。

  倒是红腹角雉胸前的伤口有些骇人,老林轻轻摸着红腹角雉的尾羽, 小声抚慰:“你好好将养,我去找小赵, 定保他平安。”

  红腹角雉眼皮勉力睁开, 鸟喙微微一动,像是在应和老林。

  老林这才放心,带上林愫坐车上路。

  算起来, 小赵如今也有三十多岁了。上次老林与他相见,还听说他正准备结婚。

  小赵和老钱一样,买了辆蓝色的卡车跑公路运输。这份工作辛苦劳累,常年不着家,老林带着林愫上门拜访,也没抱小赵会在家里的指望。

  “跑公路的,常在夜里开车,人精神不济,有的时候就会精力分散,容易出事。”老林说,“不知红腹角雉是不是意识到什么危险,特意让我们前来提醒你小赵叔。”

  老林凭着记忆找到赵钱村,在村口问到小赵家的住址。

  他这还是第一次来小赵家中,本以为小赵会出车上路跑长途,哪知敲门之后,大门一开,正正是小赵站在门后。

  面黄肌瘦,发枯眼干,脖颈之上缀着不自然的暗红斑块,眼下两团黑色暗影,满身皆透出纵欲过度的疲惫。

  老林一愣,下意识就将林愫往身后藏了藏。

  他印象中的小赵,人极淳朴老实,积极向上又温和善良,哪里是眼前这具形容枯槁的行尸走肉?

  小赵却极为惊喜,上前握住老林的手,说:“林叔!你怎会来?”

  两手一握,老林立时觉出不对。

  小赵掌心一片黏腻,手冷如冰块一般。老林轻轻攥住他的手,往上一翻,状作不经意低头一看,瞬间变了脸色,厉声问道:“小赵,你是从哪里,招惹到了色鬼?”

  小赵曾与老林一起经过白猫之事,深知老林功力深厚,极擅对付灵异志怪之事。但骤然听老林问这么一句,仍是讶异又怀疑,问:“林叔,色鬼是什么?”

  色鬼,并不是一般人认为的鬼怪,而是两广乃至东南亚渐渐兴起的降术一种。

  “湘西蠡偈,苗蛊草鬼,和粤南降术,并称三大邪术。降术与蛊毒类似,皆是以邪灵寄身常物,不经意间侵袭人身,像白蚁一样,从内至外,慢慢蛀空生人魂魄。”

  “魂魄若散,整具肉身好似行尸走肉,若是粤南降术与湘西蠡偈同在同用,降术蚀魂,蠡偈注魂,便能将活人变作一具傀儡,活死人。”

  “之所以叫色鬼,便是因为这降术似白蚁,寄身的邪物颜色也是纯白,没有一丝异色。”

  “中色鬼术后,人便渐渐形容枯槁,先是肉身乏力,再是灵气渐散,咽气的时候仿佛纵欲过度一般,气虚乏力,瘦如麻杆。”

  “所以色鬼,不是鬼。而是降术的一种。”

  林愫与小赵俱听得云里雾里,半懂不懂。

  老林也不强求,左手捏诀,右手抽出一张黄纸符,在小赵掌心上方燃成灰烬,指腹一捻,薄薄在小赵掌上滑过。

  老林指指小赵掌心问:“多久了?”

  小赵一面懵懂说:“什么多久了?”,一面低下头,往掌心一望。

  只见左掌腹同拇指之间一片深红,像是绕成了一个圆圈贴在手掌之上。

  掌心却隐隐似有黑气浮起。

  圆圈中有一横杆,乍一看倒像是。

  “一只眼睛。”林愫轻声说。

  小赵骇然,双膝酸软,拖住老林手臂惊呼:“林叔救我!”

  老林托住他,沉声问:“你什么时候,去过粤南?”

  小赵开卡车,一年四季跑公路,每逢冬天,关中苹果丰收,便拉一车苹果,要么一路向东,要么穿过秦岭南下。

  “湖北,湖南和江西倒是常去,可广东太远,我出车还真没去过。”小赵说。

  “遇没遇上些可疑的人?”老林再问,“收没收过些通体纯白的奇怪礼物?尤其是陌生人送的?”

  小赵苦苦回忆,他近来体弱身虚,还当是秋末一场感冒转成肺炎,在床上躺了快一个月,没有好透的缘故。

  可不仅仅是身体有了变化,就连记性都差了许多。以前跑过的很多长途路,现在都模模糊糊记不太清楚,同村的邻居赵大才见他这样稀里糊涂,特意劝他不要这么快上路,免得车行险路,出了事故。

  小赵想了半天,也没记得有谁给过他白色的东西,只能苦着脸,说:“林叔,我记不太清了。”

  邪祟已渐渐入脑,这才连记性都差了许多。 老林暗悔自己没有早些意识到红腹角雉的意图,此时来此,已经没了把握,只能尽力相救。

  “不知色鬼在何处,就没有办法清除降术。为今之计,死马当做活马医。”

  “废话不多说,你什么东西也不要带,跟我出来。”

  小赵还有些犹豫:“还没跟我老婆说过..”

  老林横眉倒竖:“你如今性命攸关,婆娘不在家里守着你,还四周乱跑,像话吗?”

  小赵哼哼唧唧还在替媳妇辩解:“她打麻将..我不能赚钱..”

  老林恨铁不成钢瞪他一眼:“要命吗?要命的话,什么都不要带,跟我出来。”

  老林带小赵出来坐车,没有着急回村,而是一路将他带去了镇子上面,一家不大的澡堂子里。

  卡车司机出车辛劳,常常有些公路边上的小旅馆客栈,提供些露水情缘。

  小赵自来老实,家里媳妇管得极严,手上连买烟的钱都要扣扣索索计较,还真没惹上些花花草草。

  此时看老林带他去澡堂子,还当老林以为他沾染上了脏病要替他验身,忍不住出声替自己辩解:“林叔,我真没有…”

  老林长叹一声,说:“你进去,记得脱个精光,好好冲个澡。我去替你买几件衣服,换好再走。”

  “先救你性命,再去找出那色鬼,究竟是下在何处。”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昨晚的一更,今晚再更一次。

老林的姓的确有小天使猜到了,确实是为了致敬林正英,英叔。


  ☆、第122章 出轨


  色鬼是降术, 将术便需要降头。降头是外物,须得日日接触方能有大用。

  小赵既然回忆不起哪里曾经接触过来历不明的纯白异物, 老林想着, 倒不如一应随身衣物通通不要,连家都不许他回,干干净净把小赵带出来, 彻底断了与色鬼的接触,慢慢将养,总能好转起来。

  老林自己也不着急回家,找了处小旅馆,将林愫安顿下来, 这才买了几件衣服,回到澡堂子里。

  小赵已经洗完澡, 换上澡堂子的衣服。老林来时, 他正在楼上的休息大厅跟人下棋,一身神清气爽,比起上午的萎靡,不知道好了多少。

  老林一愣, 色鬼降术这玩意,像生病一样。病来如山倒, 病去如抽丝。

  中色鬼术轻松, 解色鬼术却得慢慢熬,中降的时间越长,解起来就越难。

  小赵之前说过, 他秋末的时候生了一场感冒,在床上躺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小赵三十出头,正值壮年,一场普通感冒,应当不至于将他伤到起不来床。

  老林原本怀疑,小赵在那时就已经中了色鬼术,所谓的“感冒”和“肺炎”,不过是色鬼侵蚀肉身,所造成的虚弱感。

  但是如果小赵秋末就中了色鬼术,前后至少两个月的时间,降术应当已经侵蚀入魂,要想解降,就得在这阳气集中的地方,待上七天时间,慢慢将阳气补足。

  要论哪里阳气最足?自然是满聚着赤/身/裸/体的糙老爷们儿的澡堂子里最足。

  老林特意带小赵来此,也是为了让他吸收阳气,慢慢回魂。

  可就算澡堂子里阳气再足,小赵来此最多不过数个小时,怎么就能做到面色红润神清气爽了呢?

  中了两个月的色鬼术,他能从澡盆子里爬出来,老林都觉得十分欣喜,更何况是此时兴高采烈与人下棋?

  老林上前,拍拍小赵:“感觉如何?”

  小赵回头,冲他嘿嘿一笑,说:“林叔果然出手不凡,带我洗了场澡,我感觉我这病,就好了大半。”

  老林微微一笑,也不多言,将小赵掌心翻过。

  果如老林所料,掌心原本黑气冲天的那只邪眼,此刻已经黯淡许多。不仔细看,已经很难分辨那眼睛的形状了。

  洗一场澡,当然不可能将两个月的色鬼降术,解到如此地步。

  可小赵的好转有目共睹,那就只能说明一点。

  这色鬼降术,并不是两个多月前下的,而是最近才下的!

  而小赵自秋末那场感冒之后,就没有出过车,更没有跑过长途。

  这色鬼降术,并不是在小赵跑长途车的过程中染上的。

  恰恰相反,正是小赵生病,久住家中的时候,被人下了色鬼术!

  可如果小赵中色鬼术,不过是最近的事情,那为什么短时间之内,色鬼术发展得如此之快如此之深,竟能从肉身侵蚀入魂呢?

  除非,小赵中色鬼术时间虽短,却几乎日日都将色鬼戴在身上!

  “衣服!色鬼就下在,衣服上。”老林脱口而出,话音刚落,自己就觉出不对。

  “色鬼纯白,可你方才试穿的衣服并不是白色。何况衣服总要更换,总不可能日日夜夜都穿同一件衣服。”老林紧皱眉头,继续推断。

  “你生病之后精力不济,卧床不起,穿衣服的时间,哪里有在床上躺着的时间更长?”

  老林冷哼一声,厉声问:“小赵,你家床单,是什么颜色的?”

  小赵一惊,下意识答:“花格子的。” 转念一想,又结结巴巴补了一句:“但我最近体虚汗多,芳花儿特意给我垫了片儿棉褥子。”

  “那条褥子,倒是白得瘆人。”

  芳花儿就是小赵的媳妇。两人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小赵出车辛苦,整日不在家中,自觉对不住妻子,每每提及孩子,都要遭一顿耻笑。

  老林冷笑一声,点点头,说:“之前听你说,你家邻居赵大才,在你生病的时候,劝你多多躺在家里休息,不要着急出车?”

  “这赵大才,和你媳妇儿芳花儿,关系如何?”

  这一问,问得小赵满面通红,难堪不语,脸上越发无光起来。

  老林这一看,还有什么不明白。

  这是老实人小赵,被媳妇儿芳花儿和邻居赵大才,联手戴上了一顶油光发亮的绿帽子!

  戴绿帽子还不算,竟然还想用这色鬼邪术,来杀夫!

  老林长叹一口气,拍了拍小赵的后背,问:“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出轨这事,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

  小赵性格懦弱老实,长年跑长途,经常不在家。芳花儿和他是相亲认识,本来也没多大感情基础,两人婚后常不在一处,久而久之,就处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一个屋里睡觉,一张桌上吃饭,却谁也不懂谁。

  小赵单纯,本还不甚在意,少年夫妻老来伴,想着,将来生个娃儿,慢慢也就好了。

  可今年九月,他出车出了点小事,卡车被送厂大修。小赵在家难得住了两个星期,这才发觉妻子芳花儿对他,不仅仅是以往的不上心。

  倒像是,心生腻烦,见都不想见面!

  小赵一惊,沉下心来细细观察。有天傍晚,妻子照例去“打麻将”,到了饭点还未归家。小赵站在门口着急等待,却偏偏瞅见妻子芳花儿,从邻居赵大才家出来。

  事已至此,还有什么不懂?

  小赵看破不说破,借口修车,干脆不再跑长途,日日留在家中,对着妻子嘘寒问暖体贴备至,还想着挽回夫妻感情。

  芳花儿十分不耐,整日催促他出车。小赵越拖,她脾气越是暴躁。

  哪知到了秋末,小赵突然生了一场大病,芳花儿竟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对他细心照料,温柔可亲!

  就连赵大才,也来家中看望小赵,支支吾吾劝他多休息些日子。

  “我原本还当他二人已经改邪归正,一刀两断。芳花儿打算好好与我过日子,只是我这身子不济,这才辜负她好意。”小赵喃喃说。

  久病之后,他自己也渐渐失了生气。若不是老林找来,告诉他他中了这色鬼术,他怕是真的命不久矣!

  老林冷笑一声,说:“不仅仅是这色鬼术,你秋末的那场病,我看,也很有可疑!”

  “方才去你家中,我看到邻居院中,放了一地的焊铝。”

  “你那邻居赵大才,在哪里上班?”

  “是不是这镇上的,焊料厂?”

  小赵一惊,失声问:“林叔,你怎么知道?”

  小赵中色鬼术的时间尚短,但他中色鬼术前便生病卧床,十有八九,也是这一对奸夫□□搞得鬼。

  “乡镇里的小厂子,对原料管理不严。赵大才要是在焊料厂里上班,偷些焊料回家,不难。”

  焊料有毒,原料是氯化铅。极少一点氯化铅加入食水,就可让人中毒,精神涣散,周身无力。

  “他们二人也算聪明,知道下毒太过明显,若你出事,极容易引来警方怀疑。这才只是少量多次,伪造出卧床生病的假象。”

  “等体内余毒渐清,再用色鬼术杀你。就算有人怀疑你死得蹊跷,报警验尸,却因为你体内余毒不足以致死,他二人便可轻易洗脱杀人的嫌疑!”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喜欢王子异,没事总念叨他。

先生应当是醋了,昨晚特意认真搜了搜子异的访谈。

在我再次夸赞子异的时候,先生深沉地对我说:“你知不知道,你是王子异最讨厌的女性类型?”

我:“…他讨厌什么类型?”

先生:“粗暴,懒散。”

我:“…………”

于是今天这章,主题就是出轨和杀夫。


  ☆、第123章 番外:白猫和红鸟的小剧场


  野猫动作迅猛, 性子又谨慎,红腹角雉一身红毛, 在秦岭山中实在算不得隐藏的高手。

  匍匐埋伏多日, 好容易终于遇到一只瘦弱的白猫,看起来刚刚成年。

  红腹角雉毫不犹豫,腾空而起一个俯冲, 翅膀猛扇,将那白猫打了一个趔趄。

  白猫年龄虽小,脑子却聪明,一路上几次逃跑,都被红腹角雉啄了回来。

  一猫一鸟缠斗一整天, 红腹角雉筋疲力竭,下嘴失了轻重, 白猫哀嚎一声躺倒在地一动不动, 红腹角雉一惊,连忙上前查看,哪知却被装死的白猫反口咬住胸口羽毛撕扯,生生咬出一个血肉模糊的伤口来。

  这番厮打比以前都激烈许多。白猫还以为自己死了, 等再睁眼,却发现自己躺在一处软和的垫子上, 面前摆着两只碗, 一只碗里是清水,一只碗里是掺了肉汁的饭。

  白猫饥肠辘辘,铆足了劲头一脑袋扎进放了水的碗里, 粉嫩的小舌头像上了发条一样舔个不停,先喝了个半饱。

  白猫又是野猫,生性谨慎,小心翼翼在另外一只肉汁饭碗里闻了许久,这才带些试探,一小口接一小口,直到酒足饭饱,这才缓过口气来,抬起脑袋左右逡巡一番。

  这才看见,不远处的方桌上面,软绵绵躺着一只满身红毛的野鸡,可不就是方才和自己鏖战许久的红腹角雉!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白猫远远瞥见那疯鸟,气得眼眶通红。

  分明是一只成了精的土鸡,白猫又没有招惹它,两人井水不犯河水,日子不是过得很好吗?

  为什么突然之间像发了癫,拼命啄它咬它还拿翅膀扑扇它,硬是要逼着它向前跑了一整天?

  话又说回来,白猫义愤填膺加委屈不平喵喵乱叫半响,却见躺在桌上的红腹角雉一动不动,一身红色的羽毛像是流淌着鲜血,又觉得莫名有些心虚。

  该不会是刚刚那一爪,把那只土鸡给抓死了吧?

  不会吧,它不是转世的灵兽吗?怎么这么弱不禁风,被它这只普普通通的野猫抓那么一下,就能送了命?

  白猫心里一半是忐忑,一半是心虚,在屋中徘徊了几圈,下定决心,尾巴灵巧一摆,轻轻松松跃上了红腹角雉躺着的方桌上。

  白猫远远观察几秒,见红腹角雉毫无动静,这才敢慢慢靠近。

  红腹角雉果然伤得不轻,胸前一道长长的伤口,皮肉外翻,鲜血凝固,将周围的羽毛都打成一结。

  好在红腹角雉紧闭鸟眼,一动不动,但白猫仔细观察,发现它胸口一直微微起伏,是在呼吸。

  白猫这才放下心来。

  自己在秦岭山中这许多年,一直与人为善,捕捉猎物只为温饱,从不肆意践踏生命,因此身材瘦弱看起来弱不禁风。

  克己守礼,谨言慎行,为的还不是有朝一日积善得道,能摇身一变投胎做只逍遥快乐的山间灵兽。

  要是行善积德这么多年,却莫名其妙抓死了一只灵兽红腹角雉,害得多年苦修一朝幻灭,这才叫得不偿失呢。

  白猫后怕又庆幸,此刻满心都在为那红腹角雉祈福,一边默默念叨“不要死不要死千万不要死求你不要死”,一面俯身下来,伸出粉粉嫩嫩的小舌头,轻柔舒缓地替红腹角雉舔着胸前的伤口。

  红腹角雉睁开双眼,正好看见一个白色的小脑瓜,埋首在它胸前。

  前胸的伤口也好似没有之前那么痛,反而传来丝丝缕缕的酥麻。

  那白猫察觉到红腹角雉的动静,立刻抬起了头,琥珀色的猫眼睛晶晶亮,散发出狗腿的光芒,像是在说:“你醒啦?”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我犯二..又把124章搞没了,所以写一个小番外补上吧。

先写这么多,等完结之后补全,写成一个拟人向的相爱相杀的小剧场。


  ☆、第124章 解降


  “下毒?”小赵失声惊呼, 事到如今也不愿相信,枕畔人竟然狠毒至斯, 离婚不成, 就要害他性命。

  老林知道他一时难以回转,叹一口气,说:“等我今晚解了这色鬼术, 明天一大早你就报警。”

  “他二人猖狂这么久,村中肯定少不了风言风语,若是再能出其不意,保留下毒的证据,这对奸夫□□, 定然插翅难逃。”

  事出紧急,老林收拾行囊立刻上路, 还绕去小旅馆里接了林愫。

  “色鬼术极为少见, 带你来见识一番。以后若有机会行走江湖,记得离这些邪术远一些。”

  两人回到村中的时候,天已经黑透。冬天夜晚寒冷,村民窝在家中少有出门, 老林带着林愫到小赵家门口,却看见房间里面黑灯瞎火, 不像是有人在的样子。

  老林站在院中, 扒着墙头往隔壁赵大才家里一望,他家中倒是灯火通明,很有烟火气。

  老林冷着面孔, 掏出小赵的钥匙,打开房门。屋内空荡冷清,媳妇儿芳花儿不见踪影。锅碗瓢盆凌乱摆在冷锅冷灶上,墙角堆了一盆子脏衣服。

  炕上果然有一床褥子,在昏暗的灯光下白得诡异,细细观察像有一层若隐若现的黑色雾气笼罩在上。

  林愫有些害怕,捉住老林的手。老林轻轻捏捏她手,安抚道:“莫怕,降术需要降头,有降头,就有实物。世间万物总有相生相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们见招拆招就是了。”

  “邪不胜正,无须害怕。”

  老林左手捏诀,右手探手摸上白色褥子,触手冰凉一片,柔顺光滑,隐隐有种熟悉感。老林右手指尖轻轻一捻,黄纸符燃出幽幽蓝火,轻轻出声念道:“诸相非相,如视幻相,质真若渝,自见故明。”

  火光闪烁,在炕后的砖墙上映出摇摇欲坠的影子,林愫不错眼地盯着那一团跳动的阴影吗,一动不敢动。

  像什么呢?那影子变幻太快,一时仿佛展翼的飞鸟,一时又像振翅的蝴蝶。

  “鸟和蝴蝶都不是白色的啊!”林愫着急,忍不住开声询问,“不应该像白蚁一样,是白颜色的吗?”

  老林不出声,此时心中也有些打鼓。

  色鬼下降术,通体应当纯白无色,可此时蓝火映衬之下的降头,却并不是老林之前预计的白蚁!

  墙上的影子仍在变化,老林手中的黄纸符就要燃尽,那火影此刻的形状已不再像飞鸟抑或蝴蝶,反而像是椭圆的一条面包。

  到底什么东西,通体纯白,又会是这样长长圆圆的椭圆形状?

  “我知道了!”林愫喊,“蚕蛹!”

  老林眉头一蹙,立刻醒悟!林愫说的不错,方才那褥子触手冰凉顺滑,摸起来可不是像桑蚕丝一般?至于墙上的影子,振翅飞走的,那是破茧的白蛾;现在椭圆形状的,正是一枚纯白蚕蛹!

  恰在此时,老林手上的黄纸符燃尽,整个房间瞬间陷入一片昏暗,林愫闭眼几秒,这才渐渐适应黑暗的光线。

  她想挪动双脚,往老林身边靠靠,却突然发现不知何时,脚底像被什么东西粘在了地板上!

  是蚕丝!丝丝缕缕绵绵密密,顺着她的双腿而上,轻柔得让她毫无所觉,等反应过来却已经动弹不得!

  那蚕丝还在继续往上,沿着腰间蔓延到后背和前胸,眼看就要缠住林愫的臂膀!

  这蚕丝,竟是缠成一个蚕蛹,将林愫包裹在其内!

  林愫放声尖叫,老林猛地掼住她肩,桃木剑尖擦了红磷,就地一磨霎时擦出星点火花。那蚕丝缠的结实,桃木剑一下砍落还未能将蚕丝齐根斩断,将将只能救出林愫的一只腿来。

  老林伸手一揽,先将林愫紧紧抱在怀中,右臂像鼓风机一般连环抡着手里的桃木剑,生生劈开一条裂缝。

  好在林愫年幼,体重尚轻。老林狠拽一把,终于将她从松动的蚕蛹中拉了出来。林愫心下一松,正待放声大哭,刚一低头,却又看见老林的双腿也被这桑蚕丝所缚!

  这下知道性命攸关,林愫连哭都忘记了,连忙捏一张黄纸符,放在手心双掌对搓,她惊慌之下使出吃奶的力气,掌心霎时腾起一朵巨大的蓝焰,四散落地,将席卷而来的桑蚕丝灼出一个个黑色的焦洞。

  老林满是赞许,喝一声彩:“好!”左手仍抱着林愫,右手中的桃木剑纷飞乱舞,沿着蓝焰灼烧的方向紧紧跟上,烧到哪里便砍到哪里,连刺十几剑后,那蚕蛹就已四分五裂,七零八落了。

  老林这才轻轻将林愫放下,左手捏诀,右手引火,将地上残留的白色蚕蛹烧个了精光。

  “这就是色鬼?”林愫惊魂未定,盯着跳动的火焰问道。

  老林点头,说:“不错,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色鬼术的降头,就是这床白色的薄垫子。”

  “说是垫子,实则是白色的蚕蛹,被用作了降头。小赵躺在这床垫之上,就像躺在蚕蛹里一样,被一丝一缕吸去了心神灵力。先是肉身损耗,卧床不起,仿佛纵欲过度一般双膝酸软。”

  “再然后,蚕蛹越裹越紧,就可侵袭入魂,将魂魄一点一点蚕食殆尽。”

  老林心有不甘,冷哼一声:“若不是小赵心善,数年前结下善缘,红腹角雉知恩图报,特来报信。小赵就连死,都死得不明不白。”

  “这色鬼术,真该送予奸夫□□,让他们恶有恶报才是。”

  话虽如此,老林终究没有动手,只将屋内整理一番,嘱咐小赵报警,就带着林愫离开了。

  两人回到家中,饭盆中留下的水和猫食都被吃了个干净,想必是之前受伤的白猫已经好转离开。

  红腹角雉却还在,伤口仍是狰狞恐怖,好在没有恶化迹象。老林面带微笑,轻轻抚了抚它头:“放心吧。”

  “红腹角雉在我家里养了半个多月,渐渐能走能飞。有天早上起床之后不见它影子,老林说,是它自己飞走了。”林愫对宋书明回忆道。

  “红腹角雉飞走之后,老林又去看了一次小赵叔叔,回来之后告诉我,小赵叔叔已经无碍。他媳妇芳花儿和邻居赵大才,被警察抓了起来。后来听说,一个判了五年多,一个判了不到两年。”

  宋书明感慨:“也算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了。”

  “你这样一说,我倒是想起来,昨晚我在卫帅房间里住着,也不知是在做梦,还是中了邪术,几次三番都见到一位服务员,要给我送浴巾。”

  “色鬼术的降头,如果必须通体纯白,那服务员送上的浴巾,可不就是白色的吗?”

  宋书明抬起手来,掌纹中那一只黑色的眼睛十分渗人地盯着他。

  “可是,我中了色鬼术,并不能解释昨晚发生的事。”

  “按你所说,色鬼术只是将人变得虚弱不堪,甚至成为一具行尸走肉,方便湘西蠡偈注魂。可是并没有将我一分为二的功能。昨天晚上,在我的记忆之中,我一直留在酒店办案,还做了一个诡异十分的梦。”

  “但是卫帅的经纪人韩姐却告诉我,昨天晚上我和她一起吃了晚饭。”

  “我是怎么做到,在同一时间,同时出现在两个地方呢?”

  “又是谁,对我的行踪如此了如指掌,在我刚到深圳的第一个晚上,就能下色鬼术给我?”

  “还有,卫帅手机丢失前夜约会的那个女孩子,到底是如何变出两张完全不同的面孔的?”

  “这么多疑点,这么多说不通的地方,我中不中色鬼术,根本就解释不清楚这中间的逻辑。”宋书明烦躁万分,头痛愈发厉害,额上像有两条青虫在脑门里面乱窜,疼得他很难集中注意力去思考。

  林愫微微一笑,轻轻攥住他手,说:“你担心的是案子,我担心的却是你。”

  “无论你昨晚到底出现在哪里,无论卫帅约会的女孩子来头如何,当务之急,是先解了你的色鬼术。”

  “至于你昨晚的两个截然不同的行踪,我倒觉得,极有可能,昨天晚上你的的确确和韩姐吃了饭,但是因为身中色鬼术,神智涣散,产生了幻觉,又将两人一同吃饭的事情忘了个精光。”

  “要查你的行踪,再简单不过。”林愫露齿一笑,说:“查监控啊。”

  韩姐和酒店已经提前打过招呼,宋书明和林愫查监控很顺利。

  林愫指着监控里宋书明的身影,说:“看,你的确是先回了酒店房间,下来询问了酒店礼宾部卫帅的女伴当日的行踪,在电梯里观察情况,然后上了楼。”

  “直到你第二次回房间之前,一切都很正常,你也很正常,这一段记忆,你记得也很清楚。”

  “看,第二次回房间之后大概半个小时,你换了一身衣服,又从酒店出来了。”

  “应该就是去和韩姐吃饭吧。”林愫说,“这次,应该就是中了色鬼术之后。”

  宋书明盯着监控录像右上角的时间,缓缓说:“不错。我回到房间之后,洗了个澡。”

  “我之前猜的没错,那色鬼术的降头,果然是下在酒店浴巾里。”

  “洗完澡,用了酒店的浴巾之后,昨晚发生的一切,我都不记得了。而我记得的那些,应当都是幻觉。”宋书明说。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双更。


  ☆、第125章 落螭


  按照林愫的推论, 事情如今已经很明朗。

  昨天晚上,宋书明来到酒店之后, 先下楼询问了礼宾部并查看了电梯的监控, 又回到房间,洗了澡,用下了色鬼降术的浴巾擦干身体。

  他中了色鬼术后, 神智不清,答应了韩姐出去吃饭的邀约,又和韩姐一起去观海酒家吃过晚饭,回到房间之后,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直到被噩梦惊醒。

  “照理来说,色鬼降术应当是不知不觉中下给你的, 可是你为什么会做梦梦到别人送浴巾呢?”林愫反复思考, 仍是有这点想不出清楚,“降头下在浴巾里,你是怎么在睡梦中看到的呢?”

  “是不是因为我随身戴着桃木小棒槌,辟了邪?”宋书明猜测。

  林愫皱了眉头没答, 心里却觉得不应该如此。

  “还是先解色鬼术,再查查到底是谁下降头给你。”

  两人带齐装备, 黄纸符桃木剑妥妥帖帖放好, 这才回到房间。一进房门,宋书明环顾一周,却发现早晨酒店保洁员应当已经来过, 房间里面被收拾得干干净净,仿佛从来没有人入住过。

  宋书明和林愫对视一眼,早上出门之前宋书明神智尚且恍惚,没能及时保留证据。此时两人穿过客厅来到浴室,昨天用过的浴巾,的确已经被酒店的保洁员收走了。

  新换的浴袍和浴巾整整齐齐摆放在毛巾架上,林愫探手摸了摸,转身对宋书明摆摆头:“就是普通的浴巾。”

  宋书明叹口气,距离他出门已经过去了半天,此时再想找证据难于登天。

  林愫不想放弃,专门跑去房务中心询问,十几分钟之后黑着一张脸回来,说:“我就不信,怎么上午才换下来的浴巾,现在就被送去了洗涤厂?怎么就这么巧?”

  “除非是提前设计好,算准了酒店床品和浴巾会统一今天上午送去洗涤。又或者,房务中心里有人说谎,找了个理由搪塞你。”宋书明说。

  “可现在色鬼降头找不到,我要怎么解降呢?”

  林愫嘴角轻轻勾了起来:“降术降头,关键就是持续接触才有效。现在色鬼降头不在你身边,解降就没那么要紧。”

  “喏,给你补点阳气,找个洗浴的大澡堂子,你去男汤里泡泡吧。”林愫一本正经地说。

  宋书明再不情愿,也还是去了。蛇口附近洗浴中心不少,他随便挑了间价格便宜的,去澡池子里泡着。

  隔了半个多小时起身,虽然因为泡澡时间久了有些疲软,但精神头却比上午好了很多,宋书明刚刚恢复些许,一边穿衣一边回顾案情。

  他此时神清气爽,一些上午还未发现的疑点被慢慢捋出,想着想着,脑海中灵光一现,霎时心脏像抽紧了一样,连呼吸都困难。

  不对,这个案子不对!他们忽略了最大的一个问题!

  色鬼降虽然不足为虑,但证据已经及时涅灭,不知从何查起。

  到底是谁,对他的行踪能够如此了如指掌?能在他入住的第一天就设下圈套,又能预料到他第二天的行程,得以及时消灭证据?

  为什么要大费周章,下一个解起来并不困难的色鬼降给他?如果想对他动手,下毒难道不更容易实现吗?

  除非..除非卫帅的这个案子,会不会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圈套?

  毕竟卫帅口中那个身材婀娜的女伴,从来都没有人见过。

  不,不止是那个女伴,宋书明甚至连卫帅本人都不曾见过,他所知道的一切,都是从韩姐口中转述而来。

  如果,韩姐这个人从一开始都是假的呢?如果她的身份压根就是编造出来,诱骗宋书明上当的呢?

  如果,宋书明只是一个引子,真正的目标一直以来都是林愫呢?

  如果,下色鬼降,正是因为预料到解降需要宋书明去男澡堂,而身为女性的林愫会一个人留在房间之中休息呢?

  宋书明越想越是慌张,如果真的像他现在所推断的那样,那么,落单在酒店房间之中的林愫,此刻正有极大的危险!

  宋书明控制不住地颤着手,掏出手机打给林愫,拨出之后却一直无人接听。

  豆大汗珠自他额上滴落,宋书明拔脚就跑,一路狂奔,气喘吁吁跑到酒店门前,竟一时不敢开门面对。

  深深闭眼,再三吸气,宋书明这才提起汗淋淋的手,轻轻推开房门。

  林愫端端正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衣着整齐神情冷静,看他推门进来,扭头问:“回来啦?”

  “唔,气色好多了,应该没事了。”

  宋书明听她这一句,心口落下一块大石,奔袭太久,双膝酸软险些跪倒,勉强撑在房门上,才立起身子。

  宋书明刚想冲林愫笑一笑,目光扫到她身前,又惊愕地睁大了眼睛。

  “这,这是什么?”

  林愫身前的茶几上,正立了一只一指来长,清澈碧绿的壁虎!

  “壁虎?”宋书明快步上前,走得近些才看清,这只“壁虎”样貌十分奇特,通体翠绿欲滴,背上七个连成一线的赤红小点,像一把赤红的勺子刻在背上。

  这“壁虎”不过一指来长,头却占了三分之二,看起来像是巨大的三角怪头,后面缀了一条细细短短的小“尾巴”,还生出了四只翠绿色的小脚,细如柳条。

  倒是奇怪,“壁虎”模样虽然诡异,但生的并不丑陋,反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势感,头大口大,口中长牙四只,泛着点点白光。

  宋书明定睛一看,那“壁虎”头上,竟然还生了两只,短短的棕色的,不起眼的角。

  这是个什么玩意?宋书明语带迟疑。

  林愫冲他点点下巴,说:“这是,落螭。”

  “性/淫/乱,好春/宫。”

  林愫说这一句,宋书明呆愣当场,尚不知如何反应。

  落螭却先不乐意,直起身子,嗓音喑哑低沉,蛇鸣一般,不满道:“隐曲之事,天道人伦。”

  “我不饮人血,不害人魂,没事的时候只是喜欢看看A片,要不要说的这么难听?”

  林愫轻轻翻一个白眼,转头对宋书明解释:“落螭,就是一种好色的小妖怪。”

  两人上次遇见妖怪,还是在张掖的酒店里,宋书明差点被地锦小土豆伸出来的藤蔓勒死,听到眼前这只壁虎又是个妖精,下意识就没了好感。

  上次的地锦小土豆,生的又小又圆,像个娃娃模样。这次这只落螭,却干瘪瘦小,顶着不符合比例的巨大丑陋脑袋,像是一个营养不良的小老头。

  林愫咳咳两声,解释道:“落螭貌不惊人,常以壁虎昆虫形态出现,不为别的,正是为了方便他们听壁角。”

  妖有百种,形态各异,每一只妖,都有它自己的个性。

  落螭小妖,生来好色,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看真人live春/宫秀。

  放在旧时,落螭最喜隐身房梁之上,日落而作,日出而息,每每趁着新婚夫妇在床上颠龙倒凤活色生香的时候,探出脑袋来细细观看品味。

  村落一片,家家户户相连,落螭沿着墙壁轮番观赏,日子过得极为惬意。

  现如今,城市之中都是楼房,单身的青年男女又日渐增多,落螭转变了生活方式,专门选择寄居在酒店之中。

  快捷酒店,钟点酒店,总也不缺新鲜出炉的热辣画面,落螭顺应时代的发展,与时俱进,在崭新的世界里,找到了新的乐趣。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不想卡在这里,想两章一起发,看大家等的着急,先发出来。

有看不明白的不要急,下一章一出就明白了。


  ☆、第126章 运气


  “落螭也有自己的追求和梦想。”绿壁虎一本正经地说, “我的追求,就是颜值。”

  宋书明目瞪口呆, 觉得自己仿佛还在一场光怪陆离奇幻诡谲的梦中, 只能眼睁睁看着林愫了然点点头,对着那只有追求的落螭说:“所以,你选择驻守在这家五星级酒店中?”

  “我不是选择五星级酒店。”落螭说。

  “酒店太大, 房间太多,晚上要一间间去找开房的小鸳鸯,那要累死我。”绿壁虎落螭一字一顿,挺直了丑陋的大脑袋,老实巴交的样子, 很有几分反差萌。

  “我是选择了,颜值和眼光都很在线的卫帅。”

  落螭好色, 卫帅也半点不差。两个人虽然不曾真的认识, 却像是灵魂伴侣一般兴趣相投。

  落螭喜欢每晚看春宫,卫帅喜欢每晚演春宫。

  “卫帅自己长得好看身材也好,带回房间的姑娘也很漂亮。卫帅年轻,体力又好, 耐力又强,花招又多, 声音好听, 还晚晚不停。”落螭一爪只有三根指头,一脸的郑重其事,挨着个数遍了卫帅的优点。

  “这样好的一个人, 我当然要留守在他身边,一辈子也不离开他。”

  “每天晚上,都让他OOXX给我看。”

  宋书明求助般地把目光转向林愫,实在被眼前这一出出搞得云里雾里满头雾水。这个小壁虎是哪里蹦出来的?卫帅和他的色鬼降,又有什么关系?

  林愫冲他扬扬下巴,出言解释道:“我们都想错了。”

  “昨晚你中色鬼术后,神志不清。正是留在房间里的落螭,察觉到色鬼存在,特地托梦提醒你的。”

  卫帅进入剧组已有半年,多半时间都住在这间蛇口希尔顿酒店,日子久了,也常有些花边新闻,被狗仔或多或少爆了出来。

  落螭慕名而来,果然没有失望。房间里时常换女主角上演的活/春/宫,香艳非凡,看得人血脉贲张,偶尔还会有些加场。

  对颜值有要求的落螭,于是留了下来,就偷偷住在卫帅房间的,浴室中。

  “昨晚你来,我原本还以为是卫帅回来,正是高兴呢。”落螭不满地上下打量宋书明,“你这人嘛,虽然长得差了些,好在身材还可以,你要是也带姑娘回来,我也勉为其难看上一看。”

  宋书明一噎,摆摆手,苦笑不得地说:“别勉强,别勉强,勉强伤身体。”

  “可你洗完澡擦完身,后背上却趴了一只白色的雪兔,□□饮血,好不骇人。”落螭说。

  妖看降术,便是看色鬼的实体。

  林愫了然点头,看来昨晚宋书明遇到的色鬼,是以雪兔作降头。

  “雪兔趴在你背上,喝你的血,你却一点感觉都没有。我眼睁睁看着那只纯白雪兔渐渐染红,变成淡淡的粉色,好怕你被这只雪兔吸干了血,死掉了。”落螭心有余悸,说着说着伸出小爪,拍拍自己的胸口。

  “你要是死在这间房里,这房子就不吉利了。卫帅就再也不会回来住了,我还得想办法去找他。”落螭感慨,“你知道,我换一间酒店,要爬多久吗?爬起来,又有多辛苦吗?”

  敢情是怕以后没有现场AV观赏,这才特意托梦提醒他啊?

  宋书明原本还很感激这只面上老实肚里精明的绿壁虎,现在发现绿壁虎是怕他死在房间里影响卫帅,原来的几分感激立刻都被抛去了九霄云外,很想动手,把这只绿壁虎按在地上狠狠摩擦。

  不过也算是阴差阳错,误打误撞。

  这只好色的落螭,贪恋卫帅的美色和泡妞的本领,留在卫帅的房间里久不离去。恰好遇到了前来探案的他,又在他被下色鬼降头之后,托梦给他,提醒他注意服务员手里的浴巾。

  这才会有宋书明昨天晚上那个奇异诡谲的闹鬼噩梦。

  宋书明深吸口气,平复下心情,问:“那你有没有看到,将色鬼降送来的,到底是谁?”

  “是酒店的保洁,还是另有其人?”

  落螭摇摇头,说:“酒店保洁按时更换床单和洗漱用品。”

  “你入住之前,房间空了好几天,保洁员也没有进来过。”

  “上次保洁员进来打扫卫生,还是卫帅离开那天下午,进来收拾了浴室和床单。”落螭说。

  林愫连忙追问:“那昨天晚上书明用的浴巾,就是那天进来打扫卫生的保洁员送来的吗?”

  落螭却摇头否认:“不是。”

  宋书明问:“怎么会?”

  落螭想了一想,才说:“不,你昨晚用的浴巾,是卫帅还在房间的那个晚上,服务员敲门,多送给他的那两条。”

  “卫帅接过浴巾,只将它随手放在茶几上,没有用。”

  “第二天早上,他再去浴室冲凉,用的是原本浴室毛巾架上的浴巾。那两条前一晚上服务员送来的浴巾,就被他一直留在了客厅的茶几上。”

  宋书明恍然大悟,思索片刻对林愫说:“这样看来,色鬼降术原本对付的人,应该是卫帅。”

  “和你我,并没有关系。”

  “事发当晚,卫帅打电话叫服务员多送两条浴巾上来,送来的浴巾被下了色鬼降。可阴差阳错之下,卫帅并没有用那两条浴巾,也就避过了下给他的色鬼降。”

  “卫帅丢失手机,匆忙退房之后,服务员进入房间打扫卫生,收拾整理。卫帅留在茶几上的两条浴巾崭新,并没有用过。服务员顺手,就将这两条干净的浴巾,放在了浴室的毛巾架上。”

  “这样,等我入住的时候,毛巾架上放着的,恰恰就是被下给卫帅的色鬼降。”

  “我只是运气不好,却和降术无关。而这色鬼降,原本对付的人,正是卫帅!”

  “可是为什么呢?”林愫反问宋书明,“什么人,会想用色鬼术这样的招数来害卫帅?”

  “色鬼术与旁的不同,需要日日接触方有大用。如果降头下在浴巾上,浴巾每日都要更换,这不是很麻烦很容易穿帮吗?”

  “如果这色鬼术只用一次,最多不过像你昨晚一样,神智不清记忆模糊,身体疲惫不堪罢了,不会有性命之忧。”

  “什么人,需要卫帅神智不清,容易受摆布呢?”林愫问。

  宋书明还在思索,落螭倒先忍不住开口答道。

  “粉丝啊!”

  落螭与卫帅“日夜相处”,最是了解不过。

  旁人看卫帅,那是骗粉丝上床的人渣。

  可是粉丝自己看卫帅,却觉得能和他上床,那得是三生三世修来的福分。

  “都是十几岁的女孩子,荷尔蒙爆棚,一钻牛角尖,就看脸不看心了。”宋书明感慨,“这是追星,追傻了吧?”

  落螭却很不赞同地反驳:“粉丝那么多,卫帅却只有一个。”

  “有些狂热的粉丝送礼物,还送些自己穿过的内衣。”

  “我看,就很有可能下了些迷魂汤色鬼术,专骗卫帅和她们春风一度。”

  “焉知这次是不是,狂热粉丝上门,给卫帅下了色鬼降,搞得他神智不清,任由她们摆布的?”

  宋书明和林愫不由想到卫帅口中的“妙龄美女”和电梯监控中的“魁梧保镖”。这样说来,这个两幅面孔的奇怪女伴,倒很有可能是卫帅神智不清之下的错认。

  可按落螭的说法,卫帅并没有用过浴巾,也并没有中色鬼降。

  那卫帅,又是为什么会神智不清,错将身材魁梧的女保镖,认成貌美如花啊的女粉丝的?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揭秘。这个小故事就结束了。


  ☆、第127章 利益


  林愫扭头问落螭:“卫帅离开前一晚上, 是不是带了一个女伴回来?那个女伴,长的是什么样子?”

  落螭原本老实坐着, 两只绿爪拼命向前伸, 像是在学宋书明把手放在膝盖上的坐姿,无奈爪子太短,一直都够不到。

  听这一句, 落螭一个激灵,收手太快没保持好平衡,竟一头栽倒在茶几上。

  宋书明扑哧一声笑了,伸出一个手指轻轻托它一把。落螭一身碧绿,背上那七个红点像是更红了一些, 此时红杜鹃一般娇艳欲滴,像在害羞一般。

  林愫微笑着说:“刚才问你, 那个女伴长得是美还是丑?”

  绿落螭却像是受了惊吓, 连连摆手,捂着头上的两只小角,说:“我没看见,我没听见。”

  “我..我那天晚上精力不济, 心绪不佳,压力太大, 受了风, 着了凉,还..上了火。我..我不敢看!”

  “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落螭脸上既心虚,又害怕, 接连找了几个借口颠来倒去说了一通,低垂着小脑袋避开宋书明和林愫的视线。

  林愫眉头皱起,刚想再追问,却见落螭一跳而起,尾巴狠狠在茶几上一甩,发出砰的一声。

  落螭嘶嘶乱叫,没头苍蝇一样从茶几上滚了下来,哧溜一下就向浴室的方向钻去,边跑边喊:“事情已经讲清楚了,我已经完成了吃瓜群众的使命。我要换家酒店再物色帅哥,有事也别找我。”

  宋书明不妨它跑得这样快,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眼睁睁看着落螭顺着台盆唰唰唰动作迅速地爬了上去,一股脑钻进台盆的水漏里,不见了。

  “这是,怎么回事?”宋书明纳闷,“刚才聊得还好好的,怎么一下子就变了脸?它连来送浴巾这件小事都记得清楚,又怎么可能没看见当天晚上卫帅的女伴到底是谁?”

  “女伴到底是谁,为什么落螭不愿意告诉我们?”

  林愫咬着下唇,说:“我倒觉得,不是它不愿,而是不敢。看它畏畏缩缩的样子,像是遇到了极畏惧的死敌,这才支支吾吾不肯直说。”

  “世间万物相生相克,这你知道的。妖物精怪,最怕的就是命门被握。无论是我们上次遇到的红葛地锦小土豆,还是这次遇到的翠绿落螭小壁虎,都会尽力掩藏自己的本体和弱点。”

  “它方才这样落荒而逃,十有八九,该是卫帅带回的女伴,有些地方让落螭恐惧非常,这才不敢对你我直说。”

  “它怕说了,就泄露了本体,也暴露了自己的命门。”

  宋书明迟疑道:“这也不应该啊。卫帅若是因为女粉丝而中了色鬼术,当晚带回来的女伴,应该与色鬼术有些关联。”

  “可是落螭并不畏惧色鬼术,甚至敢于托梦来提醒我。方才落螭也怀疑过,色鬼术是狂热的女粉丝下给卫帅,要骗他上床的。”

  “难道卫帅当晚带回来的女伴,并不是落螭口中的狂热粉丝,也并非用色鬼术来迷惑于他,而是另外一种,落螭非常惧怕的东西?”

  案情越来越扑朔迷离。

  宋书明身中色鬼术,而色鬼术原本是下给卫帅的。

  卫帅带回来的女伴,有两副截然不同的面孔。卫帅神智不清难以分辨,却并不是因为色鬼术,而是另外一种,极受落螭忌惮的东西。

  女伴到底是人还是鬼?为什么落螭这样怕?这个女伴,跟原本应该下给卫帅的色鬼术,有关系吗?

  宋书明站起身来,问林愫:“能不能想办法再把绿壁虎捉来,好好问上一番?”

  林愫摇头:“落螭擅泅水,它顺着下水管道,这么一会儿,早已经不知道逃到哪个房间去了。”

  “就算它还在这个酒店之中,整个酒店这么大,我们又怎么去找一只壁虎般大的小妖精?”

  宋书明有些好奇:“你一开始,是怎么捉到这只落螭小妖的?”

  林愫说:“我没有捉它。”

  她摇了摇腕上的引魂铃,叮咚清脆响,说:“是落螭听到引魂铃声,好奇,自己探头跑了出来。”

  宋书明暗暗点头,引魂铃看来,很招妖怪惦记。上次他们在张掖遇到地锦布下的七幻象阵,也是因为地锦小土豆觊觎林愫腕上的引魂铃,想偷去。

  “落螭钻出来,就在房间里的墙壁上趴着。它也耐心,直到亲眼见到我腕上的引魂铃,这才敢探头出来说话。”

  “第一句话就是,小心这房间里,有一只会吸血的白兔。”

  林愫于是明白,落螭这是看到了色鬼降头。她细细追问,才知道它待在房间已有多日,前些天一直守着卫帅,昨天晚上,亲眼看到宋书明中了色鬼术,还特地托梦提醒他。

  可是为什么,当问到卫帅的女伴到底是何人的时候,落螭会很害怕,甚至逃走呢?

  “落螭长得像个壁虎昆虫,莫非,卫帅带回来的女伴,是只鸟怪?”宋书明皱着眉头,干脆把自己知道的那些鸟妖精通通抛了出来,“渡鸦精?公鸡精?红腹角雉?”

  林愫忍俊不禁,摇摇头说:“这条路已经是死胡同,不如先放放。”

  “要么,我们还是查一查,到底是谁,要给卫帅下色鬼术。”

  卫帅带女伴回来当晚,曾经打电话给房务中心,要求多送两条浴巾到房。

  好在酒店监控一般保留一个月,宋书明和林愫按着落螭所说的时间去查,确实在监控里看到酒店的服务员抱着两条叠放整齐的干净浴巾往卫帅房间走去。

  眼看就要走到,隔壁房间的门,却突然开了。

  一个戴着墨镜穿着时髦的女子伸手拦住了服务员,两人比比划划了一阵,服务员就随着那女子进了房门,隔了几分钟才出来。

  宋书明抬起头,对林愫说:“什么人大晚上的,还会在酒店房间里面戴墨镜?又这么巧,正好拦下了给卫帅送浴巾的服务员?”

  “看来,就是在这里,原本的浴巾,被掉包成色鬼降头。”宋书明语意笃定。

  “这个房间里面住着的人,应该就是,给卫帅下色鬼降的人。”

  宋书明在监控里截得那个戴着墨镜的女子,发给了韩姐。

  那女子面孔被墨镜遮了大半,宋书明并没太指望韩姐能立刻就有反馈。但微信发出去没过几分钟,韩姐电话就打了过来。

  “这人,我认识。是去年我们公司悦音传媒被挖走的艺人助理,艾方。”

  韩姐与艾方多年共事,面孔再被遮挡,看身形也能一眼认出。

  艾方是公司元老,成立伊始就已在公司内,带艺人跑通告兢兢业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艺人助理这个工作,累得像狗,地位却连一只狗都不如。艾方咬牙狠捱多年,终于撑到了悦音准备上市。

  去年,悦音传媒提前一年,发布上市前的员工持股计划,通告里面详细规定了每位员工可以认购的金额和数量。

  艾方却发现,身为元老,苦捱多年的自己,一朝股东梦灭。

  闹是肯定闹过的,但是人微言轻,董事会决定的事情,又哪里容得一个小小的艺人助理质疑。

  韩姐和艾方私交不错,也曾劝她忍耐。

  可心已伤透,再留下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等悦音传媒多年的竞争对手华研娱乐前来挖人,艾方一接到电话,就和韩姐请了辞。

  “我们公司,做的的确不够厚道。”韩姐轻轻叹气,“艾方心里不满,我也能够理解。”

  “说实在话,如果是她,倒真的有能力,设下这样一个局。”

  “卫帅刚刚出道就一直是她跟着,他的习惯和作息,没有谁能比她更了解。”

  “更何况,我之前曾和你说过,卫帅的新电影最终定档在了春节,我们跟发行方签了十个亿票房的保底,这事,她也知道。”

  悦音传媒和华研娱乐,恰恰好在今年的春节档同期,有各自的一部贺岁新片上映。

  悦音传媒主打艺人,旗下青春流量偶像众多。卫帅这部都市青春片,自家艺人,成本小。业内保守估计,也会有十亿以上的票房。

  可华研娱乐春节上映的这部,却是投资了将近三亿人民币的古装奇幻动作大片,收回成本的压力十分之大。

  “如果在电影定档之后,上映之前,卫帅被爆出惊天的□□,就极有可能影响电影如期上映。” 韩姐娱乐圈浸润多年,对这其中的弯弯绕绕十分熟悉,冷静分析道。

  “悦音的片子不能上映,获益最大的,就是华研娱乐了。”

  “现在想一想,华研挖艾方的时机,也很巧妙。”

  这样一来,色鬼术一事就很能说的通了。悦音传媒的艺人助理艾方,因为在公司上市的时候利益分配不均,心生不满,被华研娱乐挖角之后,利用自己对卫帅行程的了若指掌,配合华研娱乐给老东家悦音传媒下套。

  卫帅下榻蛇口希尔顿的房间正是在走廊的最后一间,艾方心知肚明,特意在他隔壁又开了一间。

  事发当晚艾方守在房间门口,见到服务员拿着浴巾经过的时候,叫住服务员,借口房间没有热水,趁服务员进来调试的时候,偷偷将服务员手中的浴巾,替换成了色鬼降头。

作者有话要说:  落螭的脑洞是女儿最近玩的小恐龙。

照片放在了微博。


  ☆、第128章 催吐


  阴差阳错之下, 被下了色鬼降的毛巾,没有被卫帅使用, 反而被酒店的服务员当做崭新的毛巾, 放在酒店的毛巾架上。

  几天之后,宋书明入住,用了放置在毛巾架上的浴巾, 中了原本应该下给卫帅的色鬼降术,却被夜夜前来听壁角的落螭小妖瞅见,托梦提醒于他。

  “艾方和华研娱乐方面,韩姐会去解决。”放下电话,宋书明对林愫说。色鬼降术毕竟是邪教异术, 只靠一张模糊的视频截图,想报警也无用。

  “在商言商, 他们这些人, 一个个都是人精。商界的事情,留给他们解决就好。”宋书明感慨,“只是艾方,估计会成为牺牲品了。”

  林愫点点头, 也能理解其中道理。她大四毕业面临着找工作,也常跟着同学去听学校里的讲座, 已经被耳提面命许多次, 工作中的职场大忌,就是离职之后,说旧东家的缺点。

  工作和职位哪有十全十美, 就像人生路上总会遇到种种不公。

  艾方遭受不公,跳槽去了竞争对手华研娱乐,本来也无可指摘。但是出于对旧东家的报复心理,竟然做出设套陷害的行径,实在是损人不利己,能够从中得益的,只有华研娱乐一家而已。

  在真正的资本面前,个人的力量不过是沧海一粟。

  “可是韩姐还是想知道,卫帅的手机到底去了何处?会不会也是艾方设下的局?”宋书明思考片刻,慢慢说,“如果艾方前一晚已经安排了女伴去勾引卫帅,直接让女伴去下色鬼降术,不是更方便吗?”

  “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不惜亲身上阵,守在隔壁的房间里,再通过浴巾下色鬼降术?”

  “这样,岂不是风险更大了些?”

  林愫说:“那你的意思是,卫帅前一晚上的女伴,和艾方无关?”

  宋书明点头说:“不错。两件事应当并无关联,只是凑巧碰到一起。”

  两人琢磨许久,仍是没有得出个所以然,只好和韩姐约定,等卫帅明天晚上片场回来之后,他们去见见卫帅,亲口询问一下事发当晚的情形。

  宋书明与韩姐约在下午见面,早上没设闹钟,想好好休息一番,舒缓前晚的劳顿疲累。

  哪知第二天早上九点多,宋书明迷迷糊糊中接到了韩姐的电话,劈头盖脸说:“卫帅的手机,找到了。”

  宋书明一个激灵,这又是什么情况?卫帅的手机和钱包,前后加起来消失了一周,怎么会突然之间,又找见了呢?

  宋书明叫起林愫,两人草草收拾,赶去了卫帅所在的酒店。

  韩姐也是一大早接到卫帅的电话,欣喜无比告诉她说手机找到了。

  韩姐一惊,连忙追问在哪里找到的,怎么找到的。

  卫帅却满不在乎,含含糊糊说:“估计就是随手放在哪里,忘记了。”

  “早上睡醒,就在出门要带的包里,摸到了。”

  这话,韩姐半个字也不信。且不说卫帅手机丢失的时候,她和助理几乎将卫帅的房间和行李翻个底朝天,半点手机的影子都没有找见。

  就算她和助理遗漏了一些地方,手机又怎么可能突然出现在卫帅每天都背出门的包中?

  韩姐沉下脸,厉声问:“你瞒了我什么?”

  她本来以为,是有狗仔拿到了卫帅手机勒索要价,卫帅自己咬牙出了这钱,转头又不敢告诉她,只托辞手机找到了。

  可卫帅支支吾吾半响,韩姐这才明白,卫帅昨晚,又去夜店,约到了一个小粉丝。

  自卫帅手机丢失,韩姐已三令五申,喝令他修身养性,绝不许他再去夜店。助理恨不得贴身跟着,二十四小时都不离身。

  就这样,还被他钻了空子!竟然又去了夜店鬼混!

  韩姐气得浑身发抖,话都说不出来,挂了电话就赶去了卫帅的酒店。

  宋书明和林愫到房间的时候,韩姐已将卫帅骂得狗血喷头,老老实实坐在沙发上,一动也不敢动。

  宋书明一进门,就看见卫帅长长的脖颈如天鹅一样,穿一件普普通通白色短袖,领口上有黑色的LV的logo,一米八六的个子,长身玉立,肩宽手长,看起来极有安全感。

  宋书明目光向上,看到了卫帅的脸,心里咯噔一响。

  果然,林愫跟在他身后,在看到卫帅的一瞬间,轻轻吸了一口凉气。

  卫帅英俊得令人窒息,是扑面而来勾心摄魂的魅惑。

  他此刻黑发湿透,微微卷曲,贴在白皙如玉的面孔边,动作慵懒优雅,脸上却带着可怜巴巴的小奶狗一般的神情,见到宋书明和林愫推门进来,褐色的水晶眸霎时绽放出“得救了得救了”的光彩。

  宋书明还未说话,卫帅已大步向前,极为亲热的迎了上来,握着宋书明的手,压低声音说:“你们可算来了,我快被她骂死了。”

  他说完,又冲着林愫微微一笑,眨了眨眼睛。

  宋书明眼角余光瞥见,林愫的耳尖肉眼可见的红了。

  美色这个玩意,就是生物的本能。

  宋书明这下总算有点明白,为什么一个没演技也没阅历的草包流量,轻轻松松就能赚得十亿的票房。

  两人和卫帅一起在沙发上坐下。宋书明特意隔在林愫和卫帅之间,问他昨晚的情形。

  卫帅这回倒很爽快地全盘托出:“前晚遇到一个女仔,人靓声甜。说中意我,我请她饮了几杯酒,就一起返来。”

  “一早起身,才发现上次不见的手机,就摆在枕头旁边。”

  宋书明轻轻皱眉,问:“昨晚的女孩子,和你上一次遇到的女孩子,是同一位吗?”

  卫帅哈哈一笑,说:“我再饮多,也不会发昏到分不清人。”

  “昨晚和上次两个女仔,都是靓女,但上次那个,白皙清秀,像南国闺秀。这次这个,肤黑些,似混血儿,有异域风情。”

  “又怎会是同一个人呢?”

  韩姐却在此时插话,说:“助理刚才查过监控,说的可与你不同。”

  “监控里面跟你一起回酒店的女孩子,快一米八的个头,虎背熊腰,穿着一件加大码的运动服,看起来,至少有两百斤的体重。”

  “和上次监控里那个,分明就是一个人!”

  监控不会说谎,卫帅这个说法又是怎么回事?宋书明无计可施,只能转头望望林愫。

  她面上倒不显沉重,反而十分轻松的样子,微微冲他点了点头,站起身来,左手捏诀,右手向前,伸手攥住了卫帅的手腕。

  邪祟之气扑面而来,间或伴随一阵阵若隐若无的恶臭。林愫抽了抽鼻子,努力分辨。那恶臭十分奇怪,略略发酸,像是…淡淡的腐烂的味道。

  “唔,好在今天我们到的早。”林愫淡淡说,“也幸好..你昨晚,睡得晚。”

  她话中隐含深意,卫帅俊面一红,带了几分吊儿郎当,说:“年轻,体力好嘛。”

  是精怪没错了。

  昨晚卫帅与这妖精颠鸾倒凤,身上此时还残留了妖怪留在的气息。只是这味道十分复杂奇怪,既有隐隐草木的味道,又像是有动物腐烂的恶臭。

  林愫从随身的麻布小袋中掏出桃木剑和绿豆水,一一摆在卫帅的面前。

  卫帅好奇,伸手摸了摸林愫放在茶几上的桃木剑柄,哪知手指刚刚触上,像被电击一样焦痛,赶紧缩回手来。

  卫帅含着手指,下意识便散发出青春偶像的魅力,语带撒娇:“疼呢。”

  林愫瞥见宋书明脸上神色,连忙板起面孔,教训卫帅道:“谁让你和来历不明的人鬼混?身带邪祟,自然惧怕桃木。老老实实坐着,别乱动。”

  绿豆水被放在小小的铜金盆中,林愫再掏出五色糯米,顺着桃木剑洒在绿豆水里。林愫左手捏诀,右手取一张黄符纸,在掌心燃尽之后洒在绿豆水中,口中轻轻念道:“诸相非相,如视幻相,质真若渝,自见故明。”

  一缕青烟缓缓自铜金盆中升起,一圈圈盘旋而上,渐渐消散在空中。

  林愫端起铜金盆,对卫帅说:“来,喝下去。”

  卫帅皱起眉头,下意识挤出一个极甜美的笑容,就想冲林愫撒娇,借机逃过。

  还不待他开口,就听韩姐横眉倒竖,一声怒吼:“给我喝!”

  卫帅吓得一颤,伸手就接过铜金盆,毫不犹豫一口喝下。

  绿豆水并不难喝,略略发甜还带几分清香。卫帅刚刚松一口气,下一秒钟喉头一甜,竟将方才喝下的绿豆水吐了出来!

  林愫丝毫也不意外,又从瓶中往铜金盆里倒了些,依着上次的样子再度作法,又递给卫帅喝下。

  几次三番,喝了就吐,吐了再喝。卫帅只觉得喉咙胸腹都仿佛火钳在搅弄一样,眼中含了热泪,楚楚可怜,难受至极,无奈韩姐在旁虎视眈眈,又不敢不喝。

  接连喝了七八次,每次喝下去的量差不多,但吐出来的却越来越少。卫帅白色短袖下的平坦腹部已微微鼓起,像怀孕四月的妇人一样。

  他越喝越撑,林愫却不让他停,等最后一碗绿豆水下肚,卫帅只觉像有千万只蚂蚁在他五脏六腑爬动,麻痒伴着恶心,一股热流从下腹慢慢向上,呕地一声,吐出一个长条状的,绿色小葫芦。

  林愫眼睛一亮,喊道:“雷公壶!”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是一个三重故事,所以揭秘需要三章来讲,昨天揭秘了第一部分,今天揭秘第二部分,明天揭秘最后一部分。

说到雷公壶,大家就都明白了吧。

其实我一开始就告诉大家了。


  ☆、第129章 卷须


  雷公壶, 生于两广,味甘性平, 以往多用来入药。

  这种植物藤蔓状, 攀援地面或大树,叶大花小,与众不同。

  雷公壶最特别的地方, 是它长了圆筒形的捕虫囊,虽是植物,却以捕食昆虫为生。

  捕虫囊呈圆筒形,瓶身倒挂,像猪笼一样, 所以又名,猪笼草。

  “早就说了, 这次遇上的, 是一只花妖!”林愫扼腕,明明一开始自己的判断是对的,却被后来一连串莫名其妙的巧合给带跑了节奏。

  “不仅仅是一只花妖,还是一只与众不同的花妖。”

  “玫瑰花妖, 极擅媚术,是因苦水玫瑰芬芳扑鼻, 娇美动人。玫瑰花妖以香入媚, 施展媚术轻而易举。”

  “可猪笼草开花,花小不说,还有腐臭。这猪笼花妖若想施展媚术, 难度好比母猪上树,简直是强人所难。”

  “难怪她在外人面前身形魁梧,却在卫帅面前娇美动人。那是因为她媚术使得不精,只有贴身相处才能够迷惑,隔得越远,样貌便越发丑陋。”林愫慨叹道。

  “能在监控距离中大致维持人的模样,已经是这猪笼花妖的极限了!”

  宋书明跟着点头,站起身来说:“难怪。难怪落螭小妖如此惧怕这只猪笼花妖,连名字都不敢提及。”

  “猪笼草能分泌味道,引诱昆虫前来,再用自带的捕虫囊将昆虫淹死消化,食之殆尽。”

  “这落螭小妖貌似壁虎,体如昆虫,同为精怪,正是猪笼花妖喜欢捕食的食物!”

  林愫眼含笑意,转过头去幸灾乐祸地对卫帅说:“让你睡粉丝,让你乱约炮。”

  “活该了,这次,你睡了一只猪笼草。”

  谜题揭开,宋书明和林愫却都没想到真相如此啼笑皆非。可猪笼花妖接二两三来找卫帅,拿走他手机又莫名其妙前来归还,这是个什么情况?总该问问清楚才是。

  送佛送到西,林愫捡起卫帅刚才吐在地上的猪笼草,说:“得啦,你昨晚在哪里遇到猪笼花妖的,今晚打扮帅气一点,再去试试偶遇吧!”

  这是要拿他当诱饵。

  卫帅哪里愿意,可碍于韩姐魄力,不得不听从林愫和宋书明的安排,不甘不愿地开车带着两人,再去昨晚他去过的酒吧。

  宋书明安慰他:“韩姐也是为了你好,总得将这花妖制服才能安心,不然三不五时来找你,怎么办?”

  林愫附和:“花妖虽不害人,但是天长日久和你在一起,人妖殊途,万一哪个晚上媚术尺度太过,搞得你精尽人亡怎么办?”

  “你对着人都没什么定力,猪笼花妖媚术虽不精进,好歹也是只花妖,把你搞上床,那还是挺轻而易举的。”宋书明补了一刀,语气有丝不易察觉地幸灾乐祸。

  林愫点点头,说:“何况你昨天吐出的捕虫囊,虽对你身体无碍,却是猪笼花妖的卷须,最为珍贵不过。卷须在你体内,你便只会对猪笼花妖心生情愫,对其他女性,都提不起性趣。”

  “你还是戴上卷须,当个诱饵,把花妖揪出来,小惩大诫,让她以后不敢再靠近你才好。”

  卫帅听到这里,知道若是花妖不除,以后自己有提不起“性致”的风险,这才乖乖一路开到国贸,把车停在南湖路上,扭身进了一家夜店。

  宋书明在车里等得心焦,问林愫:“这花妖会来吗?会不会不出现?”

  林愫拍拍他,说:“放心。卫帅长成这个样子,我要是花妖,我也恨不得天天睡他。”

  宋书明:“……”

  果然,隔了半个多小时,卫帅怀中揽着一个五大三粗的魁梧女子,从酒吧里面走了出来。

  虽然在监控里见过多次,宋书明乍一看那猪笼花妖,还是吃了一惊。猪笼花妖身材高大肥壮,看起来极为魁梧。此时紧紧扒着卫帅,恨不得全身都贴在他身上,一步一扭朝车的方向走来。

  她每走近一点,身材竟好似苗条了许多,等走到车前的时候,宋书明看她,分明已是一位凹凸有致的窈窕淑女样子。

  难怪卫帅几次三番会上当。这花妖的媚术,只能维持在几米的范围之内,出了这个距离,就会慢慢变得粗笨丑陋,直到维持不住人形,露出猪笼状的原貌。

  宋书明脸上露出促狭的表情,对林愫说:“等捉住了猪笼花妖,要不要让卫帅隔远了看看,看他昨晚睡的猪笼草,到底长什么模样?”

  林愫:“……你吃醋,少吃一点点就行了,怎么这么坑人的梗都想得出来?是想让卫帅一世不举吗?”

  宋书明咳咳两声:“谁吃醋?我这是为被蒙骗上床的女粉丝鸣不平。”

  两人说话间,卫帅已拉开副驾驶的门。

  宋书明和林愫立刻深深埋下头,蹲在后座旁边,将身体紧紧压在靠背上。夜晚天黑,两人就隐藏在后排座位的黑暗中。

  猪笼花妖不疑有他,欢欢喜喜坐上了车,卫帅将门关上,自己绕到另外一边,甫一上车,立刻将车门锁了起来。

  那猪笼花妖显然是误会了,娇俏地咯咯咯咯笑了起来,害羞道:“不要,不要在车里嘛。”

  下一秒,花妖颈边一凉,一把蘸了绿豆水的桃木剑,分明已经架在了她脖子上。

  林愫晃了晃腕上的引魂铃,轻声说:“要命的,就别动。”

  猪笼花妖这次的样貌与前两次并不相同,面容清纯可人,黑长直披在身后,看起来像不知世事的少女。

  林愫皱起眉头,连连瞪了卫帅好几眼。

  卫帅被她的目光盯得胆寒,战战兢兢问:“怎么了?”

  宋书明哈哈笑了一声,说:“花妖施展媚术,幻化相貌都是依照你的欲念,这次花妖这张脸,看起来最多也就十八九岁,林愫是看不惯你,诱骗无知少女。”

  卫帅尴尬还未说话,猪笼花妖却先行跳起,连架在脖子上的桃木剑也不顾,转身就要冲林愫扑过来:“我不许你诬蔑我的帅帅!”

  “我是,自愿的!”

  林愫抽剑,毫不犹豫向前戳去,正中猪笼花妖前胸。那花妖哀嚎一声,像漏了气的气球一样发出噗噗的声音,原本白皙的面孔渐渐发绿,身上传来一阵若隐若无的臭味。

  “老实坐好,不然我再戳你一剑,媚术维持不了,变回一朵猪笼草。”

  “你的帅帅看见了,估计就要疯掉了。”林愫冷冷说。

  一路无事回到酒店,林愫提溜着愁眉苦脸哀声叹气的猪笼花妖进了房间,说:“说罢,到底怎么回事?”

  猪笼花妖,不仅仅是只花妖,还是一只有追求的花妖。

  “我的追求,就是颜值。”花妖委委屈屈地说,一边拿着眼儿去瞥卫帅。

  旁的花妖施展媚术,采阳补阴,荤素不忌,是个男人就不放过。猪笼花妖成精难,媚术施的也不好,可偏偏,迷上了追星。

  还追上了卫帅这只冉冉升起的流量小星。

  接机追车听演唱会,她山间精怪一枚,哪一个都做不了。

  猪笼花妖日日舔屏,只觉得自己一只施媚术的花妖,混到了今天这个地步,实在是太可悲了些。

  择日不如撞日,追星就要勇敢。

  她将卫帅行程摸的清楚,酒店也去了多次,前前后后调查多日,终于有天鼓起勇气,在夜店里,和卫帅见了面。

  周身灵力都被用来施了媚术,也只能保证一米范围内,是他想看到的美丽的样子。

  猪笼花妖闭上眼睛,告诉自己什么都不要想。

  今宵有酒今宵醉,就让自己尽情享受,来自偶像卫帅,虚伪的温柔。

  第二日卫帅醒来,她其实是知道的,只是一直侧身背对他,不敢转身面对,直到他蹑手蹑脚溜进浴室的时候,才从眼角滑落一滴泪。

  粉丝爱偶像,真的是爱的卑微。

  明知道这辈子也只能远远看着他的背影,做他光芒四射的舞台下,那一片永远也没有姓名的黑暗。

  可即便是这样,也控制不住爱他的心情,只愿意将世间最美好的一切,都给他。

  猪笼花妖轻轻起床,已做好和他永世不再相见的准备。

  出门前,看到他的手机和钱包,却鬼使神差揣在了怀里。

  这才急匆匆出门,跳进了前一天就约好的出租车里。

  “既然这样,为什么你昨晚又要出现,再次对卫帅施展媚术呢?”宋书明问。

  林愫替她答:“因为她是妖,不是人,她没有自制力。一朝得手欲念起,就再也忘不掉了。”

  猪笼花妖羞赧地摸了摸鼻子,说:“我家帅帅太美好,我我我…我控制不住我寄几。”

  昨晚猪笼花妖再来,干脆将内丹卷须喂到了卫帅腹中,起的就是独占他的霸道心思。

  原本猪笼花妖拿走手机钱包是为了留作纪念,如今她自觉可与卫帅长相厮守,晚晚鬼混,又怜惜偶像丢了手机心中焦急,干脆把上次拿走的卫帅手机,放回了他平时常背的包中。

  “我对帅帅,是真心的!”花妖呜呜咽咽,眼泪如断了线的珠子一般扑簌簌落下,“你们为什么,要戳穿我?”

  宋书明扭头,乐陶陶对林愫说:“我觉得她说的有几分道理。她和卫帅在一起,卫帅每晚都有新鲜妹子睡,也省得他再去祸害其他粉丝小姑娘。”

  “各得所愿,两全其美,岂不乐哉?”

作者有话要说:  卫帅长得那么帅,是因为昨晚写的时候忍不住把王子异代入了,一下子就写的过了些,没啥灵异的,纯粹是我花痴了。

为了感谢浩浩宝贝小天使的长评,我今晚豁出老命双更。


  ☆、第130章 出事


  一句玩笑话, 却被卫帅当了真,脸色剧变。

  林愫还没反应过来, 卫帅却悄悄蹭到她身边, 突然一把夺过她放在茶几上的桃木剑,毫不犹豫朝猪笼花妖刺了过去。

  宋书明眼疾手快,飞身扑上, 电光火石间将卫帅压在身下。

  卫帅身高体长,可做艺人,长久生活不规律不自律,体力比起宋书明弱得多。此时被宋书明压在身下,一时动弹不得。

  宋书明心下大怒, 这个卫帅,样貌英俊动人, 没想到竟如此心狠!

  猪笼花妖真身再丑, 好歹一夜夫妻百日恩。又从来都没有伤害过他,怎么卫帅竟然一言不合,就想要她的命!

  宋书明冷哼一声,毫不客气冲着猪笼花妖说:“看清楚了吗?你隔着屏幕追星, 能知道他真实的人品吗?”

  花妖仍呆愣在原地,神色戚戚, 满是被背叛后的难以置信。

  半响, 才一步一顿,慢慢朝着被宋书明压在地上的卫帅走去。

  “我要是玫瑰花妖,长得特别漂亮, 每天和你在一起,你是不是就不杀我了?”

  卫帅咬牙不答,把脸转到另一边去。

  猪笼花妖彻底寒了心,目光恻恻看他片刻,口中缓缓嘘出一长口气。

  眨眼之间,猪笼花妖身形剧增,周身泛着绿色的光芒,竟是在卫帅眼前,现了真身!

  一朵巨大的赤红捕虫囊,下有两三条绿色的藤蔓连接着硕大的叶片,直直立在卫帅面前,恶臭扑鼻,腥气冲天。

  卫帅大吼一声,直直倒地,竟是生生被吓晕了过去。

  猪笼花妖转身,冲着林愫摆动了两下叶片。林愫点点头,抬了手。

  花妖这才放心,藤蔓如波浪一样沿着地面往阳台,又顺着阳台的栏杆一点点朝楼下爬,几分钟后,就消失在宋书明和林愫的视线之中。

  “这花妖生起气来,报复得也挺狠的。”宋书明感慨,“等卫帅醒过来,就算不阳痿,也该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敢胡乱出去招惹女粉丝了。”

  林愫却对卫帅一丝同情也无,暗戳戳地期盼他干脆太监了才好,说:“花妖再狠,也没有要卫帅的性命。反而是卫帅心狠手辣,竟然想杀花妖。”

  “落到什么地步,都是他咎由自取。”

  韩姐此时正在处理华研娱乐和艾方的事情,两边公司高层会面,想谈出个大家都能接受的价格。

  韩姐接到宋书明的电话,听他讲完了经过,沉默了几秒钟,才说:“我知道了。既然卫帅手机里的内容没有被泄露,那我就放心了。”

  “我明天让助理,按合同给你打钱。”

  她声音低沉,不似平常有活力。挂了电话,宋书明轻轻跟林愫感慨:“估计是想到卫帅这样心狠手辣,有点兔死狐悲的感觉。”

  他与韩姐打交道不多,但短短几日,也有感觉。韩姐虽然雷厉风行,但是人品不差。

  “娱乐圈里,想要做到人上人,心性总归不是一般人。”林愫说,“别人的事情先放放,我倒想问问,你这趟赚了多少钱?”

  卫帅这个案子,实在算得上一波三折。

  卫帅被猪笼花妖女粉丝骗了身,偷走了手机,却阴差阳错地躲过艾方当晚下给他的色鬼降。

  艾方下色鬼降的事,却被爱看春宫的落螭小妖全程瞅见,又在宋书明入住了卫帅的房间,身中本来下给卫帅的色鬼降的时候,提醒于他。

  一个丢失的手机,牵出了两只妖精一场邪术,还有一家搅混水的华研娱乐公司。

  此时案了,宋书明一身轻松,在手机上敲了一串数字递给林愫:“这一趟出来,能赚一笔首付。”

  南四环边上,小小的一间,真的够了。

  宋书明揽住她肩头,说:“就当是庆祝,这几天好好在深圳玩一趟。”

  虽是冬天,宋书明仍带着林愫去了小梅沙看海:“可惜这次没替你办港澳通行证,不然还可以去香港看看。”

  林愫含笑摇头,说:“我很喜欢深圳。世界这么大,也许以后有机会,能在深圳住下呢。”

  也是。京城对于宋书明,满载了许多不堪回首的记忆。如果真能在南国定居,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两人乐不思蜀在深圳转了两天,原本打算再绕去珠海广州,宋书明却突然接到了,老李的电话。

  电话里老李声音喑哑严肃:“书明,你什么时候回来?”

  宋书明有些诧异,说:“可能还要几天,怎么了?”

  老李停顿片刻,低声说:“京城昨天,出了一单命案。”

  宋书明也没多想,说:“家属有委托吗?为什么要叫我回去?”

  老李缓了语气:“因为,死者你认识。”

  “你认识,林愫也认识。”

  “姓刘,叫阿卡。福建人。”

  宋书明如遭雷击,转过头来望着林愫,半响说不出话来。

  两人买了机票,当晚从深圳赶回北京,直奔停尸房。

  老李就在停尸房门口等着,铁青着一张脸。

  林愫在飞机上哭了一路。她想到第一次见到阿卡的时候,十五岁的少年身躯瘦小,眼神却执拗,松松垮垮一件破白t恤挂在身上,乍一看像是一片白帆。

  满身都是厉气,右肩上两团煞火时隐时现,马面蛇睛,是相书里面“教科书”式的横死面相。

  “我该想到的,我该知道的。”林愫不甘心,也不愿相信,“他面相不好,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就知道的。”

  “可我为什么,没有看出来,他竟连二十岁都活不过?”林愫痛悔交加,负疚感海潮一般涌上,将他层层淹没。

  她和阿卡相处时日虽然不长,但两人都是孤儿,年龄又相仿,又曾并肩作战对付婴灵,本就心底亲近。

  阿卡幼年丧父又丧母,被姐姐刘阿采一手拉扯大。

  好容易读到初中,姐姐南下东莞打工,眼看就要接他团聚,却突然之间,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林愫虽然帮他找到姐姐阿采,但阿采死于情蛊反噬,又寄身于玉石商人周老板随身佩戴的佛牌之中。

  这其中谜团种种,林愫原本希望阿卡能在找到姐姐之后就此放下。

  可两人最终分别之前,阿卡却说,他要南下继续寻找线索,解开姐姐阿采被情蛊反噬自杀身亡的真相。

  宋书明和阿卡相识,比林愫与阿卡相识,还要更久一些。

  最开始认尸的那些年,宋书明每每踏入停尸房,都要在门外停留不知多久,指甲深深在掌心掐出血痕,一身冷汗地进去,又腿脚酸软的出来。

  个中滋味,旁人再难领会。只有有过类似经验的人,彼此对视一眼,就都能够懂。

  阿卡失踪了姐姐阿采,宋书明不见了妹妹书晴。

  几年过去,阿采和书晴失踪的秘密,都被林愫一一解开。

  真凶伏法,宋书明心里像终于得到了救赎。可是阿卡,却为了替姐姐伸冤,一直漂泊在路上。

  “阿卡离开京城的时候,曾经告诉我,是要去找一开始带着阿采做生意的退休妈妈桑。”

  阿采一开始,是在东莞的酒廊里打工。后来,却跟着退休的妈妈桑,一起做起了婴灵佛牌的生意。阿采身中情蛊和后来的反噬自杀,想必也与这位退休的妈妈桑有些关联。

  算起来,两人已有两年时间,不曾听说过阿卡的消息。

  哪知两年分别,第一次见面,却是在停尸房中。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就是《问米》的最后一点主线剧情,估计月底完结。我要开始慢慢挖伏笔了。




  ☆、失败


  宋书明握住林愫的手, 两人指尖俱是冰凉,相携走进停尸房。

  阿卡就躺在法医的解剖台上, 盖着一条单薄的白布。

  林愫看他生前死后都是这般孤零零, 眼眶一酸。宋书明转过她的身子,说:“你别看了,到底是男孩子, 不方便。”

  “我来吧。”

  宋书明上手掀开白布,尸检已经做完,遗容也整理妥当。

  阿卡神色安详,脸上也不见有伤,只是极瘦, 皮包骨头一样,乍一看, 有一些脱相。

  “尸检结果怎么说?”宋书明抬头问老李。

  老李眉头紧锁, 说:“伤在后背,只有一个伤口,却是致命伤。”

  两人合力,轻轻将阿卡翻了过来。

  阿卡背后两块因为瘦弱而更显凸出的肩胛骨中间, 有一个血红的圆窟窿,伤口皮肉外翻, 像是被一枚巨大的子弹穿过。

  “这么大的伤口, 是什么造成的?”宋书明问。

  老李指了指旁边透明的证物袋,说:“法医从阿卡体内,找到了这个。”

  证物袋里是一块小圆扁片, 乍一看像生了锈的硬币。宋书明凑近一些,才发觉这“硬币”外圆内方,深褐色有锈迹。

  “这是一枚,铜钱。”宋书明说。

  林愫猛地回头,捏起透明的证物袋,仔仔细细看了一圈,才说:“铜榆钱。”

  “金桐在外,包裹着一片榆钱铸造而成。这是,辟邪的法器。”

  老李点点头,说:“我看到铜钱的时候,也猜到,多少应该与邪门异事有些关联。”

  “阿卡的尸体,是两天前发现的。”

  “西四环边上一个正在施工的工地,统一收集建筑废料的垃圾桶里,散发出奇怪的恶臭,有工人好奇,拿了一根长棍拨弄,发现了一只人脚,立刻报了警。”

  “我们发现阿卡的时候,他身上穿的衣服破破烂烂,也没有携带手机钱包。还是录入了DNA之后,在失踪人口库里,找到了他当初为了找姐姐阿采的时候,留下的DNA信息。”

  “比对成功,身份确定,我才想起来,你当初曾和我提过这个刘阿卡。”老李唏嘘。

  寻亲多年,寻到后来,都是靠着心底的信念在强撑。宋书明越苦越难,越不愿对外倾诉,那几年逢年过节被老李叫到家里吃饭,强支起笑脸假作洒脱,也是不愿大好的日子拿自己的痛苦给别人添堵。

  后来再过节,宋书明婉拒老李好意,只说自己和另外一个也在寻亲的福建小伙约好了,两人要搭个伴,一起过节。

  老李这才知道刘阿卡和刘阿采姐弟俩的事情。后来宋书明遇见林愫,也曾与老李提过,是阿卡从中牵线。

  阿卡亲人尽皆不在,说起来,就连认尸,都要靠着宋书明和林愫这两个打过交道的“朋友”,这才急匆匆致电宋书明,叫他赶紧回来。

  “阿卡的死亡时间,是六天前。”老李看着林愫,说。

  林愫点点头,从麻布小袋中一件件掏出法器。黄符纸、铜金盆、陶瓷碗、绿豆水和一袋糯米,和当初她替阿卡问米的时候,一模一样。

  林愫凝神静气,正中坐好,面前端正摆着铜金盆。左手捏诀,指尖在盆上转了一圈,铜金盆跟随着她的动作微微开始发抖,发出嗡嗡嗡的空鸣声。

  林愫从麻布小袋里面摸出一小撮五色糯米,自上而下高高撒入糯米盆中,四散开来。她指尖糯米明明只有一小把,洒了很久却不见洒尽,好似无穷多一般的糯米自她指尖流下,慢慢垒成一座糯米山包。

  林愫慢慢收了手,又从袋中掏出一支阴沉木筷,在绿豆水中浸过,迅速插进那糯米小山中。

  阴沉木筷在糯米山上左右摇晃不定,却□□没有倒下,良久之后,才停了颤抖,直直立在盆中。

  林愫头上沁出汗滴,手中黄符纸上写明了阿卡的生辰八字,却迟迟不见她动作。宋书明在一旁看得着急,却大气也不敢出,怕惊扰了她作法。

  前后约莫十多分钟,林愫终于将两掌合十,引出一撮小火苗,把黄纸符燃了。

  “如何?”宋书明问。

  林愫面沉如水,嘴角深深抿起,说:“我,什么都没问到。”

  两人相识三年,林愫在宋书明眼中,一直所向披靡,无所不能。

  这样胸有成竹却铩羽而归的情况,宋书明还是第一次见到。

  他诧异地顿了顿,这才安慰林愫说:“是不是太累了?”

  问米这术法,简单却低效。依托的,就是生人与死魂之间千丝万缕的一点点牵念。

  阿卡在这世上,故旧不多,林愫和宋书明,已经算是难得的朋友了。

  可为什么林愫这次问米,却一点成效也没有呢?

  林愫脸色更加难看,咬牙说:“我要用一次引魂铃。”

  宋书明一惊,引魂铃这法器有些特殊,引来的并不是魂,而是灵。

  就算能引来阿卡的念灵、悔灵或者痛灵,也对他们查案无益啊。

  “死马当做活马医吧。管不了那么多。”林愫烦躁地甩甩头,左手捏诀,右手轻轻摇动腕上的引魂铃,黄纸符上写了阿卡的八字,挑在桃木剑尖轻轻点燃。

  三人身旁渐渐涌起一阵阵的雾气,寒意彻骨。可是左等右等,直等到黄纸符燃成灰烬,也没有见到上次曾出现在他们面前的那排垂柳。

  引魂铃,也招不来阿卡的魂灵。

  返程的路上,宋书明还在安慰林愫:“老李那边,还会继续探查,周围的监控,还有案发的现场都会慢慢查到。”

  “我们回家好好休息,等到有了新的消息,再过来试一次。”

  林愫情绪仍有些低落,眼睛望向车窗外,低声说:“我总觉得,这次的事情,没那么简单。”

  好在隔了几天,老李果然有好消息传来:“阿卡遇害的案发现场,找到了。”

  发现阿卡尸体的工地,是刚刚拆迁后的老旧小区,进行回迁房改造。工地旁边接连几片破旧小区,也都是五十年代左右的老建筑,也在排队等待拆迁。

  小区老破,治安和物业都不怎么好,手里有点钱的人纷纷搬走,这一片越发荒废,渐渐沦落成远近闻名的群租房小区。

  阿卡就住在这小区内,可也不知道他这两年都做了些什么,竟穷困潦倒到连群租房都住不起的地步。

  阿卡住的那栋楼,楼高七层,七楼之上就是屋顶,屋顶上还有小小一个设备间,四平米大小,只在墙上开了二十厘米宽的一个小洞,被住在七楼的黑心房东,以每个月九百块的价格,租给了阿卡。

  住在顶楼原本就冬冷夏热,更何况阿卡住在顶楼上面的设备间,连正儿八经的窗户都没有,勉勉强强才违规接上水电,更遑论暖气空调。

  林愫打眼一看,一阵心酸,忍不住对宋书明说:“是一直没有工作吗?怎么会这么潦倒?”

  老李插了一句:“倒真是有可能。阿卡住在这里,时间也不算长。我们问过房东,前后也就不到两个月。”

  “在这之前,他行踪不定,到底去了哪里,我们也还没完全查清。”

  “上一次他用身份证买火车票,还是离开北京南下的时候。这之后,也不知道他是坐了不需要身份证购票的城际长途车,还是搭便车,还是骑车进的首都,就没有记录了。”

  阿卡自外地归来,在房顶上的设备间里蜗居了将近两个月,也没有出外工作过的迹象。

  设备间里只有一张木板床,铺了薄薄一层棉絮垫,和一张洗脱了色的旧床单。床边放了一张小学生写字台,像是阿卡从外面捡回来用的。

  桌上放了一排插线板,放了一盏台灯,一面小风扇,和一个手机充电器,基本上就是阿卡全部的家当。

  “有充电器,却没有手机。”宋书明问老李,“钱包手机都不见,门锁完好,毫无破门而入的痕迹。”

  “窗户如此窄小,又在顶楼,阿卡的伤口是后背而入,如果这间房间是案发第一现场的话,那么基本可以断定,这是熟人作案了。”宋书明说。

  老李认同道:“没错,我们也是这样认为。”

  “刑侦现场勘测之后,在这个地方发现了喷溅出来的血迹,从墙壁蔓延到地面。”老李伸出手,指了指面前地上一片暗红,又让宋书明站在他身前背对着他,模拟还原案发时的情形。

  “凶器自后背而入,血迹喷溅的方向正是如此。DNA结果也已经证实,这一片血渍,正是来自阿卡。”

  “可是凶手杀了阿卡之后,是如何将他从楼顶上的设备间搬下七楼,又运到相隔两公里外的建筑工地呢?”

  阿卡身材再瘦弱,也是一米七高的成年男子,一百二十多斤的体重,搬起来还是有些吃力。

  何况,从七楼上到楼顶阿卡所住的设备间,还有一段竖着的梯子需要手脚并用地攀爬,并不像上下楼梯这样简单。

  只凭着一个人的力气,要身负死尸,再手脚并用地爬梯子,一路上还得小心不要引起别人的怀疑。

  这实在是太难了。

  宋书明转身看着老李,说:“所以,不仅仅是熟人作案,凶手还不止一人?”

  “监控方面有进展吗?怎么说?”

  老李叹口气:“这一片五十年代的楼房,住的不是搬不走的老人,就是群租的打工仔。”

  “马上就要拆迁,就算装了监控,也要很快拆掉。谁还费事再装呢?”

  如果有监控,他们一开始查案也不会如此大费周章效率又低。

  现在这样漫天撒网的查找线索,也实在是没办法的办法。

  “好在刑侦在案发现场,找到了一根头发。”不幸中的万幸,老李轻轻舒了一口气,继续说,“是一根微微发黄的长发。”

  这倒十分出乎林愫和宋书明的意料。这样小旧的一个房间,怎么会出现一根头发,还是一根长发?

  是阿卡有了女朋友,还是这根头发是杀害阿卡的真凶留下来的?

  “我们已经在做DNA比对了,目前还没有找到匹配的信息,只能继续等待。”老李说。

  宋书明点点头,说:“有线索总比没有线索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论他是谁,只要他还在这世界上,就一定能被我们揪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新作的封面P出来了啦,好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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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噩耗


  案情未破, 阿卡也不能入土为安。宋书明心里过意不去,去买了黄纸金元宝来, 就在阿卡住的顶楼设备间外面, 支了个盆子草草烧了。

  林愫当然知道无用,但也理解他做这些是只是为了心安,便什么也没说, 随他去了。

  两人回到家中,情绪都很低落。

  花面灵狸转世的橘猫被林愫取名叫做又花,见两人出门几天之后终于回家,十分高兴,喵呜一声便朝林愫扑来, 抱着她的脚丫啃了几口,又一个扭身躺倒在地, 四脚朝天, 露出柔软的小肚皮,喵呜喵呜撒着娇,向林愫恬不知耻地求抱抱。

  放在以往,林愫定要好好揉弄又花一番以示亲热, 可是她今天情绪低落,实在提不起兴头, 只默默蹲下身, 轻轻摸了摸又花的脑袋,就转身进了洗手间。

  又花细细喵呜一声,又是委屈又是不解, 小跑几步扒着卫生间的门不放,像是要进来一样,爪子在门上刮出刺啦的声音,无端惹人烦躁。

  还是幼狸更通人性一些,猫着身子走上前,叼着又花的后脖子,把她叼去阳台,温柔给她舔毛梳发。

  说起来这一猫一狸本是母女,可又花转世之后早将前尘过往忘了干净,只依稀对幼狸极为亲近依恋。

  幼狸到底是灵兽,极为敏感聪慧,自又花被宋书明抱回家就隐约若有所觉,日日黏在又花身边,同食同住,同卧同起。

  幼狸身形大又花许多,那时虽还是幼崽,却已是成年母猫的体型。又花一来二去,被幼狸日日亲近,倒像是把幼狸当做自己的母亲似的,一猫一狸果然延续了上一世的母女情分,只是妈妈和女儿倒了个个儿。

  又花渐渐长成大猫模样,幼狸也长大了许多,已像一只威风凛凛的小花豹。宋书明和林愫睡在卧室,卧室和阳台之间有一扇透明玻璃的推拉门,常年半开。幼狸睡在阳台上,林愫特意买了大型犬的狗窝,布置得又暖和又干净。

  林愫原本在卧室里又布置了猫窝,可又花并不愿意睡,自己叼着身下的垫子跟着幼狸睡在阳台。

  子鼠原来也曾肖想过阳台的位置,可刚一进家门,见到一猫一狸哧溜一声就钻去了阳台,连忙回头狗腿地望着林愫。

  林愫忍俊不禁,两手一摊,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子鼠眼中露出绝望的目光,在屋中环顾一番,终于把窝安在了厨房。

  厨房也挺好,吃喝都方便,子鼠住下之后,又长肥了好几圈。明明是一只黑老鼠,此时却与又花差不多大小。

  又花刚刚到家的时候,子鼠还大它许多,刚刚往又花身边大摇大摆的一站,想树立一下权威,哪知幼狸立刻跟上,虎视眈眈立在又花旁边。

  子鼠立时怂了,狗腿地冲着又花吱吱叫了两声,绿豆眼滴溜溜一转,干脆耸着脑袋靠在又花身边,蹭了蹭她圆圆的猫头。

  又花不过刚刚满月的奶猫,还是孩子心性,见子鼠与她亲近,便与子鼠追逐玩闹。许是猫咪本性,又花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隐藏在暗处,趁子鼠不备突然间扑身下来,将子鼠狠狠压在身下。

  几次三番这样玩耍,子鼠老命都要吓去半条,只能抹着眼泪和林愫诉苦。林愫这才提溜着又花的脑袋,教训她说:“子鼠年纪大了,这样吓唬,容易生病。”

  一猫一鼠一狸,也算相处融洽,平安无事。

  子鼠原本站在厨房,见平日里最受宠的又花吃了瘪,宋书明和林愫又各自沉默,还当是两人吵了架,吱吱冲着又花叫了两声,跳上了宋书明的大腿。

  子鼠边吱吱叫,边在宋书明的腿上打转,两只小绿豆眼冲着他挤眉弄眼,表情生动,还伸出黑色的小爪,装模作样拍了拍他的大腿。

  宋书明一头雾水,转身问林愫:“这是怎么回事?”

  林愫终于扑哧一声笑了,难得开怀地说:“它是在说,大兄弟,家里就你我俩男人,遇到这些女人啊母猫啊发脾气,可不是得担待点。”

  得,子鼠还挺懂。宋书明冲着子鼠笑笑,又将林愫揽在怀里,说:“放心吧,我们没事。”

  两人暂时放下心事。林愫半年之后就要毕业,正紧锣密鼓准备毕业论文。最近一个月,还在一家新兴的视频公司找了一份实习,正好赶上替一档大热的节目写文案,忙得焦头烂额,已经连续几天加班太晚,来不及回家,就住在实习的公司里。

  宋书明手上案子不多,就一边跟着中介找找想买的房子,一边帮着老李,查一些蛛丝马迹的证据和线索。

  前后忙活了将近一个月,眼看就要过年,宋书明却接到了敬阿姨的电话。

  他心里一暖,还以为敬阿姨终于释怀,能坦然面对女儿离去的事实,从悲伤里走了出来。

  哪知宋书明一接电话,这才发现,电话对面的声音,是一个陌生的男人。

  “喂,你好,请问是宋书明吗?”

  宋书明乍听一愣,抬头看了眼号码,心中警铃大作,小心翼翼地答道:“对,我是。”

  “喔,我是上海市普陀区真如街道派出所的警察,请问你和敬春华是什么关系?”

  敬阿姨死了。

  宋书明刚刚才从深圳回来,又要马不停蹄赶往上海。

  敬阿姨离异多年,独自带着女儿敬喆生活。敬喆八字属水,被假扮辅警的沈群所害,两年前,手握冰花如意上吊自杀。死状甚惨,足下还挂了红色漆桶,收集菁丝花露饲喂鳌蟒。

  宋书明和林愫原本已解开敬喆自杀的真相,却在追捕沈群和鳌蟒的时候,发现沈群被鳌蟒吸干血迹的尸体,线索因此而断掉,这几年都不曾再听说有进展。

  敬阿姨虽然听过林愫和宋书明的解释和推断,却仍然一门心思相信女儿敬喆是被“厉鬼”所害,她与宋书明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也曾说过自己会继续探访,找出女儿死亡的真相。

  宋书明在电话里询问了几次敬阿姨的死因,都被电话那端的警察避重就轻地躲了过去,迟迟不肯正面回答。宋书明心里渐渐涌起不详的预感,问:“您是怎么找到我的电话的?”

  电话那头的男声沉默了几秒钟,答道:“我们找到敬春华的手机,所以的通话记录都已经被清除了。她最近拨打过的电话,只有一个。”

  “就是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  女儿今天白天竟然没有睡觉。

于是晚上也每隔一小时惊醒一次...

所以今天发的晚。


  ☆、淤伤


  上海冬天阴冷潮湿, 一年365天,有一半的时间都在下雨, 春天绵绵小雨, 紧接着就是湿热的梅雨季,等到了夏天,又迎来暴雨和雷暴。宋书明以前在单位的时候, 曾听两位同事在一起聊天,一位来自深圳,一位来自上海。

  来自深圳的吐槽说老家的家具上面长了青苔,来自上海的同事嘿嘿一笑,说你那算什么, 我家的衣柜上长了蘑菇。

  他那时不过当个段子来听,等自己从干燥寒冷室内却温暖如春的北方, 来到这屋内室外一般阴冷的江浙, 才算是体会到以前同事所言不虚。

  宋书明出了虹桥车站,排队等出租车。队伍极长,一眼望不到尽头,绵延不断的小雨自天空落下, 天色阴沉,乍一看竟分不出是白天还是黑夜。

  宋书明的心情就仿佛这晦暗的天气, 一个月的时间, 接连送走了两位他们曾经认识的可怜人,世事何等无常,每个人的命运就仿佛这风中浮萍, 由命不由己。

  从虹桥开到真如,一路高架,十分畅通。宋书明到派出所的时候,刚好赶在了办案的刑警下班之前。

  老李已提前打过招呼,经手的警官姓张,多少知道了宋书明家中的情况,见了面也客客气气,带着宋书明到了验尸房。

  “受害人是在自己租住的房间里被发现的,手机钱包完好,都在身边。手机里一条通话记录都没有,最近的一条,是打给你的。”

  “我们这才打电话给你,询问你和受害人之间的关系。”

  “今天上午,我们也已经联络了通讯公司,受害人近一年的通话记录很多,也很复杂,有同事正在排查。”

  “受害人打电话给你的时间,大约是在两天以前。尸检的详细报告虽然还未出具,但是法医初步判定,死亡时间约莫在五十小时左右。”

  “这样的话,受害人临死之前最后一个电话,正是打给了你。”

  “我们和首都方面核查过,受害人死亡的时候你在北京,和刑警老李合作办案。”

  “但是你有没有头绪,受害人临死之前,为什么会打给你呢?”

  宋书明沉吟片刻,才将之前敬喆自杀的案件掐头去尾草草解释,特意避过了林愫和灵异的部分,只说敬阿姨不相信警方得出的女儿敬喆死于自杀的结论,通过老李找到他,请他来调查。

  张警官问:“你调查的结果,是什么?”

  宋书明顿了顿,才答道:“也是,自杀。”

  张警官唔了一声,说:“受害人当时,相信你吗?”

  宋书明说:“不信。正因为她不相信,所以当时提出的报酬,我也没有收取。”

  “我们分别的时候,她说过,她会继续调查女儿自杀的案子的真相。”

  张警官眉头渐渐皱起,说:“她这么笃定,是有什么证据吗?”

  宋书明有些犹豫,如果将敬阿姨的怀疑说出,很可能影响警方对受害人的印象,让人觉得敬阿姨是一个偏执又迷信的疯狂母亲,只好摇摇头,模模糊糊地说:“没有什么在我看来,切实可信的证据。”

  张警官了然的点点头,掀开罩在尸体之上的白布。

  敬阿姨躺在验尸台上,面容安详平静,不见伤痕,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篦在脑后,宛然若生。

  宋书明想到两人分别的那天下午,敬阿姨在地铁口下扶梯前回头,冲着宋书明微微一笑,挥了挥手,他那时心里隐隐不祥预感,总觉得这一面便是最后一面。

  前后不到两年,预感成真竟这样的快。

  “法医初步鉴定,是溺水身亡,所以身上没有伤痕。”张警官说。

  “尸体被发现的时候,上半身整个埋在放满了水的浴缸里,跪姿。”

  敬阿姨虽然和阿卡一样,失去了唯一的亲人。但她好在尚有积蓄,请得起私家侦探替她调查案件,离开首都之后来到上海,长住在真如一家酒店式公寓里面。

  “房租四千一个月,酒店式公寓,厨房卧室客厅连在一起,开放式的。这种商业性公寓本来面对的是来沪的老外,所以统一装修的时候在浴室里面,装了浴缸。”

  酒店式公寓的物业费很高,由物业公司统一配备了保洁阿姨。出事的那天早上六点多,保洁员照旧从高层往下打扫卫生,扫到敬阿姨所住的第七层的房间的时候,听到了门里传来湍湍的水声,再低头一看,已经有涓涓细流从门缝里面渐渐涌出。

  保洁员很负责,以为是租客晚上睡觉忘记关掉水笼头,连忙敲门,却不见人应,这才找到物业,说了这件事。

  物业联系了锁匠前来开门,等撬开了门,才发现水是从浴室里流出来了,而浴室的门,却被从里到外反锁住了。

  门被反锁,浴室里却有源源不断的水流出,物业来开门的管理员,立刻意识到事情不好,连忙打电话报了警,又从房间里面退出来,和锁匠一起,在门外等警察来。

  警察来了之后,锁匠打开浴室房门,一推开门,就看见一位消瘦的女子,身穿灰绿色的毛衣,端端正正跪在放满了水的浴缸前面,脑袋深深折下埋在水里。

  从背影望去,竟像是没有头颅一般。

  警察连忙封锁了现场。浴室房门被锁,又是暗卫,没有窗户,一开始都是按照自杀案处理。

  可是尸体送到法医这里,法医例行检查外观,掀开衣服一看,才发现敬阿姨脖子上有深深一条勒痕,脑后有一块红色的圆斑。

  “红色的勒痕和浴缸边缘相符,就是说,受害人的脖子狠狠压在了浴缸上,所以产生了一道深红色的伤痕。”张警官说。

  “无论是何方式自杀,都不太可能自己将自己的脖子这样用力压在浴缸边缘,更何况,受害人脑后的那块红斑,也很像是按压所致。”

  宋书明点点头表示理解,说:“法医怀疑,是有人将敬阿姨从脑后按住,脖子深深压在浴缸之上,再将她溺毙?”

  张警官说:“没错。”

  两人合力,轻轻将敬阿姨的身体翻了个个儿。敬阿姨脖子细长,靠近枕骨的地方果然有一块深紫色的淤伤。

  宋书明倒抽一口凉气,那淤伤的形状,实在是太熟悉了些!

  三厘米直径一个小圆形,中间一块方方的小洞。

  外圆内方。

  “这是,一枚铜钱。”宋书明说。

作者有话要说:  看直播就是自我作死...所以我熬到现在才更新。

这两天找个时间双更一次,庆祝子异出道,外加补偿大家。


  ☆、怀疑


  宋书明回到酒店安顿好, 才和林愫打了电话。

  林愫上午本该上课,此时却在家中休息, 说是朋友圈里号召献血, 她去献了200cc,还放了半天的假回家休息。

  “什么?你是说,浴室的门被从内反锁?”林愫讶异, 问道。

  宋书明说:“对,浴室的房门从内反锁,整间浴室,除了一扇门之外,没有任何可以供人进去或出去的出口。”

  “连一扇窗户都没有。”

  “理论上来讲, 这是一件密室自杀案,和当初敬喆自杀的案子十分相似。”

  “但是自杀的结论, 并不能解释敬阿姨颈后的紫色淤伤。”

  老李特意打电话问过张警官, 尸检结果显示,那块铜钱养的紫色伤痕是生前造成,力度却一直维持到死后半小时内。也就是说,敬阿姨死后半小时, 那块铜钱仍保持着压在她脑后的力度不曾松懈。

  但是警方发现的案发现场,并没有任何铜榆钱的痕迹。

  凶手到底是怎么样进入浴室之内, 用一枚铜榆钱杀死了敬阿姨, 从浴室中离开,并将浴室的门反锁呢?

  林愫思索一阵,怀疑道:“会不会像上次敬喆自杀的案件一样?办案的辅警沈群潜伏在其中, 房门并没有被反锁,却被他假造出房门反锁的假象呢?”

  “又或者,是开门的锁匠有问题,撒了谎?”

  宋书明答她:“这个我也考虑过,但是应该不会。”

  “这次开锁的时候,来了两位民警,连同保洁、物业管理员和开锁的锁匠在内,至少有五六人在现场。”

  “要作假,要蒙混过关,可不比当初沈群蒙骗什么都不懂得的敬喆的邻居小龚,要麻烦复杂得多。”

  宋书明说着说着,显得有些犹豫。林愫心思细腻,立刻极为敏感意识到了,说:“有什么想法,你直说?”

  宋书明这才直截了当开口:“说真的,林愫,你有没有想过?”

  “如果,敬阿姨曾经说过的话是真的呢?”

  “如果,敬阿姨所说的厉鬼索命真的存在呢?”

  “如果,敬阿姨和她的女儿敬喆,真的是被厉鬼所害呢?”

  林愫一愣,她从来未曾怀疑过当日自己的判断。可现在时隔近两年的时间,再跳出以前认知的局限去思考敬喆的案件,她竟真的有些把握不定。

  敬阿姨所谓的“厉鬼索命”的推论,非但不是没有依据,恰恰相反,敬阿姨这么多年来的“依据”,难道不是老林吗?

  敬喆十二岁那年自杀未遂,敬阿姨将她接回家中,才发现她言行举止十分诡异,托人请来老林“驱鬼”。

  老林这才将金刚杵送给了敬阿姨,并嘱咐她小心行事。

  后来敬喆自杀,敬阿姨找到宋书明和林愫的时候,一口咬定女儿死于厉鬼索命,不正是因为那个无所不能,言行必践,从不出妄言的,林愫最信任的人——老林吗?

  “毕竟我们当初判断敬喆自杀的依据,是对菁丝花露和鳌蟒的推断。”宋书明有些担忧地说。

  “可是事实上,我们从来都没有过菁丝花露和鳌蟒存在的证据。”

  “菁丝花露,从来都没有真正找到过,我们只是从敬喆脚下挂着的红色油漆桶推断而来。”

  “至于鳌蟒,我们只见到饲养鳌蟒的巨大玻璃水缸,和沈群被吸干了血的尸体,可是自始至终,都从来没有见过鳌蟒的真身。”

  “所有的证据,都是间接证据,都是你我的推断。”

  “可我们的推断,和老林的推断,到底哪个是对,哪个是错?”宋书明问。

  这一连串的问题丢出来,林愫难得有些手足无措,沉默片刻,说:“我得过来一趟。”

  “再试一次问米。”

  出事的房间已经被警察封锁采集证据,去不了了。

  宋书明和张警官商量之后,带着林愫先去见了敬阿姨。林愫从麻布小袋中掏出黄符纸、铜金盆、陶瓷碗、绿豆水。手里捻住一小撮五色糯米,自上而下高高撒入铜金盆中,垒成一座糯米小山。

  林愫凝神静气,捏诀半响,却只能无奈放下手中阴沉木筷,冲宋书明摇摇头。

  果然如二人所料,问米一无所获。

  林愫不认命地摇了摇腕上引魂铃,掏出黄符纸,还想再试试,却被宋书明轻轻抓住手腕,摇头说:“算了,没用的。”

  不论敬阿姨是为谁所害,如何所害,都与阿卡的死有千丝万缕的关联。阿卡后背上的伤口是铜钱形状,敬阿姨颈后的淤痕也是铜钱形状。

  如果敬阿姨死于厉鬼之手,难道阿卡也是如此吗?

  林愫一而再再而三问米失败,引魂铃也不起作用,这必定是因为二人魂魄被动了手脚。

  林愫沉吟半响,说:“以厉鬼为咒,杀人性命,取人魂魄,听起来倒很像是邪教做法。”

  “不知道这背后的人,和上次花面灵狸遇险背后的人,是不是同一拨?”

  宋书明说:“阿卡和敬阿姨都是曾经与我们有过关系的人,可我们曾经手过的案件远远不止这一两单。”

  “如果是上次元皿案件的幕后黑手,想对你我动手的话,又何必特意找到阿卡和敬阿姨呢?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林愫眉头渐渐皱起,说:“也许,是以为敬阿姨、阿卡和我们,都有一些相似的地方。”

  宋书明扬起眉毛,说:“什么意思?”

  林愫抬头,定定看他,说:“敬阿姨和阿卡,亲属俱丧,孤家寡人在这世间。”

  “你和我,不也是如此?”

  宋书明点头说:“倒也是。阿卡失去姐姐,敬阿姨失去女儿,我失去了妹妹和父母,你失去了老林。”

  “我们四人,都算是家破人亡踽踽独行。”

  他越说,反倒越迟疑,这些描述词,越说越有些熟悉起来,竟好似隐隐约约指向另外一个人。

  林愫比他更先反应过来,脸色巨变,说:“詹台!”

  除了阿卡和敬阿姨之外,还有一个和他们曾有过交集的人,此刻也是形单影只,独自漂泊在人世间。

  就是詹台!

  宋书明强自镇定,拿出手机,说:“你先别慌,我先打一下詹台的电话。”

  他手指颤抖着拨出了号码,却只听见一句女声:“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

  宋书明慢慢转过头来,看着林愫。林愫脸色渐渐惨白,说:“他们下一个要杀的人,应该是詹台。”

作者有话要说:  就快完结了,所以很难很难写。大家稍稍耐心,本周一定双更以报长评。

ps 《云中有鬼》的男主是詹台。故事发生在《问米》结束的四年后。所以下一本的女主方岚不会在《问米》中出现。

但是林愫和宋书明会作为配角,出现在《云中有鬼》中。


  ☆、巷子


  林愫上次和詹台联系, 还是圣诞节前。

  她自己是孤儿,平日里特别注意这些节日。中华传统节日大多喜欢祭祖和团圆, 自己以前形单影只的时候最怕过节, 将心比心,就挑了个氛围轻松快意的圣诞节,特意打电话给詹台。

  她晚上七点多打了一个电话, 詹台没接,直到快凌晨才回了电话过来。

  好在林愫和宋书明晚出看电影,凌晨刚刚散场,一摸手机,正好看到詹台的电话。

  电话里的杂音很吵, 詹台的声音模模糊糊也听不太清,林愫堵住一边耳朵, 提高了声音问他:“你在哪里?”

  詹台还是初遇时那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咋咋呼呼答道:“成都,宽窄巷子。”

  宽窄巷子,顾名思义就是两条宽窄不一的巷子,宽巷子里多是清末建筑, 很有时代感。窄巷子里则有很多新潮的店铺、酒吧和咖啡厅。

  林愫眉头微微一皱,说:“怎么玩到这么晚?喝酒了吗?”

  詹台哼唧搪塞两句, 听声音像是从酒吧里面走了出来, 周围安静了许多,这才压低声音说:“林愫姐,我跟一个案子呢。”

  自雅丹魔鬼城一别之后, 詹台彻底废弃了陆诒这个名字不用,只拿着陆讫当年虚报生日的身份证,装作十八九岁成年人样子,偷偷在同道里打听,接些旁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活计。

  有钱没钱,钱多钱少,他也不甚计较,常常是听到些只言片语的消息就背上行囊上路,走到哪里算哪里。

  林愫打电话给他的时候,他正住在宽窄巷子里的青年旅社里,跟一单灵异案子。

  “姐,吸血鬼听说过吗?我这次可能见着活的了!”詹台语气带了几分兴奋,“连吸几个夜店里玩high了的小年轻儿。被老子抓到,活剥了它的皮!”

  林愫啼笑皆非,听他描述,已经猜到是只没成型的小旱魃,便连声嘱咐他注意安全。詹台年龄虽小,但阴山十方陆家老道本领却着实了得。林愫原本并不很担心他。

  可这次敬阿姨和阿卡接连出事,都是被一枚铜榆钱所害,死于密室之内,手法极端残忍,林愫闻所未闻。

  宋书明安慰她:“詹台人小鬼大,本事与你不相上下,身上法器宝贝又多,和阿卡敬阿姨绝不是一个段数的,你别不要担心太多。”

  林愫脸色沉重不见半点好转,说:“我心里忐忑。你我知道詹台的本事,那想害他的人必然也做过调查,他们在暗我们在明,防不胜防。”

  “詹台说到底也还是个十几岁的孩子。我们还是尽快赶去。”

  要查詹台行踪,总得去拜托老李。

  老李听完宋书明所言,眼含深意望了他一眼,转身去了行政科开条子。隔了半个多小时才回来,说:“住宿的记录就只查到这里,别的,目前暂时还没有。”

  宋书明接过,低头一看,对林愫说:“詹台,还在成都。”

  成都天府之国,物价低房价低消费水平低,节奏慢而舒适,生活压力较之其他一二线城市,要小上许多。

  何况蓉城自来是美食之都,詹台嘴馋爱吃,在这里长久停留也十分符合他一贯的脾性。

  詹台住在武侯区一家很小的青旅,靠近锦里。宋书明和林愫按着老李提供的地址找过去,前台的小姑娘脸庞白净,十分秀气,胸前挂一块写着自己名字“陈璐”的小名牌,看起来像是兼职大学生。

  宋书明和林愫到的时候,她正在替两位背包客老外办手续,说的一口好英语。见到宋书明和林愫来,还当是小情侣来留宿,一愣,说:“我们这里是青旅,都是单人床,男女分开住的。”

  宋书明摇摇头,说:“我们是来找朋友的。一个男孩子,一直住在你们这里的,名叫詹台。”

  陈璐脸上立刻松快,露出笑意,说:“对,詹台是住在这里。”

  詹台住在二楼,陈璐带着林愫和宋书明上楼,解释道:“我今早七点接班,一直没有见到他下来,应当还是在房间里面。”

  陈璐轻轻敲门,不见人应,诶了一声伸手推门,一推即开。

  可房间里面,一个人也没有。

  床位混住的青旅,不锁门是常态。一间八人间,左右两张木质上下铺,靠墙摆一面密码锁,供每个床位的住客放置贵重物品。

  宋书明一眼便认出地下摆着的詹台的行李箱。上次在张掖遇到地锦小土豆,詹台和他们的行李箱都被地锦小土豆运到了顶楼,并排放在一起。詹台找到箱子极为高兴,从箱子里掏出好些法器,宋书明当时立刻心生警觉,特意观察了那箱子好一阵。

  箱子还在这里,可人为什么不见了?

  前台小姑娘陈璐自言自语地嘀咕:“一大早到现在都没见到,莫非是昨晚没回来?”

  林愫还想上前翻看詹台的行李箱,却被前台小姑娘尽职尽责地一把拦住,说什么也不肯,直说詹台不在,绝不允许旁人随便翻他的东西。

  林愫无奈,还想再争。宋书明目光一转,微微一笑,温声问陈璐要詹台的电话。

  陈璐目光狐疑,问:“你们不是朋友吗?怎么连电话都不知道?”

  宋书明沉沉稳稳掏出手机,给陈璐看他们在敦煌魔鬼城曾一起拍下的合照,说:“之前的号码是外地的,詹台到了成都,应该是办了当地的手机号吧?”

  陈璐松口气,点点头说:“他在这里住了小半年了,好像还帮过我们老板一个忙。”

  “喏,”陈璐边说边翻手机通讯录,“还真是新的成都的号码。你打来试试?”

  宋书明连忙照着陈璐的号码拨了出去,几秒钟之后一阵手机铃声叮叮咚咚从墙角传来,正是,那一排立着的密码锁里。

  宋书明走近那分了十个小隔间的密码锁,将耳朵凑近听了几秒钟,指着其中一格说:“詹台的手机,就在这里。”

  詹台前晚一晚未归,还没有带手机!

  林愫手足冰冷,心跳加快,宋书明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肘,又问陈璐:“能不能帮我们问一下,有没有同事知道,詹台昨天晚上去了哪里?”

  陈璐犹豫几秒钟,还是在青旅同事群中问了一声。

  这一问,才知道,原来詹台昨晚,回来过。

  “为什么九点多的时候已经回到了青旅,却又出去了呢?监控有吗?能查查吗?”林愫心急如焚。

  可要查监控,就得先报警。陈璐爱莫能助,温言拒绝了他们。

  宋书明叹口气,看着眼前渐渐六神无主的林愫,说:“只能报警。”

  詹台说到底也是未成年人,派出所立案倒很迅速,只是后来听说詹台家人双亡自己独身流浪,就微微冲着宋书明摇头。

  宋书明无奈,只能和林愫回到酒店。

  林愫咬了牙,从随身的麻布小袋里抽了一张黄纸符,叠成纸鹤模样。说来可笑,她两次用这纸鹤之术,都是为了寻找詹台。

  宋书明从房间的抽屉里掏出一张成都旅游地图,平面摊开,替林愫提前预备好。

  林愫心神不宁,黄纸符又极软,她连续折了两次纸鹤都未曾成型,好在第三次,终于勉强有了个纸鹤的模样。

  林愫左手捏决,把纸鹤挑在桃木剑尖,轻轻喷一口银杏露水,说:“三界三境,真灵临轩,朱雀昭昭,道我必生。”

  


  ☆、电话


  

  只见小纸鹤颤颤巍巍起立, 在桃木剑尖上扑闪着脆弱的小翅膀,艰难挣扎两三次后, 才勉强东倒西歪地飞了起来。它飞起之后却不像上次, 再是身残志坚也意志坚定,反倒好似迷失了方向一般,在地图上无头苍蝇一般不断盘旋打转, 直到眼看就要支撑不住,才一头栽向地板上,连那张成都地图的边都没有挨到。

  宋书明心头发紧,立刻看向林愫,却看林愫松一口气, 对他说:“还好,詹台还活着。”

  “黄纸符上写了詹台的生辰八字, 如果人没了, 纸鹤飞起之后,就会立刻自焚燃烧,化为黑灰一片。”

  “现在这样,纸鹤仍完好无损, 就说明詹台性命无忧。虽然纸鹤飞得摇摇晃晃分不清方位,只是因为成都城市范围太大, 干扰太多, 又或者我们看到的詹台的行李箱里面,有詹台贴身佩戴过的法器,像我的引魂铃这样的, 会对小纸鹤判断方位,产生极大的误导。”

  “我猜,是那件黄符褂。曾被詹台贴身穿过,沾染了詹台的气息,纸鹤分不太清楚,最后只好摔倒在地板上。”林愫推断。

  不论怎样,人还活着就算是好消息。

  宋书明微微松一口气,干脆收拾了几件随身的衣服,塞了一个小包裹,带着林愫回到青旅。

  一进门,宋书明冲着尽职尽责守在前台的陈璐小姑娘笑了笑,说:“现在又不是旺季,房间应该不紧张吧。我和我女朋友,也住你们青旅,分开住,怎么样?”

  陈璐犹豫了一下,点点头说:“床位还有,但是男宿舍三楼才有空床。詹台的这间房吗,已经满了。你还住吗?”

  宋书明嗯一声,说:“还住。”边说边往楼上走去,推开了詹台房间的门,上下打量一番。

  陈璐着急,连忙拦住,说:“那得麻烦您两位,跟我下楼做个登记。”

  宋书明笑着说:“没问题。”又作不经意般,往詹台的床边靠了靠,说,“我看一下床铺干净不干净。”

  陈璐抿着唇角解释,说床单被套都是退房的时候要求床位的住客统一拿下楼,统一交给洗涤公司洗涤的。

  “说真的,就我们锦里这一片,大到五星级酒店,小到我们这样的青旅,都是同一家洗涤厂。干净肯定是没问题的,你要是实在担心,大不了穿件睡衣睡觉。”

  宋书明脸上带着笑,也不反驳她,只自顾自左摸摸右看看,装模作样挑三拣四,直到陈璐不耐烦催促几遍,这才跟着陈璐下楼登记。

  “詹台的床位在下铺,可是很奇怪,被褥虽然叠放整齐,但是摸起来有些湿,像泼上了水一样。”宋书明压低了声音,悄声对林愫说。

  “箱子旁边,散落着数根枯黄的草梗。这本是室内,周围地板都很干净,又从哪里来的草梗呢?”

  林愫抬眼看他,眼带狐疑:“你是说,詹台昨晚回到房间,从外面带了草梗进来?”

  “难道昨天晚上他去野外或者草坪上面了?”

  宋书明眉头紧锁,沉声说:“这样的草梗,并非来自新鲜草坪,而是来自最普通最常见的草绳。”

  “这种草绳多为秸秆所制,坚韧耐用。我之前办案的时候,曾经见过一次。”

  他越说越沉重,林愫的心跟着他的语气渐渐下沉。

  “刚入警队那年,办过一单伪装成自杀的凶杀案,嫌犯便是用类似的草绳,伪装成了上吊自杀的现场。”

  “我刚才仔细观察过,在詹台床位的上铺栏杆上面,有一道V字的凹痕。”

  “类似这样的凹痕,我也曾经见过。”

  “前些年有位高校女生在宿舍自杀,将自己挂在了床的栏杆上。那栏杆质量不好,生生被她的体重坠出了一道,V字的凹痕。”

  林愫凝神看他,说:“什么意思?詹台昨晚回来,是用了一根草绳,在他的床位上吊自杀?”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詹台的尸体又去哪里了?为什么我的黄符纸鹤却仍然觉得詹台还活着呢?”

  宋书明深深吸一口气,说:“如果,詹台没有死,但是却被藏了起来,比如,藏到方才你我所见到的行李箱中?”

  “青旅的工作人员只见过詹台回来,却没有见过他出去。如果,他一直都在房间里面,在遭到埋伏昏迷之后,被藏进了行李箱中呢?”

  林愫仔细一想,詹台身材瘦小,钻进行李箱中倒确有可能。宋书明一边在楼下做身份登记,等着分配房间,一边状作不经意问陈璐:“詹台在你们这里住了多久?”

  陈璐随口答道:“总也有几个月了。他是老板的朋友,在我们这里,基本不收他钱。”

  宋书明咦了一声,说:“你刚才说过,詹台帮过你们老板一个小忙,什么样的忙啊?詹台本事这么大的吗?”

  陈璐却一下子将眼神别开,白皙的面孔渐渐浮上红色,支支吾吾道:“我也不是很清楚。”手上动作越发加快,像是怕宋书明再问出什么奇怪的问题一样,不迭把钥匙递给了林愫。

  这间青旅,有问题!

  林愫和宋书明对视一眼,各自回到房间。宋书明掏出手机打给老李,林愫在网上搜索,还真在一家旅游的论坛里面,搜到了有关这家青旅的传闻。

  “什么?闹鬼?”宋书明诧异。

  林愫叹气,说:“是的。有一个万字长帖,是发在一个类似驴友远足的论坛里面,详详细细描述了撞鬼的过程,还控诉了这家青旅删评论,试图掩盖闹鬼的真相。”

  “闹鬼这种评论,放到预定平台上,携成也好灰猪也好,都会被当做没有根据的恶意评价删掉。”宋书明对这些流程更清楚些,说,“就算基层民警接警报案,也无济于事。所以闹鬼这事,你在官面上,是肯定看不到的。”

  林愫说:“我看那个帖子里面说的有鼻子有眼,住客睡到半夜,听到床下有淅淅索索的声音,像头发拖在地板上。还曾看见模糊的黑影,在窗边一闪而过。”

  “最渗人的,是几人出门之前锁好了房门,也不曾有青旅的员工上去过,等回到房间,却发现自己的东西被人翻过。”

  “水瓶子倒在地上,前一晚的外卖敞开了口,衣服上面出现了不明的暗色痕迹。”林愫补充道,“我看那个楼主说的义愤填膺,倒真的不像是撒谎。”

  宋书明有些怀疑:“詹台会不会就是因为这家青旅闹鬼,才会特意前来?”

  “他帮酒店老板的那个小忙,就是除鬼?”

  林愫仍在思索,没有答他。敬阿姨和阿卡都死在封闭的密室之内,宋书明昨天已经提出了厉鬼索命的可能。

  詹台又来到这家青旅除鬼,这一切,到底有没有联系?

  青旅的房间全是六人或者八人间的床位。宋书明住在三楼,林愫住在二楼詹台房间的隔壁。两人忙活一下午,此时已经晚上九点多,却还都没有吃晚饭。

  两人商量好,宋书明留在青旅之内,想方设法和陈璐套近乎,并且尽量趁着无人注意的时候溜进詹台房间,尽量看看箱子里面到底是些什么。

  林愫独自一人出门买些零食外卖当做今晚的晚饭和明早的早餐。

  和别人套近乎这件事,宋书明自来不擅长。他经历所致,对人防备心很重,初遇的时候并不怎么讨喜,现在对着个和林愫差不多大的小姑娘,一时也不知道如何讨好。

  更何况陈璐年纪虽小,三观却正,知道宋书明有女友,更是对他的示好视若无睹。

  几句话说下来,宋书明果断转变策略,回到二楼,守在林愫房间的门边,做出个等女朋友出来的假象,目光却一直停留在隔壁詹台住的房间上。

  也不知道是不是陈璐不愿意让他住进詹台的房间,才故意说床位已满。

  宋书明守了这半天,分明不曾见过一个人进出房间。

  宋书明深吸一口气,挺直胸膛,脚步缓慢却坚定,一步步朝詹台房间走去,毫不心虚的推开了房门。

  房间里面果然无人,宋书明迅速反锁房门,冲到了詹台的箱子前面,伸出手去拉箱子的拉链。

  他面上虽然冷静,掌心却已经沁出些汗。

  哪知手刚刚放在箱子之上,突然间,传来一阵手机铃声。

  四周一片寂静,更显得那铃声突兀至极。

  宋书明惊得从地上跳了起来,下意识环顾四周,却渐渐意识到,那铃声是从自己身上传来的。

  是宋书明自己的手机响了。

  宋书明掏出手机,一看来电显示,是老李,便立刻舒了一口气,说:“老李,是查到了这家青旅有什么问题对吧?”

  “没事,我和林愫已经查清楚了。”宋书明轻快地说。

  “这家青旅传说闹鬼,我们怀疑,詹台就是因为这个,才特意到这里来住。”

  电话里面老李的声音十分奇怪,像是恐惧,又像是极力压抑着什么,用宋书明从未听到过的郑重语气问道:“书明,你现在,和林愫在一起吗?”

  宋书明很是意外,说:“没有啊,我在青旅,她出去买饭了。怎么了?”

  老李一字一顿地说:“书明,立刻听我的话,从青旅离开,上出租车,去机场。”

  “最重要的是,千万千万切记,不要接林愫的电话。”

作者有话要说:  不要怪我卡在这里~

最后这些章,章章都会挺跌宕起伏的,卡在哪里都不好受。

明天或者后天双更。


  ☆、证据


  宋书明思考了几秒钟, 才渐渐从懵懂的状态回过神来,明白老李话中深意。

  他下意识竟觉得有些好笑, 他和林愫从相识到相知再到相恋, 前前后后接近四年时间,有无数次同生入死的经历。

  这是他日日睡在身侧的枕边人,如果要他的命, 难道不是眨一眨眼的事情?

  她腕上引魂铃,她袋中金刚杵,只要趁着他睡梦之中轻轻一下,哪里还有他生龙活虎活蹦乱跳的机会?

  老李竟然会怀疑,她会对他不利?

  宋书明觉得这滑稽至极, 忍不住笑出了声,对老李说:“你先告诉我, 这是怎么了?”

  老李一听他语气, 就知晓他丝毫不信,心里越发着急,崩豆子似的说:“书明,你记不记得阿卡死亡的现场, 刑侦曾经发现一根长发?”

  “DNA配对已经有了结果,那根长发, 是林愫的。”

  老李怀疑林愫, 已不是一朝一日。

  早在阿卡出事的当时,宋书明带着林愫从深圳赶回来。

  阿卡死得如此蹊跷,凶器是一枚铜钱, 而老李知晓的,懂得这些奇门异术的,就只有林愫一个人。

  何况阿卡和林愫相识在前,而案件种种蛛丝马迹,包括阿卡莫名丢失的手机,都充分说明,这是一件熟人作案。

  阿卡有哪位熟知奇门遁甲的熟人,身在北京?

  除了林愫,还能有谁?

  老李一开始,听说两人从深圳赶回来,还松一口气。

  宋书明在阿卡出事当日已身在深圳,嫌疑自然最先洗脱。可是老李再多问了几句,才知道,林愫分明是晚了一日,才飞去深圳的!

  为什么?为什么林愫特意多等一日,要和宋书明分开?

  老李多年警察,不愿放过一丝怀疑。虽然心底也知林愫一贯温和善良,不可能做出这样丧心病狂的事情,但是心头总像悬着一根线,时不时就会想起。

  这一丝丝的怀疑,直到敬阿姨出事之后,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连续两个宋书明和林愫曾经认识的人,死于十分蹊跷的“密室自杀”,其中一个还是熟人作案。

  那些天,为了查清楚阿卡的案情,宋书明日日都与老李泡在一起,住在办公室中,连家都未回。

  宋书明接到张警官的电话,通报敬阿姨的死讯的时候,老李恰恰就在他身边。

  他挂了电话,脸色铁青,老李关切问起,才知道敬阿姨已经不在了。

  老李还未来得及和上海的张警官通话,案情明细并不十分清楚,但就在那一瞬,他心底那根时时紧绷的弦,轻轻动了一下。

  老李面上丝毫不显,一边安慰宋书明不要着急,一边关切地问他:“林愫呢?这几天都在哪里?要不要叫她来陪你一起去?”

  宋书明还在震惊恍惚当中,下意识摆摆手,说:“林愫这几天在实习,赶上公司节目火爆大热,加班加点写文案,已经好几天没回家了。”

  “这事情,先不告诉她,等我自己想好怎么解决,再来和她说。”

  宋书明心思全在敬阿姨身上,可老李满心的怀疑,却情不自禁渐渐落在了林愫身上。

  连续两次,两个案件,都那么巧,林愫和宋书明不在一起,也没有了不在场证明。

  阿卡案发现场的那根女人长发,颜色微黄,与林愫发色十分相近,有没有可能,林愫曾经在事发之前见过阿卡?

  老李暗自心惊,不敢再往下想。

  有没有那么一种可能,杀死阿卡的人,恰恰就是林愫呢?

  宋书明匆匆忙忙赶去上海,老李心生一计,特意让李嫂在朋友圈群发了血库告急,急需用血的求助。

  老李原本还打算再让许大生亲口询问林愫是否愿意帮忙,好在林愫自来心善,那晚刷到李嫂求助信息之后,主动询问李嫂如何相助。

  血库献血,很多人默认勾选样本进入中华骨髓库进行配型,DNA自然而然留了下来。老李提前和上级打过报告,走流程,拿到了区卫计委的审批。

  等血站拿到血液的那一刻,林愫的DNA就被老李不声不响拿来,和阿卡房间里发现的那一根头发配型。

  “我拿到结果,一开始也很难相信,但是书明,你曾经是警察,你该懂得,这个世界上最不可信的,就是所谓巧合。”老李强自镇定,一点一点拿出证据来,试图说服宋书明。

  “一次、两次都没有不在场证明,她的头发出发在案件现场,两位死者死于充满了灵异色彩的铜榆钱,而你我心知肚明,铜榆钱,她的麻布小袋中就有。”

  “你扪心自问,有那么巧的事情吗?”

  宋书明沉默,一声不吭。

  老李知他此时犯了倔,愈发心急如焚,说:“昨天,刑侦已经通过技术手段,恢复了敬阿姨里的手机通话记录。”

  “我已经问过张警官了,你知道,敬阿姨在临死之前,除了曾经打给过你,还打给过谁吗?”

  宋书明眉头紧锁:“难道是林愫?”

  老李摇头,说:“是阿卡。”

  准确的说,并不是敬阿姨临死之前。而是阿卡临死之前,接听的最后一个电话,恰好来自于敬阿姨。

  两人通话内容已不得而知,但电话持续了十多分钟。

  阿卡在接完电话后不久,就遇害了。

  “连续两个受害人被相似手法杀害,这就是连环凶手杀人案。而你心里分明清楚,连环凶手杀人,受害人之间的交集就是破案的重点。”

  “连环杀手,必须要与受害两人之间都有交集,才能有机会接近并杀掉两人。受害者之间的相似或者共同点,就是他们遇害的关键之处。无论是两人常去同一家超市买菜也好,或是两人同住一条街,正是因为这样的共通点,才能合理解释凶手同时认识两人并起了杀心。”

  “可是在这个案子里,阿卡是福建打工小伙,敬阿姨是老年丧女的西安大妈,两个人之间明明没有半点生活上的共通之处。”

  “阿卡和敬阿姨之间,唯一的交集是谁?”老李问宋书明。

  “只有两个人,你和林愫!”

  “如果你没有作案时间,那作案的是谁?”

  老李沉声说:“书明,敬阿姨打给了阿卡,阿卡不久之后就遇害了。敬阿姨临终之前,又曾经打过电话给你。”

  “和两个受害人都相识的人,是林愫和你。而我们在破案现场,勘测到了林愫的DNA。书明,请你理解我,事情已经到了如今的地步,按流程,我不得不将林愫列为嫌疑人,通知了蓉城的警方,只待她露面,就将她拘捕押送北京协助调查。”

  “林愫的本事,你我都清楚。我更担心的,是你的安危。”老李说。

  “书明,你能不能怀疑一下,就算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也好,林愫,会不会对你动手?”

  宋书明一语不发,轻轻挂掉了电话。

  老李说的每一句话,他其实都听明白了。

  可是那每一句话连在一起,他又好像怎么努力去思索,都想得不是很清楚。

  林愫就是林愫,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牵绊和真心,是他相濡以沫的恋人,是他以后的妻。

  外人初见她,通常会觉得她冷心冷情,素着一张脸,没什么太大的表情。

  可是相处久了才会知道她最是心软不过,一花一木都不忍伤害,嘴上冷言冷语,却生就一副热心肠。

  林愫绝不会杀人。

  和他一起来的,也的的确确就是林愫。

  宋书明不会认错。

  他们朝夕相处,心跳和呼吸都熟稔得好似同一个身体。何况林愫刚刚在酒店,还曾使出黄纸符,叠出纸鹤来。会这样术法的人,又能有几个?

  这就是她,她不会害我。宋书明模模糊糊地想,脑中思绪虽未捋清,手上动作却一直不停。

  他偷溜进詹台的房间,是为了打开箱子查验。现在时间紧迫,宋书明再不敢耽搁,慢慢拉开箱子的拉链。

  箱子里面空空如荡荡,只有几件换洗衣服,果然如林愫所言,还放了一件黄符褂。衣服下面压了一些零零散散的法器,有上次在敦煌时曾经见过的明火小鼎、一把桃木短剑,还有一只白骨梨埙。

  宋书明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几件法器和黄符褂一股脑都揣在怀里,又扣上了箱子,转身出了房门。

  他渐渐已从方才的震惊之中转过神来。

  宋书明心知老李的判断必然不对,林愫绝无可能是杀害阿卡和敬阿姨的凶手,但是他手中却无丝毫证据,能够说服老李,林愫是被栽赃嫁祸的。

  他和林愫,曾经帮过老李营救佑乔,老李相比其他人,已经算是对林愫极有好感了。就连对林愫为人如此熟悉的老李都被这严缜的证据链带偏了节奏,那极有可能,就是真正的凶手伪造了一连串压根不容人反驳的巧合。

  目的,就是要把杀人的罪名栽赃嫁祸在林愫的身上。

  宋书明草草收拾了包裹,趁着夜色,从青旅后门溜了出去。

  他挂了老李电话之后,老李必会通知蓉城警方。

  宋书明需要赶在警方找到林愫之前,率先找到她。

  宋书明沿着青旅前面的巷子一直朝前走,等在林愫回来必经的路口,戴上帽子,将面孔隐藏在墙壁的阴影之下。

  无论真相是什么,他要和她一起面对。

  可是林愫,再也没有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我说的吧,章章都很跌宕起伏~

还有一更。


  ☆、矛盾


  林愫出门的时候已经九点多, 锦里小吃街晚上十点商铺就关门,她紧了紧身上外套, 迎风大步朝前走。

  沿着锦里古街往里, 一路美食遍地。林愫一边逛,一边馋得流口水,钵钵鸡叶儿耙吃个不停, 还打包了一碗凉粉一碗荞面给宋书明带回去。

  她和宋书明住的青年旅社,闹中取静,离小吃街还有一段几百米的距离,要接连穿过几个暗黑的小巷。

  成都治安尚好,兼之又还算是旅游城市的闹市区, 林愫一路往回走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安全,她腕上带着引魂铃, 遇上鬼魅妖邪就好比遇上老友, 更是挺直胸膛往回走。

  林愫穿过第一条小巷,巷口路灯昏黄,将地面上人的影子拉的长而又长。林愫方才吃得很饱,心情难得轻松, 走着走着干脆小跑起来,一蹦一跳, 像是追踩着自己的影子。

  原本冷寂黑暗的小巷里, 突然传出一声极低极轻的嗤笑,像有人被林愫活泼的动作逗笑了一般。

  那声音小而短促,飘散在冬夜的寒风中几不可闻, 可林愫自来不同常人,耳力极佳,立刻察觉到身后有人悄声跟随。

  林愫不见惊慌,轻轻伸手撸起手腕上的袖子,露出金光闪闪的引魂铃,左手捏诀,手腕轻轻抖动,叮咚清脆的铃音在暗寂之中格外突兀,像是有回声一样,绵延不绝。

  林愫脚步不停,仍在朝前走去,一路走到巷尾转弯,眼角余光特意朝身后瞥去。

  黑暗之中,什么都没有。

  林愫心下一沉。

  她方才捏诀,用引魂铃向背后试探,如果身后那人是鬼怪邪魅,在引魂铃之下,多少应该显现出些原形才是。

  可是林愫回头望去那一眼,巷子之中却分明空无一人。

  所以,跟在她身后的,并不是鬼魅。

  而是人。

  林愫这才真的恐惧起来。

  这些年经历过的种种风波事故,遇到的鬼魅精怪往往有情有义,遇到的人,却不知看过多少次黑肠烂肚。

  她林愫再有一身降妖除魔的本事,要是真在这黑破巷子里面,遇到一个简单粗暴上来就动手的彪形大汉,那才真叫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

  林愫心中暗悔,早知道应该叫宋书明陪她一起来,说到底还是女孩子,总这么托大,夜路走多了,难免有一次真的会遇到危险。

  林愫不敢惊动身后那人,动作极慢,拿出口袋里的手机,半遮着脸,半摸索着将号码拨出,打给了宋书明。

  嘟嘟嘟嘟,电话里传来一个女声:“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周围一边安静,忙音的提示声在黑暗中显得尤其响亮。

  林愫手中冷汗潺潺,也不知一直跟踪她的那人是不是听到了她打电话的声音,是不是发觉了,她的求救电话压根就没有打出去!

  此时再打110也难,林愫在明,跟踪她的那人却在暗。此时摸不清对方动向,若是冒然报警倒怕激怒了他,惹来更狠的报复。

  林愫心跳如擂鼓,在胸膛里咚咚作响,只能强自镇定,加快步伐朝前走,眼角余光扫向身后。

  不远处,倒真像有一个人在渐渐跟上。

  一个男子,身材削瘦,麻杆一样,穿着黑色的薄羽绒服,头上兜帽罩得严严实实,面容隐藏在黑暗之中看不分明。

  林愫咬牙,越走越快,几乎已是在小跑了。她此时身边防身利器只有麻布小袋中的金刚杵。

  林愫暗暗伸手进去,左手攥一把糯米,打算情急之下洒向歹人面门混淆视线拖延时间,右手紧紧将金刚杵攥在掌心,悄悄藏在外套下面,迫不得已的时候,也只能尽力拖延了。

  她越跑越快,已经跑完了第二条巷子,眼看就要拐弯。身后那人却突然之间加快了步伐,飞奔朝她跑来。林愫尖叫一声,加快步伐做出崩溃逃命的样子,右手却用了十足十的劲头,狠狠发力,准备那人跑近就将金刚杵对准下身戳去。

  那男子确实速度极快,还不待巷尾就已经追上林愫。林愫把心一横,尖叫着后靠在墙壁上向地下蹲去,右手却已准备好,正待他靠近就发力。

  男子一愣,像是没意识到林愫会蹲下,慢下脚步,朝林愫一步步靠近。

  林愫嘴角深深抿起,差不多一臂距离的时候,猛地从地上窜了起来,举起金刚杵对准那男子下身直直戳去,冲力极猛。

  那男子明显一惊,反应却快如闪电,在林愫发力冲来的时候,灵巧一转,侧身躲过,又从后背伸臂向前,牢牢将林愫箍在怀中,右手紧紧握住她的手腕。

  林愫心下一片绝望,左手腕抬起正准备摇动引魂铃与他玉石俱焚,却见那男子仿佛预料到她动作一样,一把握住她的左手腕,让她彻底失了反抗的能力。

  “别动!”那男子沉声开口。

  林愫听到这声音,如遭雷击,连忙转过头,认真端详那人的脸。

  那人冲她微微一笑,说:“是我。”

  个头高了,力气大了,声音粗哑了许多,脸庞也黑瘦,一头乱发,像是多日不曾打理。

  可是眉眼清秀,笑容熟悉又俏皮。

  林愫方才紧绷的心情霎时松懈下来,眼泪几乎落下,说:“詹台。”

  正是詹台!

  这几年他漂泊在外,沧桑成熟了许多。可样貌依稀如旧清秀,正是林愫和宋书明此番来寻找的詹台。

  林愫激动不已,颤着声音问:“这是怎么回事?我和书明一直在你住的青年旅社等你,你怎么在外面不回去,还偷偷跟在我身后?”

  詹台却避而不答,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她手中夺过手机,啪一声狠狠砸在了地上。

  林愫哎一声,转头怒视詹台,却被詹台紧紧揽住肩膀,低声在她耳边说:“听我的,跟我走,这里不安全。”

  詹台已是少年模样,短短数年,个头窜到了一米七六,再不是以前那小鸡仔的模样。此刻他紧紧箍住林愫,便似铜墙铁壁一样,她半点动弹不得。

  两人顺着巷子,七拐八拐,几分钟后走到了一处貌不惊人的辣椒店前,钻进后门,拐到店铺的小后院里。

  这后院里面有一间小木房,詹台一路推着林愫进了房间,迅速将房门锁上,这才舒一口气,转身对林愫说:“林愫姐,你知不知道,杀害阿卡和敬阿姨的凶手是谁?”

  “是宋书明。”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没有“哇”的读者,这一章可以“哇”了。

应该没有人想到的吧。


  ☆、存念


  林愫的第一反应也是想笑。

  宋书明是杀害阿卡和敬阿姨的凶手?她枕边躺着的知心人, 会是连杀两人的连环杀手?

  她忍不住扑哧笑出了声,对詹台说:“你这是中了什么邪?”

  “宋书明是什么样的人, 在家里连子鼠和又花都随意欺负他。就算别人不知道, 你还不知道吗?”

  林愫冲詹台摆摆手,站起身就去握房门的把手,说:“他人在青旅, 等咱们三个见了面,再把话好好讲清楚。”

  詹台脸上更显严肃,伸手按住林愫的肩,说:“你不能出去。你现在出去,立刻会被警察带走。”

  “你被宋书明, 陷害了。”

  “林愫姐,我问你几个问题, 你一定要仔细考虑清楚, 再回答我。”詹台慢慢说,语气坚定不容置疑。

  “敬阿姨和阿卡出事的时候,宋书明在哪里?”

  “他和你,是否在一起?”

  林愫一愣, 下意识说:“没有。”

  可她再一思索,又释然了。

  “他虽然没有和我在一起, 但是阿卡死亡当天, 宋书明人在深圳。”林愫回忆,“阿卡死在了北京,宋书明根本没有作案时间。”

  “说起来, 反倒是留在北京的我,嫌疑更大一些。”林愫笑笑。

  詹台冷哼一声,说:“北京距离深圳,飞行时间三个多小时。他只需要在阿卡出事当天晚饭之前赶到深圳,就足以蒙蔽你。”

  “如果,他上午去对阿卡动手,中午才赶往机场坐下午起飞的航班,时间不是一样来得及吗?”

  “这样看来,宋书明完全具有作案时间。”

  林愫皱了眉头,说:“敬阿姨出事的时候,宋书明一直在北京。”

  詹台质疑:“你一直和他在一起吗?”

  林愫略微犹豫,说:“我实习很忙,他又为了阿卡的案子忙得焦头烂额,没有空接我下班。”

  “书明不愿我来回路上奔波,所以,我在实习的公司睡了几个晚上。”

  詹台冷笑,说:“所以,你并不能完全确定,他一直都在北京?”

  林愫有些愠怒,詹台这样笃定的态度,仿佛已经认定了宋书明就是杀人的凶手。她冷了脸色,问他:“阿卡和敬阿姨死状都很蹊跷,摆明了与你我同道有关。宋书明只是普通人,对奇门遁甲一窍不通。”

  “你从哪里来的证据,一口咬定就是他杀的人呢?”林愫反问。

  詹台深深吸一口气,说:“大约两个多星期前,我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

  “电话那头,是一个有着福建口音的年轻男子,委托我调查一件案子。”

  “那个男子,姓刘,名阿卡。”

  詹台自在蓉城落脚,经常接一些道上无人愿意接手的案子,渐渐在这圈中混出了些名气。他为人豪爽,爱交朋友好管闲事,久而久之也常接到些莫名其妙的电话。

  他也不以为意,当有人陪自己闲聊散心。那天阿卡打电话过来,他原本正准备睡觉,却被阿卡离奇的故事激得睡不着了。

  詹台自幼受阴山十方浸润,对婴灵一事了解得比林愫还多。阿卡刚刚才讲到姐姐出租屋内有很多小儿衣服,詹台便轻轻嘟囔了两个字:“婴灵。”

  阿卡显得很是激动,脱口而出:“对,是婴灵!”

  这一句话,引起了詹台的怀疑。

  阿卡既然知道婴灵,明显是已经有同道高手指点过他,为什么又还要再来问詹台呢?

  这就好比看医生,刚刚看完医生接完医嘱,连医院大门都还没出,转眼就挂了另一个医生的号。

  詹台语气不快,说:“你这案子,是不是已经请人问过了?怎么,信不过吗?”

  阿卡这才犹犹豫豫,将曾经请林愫帮忙寻找姐姐阿采的旧事说了出来。

  詹台一拍大腿,很是惊喜,说:“林愫姐,我认识!是我的朋友啊!”

  阿卡却惊慌失措,百般恳求詹台,千万不要将他曾联系过詹台的事情告诉林愫。

  詹台很奇怪,追问多遍,阿卡却闭紧牙关不肯多说。

  詹台有些不耐烦,试探性的问道:“难道是林愫有什么不妥当不成?”

  阿卡连忙说:“不是,林愫很好。我只是…信不过她身边的人。”

  “身边的人,”詹台定定盯着林愫,说,“你身边的人,除了宋书明,还有谁?”

  詹台挂掉阿卡电话的时候,尚且没有多想。行走江湖久了,见到过大多数失踪案的家属,都或多或少有些神神叨叨,像患了被害妄想症一样,有些疑神疑鬼。

  “阿卡听说你我相识之后,便不再请我帮忙调查。我不以为意,挂了电话也就忘记了。却没想到没过多久,阿卡就被害了。”詹台说。

  林愫摇头:“仅仅凭着阿卡的一句话,你这个证据也太弱了些。何况,我倒是想问问你,你自阿卡挂了电话,就不曾主动与他联系。”

  “那你是怎么知道,阿卡被人杀害的呢?你又是从哪里听到敬阿姨被害的事情?”

  詹台脸上浮现十足尴尬神色,眼睛避开林愫的目光,犹豫半响,这才娓娓道来。

  他在锦里这家青旅,住了半年有余,一直睡在同一个床位,舍友来了又走,换了一拨又一拨。房间住客杂乱,他待自己的东西格外上心,平日里出门,干脆下了个小禁咒,在床上做了个小结界。

  “禁咒这玩意儿,你知道,两根丝弦连成十字,再请蜘蛛结成咒网,就可以轻易判断人不在的时候,是否有外人曾经进入结界。”詹台摸摸鼻子,继续说。

  “丝弦贵又稀罕,我哪里去找?门口挑担子卖酸辣豆花的老头儿,我给了他十块钱,买一截竹扁担上的麻绳。”

  “两根麻绳,一根竖着从上铺栏杆紧紧绑到床下,另外一根横着,从床头绑向床尾,结成牢牢固固一个十字网状。再捉一只白额高脚蛛,下禁咒,它便会像结网一样,在两根麻绳之上来来回回走个不停。”詹台解释道。

  林愫这才恍然大悟,宋书明方才看到的凹痕和麻绳,并非詹台上吊自杀所用,而是他下禁咒用到的东西。

  “我住这半年,禁咒一直妥妥当当,可昨晚我回来一开灯,却发现禁咒蜘蛛,仰面朝天死在我的床单上。”詹台继续说。

  “所以,有人进来,动过你的东西?”林愫问。

  詹台说:“正是。”

  “我低头摸床垫,床垫上一片潮湿。无论是谁进来过,他不仅动过我的东西,还希望我一往床上躺,就能发现。”

  “果然,就在枕头底下,我发现了一个信封。”

  詹台站起身,走到窗前小桌子边,拉开抽屉,掏出了两张纸,递到林愫手中

  林愫接过,低头一看,是两张打印好的照片。

  那照片并不是很清楚,林愫皱着眉头辨认一阵,才惊觉,这竟然是翻拍的阿卡和敬阿姨遇害的现场照片!

  “第一张,是阿卡遇害现场的刑侦鉴定报告。你可以看到,那根遗落在阿卡遇害现场的头发,DNA比对的结果,是你。”詹台用手指着照片,缓缓说。

  “第二张,是敬阿姨被发现的时候,尸体的样子。你看,她跪在浴缸前面,整个脑袋都埋在水中,一手背后,另外一手紧紧抓住浴缸旁边的木柜。”

  詹台指着敬阿姨遇害的浴缸旁边的木柜,对林愫说:“我想给你看的,是这个地方。”

  “浴缸旁边的木柜底部,敬阿姨的手边,是不是有几道极深的划痕?”

  “你看看这划痕,像不像,一个木字?”

  “宋字的下半边,是不是,木?”

  林愫脑中一边混乱,纷争而来的信息将她一瞬间淹没,一时竟不知从何反驳詹台才好,下意识地说:“可是,浴室的房门是被反锁的啊。”

  “敬阿姨是被铜钱按住脖颈,死在了反锁的浴室之中。”林愫怀疑道。

  “宋书明怎么能够用铜钱杀人,再从反锁的浴室里面,凭空逃出呢?”

  詹台点点头,说:“你有没有想过一件事?”

  “敬阿姨死状如何,现场是怎么样的,你从来都没有和真正经手案件的警官讨论过。”

  “敬阿姨遇害的案子,你从头到尾,唯一的信息来源,就是宋书明。”

  “可他说的真相,难道就一定是真相吗?”

  “如果,浴室房门反锁只是他杜撰出来,特意混淆视线的呢?”

  “如果,铜榆钱这样的伤痕,正是因为宋书明知道你是铜榆钱的拥有者,所以在杀人的时候故弄玄虚制造出灵异有关的□□,特意在受害人身上留在铜榆钱的印记,就是为了方便栽赃嫁祸于你呢?”

  “还有最后一点,”詹台轻轻说,“留在阿卡遇害现场的铁证,是你的头发。”

  “这个世界上,同时认识阿卡和敬阿姨,甚至还和他们很熟悉,能让他们无防备的开门;知道铜榆钱的存在,也能够轻而易举拿到你的头发,放置在凶案现场嫁祸给你;了解警方办案的流程,能轻而易举洗清证据避开摄像,还具有充分的作案时间的人,能有几个?”詹台说,“林愫你想一想,还有几个?”

  林愫沉默不语。

  詹台明显有些气急败坏,说:“你到底还需要多少证据,才能够相信?”

  “你信不信,只要你一出这个门,走到大街上,不出五分钟之内,就会被警察当做杀害阿卡和敬阿姨的嫌犯抓起来。”

  林愫到底还是摇了摇头,说:“你说了这么多,都还没有告诉我一件事。”

  “宋书明为什么要杀人?”

  “因为宋书明一直在扮猪吃老虎,背着你和阿卡与敬阿姨私下联络。”詹台说,“如果不是这样,阿卡为什么会对我说出宋书明不可信这种话?还让我一定不要与你们联络?”

  “阿卡的姐姐刘阿采,敬阿姨的女儿敬喆和宋书明的妹妹宋书晴,都死于非命。”詹台沉声说。

  “失去至亲的家属,若是走火入魔,执念太深,不顾纲常轮回,一定要逆天改命呢?”

  “湘西蠡偈,苗蛊草鬼,粤南降术,阴山十方。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宋书明经历过这么多邪教异事,你有没有想过,他会不会在这些纷乱的信息轰炸里,存了些不该有的念头?”

作者有话要说:  前两天带女儿去公园,草坪上之前停过车,没有栏杆,也没有牌子写着不准人进。于是放女儿进入玩,哪知道一个保安挥舞着一米长的木棍过来打孩子,被我一把拦住报了警。

于是时隔五年我又一次坐上了警车。

上次是在美国,大西洋城和朋友走散,打了911,坐了美国人的警车,报警两个小时之后,找到了失散的朋友。

这次是因为保安拎棍子,挺讽刺的。


  ☆、迷惑


  宋书明等在巷口, 许久不见林愫归来。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宋书明一颗心也一点一点收紧。锦里小吃街十点店铺就已经关门, 从小吃街走回青旅, 不可能需要这么久。

  难道蓉城当地警方动作竟如此之快,这么短的时间,就已经找到林愫了?

  宋书明顺着小巷往前走, 巷中昏暗,他走得很小心,距离锦里还有一半路程的时候,在地上发现了林愫被摔得四散的手机。

  这绝不可能是警方带走了林愫。

  现在出警,对执法记录仪要求严格, 带走嫌犯的流程都会合规谨慎。何况林愫一个瘦弱的女孩子,又因他的缘故自来对警察信任, 见到警察执法, 肯定会乖乖跟着走,又怎么会被摔掉手机呢?

  摔手机,是为了让他和林愫不能见面。

  他和林愫到此,是为了寻找詹台, 确保他无虞。可是现在詹台仍然离奇失踪,林愫却也突然消失, 莫非这是什么人布下的一个局, 就是为了将他们各个击破。

  宋书明捡起林愫的手机放入怀中,一面沿着墙根往前走,一面掏出电话, 拨了个号码。

  “宝刚,有件事,我需要你帮我个忙。”

  林愫静静听詹台说完,沉默片刻,皱着眉头说:“詹台,我得好好想想。”

  “我今天太累了,忙了一天,也没有休息好。我想睡一觉,我们明天早上起来,再好好商量商量,成吗?”

  詹台脸色一松:“只要你不要急着出去找宋书明,什么都成。”

  林愫冲他轻轻笑笑,说:“你说的这些都有一定的道理。有句话是怎么说的?最熟悉的陌生人,是不是?”说着说着,脸上露出迷茫神色,“我也不知道,现在应该怎么看待宋书明。”

  詹台嗯了一声,一直攥紧的手这才慢慢松开来。他也没想林愫这么快能被自己说服。林愫和宋书明两人相恋,是在敦煌与他一别之后。这两年来,或许两人感情并非铁板一块,林愫对于枕边人,或多或少已经有些怀疑了?

  他预备好的满腔慷慨激昂一时没了用处,倒有些手足无措,拉了把椅子坐在床边。

  林愫冲他微微勾勾唇角,说:“我想睡觉,穿着内衣不舒服。”

  詹台愣愣啊了一声,一张脸噌地一下满面通红,下意识从椅子上站起身,力度之大带起椅子发出哐当一声响。

  林愫半点也不犹豫,两手抓住衬衫下摆,灵巧一翻,露出浅褐色的内衣和干净瘦削的胸膛。

  詹台立时惊慌失措转过身,两只耳朵通红,哎哎叫着:“你怎么说脱就脱,也不跟我说一声,这么大年纪怎么还和小姑娘一样不知道避嫌啊。我都十六了不是小孩子了怎么一点男女意识都没有呢…”

  话还没说完,脑袋上结结实实被砸了一下,直砸得他眼冒金星,向前扑在桌子上,半响没回过神来,耳边只听见林愫愤愤的声音。

  “这一下,是替你书明哥揍的你。”

  “一别两年,别的没学会,忘恩负义学得倒不差啊,忘了在敦煌谁救的你?这么明显的挑拨离间看不出来?”林愫一边骂,一边拉开房门,趁着詹台抱着头靠在桌前大喘气的工夫,从门里窜了出来。

  林愫到底心疼詹台,不忍心再冲他脑袋上来一下一劳永逸。一面暗暗骂自己心软犯了圣母病,一面玩了命似的往前跑。詹台年轻力壮,自己拿金刚杵砸他那下又收了力道,要不了多久这喝了迷魂汤的倒霉孩子就会追过来,林愫两肋之间一阵生疼,此时倒宁愿被警察抓住。

  警察抓了她,不过是协助调查,和宋书明总能见面,两人见面之后好好商量,想必很快就能查清真相。

  要真是被詹台这蠢蛋给软禁了,留宋书明独自在外面对危险,林愫想都不敢再想,只能拼了命向前跑去。

  正是冬天夜深人静的时候,林愫当时被詹台揽着晕晕乎乎带到了小院里,也不记得到底在哪里转弯,现在如同无头苍蝇一般乱转,朦胧间感到有人已经奔到了他身边,心下一横,从怀中掏出金刚杵,事出紧急,实在逼到了绝路,也只能那金刚杵戳那没脑子的二货詹台一把了。

  林愫做好了准备,对方从身后扑来,她刚想伸手,却骤然惊觉,身后扑上来的这人,并不是詹台!

  那人比詹台高大许多,一掌捂在她的脸上,声音低沉:“别喊,是我。”

  林愫满身都松懈下来,身后这怀抱她躺了两年多,再熟悉不过。

  是宋书明。

  两人沿着墙根往前走。宋书明先开口,说:“你现在很危险,别的东西以后再解释。”

  林愫悄声说:“我知道,阿卡案发现场的那根头发,验出了我的DNA。”

  宋书明诧异道:“你怎么知道?”

  林愫摆摆手,说:“我遇到詹台了。这件事,回头解释。你先跟我来。”

  林愫心里想的清楚,詹台的这些颠三倒四的怀疑不是毫无依据,最好的方式,就是三个人面对面,开诚布公说清楚。

  宋书明却没想到,林愫一直没有回来,是和詹台在一起。

  “你的手机,是詹台摔的吗?”宋书明怀疑道。

  林愫唔一声,安慰他:“没事,我给了他一棍子报仇,咱俩不亏。”

  宋书明:“...”

  林愫原本以为会在回小院的路上,遇到前来寻找她的詹台。

  可是两人一路往回走,却一直不见詹台追上的身影。

  七拐八绕之后,两人终于走到詹台所在的小院里面,小木屋的灯还亮着,门却已经被关上了。

  “奇怪,怎么回事?我那一下子,并不重啊。”林愫小声嘟囔,“他是追出来了,还是没追出来?”

  两人走到木屋前面,宋书明趴在门上侧耳听,半响转身冲林愫说:“屋里没人。”

  林愫点一点头,刚想转身离开,突然周身一阵寒颤,像忽略了什么极重要的事情似的。

  她耳尖目明,分明在这一片寂静之中,听到了咯咯的一阵,极其怪异的响声。

  林愫咬牙低呼:“宋书明,撞门。”

  宋书明瞥见她脸上神色,再不犹豫,后退几步,用力朝门上撞去。那门锁老旧,轰隆几下之后果然松动,宋书明接过金刚杵,往上一撬,将嵌在门上的锁片打开。

  两人冲进屋内,双双倒抽一口冷气。

  詹台此时,分明被一根长长的草绳,吊在了床梁之上!

 

141、铜钱


床梁距离天花板已很近, 詹台双手紧紧握住绕过他脖子的草绳圈,拼命将自己向上提, 脚尖点在床板上, 左摇右坠, 面色紫涨,喉咙中咯咯作响。


宋书明不待林愫惊呼出声, 大步跨上床,紧紧抱住詹台双腿朝上举,替他减轻绳索对脖子的压迫,转身又对林愫大喊:“快!解开!”


林愫一把搬过窗前椅子,垫在床上,连忙站在椅子上, 掏出金刚杵, 狠狠冲着草绳划去。那草绳粗粝, 一时半会儿割不断, 林愫急得满脑门都是汗, 才终于将草绳磨断。


詹台如失了提线的木偶一般砰地砸下,宋书明和他双双倒在床上。宋书明连忙翻身查看,詹台满脸紫绀未消, 上半张脸像被人重击过一般布满了青紫的血点,是典型的缺氧窒息的表现。


詹台喘息未停, 半响才终于睁眼。因为缺氧连眼球都已充血,嗓音沙哑仿佛火燎过一般,张开口对宋书明无声说了两个字。


宋书明没有听清, 贴近了问他:“什么?”


林愫却已然明白,脸色铁青,拍了拍宋书明的后背,指着房上床梁,说:“铜钱。”


果不其然。


宋书明站在林愫搬来的椅子上,顺着詹台上吊的草绳往上摸去,果然摸到了,一块小圆扁片,外圆内方,深褐色有锈迹。


正和在阿卡身上发现的那块一模一样,是一枚金铜铸造的铜榆钱。


林愫此时从包中掏出水瓶,一点点喂给詹台替他润嗓子。见宋书明将铜榆钱递来,眼睛轻轻闭了闭,低下头说:“还好,还好我们回来了。”


前后不过数分钟的时间,詹台竟然差一点被害。昨天晚上,被施下离间计的,又何止林愫和宋书明,分明还有詹台,与她和宋书明二人。


若是林愫那时一念之差,将詹台击晕,方才詹台丝毫抵抗能力也无,此刻想必已经葬命于此,而她身上的嫌疑,此生此世也再难洗脱,就算能洗脱,以她性格,也再难逃脱道德的枷锁。


若是林愫和宋书明对詹台没有回护和信任之心,在两人相遇的时候决定独自逃亡,不回小院与詹台解释,詹台此时也必定凶多吉少。


“一石三鸟,好一出毒辣的反间计。”林愫一边给詹台喂水,冷敷脖子,一边低声跟宋书明解释,“昨晚詹台半夜从房间中逃出,一是因为东西被人碰过,青旅已不安全;二是因为,他收到了两张刑侦现场的照片,怀疑凶手是你。”


“詹台守在青旅门外,原本是想探查在他床铺下放东西的神秘人,哪知却瞅见你我来此。他担心我会有危险,这才在我出门的时候偷偷尾随,将我带来此处,为的就是保护我。”


宋书明似笑非笑瞥了詹台一眼。詹台此刻紧闭双眼,紫涨面孔也看不出来是否变红,只作出一副遭了大难的萎靡样子,恨不得挂一个“昏迷”的牌子在脑门上。


宋书明也不与他计较,只对林愫点点头,说:“你出门之后,老李打我电话。刑侦现场的头发,dna与你相配。按照流程,他们也得请你回去协助调查。”


“我听老李言外之意,倒是对你也多有不信任之语。”


林愫在心里暗暗骂娘。她救过佑乔,宋书明救过詹台,怎么一个二个都如此健忘,果然是好人难当。


她本心里难受,转念一想又释然些,道:“这出离间计使的很溜。不仅仅离间了你我,还将詹台和老李都推到我们的对立面上。”


宋书明赞同道:“不错,你我若是彼此信任,就没有办法联络詹台和老李,只能孤立无援一路逃亡。若是今晚我们被离间成功,没有回来寻找詹台,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林愫心里刚刚松下些,听他说完又渐渐收紧,说:“按这个想法,老李会不会也有危险?”


宋书明皱起眉头,还没有答她,一直闭眼一言不发的詹台,终于开口,说:“不会,老李不会。”


詹台嗓音仍喑哑暗沉,方才被草绳吊起声带受损,也须得休息几日才能好转。他挣扎着支撑起身子,伸手握住宋书明的手,说:“我也是刚才被绳子吊上去的时候,才想清楚一件事情。”


詹台被林愫一金刚杵砸中脑袋,当即双手抱头,眼冒金星,痛喊出声,眼前一片乌黑,半响才回过神来。


他痛得眼噙热泪,伸手一摸,右侧脑后鼓起了一个大包,青筋一跳一跳,还在持续地抽疼。詹台又气又悔,万万没想到两年不见,老实人林愫竟也会玩美人计这一招。


他回过神来,自然想追过去,手握住房门把手,才发现门被从外而内锁住了。


詹台冷笑一声,锁门这种事情,哪里拦得住他,何况这里是平房,最不济还可以翻窗户。


他双手一撑,刚刚爬上窗前的桌子,却听到背后嘶嘶一阵异动,像是有什么东西朝他爬来。


詹台猛地转身,这才发现床上盘踞了一条近半米长的枯黄色小蛇,鳞片斑驳,圆形的小小脑袋泛着古铜色,极为骇人。


詹台十分诧异,放出灵蛇拖他脚步,这并不很像林愫的作风,反倒像是他阴山十方派内常用的损招。他摇摇头,也没有多想,左手捏诀,右手从怀中抽一条柳枝,轻轻念道:“我想有想,人想无想,无边有色,得灭我色。”


小蛇果然乖觉,点着脑袋顺着柳枝朝上慢慢爬,詹台还有些沾沾自喜,暗道:“哪里学的歪门邪道,在我面前使唤,不是班门弄斧么。”


小蛇爬完了柳枝,终于爬到了他手腕之上,乖巧缠在詹台小臂之上,像套了个枯黄色的臂圈。


詹台匀出另一手,轻轻摸摸小蛇脑袋,说:“乖。”


便是此时,只一眨眼的瞬间,那小蛇腾空跃起,像离弦的箭一样扑向詹台脖颈,霎时狠狠勒住他的脖子。


詹台一惊,下意识伸手去拽,触手那一瞬,才发现绕住他脖颈的,又哪里是一条小蛇?


分明是一截,半米余长的麻绳!麻绳的顶端,缠了一枚铜钱,不正是方才小蛇那古铜色的脑袋?


麻绳力大无穷,生生拖着詹台往床上撞去,又凌空腾起,像拎一个芭比娃娃一样将詹台一把拎起。


麻绳一端已经挂在床梁之上,一圈又一圈地缠绕床梁,吊着詹台的麻绳,也一点一点的缩小。


詹台本来脚还可挨着床板,便双手猛挣,想从绳索套中挣扎出来,可麻绳越收越短,他颈部渐渐吃力,脑中缺氧,手上力度越来越小,也越来越没有反抗的信念。


若不是宋书明和林愫来的及时,他再撑,也不过寥寥数分钟而已。


人之将死,这才渐渐反应过来之前许多没想清楚的问题。


詹台轻轻叹口气,对宋书明说:“书明哥,对不住,是我误会你。”


“你不是杀人的凶手,恰恰相反,你很可能正是,下一个要被害的人。”


林愫脸色一白,问:“你怎么知道?”


詹台却避而不答,说:“林愫姐,你知道,为什么是铜钱吗?”


“铜钱属金,金木水火土的金。阿卡背上伤口,是铜钱所致,这是死于,金。”


“敬阿姨溺水而亡,这是死于,水。”


“而我,方才若是死了,就是被草绳吊颈,这是死于,木。”


宋书明云里雾里,听到这里,插嘴问道:“金木水火土,所以,下一个被害的人,会死于火?”


詹台摇摇头,说:“死于火的这个人,多年以前就已经被害。”


“你们忘记老林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快完结了,章章都是小**,提醒你们勿忘我。


有一个小伏笔,到今天也没人猜到啊。


“书明”,就是“宿命”啊。


142、联系


老林烈火焚身, 多年来一直是林愫心中大恸。


当日宋书明和林愫在甘肃与詹台初遇,詹台自己由师父抚养长大, 听到林愫家中往事, 心有戚戚。


詹台的师父陆汨老道, 为人虽阴险狠毒,杀人谋财作恶多端, 但对他兄弟二人却极为疼宠,詹台自幼在他身边长大,直到被哥哥带去戈壁了解到陆家背后真相之前,都对师父孺慕之情甚重。


詹台知晓老林死得惨烈,跟着林愫一道沉默低落许久,才拍拍她的手说:“人固有一死。”


“金木水火土, 五种不同的死法。算上与你有关联的人, 老林烈火焚身而亡, 其实该算作第一位。”詹台说。


林愫脸色骤沉, 刚想说话, 却被宋书明抬手一拦,揽住肩膀,轻声说:“林愫别急, 听我说一句。”


“其实我也一直多多少少对老林去世的真相有所怀疑。”宋书明轻轻说,“我记得你在遇上人皮罗刹的时候曾经跟我讲过, 你和老林为了替被灭门的朱家讨回公道,亲自去捣毁了渡鸦精筑巢的麻将馆。”


“老林拿着一面八卦镜,不慎暴露了身份, 情急之下吩咐你放火烧死围困住他的渡鸦精。你那时年幼,记挂他的安危,并不敢冒然点火。”


“老林脱险出来安慰你的时候,曾说过一句话,不知你还记得不记得?”宋书明定定看着她,说,“他说,普通火焰,又岂能伤我?”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林愫与宋书明描述这段往事的时候,宋书明心中咯噔一下,霎时就起了疑心。


老林在林愫的描述之中,法力高强,正直善良,能人所不能。他说出一句“普通火焰无法伤我”,宋书明必定是高举双手相信的。


可是老林当日遇害,却是一场火焰引燃的意外。


林愫这些年来,一是伤痛太深不愿回忆当夜之事,二是过于信任老林,被他所说的“天命”理论蒙蔽了双眼,反而不如他旁观在外看得清楚。


林愫心乱如麻,强自镇定,说:“你是怀疑,老林去世并非一场意外?而是如阿卡和敬阿姨一样,是为人所害?”


詹台点头,说:“不错。金木水火,已齐全了四个。你若是说老林死于意外,我第一个就不信。”


林愫仍是很难相信,说:“可是当晚出事之前,他曾经提醒过我,他劫难将近命数已定,今晚一去再难归来。他分明已经意识到这是天命反噬,如果是有人害他,他为什么不逃?不反抗呢?”


宋书明轻轻叹气,说:“有可能,他正是因为提前意识到了危险,才告诉你他是劫难将近。用天命这个理由搪塞你,正是因为,对手太过强大,他自知不敌,又怕你去寻仇。倒不如找个理由,让你安心生活。”


信息纷乱而至,轰炸一般,林愫被震得发懵,深吸一口气,说:“待我想想。”


平心而论,宋书明所言并非没有道理,林愫也并不是从来都不曾怀疑过。


事情发生的最初,她曾经无数次否认和怀疑过,为什么,为什么捏惯了火诀的她的老林,会死于两人最熟悉的火焰?


林愫也曾托人打听过,可得来的结论却都那样斩钉截铁。


是一场意外。明明白白的,一场意外。


老林所制兽首,在社火戏的最后,压轴出场,火焰冲天。燃烧的秘诀,就是由硫磺、硝粉、木炭和□□配成粉剂,挂在腰间的麻布小袋里。在舞动兽首的时候,老林一手点燃黄纸引,一手抛出□□粉,火焰迎风而燃,霎时冲天,将兽首适时燃成一团喷出火焰的巨兽。


可那天晚上,老林抛洒粉剂的时候,却不知为何,原该迎风抛出的□□粉却逆风兜洒了他满满一身,火焰顺着药粉的方向将他霎时燃成了一个火人,在喧嚣的社火戏中无声挣扎,直到最终蜷缩在地,焦炭一般。


所有人都说是意外,久而久之,便是心中再大的怀疑,也都慢慢动摇。


何况她本也相信是天谴反噬,便只能将所有苦痛咽下,像背负着山一般重的躯壳前行。


人的记忆总喜欢将苦痛屏蔽,林愫此时回忆当夜情形,却越想越记得不是很分明。她伸手抚住额角,极力让自己冷静下来,转身问詹台:“金木水火土,这五种不同的死法,有什么特殊的讲究吗?”


詹台却有些犹豫,停顿片刻这才开口,说:“你记不记得我曾经说过,西南有人,收冰花如意饲喂鳌蟒。”


宋书明和林愫双双对视一眼,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此次之事,竟然又与鳌蟒有关!


詹台继续说:“鳌蟒此物,能延年益寿养伤治病,这些好处,同道之人,人尽皆知。”


“可另外一件好处,却与我阴山十方的阴山血玉有些关联。”


“阴山血玉,放入死人口中,死尸千年不朽,诅咒血脉断绝。”


“而鳌蟒,若是被放入死人口中,也可与阴山血玉一样,保死尸面容栩栩如生,尸身千年不朽。”


宋书明了然点头,说:“这我知道,与渡鸦精打过几次交道,曾听林愫提起过鳌蟒的这般功效。”


詹台十分诧异,目光转向林愫说:“渡鸦精?”


“这么说,你们也知道元皿?”


鳌蟒储尸,元皿筑魂。元皿,就是一只储魂的容器,像碗一样。


林愫冷哼一声:“何止是知道,前一阵子京城四条无辜人命,就是因为渡鸦精要炼化灵兽花面灵狸为元皿。”


“为了炼化灵兽,渡鸦精原本打算在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炮制男女老少幼,连续五只怨灵。害第四条人命的时候,被我们撞破了老巢,好一番恶斗,还差一点葬命在渡鸦精的老巢里。”提起当日情形,宋书明仍有些愤愤。


詹台却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长叹一口气,说:“这就对了。”


“你们救下了花面灵狸,毁掉了渡鸦精炼制一半的元皿,无论那渡鸦精背后是谁,想必咽不下这口气,必是要报复你们的。”


“若以灵兽为元皿,取五只怨灵,便可净化灵兽阳气,将魂魄留存在阴气极盛的元皿之中,避过牛头马面黑白无常来勾魂。”


“可是,若是邪教作法,以活人炼制元皿,便是要将那活人身上的阳气生生剥离,用金木水火土五只生魂活祭,铸入极阴之身,炼去周身阳气。”


詹台看着林愫,说:“林愫姐,你明白了吗?”


“这是在用你身边的活人生祭取魂,为的就是,把你炼化成一枚元皿啊!”


当日花面灵狸被炼制成元皿,渡鸦精先将灵狸折磨至盲,再在城中四处选定受害人,让花面灵狸误会自己被这四人所害,因此出手伤人。


而被害的四人,好心不得好报,临死之前怨灵缠身,被渡鸦精收入囊中,用以炼化元皿。


原本计划中,最后一个受害者,不是旁人,正是花面灵狸的孩子,幼狸。幼狸在花面灵狸面前惨遭折磨而死,渡鸦精就在花面灵狸恨意滔天的时候取它性命,将最后一只怨灵集齐,合在一起,炼化花面灵狸为一只元皿。


而此次阿卡和敬阿姨被害的“金木水火土”五种不同的死法,正是特意针对林愫布下的一个死局。


阿卡死于金,敬阿姨死于水,詹台死于木,老林死于火,而最后被害的宋书明,就会死于土。


“如果我没猜错,布局之人用心狠辣,最后杀书明哥的时候,会像对付花面灵狸一样,在林愫姐的面前,将书明哥折磨致死。”詹台说。


“五种死法,集五枚生魂。在你怒恨交加理智全失的时候,将你炼制成一枚储魂的元皿。”


“林愫姐,你有没有试过对阿卡和敬阿姨问米?”詹台问。


宋书明说:“不仅仅试过问米,还曾经试过用引魂铃,都一无所获。”


詹台了然说:“对,就是因为阿卡和敬阿姨被害的同时,生魂已从体内抽走,储存在瓦罐所制的小元皿当中。生魂不在,那问米和招灵,自然毫无用处。”


林愫所知所学虽广泛,但是老林自幼教导都是正统正道,她对元皿鳌蟒之流自来只知皮毛,不比詹台是阴山十方传人,对这类阴毒邪祟了解甚浓。


按照詹台所说,阿卡和敬阿姨的被害,和詹台这次的险些被害,都是因为他们是她身边的人,生魂活祭的时候能令她丧失理智。


说,倒是能说得通。可是老林遭烈火焚身而亡,是在六年前,难道渡鸦精六年前就盯上了她,特意设下这样一个局吗?


如果是这样,为什么当初不直接来找她,反而要先用花面灵狸炼制元皿呢?


这样,不是打草惊蛇了吗?


每一种推论,都像是有几分道理。可是每一种推论,又都有它说不通的地方。


事情的真相越发扑朔迷离,三人面面相对,沉默良久,都不知说些什么。


还是宋书明最先打破沉默,说:“老林的事情姑且放在一旁。无论老林身亡的真相如何,阿卡死于金、敬阿姨死于水、詹台险些被草绳勒死,这些,倒都与詹台所说的金木水火土五种死法,对的上。”


“我这些天来,一直在思索一件事情。”


“敬阿姨的手机通讯记录被恢复后,老李告诉我,她在去世之前的一段时间,和阿卡的联系非常紧密。”宋书明说。


“我一直在想,阿卡和敬阿姨,到底是怎么认识的?到底是什么原因,能让阿卡和敬阿姨走到一起?”


“有一件小细节,刚才听到詹台说出鳌蟒和元皿,我才慢慢回忆起来。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宋书明冲林愫努努嘴,说。


“我们第一次端掉渡鸦精城南自来水厂边上的老巢的时候,曾经捉住一只活口询问,它提到过一句,每隔几个月,就会有一位住在城西的,姓沈的妇人,上门送水牛泪。”


“这位姓沈的妇人,应该就是渡鸦精背后的人派来的。”


“渡鸦精捉花面灵狸害人,是为炼制元皿。元皿的作用是储魂,可是离开了尸体,魂魄明明一点用的没有。”


“元皿和鳌蟒,一个为了储魂,一个为了存尸,若是离了鳌蟒,元皿压根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就好像茶杯和茶壶,炒锅和锅盖一样,是相辅相成的一对法器。”


“那渡鸦精背后的人,必定不仅仅炼化元皿,想必,也会饲喂鳌蟒。”


“鳌蟒蜕皮之时,以菁丝花露为食。而菁丝花露,正是敬阿姨的女儿敬喆死去的原因!”


宋书明转过身问林愫:“林愫,你还记得吗?敬阿姨的女儿自杀,是因为被冰花如意迷惑失去了心神,上吊自杀。尸油混合着冰花如意落入红漆桶,被潜伏在警队的辅警收在瓶中,拿回家中饲喂鳌蟒。”


“那位辅警,姓沈,叫沈群。”


“炼化元皿,有一位妇人姓沈。而鳌蟒案中的凶手沈群,也姓沈。”宋书明说,“是巧合,还是两人之间有一些千丝万缕的关系?”


林愫垂下眼睛,细细思考片刻,说:“不仅仅是如此,还有一点。”


“阿卡当日来找我问米,我帮他查到了姐姐刘阿采,死于情蛊反噬。”


“阿采和阿卡在福建农村长大,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些三教九流,又是从谁那里学到的情蛊?阿采去东莞打工,一开始在玩具厂做女工,后来去夜总会上班,混的不是很好。”


“阿卡最后一次问到,是听说阿采和一位退休了的妈妈桑,来了西安。”


“如果,如果那位所谓的妈妈桑,也姓沈呢?如果阿卡口中的这个婆子,就是元皿案中,姓沈的妇人呢?”林愫说。


宋书明一拍大腿,几近跳起,说:“这样说来,阿卡的案子,和鳌蟒的案子之间,并不仅仅这一点关联!”


“你和阿卡找到阿采附身的佛牌,是在一位玉石商人老周身上对不对?”宋书明问林愫,“老周收玉,缺钱,找到瑞丽城中的高利贷。”


“那位老板答应了老周借钱的要求,不仅如此,还送了他一块翡翠佛牌,正是阿采附身的那块。老周带着佛牌去开玉料,开回了一块水色极好的翡翠。”


“高利贷老板拿走了原玉,老周获得了一百万的辛苦费。”


“镇魂金,玉养灵,那位老板,你还记得他姓什么吗?”宋书明问。


“姓董。”宋书明不待林愫答话,已自己说出,“而敬喆自杀的十二年前,老林曾经与你说过,城中养鳌蟒的老板,姓董。”


“十二年前,城中开酒庄的董老板便四处收集菁丝花露饲喂鳌蟒。十二年后,鳌蟒再度蜕皮,需要以菁丝花露为食,你猜,这次收集菁丝花露的老板,姓什么?”宋书明徐徐问道,“鳌蟒这种东西,能有几只?又能有几个董老板,养得起鳌蟒?”


这样说来,阿卡的姐姐刘阿采,被制成了佛牌,被董老板送给了老周。而敬阿姨的女儿敬喆,被沈群所骗制成菁丝花露,送给了饲喂鳌蟒的董老板。


倔强的阿卡寻找姐姐自杀的真相,而执拗的敬阿姨不放弃探寻女儿自杀的谜底。


这才是阿卡和敬阿姨最终能够相识的原因!


“不错,”詹台轻轻说,“西南有人,饲喂鳌蟒。”


“董老板连杀数人,就是为了让你,做那只被炼化的元皿。”


三人交谈几近整晚,渐渐将以前数件经历过的案子联系在一起,早上天快亮时,才睡去,直到中午方才醒来。


案情的隐情虽已有了些许眉目,但是林愫头发缘何出现在案发现场,宋书明仍难解释。保险起见,他还是没有联络老李,和林愫龟缩在小木屋中,出行皆只靠詹台买饭回来。


可宝刚那边,宋书明借了詹台的电话打给他,已经提前吩咐过,请他暗中小心留意,一有消息再暗中通知他。


等到第三天里,宋书明果然接到了宝刚的消息。


“老李带队查了多天,昨天晚上才有些眉目。”


“阿卡回到北京之前,曾经在云南徘徊数月,从昆明到德宏,最远还去过边境瑞丽。”


“你猜猜他在瑞丽的时候,遇见了谁?”


宋书明半点也不迟疑,说:“敬阿姨。”


作者有话要说:  最终阶段,慢慢收起我以前布下的伏笔网。


一次更了两章内容,就是双更了哈。免得中间断一次,大家等的难受。


143、奔波


三人抵达昆明之后, 还需再坐十多个小时的长途大巴,一路盘山公路跌跌撞撞摇摇晃晃, 还没开到芒市, 林愫已支撑不住, 吐了两回了。


宋书明心疼不已,轻拍她的后背, 薄薄的外套下面可以清晰的摸到她背上的骨头。林愫本就瘦弱,半个多月的时间劳碌奔波,显见又单薄了许多。


“我们在芒市休息一晚,明天再去?”宋书明忍不住劝。


林愫却摆摆手:“吐过能好受些,干脆再撑一会儿,最多两个小时就到了。”


瑞丽在芒市西边, 紧靠中缅边境, 这些年来内地经济腾飞之后, 边境口岸商业活动十分活跃, 连续几年瑞丽经济发展都十分可观, 连带着市内大兴基础建设,还顺带着开发了一批楼盘和房地产。


三人下车之后眼前一亮,没想到瑞丽城市虽小, 规划建设却十分新潮,大路宽阔, 道路两旁鲜花锦簇,十分亮眼漂亮。


他们此行十分奔波,也是因为并非从京城一路向南, 而是特地绕道去了西安。


林愫带着宋书明和詹台,先去了玉石巷,找黄老板打听当日的玉石贩子,老周。


林愫与阿卡探寻阿采下落的时候,最终找到了老周脖子上挂着的一块佛牌。老周曾经提过,这块佛牌是边贸街上一家高利贷公司的掌柜送给他的。


林愫特意绕道西安,本是为了找到老周,再次询问一下那家高利贷的具体位置,顺带着多打听些当日的情形。


可等林愫带着宋书明和詹台来到玉石巷,见到了黄老板,才知道老周年前就过世了。


“可怜喔,”黄老板摇头叹气,“两口子那么多年都过来了,半截身子入了土的人,谁会知道吵起架来这么不要命?”


“自你上次来过之后,老周生意做得不好,家道一落千丈。好在之前攒了些钱,在南郊买了套房子,还带了个小院子。”


“老周认命,干脆收手不做,等儿子考上大学,和老婆两人就在自家院里,扎个葡萄架子。种种菜,养些水果,去年八月见到我,还给我剪了两支自家藤上结的户太葡萄。”


“今年老周本命年,原本哥儿几个约好了过年的时候聚一聚。哪知大年二十九,儿子还没回来,老周却不知哪根筋抽了犯了毛病,跟老婆在家里吵架。他嘴笨心软,脾气又倔,吵不过他老婆,牛性子犯上来,竟然将院子里放着的一瓶除草剂,喝了一小口。”


“老周还想,除草剂嘛,能有啥?他喝来不过吓唬吓唬家里的婆娘,两口子和好,轻轻松松去了医院,还当洗个胃就好。”


“可去了医院,把除草剂那瓶子拿给医生一看,才知道,老周喝的,那是百草枯。”


百草枯,宋书明知道的很清楚。


菜农最喜欢的除草剂,好用又环保,只是对人太毒,一口下去,药石罔顾,致死率几乎是百分之一百。


“一开始,老周啥感觉都没有,还当是医生吓唬他。第三天上头开始喘不过气,这才知道后悔,一天悔过一天,却也一点法子也没有。”


“不过一个星期,人就没了。”黄老板长叹一声。


林愫心里也有点难过,但老周的结局,自他戴上那块阴毒的佛牌就已注定。


林愫从没有哪一刻,像现在一样,恨不得立刻就找到这位谋财害命,害了这么多无辜性命的董老板。


老周既然已经不在人世,三人也只能硬着头皮出发,走一步看一步吧。


等到了瑞丽的边贸街,宋书明装作来买翡翠的玉石商人,特意打听了周边的小贷公司,回来告诉林愫和詹台:“这两年银行信贷收紧,小贷公司雨后春笋一样涌起好多家,边贸街后面这边都是,连着开了七八家,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哪家的老板是大董。”


詹台摆手,满脸不以为然,说:“这事好办,我来。”


他把背包往地上一放,掏了半天,拿出黄符褂往身上一套,再揣一只白骨梨埙在怀里,冲着林愫眨了眨眼睛,说:“我去试试。”


詹台大摇大摆进了沿街的第一家,不一会儿就出来,远远冲着宋书明摇摇头,转身又进了第二家。


连进几家,都无功而返,詹台越来越没把握,走到最后一家小贷公司的时候,抬头看了看店名,叫“东方融丰”。


詹台故技重施,一进门大大咧咧走到柜台,伸出两根手指扣扣桌子,趾高气昂冲着柜台前埋着头的中年掌柜说:“叫你们老板来。”


中年掌柜缓缓抬起头,眼神冷冽,上下扫了詹台一眼,面上却含笑,不带一丝轻蔑之色,说:“先生什么事?”


中年掌柜站起身子,詹台瞥了瞥他周身上下,心里咯噔一声,正了神色,轻轻从怀中掏出白骨梨埙,放在柜台上,说:“拿这个作抵押,能借我多少钱?”


中年掌柜纹丝不动,视线微微转了转,了然点头,嘴唇轻启,说:“阴山十方?”


这次的语气,倒真带了些不易察觉的轻蔑。


詹台登时心头大怒,大家都是邪教,我有阴山血玉狠辣,你有婴灵佛牌阴毒,谁也没比谁高贵,怎的你还鄙视上我来了?


他脸色不虞,一把将柜台上的白骨梨埙抽回来,边往外走,边愤愤道:“你看不上,老子还不卖了!”


林愫和宋书明隔得远,等在边贸街边上的小摊贩上,一人拿一只糯米粑粑吃着,装作来旅游的情侣。


詹台走到他们面前,冲着林愫点点头,说:“就是这家,东方融丰。”


宋书明问:“确定吗?”


詹台说:“确定。那人知道阴山十方,肯定是我同道中人。而且,他胸口戴了一只翡翠佛牌。”


林愫松一口气,既然这家店就是老周获赠佛牌的店,那想必这家店背后的老板,应该就是与鳌蟒和元皿有关的大董。


总算有些眉目,起码不会白来一趟。三人晚饭时都在商量明天如何演戏骗过掌柜,尽量联络到老板大董,可直到回房睡觉之前,都还没有定下具体的办法。


自打上次詹台险些被草绳勒死之后,三人一路之上便不敢再分开,同吃同住,连住宿旅社都特意要的三人房。


瑞丽虽是旅游城市,但他们来的时候并非旺季,房价便宜。宋书明大手一挥,干脆要了一间带客厅的小套间,詹台睡在客厅的沙发床上,他和林愫睡在房间,也算是好好休养一番。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轻松,下一章开始刺激。


144、老林


德宏州紧挨中缅边境, 热带气候,晚上气温也高。


宋书明和詹台都很怕热, 晚上也将空调开得极低, 裹紧被子睡着。酒店的带客厅的套间一般因为面积较大, 都会是在尾房的位置。他们三人这次住的房间,正是在三楼的尾房。


许是连日奔波疲累, 三人很快熟睡,房中一片寂静。


但是凌晨刚过,细细听来,窗外却好似传来一阵阵若有若无的沙沙声。


那声音极为怪异,耳朵贴在墙壁上才能听得分明,像是成千上万的蜘蛛白蚁在墙壁上快速爬动, 又像是无数柄油漆小刷在外墙上不停涂抹, 渐渐向三人所住的房间潮水一般涌来。


那声音越来越近, 紧闭的房门和窗户仿佛无懈可击无孔可入, 但是窗帘之后映衬着月光, 分明又有着时不时的阴影飘过,鬼影幢幢。


是藤蔓。


形状怪异的藤蔓,枝叶纤细柔弱, 披散着鹅卵状的浅绿色叶片,对称长着, 乍一看温柔无害。可那叶片翻转的一霎,背面分明密密扑了一层灰白色的鳞片,图案如骷髅一般。


这是德宏州特有的, 萼翅藤。


一条条细弱的萼翅藤,顺着空调的风孔层层涌入,野蛮生长,渐渐从墙面往下,沿着地面蔓延。每一片浅绿色的叶片之后,都映着一张骷髅面。


宋书明和林愫在床上的厚被之中睡得香甜,一动不动。萼翅藤在地面上缓缓游走,像一条条碧绿的青蛇一样,渐渐游到了床脚边,又顺着床脚往上,隔着厚厚的被子,将熟睡中的两人、连同床垫床架,像是木棍捆铁丝一样,一圈一圈缠了起来。


床上人毫无动静。


萼翅藤一圈圈缠妥,此时才慢慢绕回窗边,紧紧贴在玻璃之上。


窗边的萼翅藤越聚越多,一根垒叠着一根,一端贴在墙上,另外一端贴在玻璃上,如同拔河一样,将一面关紧的推拉窗户,生生拉出一道缝隙来。


一根手指从缝隙之中悄无声息伸了进来,将推拉窗又推大了些。


紧接着,有一道道黑影接连着从窗外蹑手蹑脚跳了进来,落在长满了萼翅藤的地板上,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四个人,穿着连体的深蓝色工装,打扮利落。当中为首那人,正是詹台白天去询问的东方融丰公司的掌柜,胸前坠着一块碧绿的佛牌,在这夜色之中泛着幽幽绿光,格外骇人。


四人站定,彼此对视一眼,便兵分两路,两人朝着卧室的床边,两人朝客厅走去。


卧室的床上已被萼翅藤层层缠起,粽子一般牢固。为首的掌柜显然并不担心,手中握着一把长刃一尺来长,闪着寒光,径直朝床上躺着的林愫和宋书明走去。


掌柜来之前已得过命令,若是林愫,便留着一条命。若是宋书明,便举刀便斩,断其右臂,在林愫面前制成人彘,再以萼翅藤勒死,逼她心神俱丧,将她制成一只元皿。


掌柜连同手下,此番夜袭连工具都已带全,三枚铜钱藏在胸前,一步一步走到床边,深深吸一口气,一把将厚被掀起一角!


他用力甚大,厚被之中,被他带滚出一个圆圆的东西。掌柜一惊,定睛一看,这才发现从被中滚出的,分明是商场常见的模特假人头!


那鼓鼓囊囊的被子中,分明空无一物,又哪里有林愫和宋书明的人影!


“中计了!”掌柜失声大喊,另两同伙正走向客厅的沙发床,离得远些还未走到。听到掌柜一声惊呼,立刻转身跑来接应。


却已然晚了!


说时迟那时快,掌柜话音未落,房间顶灯大亮,客厅的门边站着林愫,一身红衣,眼神淬了血一般狠厉,左手捏诀,右手举着金刚杵,大喊:“临、兵、斗、者、皆、阵、列、前、行!”


“九罡阵!”掌柜咬牙切齿,转头对着同伴说,“抄家伙!”


林愫冷哼一声:“算你识货!”手中金刚杵不停,在胸前画出井字符,仿佛为了呼应她的动作一般,卧室的地板上骤然腾起了星星点点的黄色的金光,是黄符水和着赤硝粉,在地上写就的九个大字,临、兵、斗、者、皆、阵、列、前、行。


大字所在,金光辐射之处,萼翅藤霎时如烧焦一般,卷曲枯萎一片。原本已细密成网的萼翅藤被这九块金光割裂得支离破碎,再难成片相继。


掌柜脸色一沉,却不见惊慌,抬眼冲着身边同伴使个眼色,“小妞还算有点脑子,还知道设下阵法陷阱,破我萼翅藤。”


“她术法再高,不过一弱质女流,我们四个男子,还对付不了一个小妞?”


四人干脆不再遮掩,索性亮出手中匕首,亦步亦趋朝林愫走近。


林愫面上沉着冷静,紧握金刚杵,再一挥手,双臂之下竟飞出十数只黄符纸鹤,冲着四人振翅飞来。


纸鹤虽小,却极缠人,专往人脸上啄去,一口便是一块红痕。靠边的两个同伙吃痛不住,冲着林愫唾一声:“雕虫小技!”边说,边放低手中长刀,摸出一张符纸,在口边一吹引燃,将那纸鹤化作了灰烬。


等的便是两人放下长刀的此刻!


那两同伙刚刚将长刀放低,掏出黄符纸,身后的大衣柜却突然之间打开了门,从衣柜里面一左一右跳出两人,正是埋伏在衣柜里面的宋书明和詹台!


电光火石之间,宋书明和詹台仿佛从天而降一般扑在了两个歹人的背上,将他们扑倒在地,宋书明动作迅猛,手中握紧匕首,噗地一声狠狠插/入那人右颈,鲜血四溅,一刀毙命。


詹台实战经验要少他许多,虽将身下那人扑倒在地,手中握着匕首却一击不中,被那人横起胳膊挡住。


詹台毕竟年幼力弱,胜在身子敏捷,见自己没能得手便就地一滚,躲出一臂距离,扔下匕首,立刻从怀里掏出白骨梨埙,放在口边吹了起来。


房间不大,却似处处回声,一阵低沉的乐声渐起,像是谁在风中呜咽一般,哀婉伤绝,断断续续。


离詹台最近的两人霎时双膝酸软跪倒在地,面上浮现出凄惨的神情,冲着面前的空气指手画脚,年纪最小的一位,还低声呢喃:“妈妈。”


宋书明丝毫不敢耽搁,匕首抽出立刻补上,噗噗两刀对准心口,一人一刀立刻毙命。


宋书明和詹台动作极快,不过眨眼之间便解决那掌柜的三个同伙性命。


掌柜此刻刚刚走到客厅中间,听闻白骨梨埙声甫一回头,才发现四人同来,此刻竟只剩下他孤身一人。


詹台埙声未停,掌柜却似毫无所觉一般不为所动,胸前佛牌碧色愈浓。


林愫远远冲着詹台喊:“他戴着佛牌,白骨梨埙无用。”


掌柜冷哼一声,说:“倒是我小瞧了你们。”


便是宋书明,此时都忍不住佩服起此人气度不凡,数分钟之内情势扭转,脸上却仍是一片淡然。


宋书明和詹台已从卧室走到客厅,和林愫一起,三人呈三角形,一人占据一点,将掌柜包围在内。


掌柜眼睛眯起,伸出左手食指,搭在胸前碧绿色的佛牌之上。


林愫心底一颤,高声提醒宋书明和詹台:“小心!他这佛牌养了婴灵,极是阴毒。”


隔得虽远,林愫却依稀觉得掌柜胸前的佛牌,与周老板身上戴着的那只极像。


当日她帮阿卡找到姐姐阿采,依照阿卡所托,将附身在佛牌之上的阿采亡魂超度,之后便将这佛牌留给阿卡作念想,还特意嘱咐他收好,不要随身佩戴。


阿卡出事之后,遗物中并无这块翡翠佛牌,林愫心中隐隐怀疑,第一眼看到掌柜胸口佛牌的时候,就觉得正是阿采曾附身的那块。


宋书明心中一凛,知晓婴灵极为阴毒,不由从口袋里捏出一个糯米馅儿的黄纸小饺握在掌中。


掌柜呵一声,语气怨毒至极,一把将佛牌拽下,在手中滴溜溜转圈。


房内突然阴风大作,像是骤然下降至零度似的连玻璃都蒙了层霜,林愫深吸一口气,抽出黄纸饺子冲着掌柜砸来。


可是她等待许久,却没有听到预料中的小儿咯咯笑声。


房中阴风越刮越烈,林愫抛出的黄纸小饺子被卷入一阵阵的阴风之中,瞬间四分五裂。詹台怒吼一声,身披黄符褂,举起桃木剑,刺向掌柜,大喊:“还等他干嘛,先捅了这孙子再说!”


还不等詹台近身,那一阵裹挟着腥臭气息的阴风便将詹台掀倒在地,桃木剑咔嚓一声,在地上撞成两截。


宋书明略吃一惊,对詹台喊:“稳住!”连忙向右跑了两步,将詹台拽起。


林愫略有打鼓,有些摸不清这阴风到底是何来路。原本还以为这是掌柜胸前的佛牌养着婴灵,此时却觉得并不像是婴灵,十分怪异,半点也看不懂。


掌柜手心的佛牌越转越快,此刻陀螺一般转成了一个圆球,可那掌柜不知道哪里出了毛病,竟突然之间,将旋转着的佛牌吞入口中!


林愫从未见过这般情况,双目圆睁,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好在此刻房中阴风骤停,宋书明瞅准机会举着匕首冲向掌柜,却见掌柜后背突然高耸,像被人自胸口猛击一拳似的,整个身子弯成一只虾米的形状。


掌柜大张着嘴,脱水的鱼儿一样,面盘紫涨,窒息一般,干呕两声之后,从喉咙之中竟然飞出了成千上万只碧绿色的蝴蝶!


“蝶蛊!蝶蛊!”詹台惊恐大喊,“快逃!”


詹台拉着宋书明,连滚带爬向房门口逃,却哪里还来得及!


无数只蝴蝶聚在一起,组成巨大的一块佛牌,无数具蝶翼扇动不停,从翅膀之上扑簌簌落下一层又一层的绿色粉末,聚集在一起像一朵巨大的绿雾。


宋书明离得最近,最先被绿雾罩在其中。


只一秒钟,只呼吸间的那一瞬间,宋书明胸口便涌起一阵剧痛,像千万根银针扎了进来,又像无数蜈蚣蚂蟥伏在他身上吸血,面上如火烧一般疼痛难忍,纵是他再意志坚定,也只能抱头跪地,哀嚎出声。


詹台离得稍远,见状还待逃,却哪里比得过绿雾速度更快,不过迟了一秒,便和宋书明一样被死死压在绿雾当中打滚痛喊。


林愫哪里料到掌柜竟还有如此绝招!他们三人设下这陷阱,又在卧室里设下九罡阵法,本来以为就算没有十足把握,也该能对付来袭的几人。


可这掌柜的蝶蛊,悬浮在空中,写在地上九罡阵法就没有作用,她又不知蝶蛊如何破,眼睁睁看着一片绿雾朝她扑来,只能左手捏诀,右手掌心搓出一片火光,丢向绿雾。


却如飞蛾扑火。她掌心的烈焰落入绿雾之中,不过像溅起水花一样激出一小缕黑烟,顷刻便被这团巨大的绿色雾气吞没。


她立刻体会到了和宋书明詹台一样的痛苦。


绿雾像是有种奇异的药味,入鼻瞬间带来难忍的刺痛,自鼻腔蔓延到胸膛,全身暴露在外的肌肤都像是被浓酸腐蚀一样红肿疼痛,极难忍耐。


林愫失去理智前的最后一秒,勉力抬起手腕摇动引魂铃,金光缕缕从铃中漏出,在她身边盘旋,却已然无济于事。


林愫眼前一片模糊,仿佛眼睛都已被绿雾蛰瞎,心里忍不住渐渐绝望,一口呼救憋在喉咙,只觉得自己呼吸难继,眼见就要葬身在此处。


可周身萦绕的彻骨疼痛,却突然之间淡了许多。她本来连撑开眼皮的力气都已没有,此时却能勉强撑起身子,眯起双眼往头上看去。


一片迷迷蒙蒙橘红色的暖光在她头上笼罩着,她在那一瞬间,竟莫名其妙想到了幼年时老林曾讲给她的故事,卖火柴的小女孩。


“这是我弥留之际的幻觉?还是詹台在最后的时刻使出了明火小鼎,放了一把火?”林愫神识恍惚,迷迷糊糊地想。


若是幻觉,为何她周身的疼痛越来越轻,仿佛身子渐渐有了力气?


可若不是幻觉,那明火小鼎火势甚猛,若能烧到蝶蛊绿雾,必然也会烧到她身上。


烈火焚身,该是彻骨剧痛,可是为什么,她却只觉出一片暖意,丝毫没有感到痛苦呢?


林愫越想越是迷茫,可身上的暖意越是浓厚,就连方才疼得揪心的胸口也渐渐回温。林愫慢慢睁开双眼,这才发觉眼前的火光并非幻觉。


那由一只只碧绿蝴蝶组成的笼罩着她的绿雾佛牌,原来是真的在被一阵橘色火焰燃烧!


橘色的火光自外而内,像剥洋葱一样烧着外层的绿色蝴蝶,一只只烧焦双翅的蝴蝶像是飘在空中的黑色柳絮,纷纷乱乱自空中不断落下。


绿雾一层层被火光燃尽,橘色的火焰越是靠近林愫,她越觉得周身舒坦,直到火光触手可及,她都半点也没有觉得火光灼痛,反而如同沐浴在四十度的热水一样,每个毛孔都叫嚣着温暖着。


笼罩林愫周身的蝶蛊绿雾渐渐燃烧殆尽,她眼前的视野渐渐开阔,这才看到宋书明和詹台也差不多是类似的情形。两人相距不远,詹台半撑着身子呛咳,宋书明勉强跪起身子,还没有完全缓过劲来。


而原本站在三人中央的掌柜此刻如被吸干了血的皮袋子一样躺倒在地上,数分钟前还血肉饱满的一个人现在却像一张破破烂烂的人皮摊在地上。


而人皮旁边,站了一个人。


那人伸出手,将地上人皮提到眼前,细细端详一番,又十分嫌弃似的,一把将人皮丢开,转身冲着林愫埋怨道。


“平日里是怎么教导你的?”


“让你遵纪守法,让你谨言慎行,让你不要妄自尊大,让你没有把握的事千万不要做。”


“让你离这些南洋邪术千万远着一些,半点不许沾惹。”


“你呢?你都干了些啥?”


林愫如遭雷击,盯着面前那人,仿佛踩在云端一般,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宋书明慢慢从地上站起,他被蝶蛊毒害最久,恢复最慢,此时仍觉得胸腔疼痛,可听了这人说话,心中震撼难以言说,只能强撑着身子站起。


他曾听林愫无数次的说起过,他曾看林愫无数次的怀念过。


他每年在她生日,都会陪她拜祭。


这个他虽然从来没有见过面,却分明像是他已熟识多年的人。


宋书明转头看着林愫,她脸上仍是那一副遭了雷劈的表情。


可却已经,泪流满面。


宋书明深深吸一口气,望向那人,说:“老林。”


作者有话要说:  最大的伏笔憋了快40万字,真是累死我。


来吧,陪我一起走向故事的真相。


那些曾经猜到的小天使们,送你们一朵小红花。


建议大家重读一遍楔子——没有尸体。没有“死”字。


来吧,尽情夸我...


评论不许剧透不许剧透!剧透的我都会删了的哈。


建议统一评论“卧槽”,当然,linlia同学除外。


145、血脉


“国家兴亡, 匹夫有责。我在道观长到十岁,幼时曾听师父说过, 出生之后恰逢鬼子来袭, 师伯师叔收拾家当下山抗日, 誓与百姓共存亡,从此一去不返, 再不曾归来。”


六年未见,老林精神矍铄不改,面上沟壑却更深刻,眉间三道深痕,即便是面无表情的时候都清晰可见。只是他风采卓然,傲然风骨, 纵然面容老去, 站在那里却丝毫不敢让人小觑。


“我自幼所学, 都是普济群生竞行忠孝, 节衣缩食毁家纾难, 助国保民方得天心。”


“我长到三十余岁,才第一次有了保家卫国的机会。”


“正规战场自然轮不到我们,我那时所在的百人民兵连, 只有半数人持枪。七九年一整年,都徘徊在后方阵地, 修路除障,看押俘虏。”


老林面朝窗外,背对着屋内三人, 像是沉浸在旧日回忆,缓缓说。


“最惊险那次,当属给谅山618高地运送干粮回输伤员。”


“敌军正面战场上与我军无法匹敌,索性在后方打起了游击战。遇险当晚,我民兵连行进到高地附近公路上,被一股三十余人的敌军伏击了。”


“敌军武器精良经验丰富,先歼我先头部队,再断我军退路,机枪炮仗火力轰炸,一直持续到黄昏。”


“连长牺牲在我身边,被从天而降的手榴弹炸成了碎片。我生来命硬,昏倒醒来才发觉,左半边腿毫无知觉,竟是连动也难动一下。”


“大部分战友已趁着浓浓的夜色撤退,那种情况下,我便是咬碎一口牙也绝不会开口求救。人人性命宝贵,怎能为了救你一命,拖累整个连队行军速度?”


“我怀里揣了手榴弹,只等着敌军下高地搜查战场便与他们同归于尽。”


“我能活下来,只是多亏了当时的一位京族老乡,阮东朗。”


“东朗在民兵连担任翻译,大我十岁,平日里便与我处得极好。遇袭当晚,他并未负伤,本可趁敌军火力停顿之机,迅速撤离战场。可东朗为了救我一命,不离不弃,甚至宁愿背着我缓慢行进,也不愿放弃我独自后撤。若不是第二天早上,筋疲力尽的我们遇到了前来接应的后续部队,我与东朗二人能否幸存,且还是个未知数。”


“我受东朗救命大恩,此生必当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所以,十五年之后,当年近六旬的东朗辗转找到我的时候,他提出了一个,我根本就没有办法拒绝的要求。”老林转过身来,定定看着林愫,说。


“想必此刻你也应该猜到,你与我之间并无血缘,你并非我的孙女,我也并非你的祖父。”老林语意迟滞,话说至此,只能拼命在脸上挤出一个苦涩的笑容。


“东朗找我,是为托孤。”


“而你真正的名字,是阮素心。”


素心,愫也。


阮东朗与老林,战后一别十五载,再相见,却是在昆明。


那晚天降大雨,老林独身一人等在昆明汽车站,已到午夜却依旧不见东朗人影,本已打算放弃等待,却在临近上车之前,看到了东朗匆匆赶来的身影。


老林几难相认。


不过十五年的时间,当日劲瘦勇武的铮铮铁汉,此刻佝偻着身子,左腿微微瘸着,面上一道骇人刀伤,满脸凄惶慌张,拖着身后一个大腹便便的年轻女子,跌跌撞撞在雨中前行。


见到老林,东朗扑通一声便跪倒在地,大雨倾盆落在他身上,掩盖了他放声痛哭的哀泣声:“兄弟,哥哥我今有一难,求你,求你帮我一把。”


老林这才知道,我军大胜后撤之后,战区一片混乱。他们这些原本京族的几位同乡凑在一起,并未随军后撤,反倒利用语言便利地形优势,倒卖起战区遗留下来的物资用品。


战区百废待兴,最基本的生活用品都难保障。东朗几人借此机会,竟然大发了一次战难财。


不仅仅如此,东朗读书多,心眼重,竟偷偷昧下一批军备。他也知军火事大,也不在战区倒手,干脆一路辗转运到缅北战区军阀手中。


几次得手,东朗野心愈大,最风光的那几年,便趁着缅北局势混乱,拥兵自重,做了佤帮联合军的一个小头目。


人生际遇总归跌宕起伏,东朗尚未站稳脚跟,便遇上了缅北佤邦和缅西若开邦数次交火。他一个外来小头目,兵力最少钱财最薄实力最弱,帮派交火夹在中间,竟被两边暗自做了约定,最先拿来祭天。


事已至此,只能背水一战,东朗两子两女尽皆葬命缅北战场,妻离子散,只能随身带着几个手下,北逃入境,一路上几次遇险,最终联系到老林的时候,也早已山穷水尽走投无路。


“我东朗一生坦荡,哪知被小人所害,落得个家破人亡的下场,此仇不报,我枉为人!”东朗目呲欲裂咬牙切齿,对着老林赌咒发誓。


老林看着他面上神色隐隐心惊,想开口去劝,却不知说些什么,只能跟着他叹气。


东朗平复一番心情,这才对着老林徐徐开口:“我原本以为儿女俱丧,断子绝孙,便做好了准备与他们同归于尽。”


“可后来才发现,我那不争气的小儿子,拿着家里的钱,在寨外包养了一个小情妇。”


东朗侧身让了一让,露出身后怯怯懦懦站着的女子,老林打眼一看,这才发觉那女孩圆面黑瘦,虽然一看便是缅甸女子的长相,但眉目婉约,也算得是清秀佳人。


东朗指着这女子,说:“几场鏖战,家人尽皆遇难,反而这情妇因养在寨外逃过一难。我对不住老婆对不住儿子,只他这一点点血脉,总想替他留下来。”


“此行逃来昆明,一路皆有人盯梢。我回到缅北,也是一场血战,能否保命尚不可知。走投无路之下,便只能想到你。”


“哥哥并非挟恩以报,当日战场上救你,也真的算不得什么。但求你念在你我战友情谊,替哥哥保存这一点尚存的血脉,可好?”东朗涕泪交加跪倒在地,紧紧握着老林双手哭求。


老林望了望东朗身后那女子,长叹一口气。


东朗打的算盘,他也不是不清楚。


老林命硬,一生亲缘甚薄,无子无女。唯一的妻子也在十年之前溘然长逝,自此漂泊世间孤身一人,无牵无挂。


且他一身本事,不求富贵,养活一个孩子却无半点问题。何况身家清白,为人正直善良,身手矫健又漂泊多年,最擅躲避和隐藏。


若说托孤和逃亡,他实在是一个再完美不过的人选。


何况他曾受东朗救命大恩,不能不报。


东朗此时前途未知,生死未卜,便是算准了这点,才会在他面前放低姿态,百般哀求。


老林低头,沉默半响,终是敌不过心底的那一点善意,咬牙将东朗扶起,说:“好,我答应你。”


老林带着身怀六甲的孕妇,趁着夜色上了车,一路奔波劳累,原本打算直奔豫西阳平,他师父蔡叔所在的蔡胡村中。


可是怀孕的缅甸妇人,水土不服越发消瘦,兼之从未有过产检,孕尚不足九月,他们刚刚走到关中,便发动了。


林愫出生当晚,正值七月半。老林守在产房门外,乡村临时找来的产婆哪里处理得了产后出血这样的大事,凌晨时分,卫生所无人值守,缅甸女孩挣扎不过半个小时,便周身青紫咽了气。


老林苦笑一声,抬头看看天上星斗,说:“也罢,算是你我有缘。我天煞命格,命硬克亲。你比起我来,半点不差。还未出生,父母亲人便死了个透。”


“素心为木,你,便跟着我姓,单名一个愫字吧。”


宋书明听到这时,终于忍不住出声问:“那您之前曾说过的,林愫命中注定的地刹命格,却是什么?”


老林缓缓点头,说:“林愫八字硬、阴气重,是比旁人更不同些。”


“阮东朗其人,祖上是猎户,耳聪目明,直觉极佳。如若不是这样,也没那个本事在缅北丛林里面讨生活。林愫跟了他家人,自小五感,就比常人灵敏一些。”


“可除此之外,她与你我并无不同。那地刹命格,不过说来麻痹旁人心神,让人忽略身世可疑之处,也让林愫,不要对父母亲人之事,起了疑心。”


“当日她周至丁白村中出生,襁褓里面诸事繁忙,我来不及赶路。后来恰好,接生她的产婆病逝,林愫出生当夜的秘密就此无人知晓。我也是因为如此,才想出这样一个理由,就此在村中落下脚来,低调生活,隐姓埋名。”


林愫自老林出现至今,尚未开口出声说一句话,听到此时,终于忍不住抬头,冲着老林冷冷一笑,说:“那我这么多年所以为的,自己是命中注定的地刹孤星,所有亲人都是被我克死的,说来,不过是一个笑话?”


“就连你的死,也是一个笑话?”


老林一噎,瞥见林愫脸上神情,半是心虚半是心痛,沉默片刻这才开口,解释道:“你身世不同旁人,何况最初养你,我没有经验,也不知道怎么对待幼童。”


“你那时不过一两岁的年纪,村中但凡年纪轻些的女子,你见了便要冲上去叫妈妈。”


“后来你大些,三岁刚过,便问我为何没有爸爸妈妈。我刚刚五十岁,一辈子风流自由,骤然被你这小丫头绑住,劳心劳力三载一天也没有休息,被你这样反复追问,难免心里烦躁。”


“想了又想,干脆拿命格作由头,虽则一开始难接受些,可你本来八字就硬,我这么说,也不算得完全信口胡说。既解释了你父母亲人不在的原因,又一刀斩断你将来寻亲之路。缅北战乱纷争局势不明,东朗此人,这十数年步入歧途,我又并不尽信。我苦心积虑养你这许多年,疼惜都来不及,生怕你长大钻了牛角尖,要为父母亲人报仇寻根,我又哪里敢真的将你出身告诉你?”


宋书明听老林解释,默默点了点头。他曾听林愫无数次提及与老林的往事,久而久之也品出了许多怪异之处。老林过去经历极为丰富,可是那许多的旧事之中,却从来不曾提及自己的子女,也就是林愫的父母。


照理来讲,林愫是老林的孙女,又是遗腹子。老林的儿子至少也该活到二十岁,与老林有二十年的共处时光,可是为什么,老林曾经讲过的那么多旧事之中,从来不曾提过一句自己的孩子?从来不提到林愫父亲幼年与他相处的时光?


如果老林不是用克父克母的“命格”来洗脑,以林愫冰雪聪明,势必渐渐会对身世产生怀疑。


老林耐心解释,语气中带了些委屈,小孩儿似的,小心翼翼慢慢蹭坐在了林愫身边。


林愫怒气半点不消,一把甩开他伸来的手,说:“那你假死,又是怎么回事?”


“有什么话,不能当面说?你要潇洒要逍遥,我半点不会拦你,为什么要闹出一场被火烧死的闹剧,来欺骗我?”


老林却立刻正了神色,沉声道:“这话却不对。”


“我假死,却是逼不得已。”


“是为了,救你的命。”


林愫一愣,脱口问:“谁要杀我?”


老林站起身来,蹲在林愫身前,轻轻说:“东朗。”


这下,宋书明和詹台双双惊呼出声。


“为什么?东朗是林愫的祖父,当初费尽心思才保下她的命来,又为什么要杀她?”


老林避而不答,盯着林愫的眼睛,说:“你记不记得,你七岁那年,家中来了一个男子,自称统计局工作人员,来做人口普查?”


这事,不仅林愫记得,宋书明也记得。


那位所谓的“统计局工作人员”,随身带着几个糖水罐头。实则却是为了寻找菁丝花露饲喂鳌蟒的邪教中人,身上装着的空罐头,都是为了盛放冰花如意和尸油花露的。


老林还曾放出黄符纸鹤,拿着金刚杵,却追捕那人,只是林愫却从来不曾讲过,老林追到那人之后,又发生了些什么。


“我在那人身上,发现了一件东西。”老林说。


作者有话要说:  前面的伏笔和小故事慢慢都串起来了。


老林从来不让林愫叫他爷爷,是因为他并不是她的爷爷。


战争的细节写的隐晦是不得已,但是相信大家也能读出来。


请大家评论千万不要剧透~不知道说啥又想表达心情的话,建议大家:“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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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投胎


“那是一张折成豆腐块的信纸, 密密麻麻写了许多材料,集齐一样便用笔划去一样。不仅仅有你我已经知道的菁丝花露和冰花如意, 还有引魂铃这样难得的法器。单子之中, 还提及秦岭山中诸多灵兽, 越是长寿勇猛,越是赏金丰厚。”


“这个单子, 分明就是一张赏金猎人的悬赏单。”老林说。


“我在当时也曾听闻,南洋邪术在闵粤一带大行其道,许多同道南下捞金,赚得盆满钵盈。我若是没有带着你,倒也愿意南下一试。”老林说。


“可是他这张单子,倒不像是一般的悬赏单。”


“鳌蟒此物, 虽可镇财, 但养来极为烧钱, 非雄厚财力不能支撑。简单来说, 就是性价比太低。特意重金悬赏菁丝花露, 想必不是为了招财,而是为了待鳌蟒蜕皮之后,服来治病疗伤, 或是延年益寿。”


“引魂铃就更加奇怪。此物阴邪危险,使用不当极易反噬, 当法器又不吉利又不称手,重金悬赏引魂铃,莫非是为了寻仇?”老林轻轻摇头, 叹气道,“我再细细询问那人,才知道单子上的灵兽,通通都要成年活物。”


“灵兽性野聪慧,须得从幼时饲养方能驯服。董老板悬赏成年灵兽,万里迢迢运到南洋,运费成本极高,灵兽背井离乡难以长寿,这样大费周章,总不能是为了吃吧?”


詹台点头补充:“吃灵兽遭天谴,何况灵兽经年修炼,肉柴且干,并不好吃。”言毕看林愫和老林都皱着眉头看他,立刻心虚补充道:“我没吃过,听师父说的。”


老林哼一声,转过目光,继续说:“不能驯服,也不能吃,那自然就是为了炼化。诸多疑点连在一起,我当时就怀疑,这位董老板是想以引魂铃收集怨灵,再用灵兽炼化元皿。”


“董老板既有鳌蟒,又要元皿,可他在城中开酒庄做白面儿皮肉生意,要鳌蟒和元皿有何用?”


“除此之外,我在那人身上,还发现了另外一个小玩意。”老林边说边从怀中掏出一物,摊开放在掌心。


宋书明和詹台双双凑近,老林掌中躺着一枚小小的圆球,通底漆黑,却用白色的颜料画了云纹,极为精致可爱的样子。


宋书明一愣,只觉得这圆球的图案看起来有些眼熟,却一时记不得曾经在何处看到过。


老林双手轻轻一旋,小球在他手心裂成两半。宋书明和詹台屏住了呼吸,还以为小球之中会有什么玄机。可两人定睛一看,才发现小球之中空空如也,什么东西也没有。


“空的?”林愫抬眼望着老林。


老林眉尖微微蹙起,说:“再看。”


林愫的麻布小袋就挂在她腰侧,老林轻车熟路伸手摸出一指尖符灰,轻轻抖落在小球的上方。


空气之中分明空无一物,可纷纷飘落的符灰却落在裂开小球的上方漂浮着,像是落在了一只透明的球上,慢慢组成了一只细细密密的网。


林愫微微凑近身子,眼睛一眨不眨,这才发现符灰落下的地方缓缓流淌了一层水雾,极轻极薄,不细细观察便与空气融为一体。那水雾汇聚,在裂开的两半小球之间架起了一座网状的桥梁,将两半小球密密的联在了一起。


老林微微点头,说:“这是,踪网。”


“将姓名生辰画成云纹,刻在漆球之上,以血为引布下云纹漆球里的天罗地网。若是找到那人,黑底白纹的云纹漆球便会透出血色的暗纹。”老林十分不屑,继续说。


“这玩意,情蛊常见,将两人行踪绑定,靠的近些,就有些不三不四的动静。不过是个不入流的小招数,我自来也没放在心上。”


“可是等我收拾了那人,带着云纹漆球回到家中,打开木匣将云纹漆球放进箱子里的时候,才发现方才通体漆黑的云纹漆球之上,隐隐透着成片血色的暗纹。”


林愫这才抬头,看着老林说:“所以,踪网是为了追踪,我?”


老林点头,说:“是的。你当时不过七岁,这个世界上,能以血为引追踪到你的人,我能想到的,就只有一个东朗。”


“东朗当日分明是求我带你避祸逃命,可是为什么七年之后我却在一位赏金猎人的身上,发现了你的踪网?”


“是缅北军阀铡草除根赶尽杀绝,还是有别的隐情?”


“东朗和收集鳌蟒元皿的大董老板,又到底有没有关系?”老林说,“为什么这么巧,一位收集储魂存尸的同道身上,有你的踪网?”


“这一切,我都得查清楚。”


“我从西安市内,大董老板的酒庄查起,一路往南,发现酒庄进货的货源都在昆明。”


“等到了昆明之后,再往德宏,渐渐听闻东朗的名号,此时的他,已是缅北极有势力的头目,立足边境城市南坎。”


林愫一愣,说:“前后数年时间,他竟能卷土重来?”


老林略略停顿,含糊道:“他发家的法子,也是借用了邪教秽术,豢养婴灵佛牌能人异士,走了下九流的路子,极擅用这些阴毒法术。”


“东朗能在缅北立足,自然心机极深,不能用普通人的心理揣测。”


老林说到此处,极有深意抬头看了看宋书明。宋书明接触到老林的眼神,霎时心头冷冽一片,似是体会到他言外之意——整件事情,从一开始便是一个局。


那个漆黑的雨夜,东朗跪地哀求老林留存血脉,可是时机为什么那么巧合?为什么一路跟随老林的是一位语言不通的缅北女子,还在生产之后立刻血崩而死?缅北战局混乱,东朗又是怎么做到从丧家之犬东山再起,还能如此神通广大设下踪网探寻于她?


若是东朗得势之后想寻回血亲,为什么不直截了当找到老林,反而要偷偷摸摸呢?


宋书明紧咬牙关,脸上半点不敢显露,他此刻已想到最关键的一点。


这些疑点,为什么老林不与林愫摊开剖析?


除非,这些疑点,他并不想让她知道。


除非,她的身世,并不像老林所说的那样简单和透明。


宋书明目光从老林脸上收回,仿佛第一次认识林愫一样,认真看她,看她平淡的面容微黄的皮肤,和一双干干净净的丹凤眼。


老林不愿意说出真相,是因为,林愫的身世极有可能并非东朗所说,是东朗幸存于世的遗腹孙女。


而是,东朗的亲生女儿!


甚至,就连林愫的诞生,都是精心设计谋划之后的结果。


老林似是知晓宋书明心中猜测,几不可察冲他微微颔首,继续说:“东朗想找回你。若是寻亲,大可大大方方,犯不着使出踪网这种下三滥的法子。”


“我那个时候,才意识到,有鳌蟒存尸,有元皿储魂,再有你这个血亲。”


“东朗是想借尸还魂,长存世间。”老林徐徐说。


宋书明清楚记得,第一次知道渡鸦精炼化元皿的时候,他就曾经猜测过“借尸还魂”的可能性,却被林愫嗤笑,说他天真:“生死有命,死了就是死了,活着就是活着。肉身和魂魄相离之后,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死而复生,借尸还魂。”


果然,林愫和詹台两人皆是一脸不可置信,惊问道:“怎么可能?”


老林却解释得十分含糊:“你将血缘看做那能通生死门路的阴沉木筷。你与东朗是血亲,一脉相承,东朗将你制成元皿,盛放他的魂魄,便可视作投胎再生,再世为人。”


老林说的含糊,詹台与林愫听得懵懂。


但宋书明前后串联起来,倒渐渐明白老林的意思。


林愫是东朗的女儿,东朗死后魂魄注入的元皿之中,仿若鬼胎入身,孕育体内。待七七四十九日之后,作法再将东朗魂魄引出,重新注入由鳌蟒贮存的尸身之内,便是“投胎”。


这样一来,东朗曾是林愫的父亲,生下林愫。而林愫又成为鬼胎东朗的母亲,产下存有东朗魂魄的鬼胎。


父母亲缘不变,便可骗过生死簿上的鬼差。


所谓“续命”,就是一场操控好的“转世”。


宋书明暗恨,这样说来,东朗在这世间绝不仅仅只有林愫一个“女儿”。林愫的出生,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替东朗续命而存在的人形元皿。


要的,就是那一点血缘。


而东朗的亲生子女极有可能并没有死亡。非但如此,也许正因为东朗的儿子渐渐声势壮大,而东朗年迈却不愿放权,父子如同皇帝和太子一样反目成仇。


年迈的东朗想永生永世的活,可身边欲夺权的人却虎视眈眈,恨不得他立刻死。缅北势力范围错综复杂,人心难测,林愫这样的元皿又珍贵,须得找到利益无关又可靠可信的人,远远藏好妥善保护。


东朗这才需要设局找到战友老林。老林手段了得,机警聪慧,诚恳可信,有恩待报,又无妻子儿女,且与缅北战区盘根错节的势力纠葛无半点关系。是东朗信得过的,能豢养林愫这样的“续命元皿”最佳人选。


真相太过残忍。宋书明恍然大悟,难怪老林抹去这样多的疑点略去不提。


这其中,实在是有太多不能让林愫猜到的细节了。


林愫似是仍在苦苦思索老林所说,老林却十分不愿她再多想,转过身对她说:“自我查清东朗意图,便一直想方设法替你化解。”


“你还记不记得,你八岁生日那天,我曾经送你一个云纹漆盒?”


宋书明心头大震,终于明白方才看到那云纹漆球时莫名的熟悉感自何而来。


那漆球上的白云暗纹,分明和林愫送给他,用来盛放书晴骨灰的那只云纹漆盒,一模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云纹漆盒这个伏笔也解释了。


之后应该还有两个小伏笔,下一章讲完。


请大家别忘了收藏新文《云中有鬼》~男主是詹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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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掉包


老林与东朗战友两年, 枪林弹雨出生入死,既有同袍作战的生死情谊, 又曾受东朗救命之恩。


彼时十年浩劫刚刚结束, 老林为人低调谨慎, 能安然度过这十年岁月,还得多赖关中村民朴实忠厚, 自己家中一贫如洗。


他入军参加民兵连,在连队之中自来沉默寡言,周身本事半点不敢透露,对外只说道观长大,是个种庄稼的农民,能画上两笔画儿罢了。


可东朗与他贴身相处, 两人言语虽不尽实, 但彼此都知对方聪慧勇猛, 心思细腻, 不可小觑。民兵连解散的时候, 东朗也曾试探过老林的心思,几番劝老林跟他搭伙一同发财。


老林次次婉拒,态度温和语气却极坚定。东朗知道他家中有爱妻却无子女, 却没想到他竟如此重情重义,感慨之后, 也将老林念旧这事情挂在了心里。


之后十五年间,东朗在缅北战局之中如鱼得水,势力日渐增长, 又借由内地改革开放的千载良机,一车红木翡翠从缅北运出,再一车日用百货从德宏运入,赚了盆满钵盈,将缅北佤邦一带牢牢控制在手中。


东朗家中两子,长子与他南征北战立下汗马功劳,幼子与长子相差十岁,却极为聪慧乖巧,读到大学毕业才接手生意。一归家,就与羽翼渐丰的长子明争暗斗几次交锋。


东朗深谙政治之道,鹬蚌相争,他只端坐高台,打着渔翁得利的算盘。大儿子势强风头盛,他便扶持小儿子起来。明面上对外宣称,是小儿子提出了“革新创收”,要将集团的架构改一改;可实际上不过拿初出茅庐的小儿子做个幌子,使出的却是铲除大儿子心腹的雷霆手段。


两个儿子争得暗流汹涌,就连两个女婿也掺和进来蠢蠢欲动,东朗的位置却愈发稳固,声望显赫。


却没料到,大儿子一时发了狠,打拼多年的江山一朝却要送了人。大儿子忍不下那口气,一不做二不做,索性学了唐太宗李世民兵变玄武门。


自南坎到昆明的路上布下死局,炸毁了东朗两千余万的货,又心狠手辣,要了亲生弟弟的一条人命。


东朗初初知道消息犹自不信,他尚得势,哪里料到平日里“傻大胆”的大儿子竟然也有这样破釜沉舟的一天。


可大儿子亲自带着亲信上门报信,分明便是想看偏心弟弟的父亲,知道弟弟死讯时的暴怒反应。


东朗将指甲深深嵌入掌心,攥出青紫色的淤痕,面上却丝毫不显,哀戚悲泣之后,便是握住大儿子的手,说:“我如今只有你,你且得争气。”


背过人去,便立时发了狠,也是那时,东朗才打下元皿和鳌蟒续命的主意:“你不是想等我死了坐我的位子?我偏不死!不仅不死,我还要活的比你还长。”


儿子没了,东朗宁愿扶持孙子,要一个听话乖巧的傀儡。


东朗彼时已年近六十,大儿子却年富力强正当壮年。军阀之中也有见风使舵的墙头草,一时之间东朗竟落了下风,几次养元皿都被亲信泄露了消息,连孩子都尚未出生,就被大儿子不动声色连锅端了。


炼化元皿,无论是灵兽也好,还是人也好,都要养至成年方能得用。


东朗三番五次折戟,慢慢知道身边手下不可尽信,要将自己血脉的元皿养在身边养至成年,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东朗思来想去,这才把目光转向曾经的战友老林。


老林身家清白干净,身手了得,为人诚恳可信,从无子女,又受他大恩尚未清还,替他养大一个孩儿,想必不是难事,且与缅北战局无半分关联,是隐藏带血脉的元皿的极佳人选。


他虽知道老林在道观长大,却因战时老林谨慎藏拙,却半点也不知晓老林除了身手矫捷聪慧灵敏之外,竟还有这一身通灵制鬼的绝妙本事!


阴差阳错之下,东朗将林愫交给了老林。老林却在一系列的巧合之下,察觉到了东朗的真实意图。


“你虽非我亲生,但我自来待你视如己出,从襁褓小儿,到牙牙学语,再到扎两个小辫儿的小姑娘,这多年相处,你对我来说,又与亲人何异?”老林定定看着林愫,说。


“何况东朗炼化元皿妄图逆天改命,干尽伤天害理之事。我自知道他的谋算之后,便想着,一是要护你周全,让你平安长大,不要受这些无妄之灾。”


“第二,便是要亲手除掉东朗,为民除害。”


要护林愫周全,首当其冲,便是要隐曲林愫身上的血脉气息,让踪网无法轻易追踪到。


老林伸手指了指林愫的腕上,说:“我送你引魂铃,便是在知道鳌蟒事后。引魂铃阴气深重,能尽力盖住你身上的生人气息。”


“可这远远不够。所以,第二年上头,我画了一面,云纹漆盒。”


宋书明对老林所说的云纹漆盒印象极深。当日杀害书晴的真凶伏法,宋书明送书晴的遗骨火化,林愫出现陪在他身边,在火化完毕通知捡骨的时候,她跟着宋书明一同进去,递给他一个黑底白花镶金边的云纹漆盒。


宋书明打眼一看,见那漆盒黑得耀眼,白色云纹行云流水一般极为华贵漂亮,便知不是凡器,心里承了林愫的情,默默把妹妹的骨灰收敛在盒中。


老林面色凝重,问林愫:“你可记得,我送你这云纹漆盒的时候,说过些什么?”


林愫眉头紧锁,慢慢答道:“你说,这漆盒是阴沉木所制,可辟邪驱魔,有凝神静气的奇效。我八字极阴命格凄苦,须将这漆盒长久带在身边,才能保一生平安顺遂。”


老林冷哼一声,语气略带嘲讽,说:“记得很清楚嘛。”


“可我也没有想到,就连我假死离开,特意带走许多随身物品,只将这云纹漆盒当做遗物一般留给你,你竟也不知珍惜。竟然将这样宝贵的法器,随随便便就送给了认识没两天的小白脸。”


老林越说,怒意越甚,枯瘦手指冲着宋书明一点,直点得宋书明心虚不已,面有愧色。


林愫却坦然许多。书晴纯洁善良,却无辜被害,她自从知道真相之后,每每想到书晴却觉得心中像堵了一块大石头,既心疼可怜书晴命苦,又多少有些好人不得好报的不公平感。


斯人已逝,她能做的实在太少,左思右想,便将身边的法器送出。书晴纯洁漂亮,林愫愿漆盒保护她,即便身处异世也免受邪魔侵扰。


林愫不甘示弱,冲着老林怒道:“你如果不瞒着我假死,把话都说清楚,我也不会随意将云纹漆盒送人啊!”


老林气势霎时弱下许多,只能冲着宋书明吹胡子瞪眼,转到林愫,却长叹一声,说:“我将你的生辰八字画入漆盒的云纹之中,又以血为引,设下层层踪网在这盒中,为的,就是避免有人再能用踪网,找到你的痕迹。”


“漆盒画好,倒是极为管用。之后数年时间,我没有一时一刻放松警惕,但一直也没有在你我身边,再遇见可疑的同道。”


“你成年的时间已近,东朗这些年来年岁已高,已近油尽灯枯。可我在同道之中也有耳闻,东朗许多年来一直四处搜罗珍稀灵兽炼化元皿,想必,是因为他找不到你,所以病笃乱投医,多番炼化各种元皿,想尽力延长阳寿。”


“可都无济于事。”


老林慢慢站起身,走到窗前,说:“东朗阳寿将近,我却左思右想不能放心,最怕的,就是当日在昆明见面的时候,他会否在我身上设下暗线方便追踪。”


“我想了又想,还是觉得,最能保护你的方法,就是制造一场假死,既全了你的身世,又能够离你远些。这样,即便是东朗追踪到我,也找不到你。”


不,不仅仅是这样。宋书明看着老林的背影,暗暗在心里想。


老林所说固然没错,谁也没有办法保证东朗会不会留有一手阴招,先追踪老林,再找到林愫。


毕竟林愫对于东朗来说,从未谋面,甚至不知姓甚名谁。但老林既有照片,又有画像,信息要比林愫丰富得多,也相对好追踪许多。


可是,老林之所以会制造这一场假死的骗局,一定不仅仅只是怕被追踪到这么简单。


宋书明将心比心,多少猜到,老林假造死亡真相,是为了亲自替林愫斩除东朗这个隐患。他此行生死未卜,既怕林愫挂心,又担心透露太多隐情,林愫会对自己的身世起疑心,更害怕万一他死于东朗之手,林愫会替他复仇。


所以老林才假造死亡,把所有的真相都随着自己埋葬,让林愫能够心无旁骛,安心生活。


老林原本的打算,从一开始,就是将林愫的身世死死瞒住,让林愫一辈子都以为,自己是老林亲生的孙女。


宋书明将前后连起来一想,更是慨叹于老林心细如发,替林愫方方面面都考虑周全。


如果不是前有云纹漆盒送给他暴露了身份,后有花面灵狸渡鸦精作乱,想必这个秘密,也真能如同老林期望的那样,一直是一个无人知晓的秘密。


林愫深深吸一口气,问老林:“出事当晚,你是怎么做到的?我亲眼看到你舞社火,又亲眼看到你被火烧死,你是怎么逃出来的?”


宋书明和詹台双双对视一眼,这也是一直以来最大的谜团。


老林出事当夜,林愫亲眼目睹他被烈焰焚身,就算老林本领通天,又是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消失在林愫面前呢?


老林回过身来,有些心虚,低眉顺眼走到林愫面前,嘴角却微微勾起,带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说:“普通火焰,能耐我何?方才若不是我及时赶到,用火焰化解绿雾蝶蛊,你们几个今天,不死也得去掉半条命。”


“火焰烧身,本不足为惧。何况,我还会注魂。”老林说。


宋书明曾记得,老林注魂给了在外打工摔伤的丁老大,好让他见母亲最后一面。老林特意提到注魂,看来事发当晚,被烧死的尸体,并非老林的。


“中元夜前,我便准备妥当,你看到的被烈焰包裹烧死的尸体,不过是提前备好的死尸,注魂之后,行动受我操控罢了。”老林挥挥手,不以为意的样子。


林愫诧异,十分不解:“舞社火的时候分明是你,村中百来双眼睛亲眼目睹,你是怎么将自己和死尸掉包的?”


老林轻咳一声,说:“你还记得,我舞社火的时候,手中拿着的,是什么吗?”


是兽首!


巨大的圆形的兽首面具,罩在头上,仿佛一顶巨型头盔,又像是一个倒扣着的碗。有时也像慈眉善目的大头娃娃,混在舞社火的人群中间,是关中社戏的特色。


被注魂的尸体,原是藏在那巨大的兽首面具之中!


“我挑选的尸体,和我身形很像,一样干枯瘦小。中元夜当晚,我令尸体蜷缩一团,藏在兽首面具中,被我提前放置在社戏中央。”


“我多年以来,将兽首画的极为可怖骇人,为的就是让生人莫近,小儿不敢随意靠近玩耍。”


“是以兽首虽藏了尸首,放在舞社戏的麦场中央,却一直不曾有人触碰。”


“夜幕降临,社戏舞起。按照以往的惯例,我缩在兽首之中,待到鼓声响起,压轴出场。那天我钻入兽首面具之后,先是将蜷缩其内的尸体放下,布置成半蹲的样子。等到鼓声响起,该我出厂的时候,我手握金刚杵,指挥注魂后的尸体,将兽首面具抬起,按照鼓点节奏,如常舞动。”


“而我,一直蜷缩着身体,像方才的尸体一样,藏在兽首面具之中。”


注魂后的尸体力大无穷,宋书明记忆犹新。老林一直像一只虾子一样蜷缩在兽首面具之中,而真正舞动这藏了老林的兽首的,是注魂后力大无穷的尸体。


那尸体在老林手中金刚杵的操纵下,跳着社戏,又被兽首遮住了头部和面孔,只要步伐不乱,便不会惹人怀疑,只会让人觉得,是老林在举着兽首面具,跳着社戏。


等到差不多的时候,老林两掌相对,迅速以火点燃注魂后的尸体,待火焰烧大,燃烧尸体全身遮挡面孔的时候,再用金刚杵指挥尸体将兽首面具丢在一旁,只做出一副被烈焰灼身疼痛难忍肢体乱舞的假象。


“所有人的目光都在注视被火烧着的尸体,自然没有人注意被丢在一旁的兽首面具。”老林缓缓说,“我只需趁着众人救火一片混乱的时候,偷偷从兽首面具之中溜出去,混在人群中逃出村外,便绝不会惹出任何人怀疑。”


那么多双眼睛亲眼看到老林走向兽首面具,舞起社戏,片刻之后周身着火,等到火焰扑灭,残留下一具烧焦的黑尸,身形与老林极为相似。


如此,还会有谁怀疑,死的人并非老林呢?


何况乡间淳朴,讲究入土为安,老林出事被认定为意外之后,就不曾有过尸检一说。


林愫那时哀毁骨立心神恍惚,等回转过来再想查明,“意外”早已成为板上钉钉的原因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晚一章更了两章的内容,就是双更了哈。


ps 先生要求我特意提一句,《云中有鬼》的封面图是他画的。


傲娇求夸奖...


148、布局


老林设局策划缜密, 林愫短暂怀疑之后,也只能接受这十多年来日夜洗脑的命格一说。


整件事, 原本不应出错, 却终究百密一疏, 在林愫送出云纹漆盒给宋书明之后,第一次露出了点点破绽。


东朗多年以来一直依靠鳌蟒延寿, 但是若是找不到合适元皿,终究逃不过大限将至的结局。


自数年前东朗年满八旬,猎杀灵兽制成元皿的动作愈发加快,更显焦躁,竟胆大妄为到,觊觎十三陵皇墓的风水灵脉, 猎捕久栖十三陵的花面灵狸制成元皿。


“花面灵狸这件案子中, 你们暴露了行踪。”老林说, “惹来东朗手下疑心, 云纹漆盒被你送了出去, 东朗一查便轻松发现,你就是他探寻多年的血亲元皿。”


“东朗在这之后,本来打算探查你身边人脉关系, 再设下天罗地网,用金木水火土五种方式, 杀死与你相识的五人,再借机在你面前杀死宋书明,趁着怨恨最强烈的时候, 将你制成元皿。”


林愫听到这里,难过神色愈加难掩,虽然之前和詹台宋书明在一起已经推断到了阿卡和敬阿姨的死与自己有关,可是到头来也没有想到,竟然与自己的身世有关。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敬阿姨和阿卡无辜受难,林愫心里到底愧疚难当。


宋书明却没立刻吱声,酝酿半响这才开口,说:“林愫平日里人际关系虽然简单,身边有关联的人不多,但随便挑选几个处得好的同学老师并不难,为什么东朗要舍近求远,去找阿卡和敬阿姨呢?”


老林眼神凌厉,毫不客气说:“上次为了花面灵狸,东朗已经折进去一批人马,他再在京城动手,总得掂量掂量自己。死一个身家清白亲戚关系众多的高校学生,和一个连一个亲人都没有还住在顶楼天台的打工仔,哪个更招眼些?”


“东朗心细如发,自然不愿意打草惊蛇。”


林愫却慢慢醒转过来,眼睛蓦然抬起,直直盯着老林说:“不对。”


“我们已经查到,敬阿姨和阿卡在遇害之前,两人都曾经到过云南德宏。”


“阿卡寻找的是一位养婴灵的中年妇人,正是为渡鸦精供货的姓沈的妇人。而敬阿姨寻找的,是沈群和鳌蟒的下落。他们两人本不相识,却双双来到德宏,又双双被害。哪里有这样巧合的事?我猜,这其中,一定有一个人,将他们两个人联系在了一起。”


林愫深吸一口气,问:“所以,老林,你假死之后的六年,去了哪里?”


“是不是一直在这,德宏瑞丽?”


老林倒没有想到林愫如此短的时间内,就能想到关键的症结,愣了一秒,冲着林愫点点下巴,干脆说道:“是。”


“阿卡和敬春华能够相识,是因为我。”


宋书明可怜敬阿姨晚年丧女,不曾收取她一分酬劳。敬阿姨不愿放弃,却知道私家侦探这条路走不通,一心一意求神问道,转头就用了这钱,再去请了新的灵媒。


绝大多数都是骗子,但偶尔也有一两位真有本事的,模模糊糊提及过,曾在南洋见过邪术,冰花如意菁丝花露,与林愫和宋书明所说极为相似。


敬阿姨上了心,一路南下探寻来到昆明,找到些同道中人,大咧咧开出价码,信誓旦旦说自己求购“鳌蟒”,四周询问谁有鳌蟒,极为招摇惹眼。


敬阿姨到昆明的当天晚上,刚刚才在酒店住下,不到半夜便有人偷偷扒窗。她倒不怕,包里揣了辣椒水,掏出手机准备报警,就等着看人自投罗网。


哪知隔了一会儿,从窗外探出一个小脑袋,最多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分明还是个少年。


两人四目相对,敬阿姨一愣,那少年却冲她呲牙一笑,伸手递出一个东西。


敬阿姨视线朝着他手上东西瞥过去,霎时心头大震,三步并作两步冲到窗前一把接过,说:“你从何处得来?”


那少年,正是阿卡。而阿卡手中拿着的,是一面小镜子。


正是多年之前,敬喆十二岁第一次意图自杀却被老林救下时,老林收走的那面小镜子。


一圈碎花,折叠两面,还贴了女儿当年的大头贴。


敬阿姨一眼认出,这才跟着阿卡见到老林,这才知道自己露财兼谈及鳌蟒,自踏入昆明就被歹人盯上,凌晨时分就会有人来取她项上人头去向东朗复命。


老林救下敬阿姨,又慢慢解释敬喆自杀真相。


阿卡自然也是老林所救。他和林愫一别之后,便打算从佛牌查起,一路赶到边境瑞丽,和宋书明林愫一样,先从“高利贷”公司查起。


阿卡性情冲动,在“东方融丰”见到胸挂佛牌的掌柜,上前揪住衣领便问佛牌从何而来,险些被人当场打死,丢在巷口自生自灭。


还是老林趁着天黑搭救他,送他去医院处理伤口,这之后,才知道了阿卡和姐姐阿采的种种。


阿卡和敬阿姨这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也知道东朗才是亲人遇害的罪魁祸首。


却没想到,两人回到内地之后不久,东朗就盯上了林愫。炼化元皿须得选择五位身边人,东朗心细如发,一不做二不休干掉敬阿姨和阿卡,既可以全了元皿的炼化步骤,又可将知道些鳌蟒内情的敬阿姨和阿卡灭口,一箭双雕。


“我之前并不知道你的身份已经被泄露,也不知道东朗已经盯上了你,更不知道你身边的人都会有危险。”老林轻叹一口气。


“直到阿卡遇害之后,我才知道,你的身份被暴露了。”


林愫皱着眉头,问:“你一直在云南,是怎么知道阿卡出事的?”


老林轻咳一声,还未回答。


宋书明却轻轻接口,说:“你在我们身边,安插了眼线,对吗?”


老林对他和林愫的一举一动都极为了解,就算老林再神通广大,也难以做到如此细致缜密。


果然,老林抬眼瞥了他一眼,开口道:“许大生。”


阿卡出事之后,老林第一时间就知道,正是因为老林安插在林愫和宋书明身边的眼线,许大生。


宋书明咚地一声以手捶地,难怪!


难怪阿卡出事,会在遇害现场发现林愫的头发!


难怪詹台会收到刑侦现场的照片,上面还写着若隐若现的“宋”字!


正是因为一直身在系统内部,有权限接触到案件物料的许大生!


老林冷哼一声,说:“做我们这一行,与无名尸打交道机会太多。我与大生十年前相识,曾帮过他大忙。”


“自林愫到京城读书,我就曾拜托大生注意城中异事,注意林愫行踪,若有机会,也偷偷介绍些问米卜卦的客户给她补贴家用,免得她生活寒酸,挨饿受冻。”


老林指了指宋书明,继续说:“你和林愫一起查案,替你查清你妹妹遇害真相,我最初便知情。她替你排忧解难,行善积德又有钱赚,我也乐见其成。”


“后来你俩恋爱,”老林面色一沉,冷冷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姑娘大了,也只能随她去了。”


林愫脸上发烫,此时倒有些心虚,见老林脸色不虞,宋书明额上一层冷汗,连忙出声转移话题:“阿卡出事之后,是许大生第一时间通知你?”


老林点头道:“是。他受命跟随刑侦,负责将尸体运回尸检。刚刚发现受害人是阿卡,就打了电话给我。”


“回程路上,是我吩咐许大生,偷偷放一根你的头发在阿卡的身上。”


宋书明恍然大悟,詹台之前怀疑他是陷害林愫的真凶的时候,提到一个理由,说林愫的头发,他最有可能接触到。


可是除了宋书明之外,老林与林愫相处多年,要保留一根林愫的头发,再容易不过。


老林离开京城之前,特意留下林愫的头发,原是为了危急时刻迷惑踪网,误导东朗追寻林愫的手下,却没想到在此时提前派上了用场。


“可是为什么呢?”林愫问,“为什么要在阿卡身上留下我的头发?为什么要将敬阿姨遇害的照片发给詹台,引起詹台对宋书明的怀疑?”


林愫皱着眉头,问老林:“这样处心积虑要离间我和宋书明,到底是什么原因?”


老林轻轻叹气,说:“因为东朗大限将至,我只需要再多一点时间,就有把握解决他。”


作者有话要说:  今晚赶不及,不够长。明天或者后天补一章长长长长的。


我估计本周内可以完结。


149、红木


“东朗既然知道你的存在, 必会丧心病狂围捕你。我花费六年时间精心设局,枕戈待旦为的就是最后这致命一击, 却没有想到关键时刻, 是你这里出了纰漏。”


“东朗大限将至, 我难以离开德宏,现在再去和你解释虚虚实实前因后果, 又啰嗦又浪费时间。”老林略停顿一下,宋书明机敏,立刻明白,老林直到最后仍不愿将真相透露给林愫,想方设法转移注意隐藏真相,怕的就是她猜出自己身世有异。


“东朗若是寻不到你, 一切便可迎刃而解。而我能想到最安全最难以被渗透的地方, 就是老李和许大生所在的警队。”老林轻轻挥手, 对林愫解释。


“离间你和宋书明, 在阿卡身上留下你的证据迷惑警方, 就是为了让你乖乖听话,去支队配合调查。我原本以为你被带去协助调查之后,詹台和宋书明彼此猜忌彼此制约, 也会更安全一些。宋书明必会争取为你取保候审,他和詹台会常往警局, 为你四周奔走。”


“你对老李有恩,协助调查的时候他也一定会妥善照顾你。我和许大生商量之后,都觉得为今之计, 最能护你完全的方法,就是让你成为被调查的嫌疑人。”


老林这样解释,宋书明非常能够理解。刑警政审严格,何况涉及命案,从出警到审讯,二十四小时不间断都有执法记录仪实时记录,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可趁之机。


林愫被关押之后,他和詹台肯定也会一起在首都住下,找律师争取取保候审。


如此一来,林愫虽然身在囹圄,却像是无形之间给自己周身筑上一座高墙,既保护了自己,也将她和詹台宋书明隔离开来。


詹台和宋书明接触不到林愫,也就没有了成为炼制元皿的关键步骤。


只要他们三人,再熬过这最后的紧要关头,东朗一死,所有难题就可迎刃而解。


毕竟,阿卡遇害的现场虽有林愫头发,但是要因此定罪,证据实在太过薄弱。何况阿卡和敬阿姨死得蹊跷,灵异色彩浓厚,若是没有如山铁证,宋书明按照经验推断,林愫取保候审之后就会因为证据不足而撤销起诉。不出意外的话,整个流程干净清楚不留案底,丝毫不会影响林愫日后工作生活。


老林为了林愫,真的是煞费苦心,方方面面都考虑得十分周全!宋书明越想越对老林佩服得五体投地,心中暗暗还有些猜想,不知道老林这般挑拨他和林愫,是不是多少存了些试探和考察的意思。


“我没想到,消息提前走漏,你和宋书明兜兜转转仍在一起,甚至还和詹台一路开车来到昆明。”老林看向宋书明,说出的话虽是夸奖,语气听来却像是在讽刺,“反侦察手段不错嘛!”


宋书明霎时背上一片冷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如何搭话,好在詹台年龄虽小却极会看眼色,站出来替他解围:“来到瑞丽之后,本来想设一个陷阱,捉到人之后好好审问,没想到掌柜本事不小,今天若不是您来此,我们三人就凶多吉少了。”


老林对着詹台,慈眉善目许多,点点头,说:“东朗如今八旬有余,一直苟延残喘,用着鳌蟒吊了一口气。他虽然猎杀灵兽制成元皿,但是若没有林愫以血养胎骗过鬼差生死簿,就算再多的元皿也没有用。”


“我之前卜卦算出,东朗的阳寿,最多不过月余。”


“你们刚刚进入德宏州,就被人盯上了,昨天白天詹台在东方融丰招摇露面,东朗便吩咐掌柜下了杀心。”


“他们今晚一击不中,没有回东朗所在的南坎覆命。最迟明天,东朗就会再次派人来此。”


林愫抬头问老林:“你刚才说,花费这消失的六年时间,精心布下了一个局。”


“这局,是什么?有把握拿下东朗吗?”


老林刹那迟疑,却极好掩饰过去,微微带了笑,冲林愫点点头,说:“事不宜迟,先离开这里,再作打算。”


宋书明说:“要么你们先走,掌柜四人尸体还在此处,总得有人收拾妥帖免留后患。”


老林却满不在乎,漫不经心摆摆手说:“东朗派人来此,自然上下打点好了。尸体留在这里无碍,自会有人来处理。”


几人这才趁着夜色出发。此时接机日出时分,东边天空已微微有些发亮,老林一路催促他们离开,却并不是往出城的方向,反而七拐八绕越走越近瑞丽中心,一处家具批发市场。


老林轻车熟路,在批发市场的卷闸门前左右环顾一番,确定四周无人这才示意宋书明将卷闸门拉开一角,侧身溜进门帘后的家具仓库之中。


家具仓库一半在地下,连着几扇小窗开在地上的半面墙上,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奇怪的味道,林愫抽了抽鼻子,说:“油漆的味道。”


室内光线昏暗,宋书明适应片刻才看出,空旷的仓库里面整整齐齐码了许多桌椅板凳,造型古朴,漆亮板正,看起来很上档次。


“这是红木。”詹台比宋书明还懂行些,打眼一看,就认出来了。


老林赞许看向詹台,说:“不错。瑞丽紧靠中缅边境,缅甸最出名的就是玉料和木料。玉料,贵在翡翠,而木料,最贵的就是缅甸酸枝。”


“六年时间,我隐姓埋名千方百计来到德宏,最初的打算是想潜入东朗所在的南坎,伺机下手。前后辗转两年多,东朗身边却如铁板一块,我没有得手,又不敢冒着被暴露的风险,只要再次回到德宏。”


“之后一段时间,我也从灵兽和元皿方面打过主意,蛊毒和降术也都试过,但东朗心性狡猾多疑,食水生人一概不得近身,我几次尝试,也都失败。”


“两年前,我终于找到眉目,在这红木厂里找到份上漆的工作。”


林愫奇怪:“红木上漆与东朗有何关系?”


宋书明拍拍她手臂,说:“东朗既然身处南坎边境,想必出入关内的玉料和木材,绝大多数都是他的手笔。”


老林点头说:“大部分缅甸酸枝,都以原木形式从南坎运出,途径德宏瑞丽销往广东福建,再被制成红木家具销往全国。”


“家具价格高昂,一套品相上乘的红木沙发可卖至十万高价,可原木价格低廉,一顿不过三五万元。”


“东朗辛辛苦苦打通边境口岸,又费尽心思维持缅北和平,为的就是赚钱生财。可是他运原木出来,大部分钱却被经手的红木加工厂商赚去,时间久了,自然心有不甘。”


“我现在所在的红木加工厂,就是东朗自己花钱置下的产业,打的就是自己提供木料自己加工制作,再将价格高昂的成套家具销往内地的精明算盘。”


“不仅仅如此,东朗为了将瑞丽红木这块金字招牌打响,还特意赞助修建会展中心,计划今年三月,举办一场红木文化节,吸引大量经销商前来。”


“文化节的开幕式上,东朗请来数位明星献唱助兴,而他本人,也会前来剪彩。”


宋书明一惊,东朗年迈已经八十有余,老林一直说他命不久矣大限将至,却竟然还有这般力气,能从南坎来到瑞丽参加文化节的开幕式。


詹台瞥见他脸上表情,轻声说:“东朗年龄虽大,却一直用鳌蟒吊命,精神头应该是极好的。可他本已油尽灯枯,若是离了鳌蟒,数分钟之内便会迅速衰老萎缩,死状如干尸一般。”


老林微微笑道,说:“东朗的大限,就是他来剪彩的当天,我对他动手那一刻。”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前因后果解释清楚了。


再来一场血战,就可以完结了。


150、临战


老林平生最擅, 便是于无人处拿出木刀画笔,如变戏法一般给手中木料雕花成型, 上漆填色, 最终变作巨大的一只骇人兽首。


这次来到家具工厂, 老林只说自己是多年的木匠,专做红木家具精磨和上蜡的最后一步。


平日里他总是最沉默最勤奋的那一个, 日日就睡在家具厂的库房,辟出小小一个隔间。工头上班的时候总能看见他已在刷蜡,工头下班的时候他却仍然还在精磨,勤勤恳恳,终年无休。


工头心里对老林十分满意,薪水给的十分可观。老林笑着接了, 转头又买来上好的云烟来孝敬, 十分上道。三番五次, 两人相处倒似多年老友, 工头酒后嘴松, 不经意间便透出些高层的安排云云。


红木销量很好,家具仓库十分空旷,老林走到墙边, 掀开盖布,露出一排厚重华贵的红木太师椅, 每一把都有近一米宽。椅背虽是镂空却极为宽阔,一段段刻着灵芝暗纹的红木将椅背和椅面连了起来,在腰心的位置上, 镶嵌了一整块水头极好的翡翠。


太师椅的扶手光滑圆润,在顶端雕刻出两只含着龙珠的龙首,威风凛凛。那龙首看起来十分熟稔,林愫打眼一望,就知道是老林的手笔。


老林摸着扶手上的龙首,说:“红木节开幕当天,市里也会有领导前来,和东朗一起在台上剪彩,之后就会坐在前排的太师椅上,观看开幕的表演。”


“三首歌之后,市领导就会离席,东朗应当会陪同,当日的午餐安排,已经不是我和工头这个层面能够知道的信息了。”


“我们唯一动手的机会,就是在东朗还在参加开幕式的时候。”


宋书明眉头紧锁:“开幕式有领导出席,安保级别一定很高,更何况东朗身边随从众多,要想这时候动手,难度实在太高。”


宋书明转念一想,又苦笑一声,说:“不过话说过来,正是因为开幕式有领导出席,所以跟随东朗前来的手下必然不能随身武器,而且安保规格也会有严密的规定,能跟着东朗前来的保镖和手下也必定会有人数限制,比起平日来说,确实是少了太多。”


詹台目光一亮,接口道:“对!而且,东朗和市内领导,并排坐在第一排座位上欣赏明星演出的时候,身边必然没有安排保镖的座位!”


老林颔首道:“不错,东朗为人谨慎小心,唯有在前排入座的时候,随从手下只能坐在第一排之后的座位,不能贴身保护。保镖所在的地方,与第一排的领导座位中间还有一条窄窄的走道,约有一米宽,是为了方便摄像记者和办公厅的秘书来回走动的。”


宋书明精神大振,老林果然思虑周密。开幕式当天,会展中心人山人海,看似坚不可摧,但是最安全的地方往往也是最危险的地方。一向被众多保镖随从贴身保护的时候,唯有在观看开幕表演的时候,才会落单,坐在最前方的主席台座位。


“可是开幕式当天,安保升级,我们就算能够混入场内,也不可能携带任何法器。这样,要怎么对付东朗?”宋书明思索。


老林冷哼一声,冲他扬扬下巴,说:“我潜伏两年,难道就是为了给木材刷漆抛光不成?”


他边说,边将最中间的一把椅子翻开,椅背朝下,四腿与地面平行,轻轻放在地板上。


老林伸手敲了敲太师椅宽大的座位背面,说:“过来,听听。”


宋书明乖巧上前,凑近太师椅细细一看。红木太师椅与平日里居家常见的椅子不同,椅面极宽大厚重,宋书明食指叩了两下椅面的背后,听到沉闷的咚咚两声响。


宋书明疑惑地抬头,说:“不是空心的?”他原本还以为,老林在椅子上做了手脚,可是叩击声却不像是椅面有异。


老林毫不留情:“废话。若是轻易能被你这一个外行看出端倪,这些椅子也运不到会场里面去了。”


“鳌蟒须得脱水方成药材,远看似海马干,又像是形状怪异的虾子,被人吞服之后,便驻留丹田吸附阳气,说起来,倒有几分像精怪的内丹。”


“对付东朗,当务之急是将鳌蟒逼出,只要鳌蟒不在他体内,数分钟内,东朗便会气绝丧命。”


“想逼出鳌蟒,并非难事,只要朱砂墨斗画出八卦十绝,再用桃木小剑刺入东朗眉心。”老林缓缓说。


林愫瞬间有了绝望之感,要朱砂墨斗画出八卦十绝,绝非一时半会能够做到,就算他们能将朱砂和墨斗偷运进场内,又如何能在三首歌的时间里面画出八卦图来?


老林拍拍她手臂,说:“不必担心,你面前这一排太师椅,每一张的坐位背面,雕花之前都被我细细用墨斗线刻出一整幅的八卦十绝阵。”


宋书明这才明白,仪式当天,老林并不确定东朗会坐在哪一面椅子之上,干脆将十多张椅子都画上阵法。而阵法不能刻在椅子明面上,就只能在椅子背面雕花打蜡之前,刻在原始的木料上。


阵法刻好之后,老林还得亲手打磨抛光,拿着粗粝砂纸,避过阵法图一点点地擦光再上蜡盖住,难怪老林耗时两年才将将布局完成。


“可是除了阵法之外,还需要桃木剑。安保这样严密,要怎么把桃木剑运到会场里面呢?”林愫问。


老林冲她微微一笑,指尖一动,顺着太师椅扶手上的龙首,摸到了龙首口中含着的那颗明珠上。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留着明天一起发,想了想还是先发了点出来。


明天会是比较长的一章。


151、东朗


瑞丽依靠中缅边境, 近年来发展极快,财政各方面都很富裕, 这次的首届红木文化节, 还是瑞丽第一次举办这样盛大的会展活动, 虽说是试水,但是从上而下都很重视。


会展中心提前两天已经将安保布置妥当, 为了避免人群拥挤特地请来当地武/警布下人流分控的长栏杆。宋书明和詹台前一晚,还不死心地去了现场踩点,看到会展中心被围得铁板一块,只能无功而返。


“瑞丽这一阵子在申请旅游城市,修建机场,这次的活动声势很大, 听说省上还要来人。”老林脸色也不轻松, 说:“何况之前东朗已知你我来此, 一定会有所防备。明天你们听我的, 见机行事。”


清晨六点不到, 林愫、詹台和宋书明先出发前往会展中心。三人起了大早,原本打算第一批进入抢占有利的位置,哪知一到会展中心才发现, 安检的闸门前那一片空地却已经人山人海,被堵得水泄不透, 一眼望去都是密密麻麻花枝招展的年轻女孩子。


詹台机灵,凑到前排几位明显体力不支情绪暴躁的保安面前。他个子小,人又长得英俊, 在一圈女粉丝之中十分显眼,三下两下就被他挤到了最前面,凑近领头吆喝的保安,递出去一包烟,问:“这是怎么回事?”


那保安愤愤唾一声,骂道:“还不是上面拍脑袋想出的馊点子,非要请什么明星来唱歌。”


“能花几十万几百万请小明星来唱一首歌,却不知道多花个几千块钱请多几个保安!昨天凌晨开始就有今天来唱歌的明星粉丝在门口排队,劝也劝不听,赶也赶不走,总不能上手打人是不是?”保安队长忙乱一晚,嗓子都喊哑了,眼见面前人越拉越多,越发着急,就等着七点一到,估摸着领导起床之后打电话汇报。


“粉丝越聚越多,保安就我们几个,要不是之前布下分隔人流的栏杆,早都出大乱子了。”


难怪他们不到六点就到了会展中心,却还有这么多人排在前面!原来这近千人排队,并不是为了红木文化节入场,而是请来献唱的大明星的粉丝,通宵彻夜排队等待入场,好能够进入会展演出的内场区域。


詹台打眼扫去,发现这些粉丝人虽多,却不显乱,像是都有后援会组织,统一穿着同样颜色的衣服,手里还举着各式各样的灯牌和手幅。


詹台点点头,随口安慰保安几句,又出溜在人群中钻回林愫身边,压低声音对她说:“天助我也!我原本最怕进门的时候就被东朗手下人看出来,等着瓮中捉鳖,现在身边这么多粉丝,刚好你我年龄都小,倒不如随便装作哪家粉丝,换上后援会的衣服,再举一块灯牌。”


“粉丝这么多,我们混在其中,东朗手下人数有限,一定认不出我们的。”詹台眼睛发亮,兴奋地说。


林愫却神色怪异,轻轻咳了两声说:“詹台,不仅仅是这样。有件事,我还得告诉你。”她冲着身后聚集的那一小群女孩子努了努嘴,示意詹台回头去看。


詹台顺着她的目光看去,身后那群女孩子刚刚才来到,叽叽喳喳笑闹不停,看起来都不到二十岁,穿着统一的浅蓝色的短袖,上面印着白色的logo,腕上系着蓝色的彩带,手里还举着白色的灯牌。


那灯牌上写了两个字:“卫帅。”


宋书明深深吸一口气,对詹台说:“踏破铁鞋无觅处。这个卫帅,是正当红的流量小生,和我们倒有一些渊源,我手里,刚好还有他经纪人的电话。”


“我们等一下,就扮成卫帅的粉丝,一同进去,伺机行动。”


会场周围处处都是闻风出动的黄牛,宋书明偷偷置办一整套行头来,让林愫和詹台扮成追星的姐弟两个,穿上统一的衣服再带一条手幅,几乎是立刻就和追星的粉丝融为一体。宋书明到底年龄大些,穿上t恤倒显得不伦不类,只好换回自己的衣服,悄悄跟在他们身边,装作前来陪同的家人。


七点刚过,安检门开,陆陆续续开始放人,三人跟着人潮向前,慢慢挪步到了内场外的红毯边上。


“明星一会儿会从这里经过,跟粉丝打招呼,然后再进去后台化妆准备上台表演。”詹台说,“粉丝聚在这里,就是为了一会儿跟偶像打个招呼要个签名。”


宋书明点头,说:“主办方一定没有意识到会有这么多粉丝闻讯前来还彻夜排队。现在为了安保原因,肯定没有办法开放内场区域让粉丝进去,否则粉丝太多,分流的栏杆拦不住,会有发生踩踏的风险。”


“等一下,我们兵分两路。你和詹台就守在内场侧门旁边,我猜,内场会在明星走红毯,吸引大批粉丝注意的时候开放,而且正门不开,只会偷偷开侧门。不论哪个明星前来,你们只要守在侧门旁边,等着门开,再溜进去。”宋书明说。


林愫问:“那你呢?”


宋书明微微冲她笑笑,说:“我试试给卫帅的经纪人韩姐打电话,若是她那条路行不通,我再来找你们。”


宋书明心里清楚,此行危险。他和老林想法类似,都是尽力保全林愫,不让林愫露面。原本老林坚持让他们三人率先来会场排队,应该猜到人多,他们没有办法进入内场,所以特意打发林愫和宋书明提前过来。这样,既保护了林愫不与东朗之人正面对上,又可自己利用红木厂工作人员的身份,想办法混进内场对东朗下手。


却没想到这次前来表演的明星,竟然有宋书明和林愫的旧相识。


宋书明置办粉丝的衣服的时候,已经偷偷给卫帅的经纪人韩姐打过电话!韩姐人没来此,却很念旧情,知道宋书明“巧合”也在瑞丽,便特意吩咐助理,将宋书明带进内场入座,观看表演。


内场狭小,最多不过数百座位,何况又有市内省内领导和随从,主办方从一开始,就没有预留粉丝入场的位置。


宋书明心知林愫和詹台若是跟着粉丝,一定会被拦在内场之外。他此番打算独身进入,赶在老林动手之前亲自动手,也是存了私心。


一则,保护林愫身份不被暴露。二来,自己将刺杀东朗的罪责和风险担下。林愫刚刚失而复得,他实在不愿再看老林遇险甚至牺牲,林愫痛彻心扉的样子。


而他毕竟年轻,只要一击即中,不丢掉性命,不论结局怎样,总有回转的希望。


宋书明沿着内场边缘往前,走到工作人员通道前,掏出电话打给了卫帅的助理。助理人很好,情商高,立刻从后台出来把宋书明带进内场,把他带到座位上坐好。


小助理微微冲宋书明笑笑,说:“韩姐提的仓促,好在前排还有位置,给您安排在这里,可以吗?”


宋书明连忙点头道谢,心里一阵颤栗,激动不已。这个座位极好,离前排的主席台,只有两排!


时间不过九点,离剪彩开幕还有一个多小时,内场里零零散散放进来人,已渐渐将座位填满。果然如宋书明所料,内场的侧门一直紧闭,门外的粉丝只能在红毯旁边留守,没有进入内场入座的机会。


也不知道林愫和詹台是认命待在外面,还是想尽一切办法想要进来。


时间一分一秒临近,现场工作人员调试舞台完毕,最靠近主席台的座位入坐了好几位看起来十分普通的观众,宋书明只望一眼,就知道这是随同保护的便衣警察。


看来,领导就快要入座了,东朗必定也快来了。


宋书明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目不转睛盯着主席台。


果然,十几分钟之后,后台的方向走来数位西装革履的领导,被随从和秘书围在中间,众星捧月似的缓步向前,身前身后还有跟拍的摄像和摄影师,镁光灯一直闪烁不停。


一行人走到主席台前,依次就座。前排靠左的有一位,白发苍苍却精神矍铄,和身边坐着的同伴言笑晏晏,极为精明的样子。宋书明眯起眼睛,那老人肤色偏黑,狭长的一双丹凤眼,仔细看来,倒真的与林愫有些相像。


东朗!这是东朗。


宋书明轻呼一口气,幸好将林愫拦在场外,不然以她冰雪聪明,难保会不会生出些别的心思来。


就在此时,场内灯光突然一暗,一束追光打向舞台正中的一男一女两位主持人,看起来,是仪式要开始了。


宋书明握紧拳头,目光如梭,紧紧盯着东朗。东朗的目光却落在主席台上,面上挂着和善又有礼的微笑,时不时点点头。


许是领导时间紧张,司仪没说两句就请上了几位领导站成一排握着红绸,锣鼓声响,领导们握着铜剪刀,咔嚓一声将红绸剪断,再交给旁边站着的礼宾小姐带下去。


两位司仪插科打诨说几句吉祥话,逗得底下就座的领导哈哈大笑。司仪话锋一转,开始介绍起即将登台表演的明星。


宋书明心头一紧,没有时间了!三首歌声响起,就是老林动手的时机。他必须要赶在老林动手之前先行动手。


宋书明微微侧身,从座位边缘往外溜到走道中央。


恰在此时,卫帅登场。卫帅是唱跳偶像,十分追求舞台效果,灯光烟雾都有配备。此刻会展中心的内场如演唱会开场一样黑暗,只有追光打向舞台正中摆好姿势卫帅和伴舞。


宋书明猫下身子,沿着走道往前弯着腰走。离主席台还有一排座位的距离,果然被坐在边上的便衣警察拦了下来。


宋书明丝毫不怵,到底曾在警队工作多年,此时通身气度摆出来,装模作样拉开衣襟秀了秀自己的那并不存在的证件,趁着黑暗立刻掩起,语气低沉端庄,诈那便衣说:“老张在哪里?”


那便衣一时竟真的被宋书明诓住,下意识一愣,摇头说:“这会儿没见。”


宋书明立刻一挥手,毫不犹豫说:“那我自己去找他。”抬脚便朝主席台的方向走去,步伐笃定不急不慢,通身气度竟真的像极了便衣警察。


他心跳如擂鼓般,额头一层层冷汗顺着高挺的鼻梁往下,紧张得仿佛下一秒就会昏倒似的,却仍笃定往前走。


一步、两步、三步、四步,迈到第五步的时候,身后传来一声:“等下!”


不过数秒,那便衣到底还是回过神来,觉出事出有异,开口喊住宋书明。宋书明此刻哪里还敢停下,听到声音拔脚边跑,玩命向东朗所坐的椅子冲去!


四周立刻一片混乱,舞台上卫帅表演未停,满场回荡着卫帅震耳欲聋的rap声音,宋书明分明感觉到四五条人影朝自己扑来,心中绝望,只能拼尽全力朝东朗扑去。


他已跑到主席台最靠边的一把椅子旁边,却离东朗还有四五把椅子的距离!


离他最近的便衣,却已然已经追上,自后背如猎鹰一样,砰地一声将宋书明砸倒在地。


宋书明咬牙回身,长腿死死扭住那人上身,手臂却往离得最近的那把椅子上摸去。


龙首!老林告诉他们三人,他在雕刻太师椅的时候,将太师椅的扶手,特意雕刻成龙首的模样,而龙首中含着的那一枚龙珠,正是一把薄如蝉翼的桃木剑柄。


他只要拔出桃木剑,手中就有了武器!


宋书明腿下力道不松,双臂伸直如溺水的人一样,指尖竟真的触到了太师椅上的龙首。宋书明精神大振,腿上力道泄尽腰上使出巧劲一翻,出其不意,竟从身后钳制他的人逃出来。宋书明纵身一扑,握住龙口中含着的那颗明珠,狠命往下一掰。


却,什么都没有。


那颗明珠,分明就只是一颗红木雕成的明珠而已,压根就没有任何一柄“薄如蝉翼的桃木剑”镶嵌在其中。


就在这一秒中,四五位便衣如天降神兵,将宋书明狠狠压在地上,照着他后脑狠狠一砸。


宋书明眼冒金星,恍惚中听到卫帅仍在台上唱,那歌词写的极为应景:“是谁在谱写真相,是谁在表达慌张,是谁欺骗了谁又是谁保护了谁。”


宋书明苦笑一声,老林!老林设下一个好局啊!直到最后一刻,还将他们玩的团团转。


压根就没有什么朱砂墨斗画成的八卦十绝图!压根就没有什么龙首中含着的明珠镶嵌了一把桃木剑。


老林说这些,都是为了蒙蔽他们的思路!他了解林愫,深知林愫不可能让他自己一人对付东朗,必会要求参与其中。


可是老林和宋书明的出发点一样!宋书明撇下林愫和詹台,像赶在老林动手之前杀了东朗,这样就可以保护老林和林愫。


老林,则是从一开始就欺骗了他们,给了他们一个完全错误的刺杀东朗的方向。


无论今天宋书明和林愫能否进入仪式的内场,他们都没有办法成功的刺杀东朗,因为当他们动手,就会发现“明珠”里面没有武器,他们根本连近身都难,更遑论杀人。


没有成功的刺杀,就不会被判有罪。这样,老林独自杀掉东朗之后,宋书明和林愫也不会因杀人而入狱,还可以过自己的生活。


宋书明一次又一次被老林的苦心积虑所折服。


每当他以为,他已经看到老林深沉的爱的边缘,就又会被打脸,发觉那大爱和关怀压根就没有终点。


宋书明被便衣钳制,动弹不得,只能深深埋下头去,泪珠从眼角沁出,默默念道:“老林”。


舞台上的卫帅一曲既终,灯光还未重新亮起,观众的掌声还未停止,却突然,不知道是从哪里,传出一声凄厉的尖叫:“着火了!”


场内几乎是立刻便出现了小范围的骚动,紧接着,就在离宋书明被压倒的不远的地方,又突兀的传出另一个声音:“着火了,领导这边走!”


这是老林的声音!宋书明立刻便听出。


老林将人性看得如此透彻,这句“领导这边走”话音刚落,立刻将方才还半信半疑的小范围骚动,瞬间激成了全场的群情激奋。


几乎是立刻,舞台之上方才还发愣的卫帅,抛下他的舞团撒丫子朝后台狂奔,表演时的那束追光仍聚焦在他身上,台下的万千观众,将他仓皇而逃的一幕看得清清楚楚。


这一下,就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场内立刻混乱了起来,尖叫和怒吼声此起彼伏,压在宋书明身上的便衣相视一眼,两人仍一左一右将宋书明按在地上,其余人却跑向主席台那一排座位,紧紧护在省市领导的身边。


灯光仍未恢复,场内仍是昏暗,宋书明抬眼望过去,密密麻麻的人头像是成群的苍蝇,涌向内场狭小的出口。


场内的安保原本就不多,大量原本应该在内场维持秩序的保安,却因为主办方未曾料到的数千粉丝,被临时调派去外场。


侧门和正门为了防止粉丝混入,被上了锁,此时能逃出的却只有一前一后两个安全出口。东朗到底见惯了风雨,此时不慌不忙,紧紧贴在主席台的领导身边贴身护卫,沉声怒斥前来接应的几位便衣:“事情都没搞清楚,火光烟雾都不见,慌什么慌!”


人潮汹涌,狭小的内场之内有着数百仓皇逃命的群众。东朗一行人身边纵使有数位随行人员挽手相护,挣扎着朝前门的紧急出口走去,却仍被惊慌失措的人群撞得七零八落。


在生命之前,所有的官职都没有了意义,人和人也仿佛只有这一刻,才是真正的生死平等。


东朗到底年龄大,被冲撞几次之后便有些体力不支,紧咬牙关向前走。他们本就坐的离安全出口很近,勉力支撑到了门口,眼看就要逃出生天。


东朗此时已到门边,右脚已迈出门外,却被又一波凶狠挤来的人群挤靠在了门框上。身边的随从跟上,振臂将他拉起,东朗再度迈脚朝外走,却突然之间左边大腿一阵剧痛!


东朗顺着那痛朝下看,一把明晃晃的黄铜剪刀,正中插在他靠近门边的左腿之上!


正是方才,他用来剪彩的那一把!


东朗抬头一看,门边正是老林,自混乱伊始便守在离主席台最近的安全出口门边,守株待兔,瓮中捉鳖,只等着东朗,从面前经过!


老林与东朗双目相对,冷冷一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东朗再是心思缜密,再是以为今天的安保严密不会出错,也忽略了今日用来剪彩的数把黄铜剪刀!


东朗随行的护卫和保镖再是紧紧护在他身边,也不能将他全身包成一个茧!混乱之中,老林虽然难以击中东朗的要害,却瞅准机会,一把捅进东朗左边的大腿中!


东朗嘴唇嗫喏,分明还想说些什么。老林却再不给他机会,噗地一下将剪刀从东朗腿上拔了出来。


鲜血噗一声流出,东朗腿上一阵剧痛。他此时已经知道老林最终的目的是什么,却已然来不及了。


下一秒钟,尚不及他反应过来,汹涌的人群扑上来,将他朝前推去。东朗左腿剧痛无法吃力,几乎是迈步的瞬间,便失去了平衡歪倒在地。


人群不过是片刻的停顿,就前赴后继地涌了上来。


保镖还想再去相救,却哪里还能救得起来。


一念之间,只要一只脚踏上,就会有千万双脚迫不及待地踩了上去。


一代枭雄阮东朗,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的最后一刻,是会被万千双脚,踩踏而亡。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这章很长,是补上之前答应的双更~


明天大结局,我也非常舍不得大家。


想我,就预收新文《云中有鬼》吧。


152、回家


“教你那么多年, 总要动动脑子嘛。那鳌蟒被东朗吃都吃到肚子里了,哪里说吐就吐出来?还八卦十绝阵法图, 你以前何曾听我说过这种阵法来?”老林恨铁不成钢, 一边数落, 一边用手指戳林愫的脑门,“东朗既然没有做成元皿, 自然是杀了他便能一了百了,还琢磨他肚子里的鳌蟒做什么?鳌蟒只能保他长寿,保他体健,又不能保他百毒不侵钢铁不入,不能保他不死。”


林愫半是委屈半是心酸,眼眶一红就要落泪, 平日里冷淡的冰雪人儿, 在老林面前却像个娇滴滴的小女孩儿:“你说什么, 我自然是信什么的。我从小到大, 你说的哪句话, 我有过半点怀疑?”


这一句话,又戳中老林的心虚之处,只好哼哼唧唧作罢, 转头去训斥宋书明空有勇猛却智商不足,考虑事情不周全。


老林要说什么, 宋书明已经背的滚瓜烂熟,此时连连点头,乖顺至极, 那忠厚老实任打任骂的样子,只能让老林半点脾气也没有。


一场缠绕老林和林愫十多年的梦魇,随着东朗的葬命而灰飞烟灭。会展中心的“疑似火灾”,事后的调查结果却是一场意外,有位缅甸籍观众第一次到现场观演,□□冰特效吓坏,失声喊出失火之后,引发公众恐慌。


宋书明与老林深深对视一眼,这位“缅甸”观众,来得十分蹊跷,其中想必也有东朗长子的暗中助力。老林在德宏卧底六年,果然设法结下了这个同样想让东朗早死的同盟。


宋书明在事后接受调查的过程中,咬死自己是因为当时被失火的消息吓到,惊慌失措才想趁乱走到领导身边。他的说法自然是漏洞百出,可他一没有携带武器,二没有伤人,三没有动机,德宏当地警方,调查之后也只能教育一番再放人。


那一场虚构的火灾之中,虽然有多人轻伤,还有数位观众骨折,但是因踩踏而死亡的,只有八十余岁的东朗。


东朗身份敏感,腿上有刀伤,死得蹊跷。几乎所有瑞丽当地人都知道,是父子争权,老子被儿子干掉了。


但邻国内部争权,我方,也只能睁一眼闭一眼,走个命案的过场罢了。


詹台已经飞回成都。敬阿姨的案子最终被判定为自杀,而阿卡的案子在老李带队严密调查之后,也只能因为证据不足暂时搁置。


林愫和宋书明自昆明飞回首都。老林在机场送二人离开。


林愫哭成泪人,百般追问老林为何不肯和他们同去。老林轻轻摸摸她的头发,说:“为人在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我身无长物,唯有一身正气,和些微降妖除魔的本事罢了。”


“南洋邪术近些年来愈发猖狂。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若想着手对付,须得对邪术足够了解。我留在此处,也是为了天下苍生。”


宋书明默默不语,心中隐约有些怀疑,不知老林是否为了灭掉东朗,与东朗的长子达成了什么不可说的秘密协定。


老林见林愫哭得伤心,于心不忍,转头看见宋书明矗立一旁似一堵墙,又十分不满,吹胡子瞪眼道:“女朋友哭成这样,还不上来哄哄?怎么做人的?”


宋书明连忙上前,将林愫揽在怀中安慰。


老林冲他冷哼一声,晾他在一旁,又轻轻拍拍林愫的后背,温言细语说:“莫要再哭。”


“你现在也大了,能独当一面了。我答应你,等你结婚,我必会回来,给你攒一份嫁妆,必要让你不受气。”


说完,又瞪了一眼宋书明,补了一句:“无论嫁谁,嫁妆总是一样的。”


南国初春,昆明最是美丽难当的时候,满城鲜花怒放,就连机场之内也遍地玫瑰,仿佛不要钱一样,十块钱就可以买一大束。


林愫坐在飞机上,仿佛仍能闻得到若隐若无的花香。


飞机起飞,轰鸣声渐起,星罗棋布的城市街道渐渐在狭小的舷窗上缩成小小的一副画,而众生芸芸,就在这小小的画中各自挣扎。


林愫闭上眼睛,满溢的思念凝结,沉淀在最深最深的心底。


宋书明轻声喊她,她回过头来,看他侧过来的那张熟悉的面庞。


四目相对,像过去四年里曾千万次做过的那样。


“回家吧?”宋书明说。


林愫微笑,说:“好,回家。”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白夜问米》自去年10月31日开文以来,历时六个月,终于完结了。非常非常感谢各位追文的小天使,有你们的支持,我才能有动力继续写下去。


《问米》这篇文,成文其实很巧合。十一的时候我回了一趟香港,在女儿睡午觉的时候,对着九龙的海景在手机上打下了全文的楔子。


先生看了之后非常惊讶,鼓励我一定要坚持写下去。


我这才重拾冷藏了十余年的写作梦,尝试着写下阿卡的故事。


很多读者都会觉得男女主角的面孔不如老林生动动人。


其实这是我的一个任性的尝试。我在生活中非常喜欢看美剧和电影,去年的时候看了一部非常好看的美剧《thisus》,对其中父亲jack的那个角色印象非常深刻。在剧中jack虽然十多年前就已经去世,但是仍点点滴滴影响着子女们的日常生活。


我在创作老林这个人物的时候,于是就用了这种方法,不断的闪回和插叙。


而另外一些我非常喜欢的美剧,《grimm》《supernatural》《criminal minds》《csi》包括多年以前的《medium》,他们所采用的拍摄手法和国内我们常见的剧集不太相似,类似章回体,是由一个个独立的小故事将主线串联起来的。


大部分这样的剧集,男女主角在其中都只是起到穿针引线,将主线故事串联起来的作用,而男女主角本身的性格和背景,相对剧情来说,是很弱化的。


所以,我在写《问米》的时候,也想试一试重剧情淡化人物这样的写作方法。宋书明和林愫在全文中,主要的作用是担当两位“讲故事的普通人”,而不是大家更常见到的,英俊多金有魅力的男主,和美貌聪明有魅力的女主。


我个人其实觉得这样的写法很新颖,希望小天使们也能多多包涵,多多体量我的任性。


《问米》全文其实不经意的掺杂了很多我对社会热点事件的观点,所以或多或少有些沉重。下一本《云中有鬼》更多的会是灵异背景之下的爱情故事,我会做一些浪漫的尝试。


写文的过程,其实是不断探索和发现一个未知的自己的过程。


过去的半年,有你们相伴我非常开心。


希望未来的日子里,你们也能陪我一路前行,沉浸在我奇幻多彩的脑洞里~


(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作话里说的最多最啰嗦的作者..没办法,我新手,没安全感嘛。抹泪高歌一曲,别离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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